《深海锚系浮标》(报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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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7.060 N 92HY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HY/T XXXXXXXXX深海锚系浮标Moored deep sea buoy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本稿完成日期 2018.7.15)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国家海洋局 发 布 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洋观测及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3/SC2)归 口。 本标准

2、起草单位: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天津市海华技术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毅、周博、李永奇、李虎林、周文清、贾伟亮、徐永明。深海锚系浮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海锚系浮标(以下简称浮标)的产品组成、工作环境、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 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海锚系浮标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49 电焊锚链 GB/T 4696-1999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B/T 14914-2

3、006 海滨观测规范 CB/T 3855 海船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和安装 HY/T 142-2011 大型海洋环境监测浮标 HY/T 143-2011 小型海洋环境监测浮标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深海锚系浮标 moored deep sea buoy 一种锚泊于深海,采用复合锚系,可定点、自动、长期、连续地采集、处理、存储和无线传输该海 区海洋水文气象等要素的浮标。4 产品的组成和工作环境4.1 产品的组成深海锚系浮标一般由浮标体 、锚泊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供电系统、数据传输系统五部分组成。 浮标体是浮标的表面浮体部分,用于提供浮力和仪器设备安装平台。锚泊系统用于浮标

4、的系泊定位。 数据采集系统用于环境信息的自动、长期、连续地采集、处理、存储。供电系统用于为浮标装载的仪 器设备提供长期可靠供电。数据传输系统用于浮标观测数据的无线传输。4.2 工作环境深海锚系浮标在如下的环境条件应能正常工作: a)最小工作水深:600 m; b)最大风速: 60 m/s;2c)最大波高: 25 m; d)表层流速:不大于 300 cm/s; e)环境温度:-20 50 ; f)相对湿度:0%100%。5 要求5.1 总体要求5.1.1 外观要求浮标整体外观应无明显碰撞、划损痕迹,油漆涂层应完整,结构部件机械连接应牢固,无松动和 变形。5.1.2 安全性浮标安全性应满足如下要求

5、: a)应有防雷击措施; b)应有防盗措施; c)应安装航标灯,灯光颜色黄色,灯质采用莫尔斯 O 码,可视距离不小于 2.5 n mile; d)应能够发现浮标移位,卫星定位系统定位误差不大于50 m; e)应具有开舱报警和进水报警功能。5.1.3 可维性浮标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各模块或设备应互为独立单元,在浮标安装运行现场维修保障时,以独 立单元为维修单位时,MTTR2h。5.1.4 寿命浮标体寿命应不小于10a。5.2 浮标体要求浮标体应满足如下要求:a)最大横倾角:不大于30。b)浮标塔架上应留有仪器设备安装平台,用于安装传感器、太阳能板、通信设备、安全辅助设 备(GPS、避雷针、雷达反射

6、器等);方位传感器安装支架应使用无磁材料;仪器设备安装平 台周围应有防护措施;c)钢制浮标体水密舱、仪器舱、仪器井布局设计应考虑浮标的破损稳性和抗沉性,保证在一至 两个水密舱进水的情况下,浮标不会倾覆;d)泡沫浮体应采用弹性实心泡沫内核外裹防腐外壳制造,仪器舱、仪器井和压紧螺杆过孔等结 构要考虑姿态平衡,要求对称布置;e)泡沫浮体在室外日照环境下应不变形、不起泡,不脆化;f)浮标上应设置仪器井;仪器井支架应根据需要选择是否采用无磁材料;g)钢制浮标体外舷应有防护措施;h)暴露在海水或空气中的浮标体结构物表面应有防护层,不同金属间应防止直接接触,并按照 CB/T 3855 的要求设置牺牲阳极,对

7、浮标体进行保护;i)浮标体的舱门、舱盖及井盖应有防盗措施;j)浮标体水密舱应有进气接头,用于气密性检验;k)浮标甲板上应设置起吊眼板和系缆桩;l)浮标体维护周期应不小于 2 a。5.3 锚泊系统要求5.3.1 总体要求锚泊系统总体上应满足下列要求: a)一般由锚、锚链、化纤绳、钢丝绳、连接件、浮球、声学释放器等全部或部分组成; b)应保证浮标能够在恶劣环境中长期系泊定位,不走锚,不断缆,同时保证浮标体和锚系的姿 态满足浮标系统设计指标和测量仪器的使用要求; c)型式应根据浮标浮力、布放水深、底质、海况、观测要求等确定; d)锚系组成部件的规格、长度确定应综合考虑锚系型式、浮标浮力、布放水深、底

