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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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契税是以全部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运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大家对其的了解可能少之又少。那么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下吧!契税是什么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土地运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

2、地运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运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全部权转移,应当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全部权转移的方式还有许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别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

3、拥有房屋全部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全部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快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特点: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详细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运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运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运用权在肯定年限内让与土地运用者的行为。土地运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运用者以

4、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运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运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全部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别状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居,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留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承受国有土地运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对承受国有土地运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第一

5、条为保证人民土地房屋全部权,并便利其移转变动,制定本条例。其次条本条例施行区域,乡村以完成土地改革地区为限,城市全国通用。第三条凡土地房屋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均应凭土地房屋全部证,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由承受人依照本条例完纳契税。(注解:依据宪法规定,土地不准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故不征收契税,下同。)第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之县(市)及相当于县(市)之人民政府征收之。第五条契税税率之规定如下:一、买契税,按买价征收百分之六。二、典契税,按典价征收百分之三。三、赠与契税,按现值价格征收百分之六。第六条先典后买之买契税得以原纳典契税额,划抵买契税款,但以承典人与买主同属一人者为限。继

6、承原承典人之直系亲属及配偶以同属一人论。第七条交换之土地房屋,两方价值相等者,免征契税,不相等者,其超过部分,按买卖税率纳税。第八条凡机关、部队、学校、党派、受国家补贴的团体,国营和地方国营的企业与事业单位,以及合作社等,凡有土地房屋的买、典、承受赠与或交换行为者,均免纳契税。(注解:关于免税的补充规定:甲)政务院财经委员会1954年8月26日(54)财经财(财)字第128号函复陕西省关于免纳契税范围问题的函规定,私立学校购房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免征契税;乙)财政部1954年9月29日(54)财农范字85号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说明和规定的通知规定,农夫的房屋被国家征用后,以所领的补偿费

7、购买房屋,经乡人民政府证明,免征契税;丙)财政部1963年财农申字第371号关于华侨用侨汇购买房屋免征契税问题的复函和1963年财农申字第797号函复关于华侨用侨汇购买房屋免征契税的问题规定,华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家属用侨汇、外汇购买房屋,均赐予免征契税的优待;丁)财政部1985年3月9日财农字第22号关丁城市个人购买公用住宅征免契税问题的函规定,对经国务院批准的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确定实行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的试点城市,个人购买公有住宅一律免征契税。)第九条凡属共有土地房屋,如分析时应将原契连同分析单据呈验核准后,另换新契,免征契税,只收契纸工本费。第十条已税契纸,如有毁坏或遗失者,得报请区村

8、政府召集产邻出具证明,申请补契,不另征税,只收契纸工本费。第十一条完纳契税,应于产权变动成立契约后三个月内办理投税手续,并按当地政府规定交款期限缴纳契税。第十二条凡进行田房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等行为而隐匿不报者,或实系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而以继承、分析等名义立契企图蒙骗逃税者,除责令据实完纳契税外,按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罚金以不超过应纳税额的三倍为限。第十三条凡匿报产价者,除责令据实补交短纳税额外,按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罚金以不超过短纳税额的二倍为限。第十四条凡已办理契税手续而逾期不交纳税款者,除限期追缴应纳税款外,并酌情课以滞纳金,滞纳金以不超过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为限。第十五条伪造证据,侵占他人产业,或以应没收之敌逆房地产、冒名补契投税者,除没收已交税额外,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第十六条本条例施行细则,得由各省(市)人民政府依据实际状况,自行制定,并报中心人民政府财政部备查。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补充说明:被1997年4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明令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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