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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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策划方案 老师教学质量评价是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老师个人成长的重要渠道,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策划方案,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策划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提高老师师德素养和教科研水平,科学公正地考核与评价老师教学质量。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引导与调动老师工作的乐观性,完善老师五级递增成长机制,促进人才培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绩效工资安排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法。 一、 考核原则 1、科学、可测性原则。遵循高等职

2、业训练教学规律和老师工作特点,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内容反映老师教学和教科研绩效的客观状况,指标含义精确且有量化标准。根据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与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原则。以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院系(部)两级多方参加考核过程,公示考核结果,导向明确。使每位老师做到心中有数,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鼓舞老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观向上,讲求实效。 3、定量与绩效相结合原则。以基本工作量为基础,从教学任务量、教学效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考核与评价老师的教学质量,建立涵盖老师教学质量各要素的量化指标体系,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牢靠性、可比性与可

3、操作性。 4、过程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将每天院系(部)两级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同学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以及学院督导听课评价等结果纳入考核与评价体系。做到日常过程性考核与期末、学年末结果性考核相结合。 二、 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1、考核对象为学院在编及聘用的专任老师、校内兼课老师、校外兼职、兼课老师。 2、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以学年为周期,老师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结果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 考核内容及考核评价 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共有8项,分别为: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教研科研;指导同学竞赛获奖及老师竞赛获奖;四项评教;教学效果;纪律考勤。 (

4、一)师德师风(每项3分,共15分) 1、坚决方向,遵纪守法。喜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训练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职业训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制度规定。 2、求是笃实,严谨治学。践行厚德、博学、严谨、善教的教风,培育审慎辫思、知教合一、追求真理、大胆创新的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不断潜心讨论本专业行业(企业)标准,大胆探究,改革创新,使教学课程、教学方法、科研工作不断适应行业、职业的需要,培育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听从院系(部)的工作支配,按质按量完成训练教学任务。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身立教,成为同学守法、用法的模范。

5、躬身践行、言行全都、表里如一,以健康的情操陶冶同学,培育同学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喜爱同学,关怀同学学习和身心健康,理解同学,敬重同学的人格和个性进展,做到严慈相济,做同学的良师益友。遵循职业训练规律,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意同学学问、技能、素养协调进展;培育同学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促进同学全面进展。 4、虚心谨慎,团结互助。相互敬重、相互关怀、真诚相待、团结共事、相互支持、甘为人梯,形成和谐共处的专业建设团队和训练教学团队。 5、仪表端庄,言谈文明。衣着得体,不穿着奇装怪服,不在校内着装民族服饰,不装着突出个性化的服饰;言谈文明,不恶语攻击同学、同事,不使用低俗语言诋毁同学、

6、同事,形成文明治学、文明育人的良好风尚。 每学期末,各系(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老师进行师德师风项目的评价。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 1、课堂教学。老师担当学院安排的每学期课堂教学任务,按要求完成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每担当1课时,每学期计2分。 2、多课头及合班课。老师担当1门以上课程,每增加一个课头,每周计1课时。合班同学人数超过60人者,课时权重系数为1.4;80人以上课时权重系数为1.5;120人以上课时权重系数为1.7;授课班级人数20人以下课时权重系数为0.8。 3、兼课老师课时权重系数为1。 (三)其他教学工作量 1、 老师申请,经过系部审核,教务处、团委批

7、准的指导同学技能训练、社团、二课堂、创新创业活动等工作。每周每次30人以上,时间1小时以上, 完成一个学期的任务,计2分。60人以上计3分,100人以上计4分。每周活动不得超过2次,超过者根据每周2次计算。 2、 老师利用早操时间指导同学开展乐器、舞蹈、形体等技能训练,每次周5次,每学期计2分。体育老师每周带5次早操,连续一个学期,计2分。 3、 老师担当学术(或专题训练)讲座,必需提前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宣扬统战处、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进行。内容要符合师生需求,有肯定的独创性、学术性、思想性,有正面训练意义。时间在90分钟以上, 面对教职工的30人以上,面对同学的100人以上,系