8、质、海况、 观测要求等,进行详细计算,并根据具体情况选定安全系数; e)声学释放器应保证释放负载、破断力、耐压和电池容量满足使用要求; f)不同材质的锚系部件端头装置相互连接时应采取隔离防腐措施,避免电化学腐蚀; g)部件若短期使用回收后,应检查腐蚀磨损情况,在消除隐患、做防护处理后方可再次使用。5.3.2 锚锚应根据布放海域底质、锚的受力情况选择,应符合HY/T 142-2011中 5.3.1.4 和5.3.1.5的要求。5.3.3 锚链要求锚链应符合如下要求: a)锚链尺寸应根据锚系受力情况选用; b)锚链的选用标准应按照 GB/T 549 的要求执行。5.3.4 化纤绳要求化纤绳应符合如

9、下要求: a)化纤绳的规格、长度应根据不同水深、锚系型式等具体计算得出; b)化纤绳外观应无破损; c)化纤绳应避免与海底发生摩擦,化纤绳与锚之间可连接一段锚链,必要时在化纤绳上加装浮 球等浮力元件; d)化纤绳应有防磨接头,接头强度应不小于化纤绳本身的强度; e)化纤绳接头两端应串装扭力释放装置。5.3.5 钢丝绳要求钢丝绳应符合如下要求: a)应选用无扭矩钢丝绳; b)钢丝绳应包塑,以增大抗腐蚀性,包塑厚度不小于 1 mm; c)钢丝绳端头装置的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绳强度; d)钢丝绳两端应串装扭力释放装置;5.3.6 连接件要求4连接件应符合如下要求: a)锚链的连接件应具有可靠止退防脱装置

10、并采取可靠保护措施; b)连接件与其它不同材质金属锚系结构件连接时应采用隔离防腐措施。5.4 数据采集系统要求5.4.1 数据采集器要求数据采集器应符合如下要求: a)应具有多路模拟量(电压/电流)、频率量(或脉冲计数)和数字量数据采集能力,及智能传 感器控制和数据采集能力; b)在我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布放的浮标时钟应采用 24 h 制的北京时,在公海及其他海 域布放的浮标可根据需要采用北京时、格林尼治时或浮标当地时。浮标应定期较时,年最大 允许误差不大于 30 s; c)观测要素应 1h 观测 1 次,并在整点前完成观测,数据采集、处理、记录方法参照 GB/T 14914-2006海

11、滨观测规范相关要求。测量数据整点开始发送到接收岸站,同时在浮标内 部存储。应具备根据预设阈值自动加密观测能力,最小加密观测间隔不大于 30 min。 d)为提高数据采集系统的可靠性,一套浮标上推荐配备 2 个独立工作的数据采集器; e)应能存储 2 a 以上的观测数据; f)应具有系统自检(包括数据采集器状态、通信接口、传感器接口、通讯信号强弱检测)、远 程检测和故障诊断隔离能力,故障应定位到可更换单元。5.4.2 传感器系统要求传感器应符合如下要求: a)传感器测量参数、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深海锚系浮标测量参数、范围和最大允许误差 序号测量参数测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1

12、风速(060) m/s(0.5+0.05V) m/s(V 为风速测量 值)2风向(0360)10 3气温(-2050) 0.5 4相对湿度(0100) %RH8 %RH 5气压(8001100) hPa1.0 hPa 6表层水温(-540) 0.02 7电导率(表层盐度)(065) ms/cm0.02 ms/cm8波高(0.525) m(0.3+0.1H) m(H 为波高测量值)9波向(0360)10 10波周期(330) s0.5 s 11流速(03.5) m/s0.05 m/s 12流向(0360)10 b)能够进行计量检定的传感器应进行计量检定,且在检定期内; c)风传感器应安装于浮标顶

13、部,四周无遮挡的位置;应安装 1 台备份风传感器。d)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防辐射罩内,尽量避免周围热源和辐射的影响; e)气压传感器应安置在温度少变、没有热源、不直接通风处; f)表层水温、表层盐度测量传感器应安装于海水表面至水下 0.5 m 深度范围内; g)重力式波浪传感器应安装于浮标重心位置; h)声学海流传感器换能器探头在测量范围内应无遮挡。5.5 供电系统要求供电系统应符合如下要求: a)供电能力:可满足浮标连续在位工作时间不小于 2 a 的需要; b)在无能源补充情况下,保证支持浮标设备正常工作 15 d。5.6 数据传输系统要求数据传输系统应符合如下要求: a)采用北

14、斗、海事、铱星等卫星通讯设备传输观测数据; b)数据有效接收率应不小于 90%。5.7 环境试验要求应符合HY/T 143-2011中5.10的要求。5.8 试验室考机及岸边考机要求应符合HY/T 143-2011中5.11的要求。6 检验方法6.1 总体检查6.1.1 外观检查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浮标体、仪器设备、锚泊系统,应满足5.1.1要求。6.1.2 安全性检验采用目视和在浮标运行状态下模拟开舱、进水、移位情况进行检查,应该满足5.1.2要求。6.1.3 可维性检验模拟故障,以独立单元作为单位,进行更换单元维修检验,应该满足5.1.3要求。6.2 浮标体检查6.2.1 浮标体结构检

