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暂行条例.docx

上传人:1398****507 文档编号:61343975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3.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契税暂行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契税暂行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契税暂行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契税暂行条例.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契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内容全文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其次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二)土地运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其次项土地运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

2、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土地运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运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运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运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运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值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运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值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3、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根据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行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变更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详细征收机关

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供应有关资料,并帮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据本条例制定细则。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取得房屋遗产 这些情形要缴契税 房产往往是遗产中最重要的一项财产,那么因处理遗产而取得的房产,在办理过户之前,有哪些是须要缴纳契税呢?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契税案例 小王的爷爷去世了,留下一所住宅和一间商铺,去世前未立遗嘱。小王的奶奶、父母和叔叔经过协商,确定把商铺过户到小王名下,住宅则留给奶奶,待奶奶百年之后再做处理。小王和

6、奶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是否应当缴纳契税?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其次章第十条规定,遗产根据下列依次继承:第一依次:配偶、子女、父母。其次依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起先后,由第一依次继承人继承,其次依次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依次继承人继承的,由其次依次继承人继承。案例中小王的奶奶、父亲和叔叔属于第一依次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理应由他们三个继承房产。小王的奶奶取得的住宅产权明显是法定继承所得,无需缴纳契税。小王由于不属于第一依次继承人,没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力,他取得的商铺产权实质上是由奶奶、父亲、叔叔继承之后赠与他的。依据相关规定,小王取得商铺的行为应按接受赠与缴纳契税。通过继承和接受

7、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部分契税案例 张大爷和老伴有一处房产登记在老伴名下,是其共同财产,老伴生前曾表示百年之后就把房子给儿子小张。老伴去世后,张大爷根据她的遗愿带儿子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安排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被告知须要先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契税,可张大爷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应当缴纳契税。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其次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全部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假如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全部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全部,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张大爷一家的做法从法律层面上讲,其状况是:继承起先后,张大爷放弃继承,由儿子小张继承老伴的全部遗产。同

8、时,张大爷把自己拥有房屋50%的份额无偿赠与儿子。也就是说,小张取得的该处房产一半是继承所得,一半是接受赠与所得。因此,小张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前,应先缴纳父亲赠与自己的房屋50%份额对应的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取得房产应缴纳契税案例 赵奶奶是一位孤寡老人,她的邻居小明一家人平常在生活上对她多有照看。她对小明像对亲孙子一样疼爱,于是便去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房产给小明。赵奶奶去世后,小明依照遗嘱接受了房产,他是否应当缴纳契税?案例分析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1036号)其次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依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小明作为非法定继承人承受房产,属于国税函20xx1036号文件其次条规定的应税行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