15、查采用目测检查,应满足5.2要求。6.2.2 浮标体的密性检查浮标体的密性试验过程如下: a)采用气密性检验,用气压管路按照水密舱、压力计量表、截止阀、气泵的顺序可靠连接。 b)开启高压气泵,向水密舱室充气加压,检查并确保连接管路无泄漏。6c)当压力计量表的读数稳定在 0.05 MPa 时,关闭气泵,保压 15 min,在试验舱体的接缝表面 涂上肥皂液或其他有效试剂进行渗漏检查。 d)所有试验部位的焊缝上肥皂液不产生气泡,仪器舱内空气压力 15 min 内变化不超过规定压力 的 5%,视为合格。6.3 锚泊系统检查采用目视方法检查锚、锚链、化纤绳、钢丝绳、连接件、浮球、声学释放器外观,查阅相关

16、检测 试验报告,应满足5.3相关要求。6.4 数据采集系统检验设置系统参数,使浮标系统正常运行,进行数据采集试验,结果应满足5.4.1要求。6.5 传感器检查传感器检查采用目视和检查说明书方法,计量性能检查按照HY/T 143-2011中 6.9相关要求执行, 应满足5.4.2要求。6.6 供电系统检验供电系统检查应进行如下检查: a)供电系统应检查各组成部分技术规格书、产品合格证,免维护周期应满足 5.5 的要求。 b)仅用电池供电,根据浮标耗电量串入电阻作为负载,进行连续供电检验,连续供电时间应不 小于 15 d。6.7 数据传输系统检验设置浮标系统正常运行,进行数据采集及数据传输,检验结

17、果应满足5.6的要求。6.8 环境适应性检查参照HY/T 143-2011中 6.10相关要求执行,应满足5.7的要求。6.9 拷机试验在实验室内对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传输系统进行为期 15 d 的连续运行试验。浮标装配完成后,进 行 15 d 的连续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5.8 的要求。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深海锚系浮标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如表2所示。表 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要求检验方法1外观5.1.16.1.12安全性5.1.26.1.23可维性5.1.36.1.34浮标体5.26.25锚泊系统5.3

18、6.36数据采集系统5.4.16.47传感器5.4.26.58供电系统5.56.69数据传输系统5.66.710环境适应性5.76.811连续运行试验5.86.9注:“”表示该类检验中应进行的检验项目。7.2 出厂检验所有深海锚系浮标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2。检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要求,否则判该台 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返修后进行对应项目的第二次出厂检验。若合格, 则认定该台出厂检验合格;若仍不合格,则认定该台出厂检验不合格。7.3 型式检验7.3.1 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后,如设计、工艺、结构、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b)转产或长期停产后,再次投产

19、时; c)批量试制或生产,进行抽检或评定考核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的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2 合格判定型式检验应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新产品样机少于2台时,应对每台进 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 检验结果若符合表2的要求,则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2台均不合格,则认定该批不合格;若其中 有1台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其后仍有不合格品时,则认定该批不合格。对该批不合格产品,应分析原 因,采取措施,返修后重新抽样,进行第二次型式检验。若合格,则认定该批型式检验合格;若仍不 合格,则认定该批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止检验。8

2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 标志浮标标志应满足以下要求: a)浮标应在指定位置上标明型号、编号、名称、设备归属单位、警告标志、联系电话;塔架应 按照 GB/T 4696-1999 第 8 章中的相关规定设置标志; b)各分系统如数据采集系统、供电系统等(以箱体状态存在的部分),均应有相应的标识。标 识应有以下内容:1)产品型号、名称;2)制造单位;3)产品编号;4)出厂日期。8c)对外购成品电脑设备,在无法贴标牌的状况下,应在其配套专用软件的界面上将产品的型号、 名称、制造单位、联系电话、产品编号、出厂日期以标牌形式出示。8.2 包装浮标的包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a)包装应适合于陆运、海运的

21、运输装载要求,具体应满足 HY/T 142-2011 中 8.2 的要求; b)随机文件应为包装的要件,包括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传感器计量检测合格证、用户使用手 册和维修布放指南、配套软件等。8.3 运输深海锚系浮标的陆路运输应满足HY/T 143-2011中 8.3.1的要求。 深海锚系浮标的海上运输应根据需要满足HY/T 142-2011中 8.3或HY/T 143-2011中 8.3的要求。8.4 贮存深海锚系浮标的贮存应满足HY/T 143-2011中 8.4的要求。参 考 文 献1 GB/T 13972-2010海洋水文观测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2 GB/T 14914-2006 海滨观测规范 3 GJBZ 20358-97 军工产品成品检验验收程序 4 HY/T 020-1992 海洋仪器印制线路装配板涂覆保护 5 HY/T 0371-2006 海洋资料浮标作业规范总则 6 JB/T 9329-199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7 JB/T 9464-1999 仪器仪表海洋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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