8、(部)级每场次计1分,院级每场次计1.5分。同一内容其次场以后按合班课计算学期应得的分值。以培训老师为目的,老师根据学院支配在全院老师范围内进行的教学科研、教学法、工作汇报等成果、阅历沟通,每次计0.5分。 4、 老师兼任教研室主任、系(部)团支部书记能仔细履行岗位职责者,每学期计3分,党总支(支部)部委员、工会小组长,每学期计2分。 5、 老师兼任试验室、实训室管理员并能履行岗位职责,依据完成状况,每学期计3分。老师兼任督导员,且完成任务者,每学期计1.5分。 6、 老师指导一名青年老师,听课、指导教案设计均达2节及以上,每学期计1分。指导的青年老师不得超过3名,超过者,每学期根据3分计 7

9、、 根据学院支配,老师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践熬炼,根据要求按成工作,每周计0.5分。 8、 老师参与专业建设、项目申请等工作撰写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获得批准的,国家级计5分;自治区级计3分;学院级计1分。以获批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计算,未获批准的不计分。 9、 系(部)主任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计20分;系(部)其他领导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计18分;兼课的处、中心系(部)、干事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计16分。 (四)教研科研 1、主持、参与国家级、区级、市级、院级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获得立项项目,主持人按项目级别一次性计8、5、4、3分;主持、参与国家级、区级、市级、院级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项目

10、按期完成讨论任务、通过结题验收后,主持人按项目级别一次性计18、12、8、4分;主要参与成员(有主持人供应的相关工作或成果证明)按项目级别一次性计6、4、2、1分。结题为优秀等级的项目,主持人加2分,成员加1分。高校生创新创业方案项目指导老师按区级、院级项目分别一次性计4、2分。(因讨论工作不力造成延期结题的不予计分。) 2、公开出版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有肯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独著、译著、主编教材计15分,合著、副主编教材计8分,参编教材(3万字以上)计4分。 3、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发表专业、教学讨论论文,发表论文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每篇

11、计12分,发表于核心期刊每篇计8分,发表于一般公开期刊每篇计3分。 4、获得国家专利,创造专利每项计12分、有用新型专利每项计8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5分。 5、老师连续两年,没有主持或参与院级及以上级别立项的教学、科研项目;没有公开出版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有肯定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译著和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独著、译著、主编教材;没有以第一发表专业、教学讨论论文;也无获得国家创造、有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即教研科研项目,连续两年得分为零,学年扣20分。 (五)指导同学竞赛获奖及老师竞赛获奖 1、老师指导同学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同学的指导老师根据下列标准计分。 指导同学在各级同一项

12、目竞赛的子项目竞赛中多次获奖,根据在子项目竞赛中获得的最高层嘉奖进行计分,不重复计算;多名同学在同一系列的竞赛按最高等级嘉奖,不重复嘉奖。 2、经学院同意,老师参与国家、自治区、市、学院、系组织的与教学技能相关竞赛,对获奖老师根据指导同学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指导老师计分标准进行计分。 (六)四项评教 每学期末由科研处组织督导员对全院老师进行全掩盖式的督导听课,组织对全院老师进行同学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工作。督导听课成果占40%;同学评教成果占35%;同行评教占10%;领导评教占15%。并将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四项评教成果排名在各系部老师总数前 30% 及以上的,每人计6分;成果排名在

13、各系部老师总数31%60%之间的老师,每人计4分;成果排名在各系部老师总数61%90%之间的老师,每人计2分;四项评教成果排名在各系部老师总数91%之后的老师,不计分。 (七)教学效果 老师教学效果由各系(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按学期组织,掩盖本系部归口管理的专业课程任课老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5分、3分、1分。教学效果优秀人数不能超过本部门参加评价老师总数的25%。教学效果评价包括以下5个方面: 教学组织过程。如教案书写、教学做一体化,任务、项目、案例教学的实施,作业批改等方面; 教学成果。如学院认定的各类竞赛竞赛成果、同学技能训练与把握

14、状况等; 教研活动。老师参与教研活动,担当教科研项目,说专业、说课程(课时)状况,完成的听课任务等; 专业力量。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企业实践熬炼及指导青年老师力量等方面; 各系部依据各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 (八)纪律考勤 院系两级教学督察组每天对老师教学状况进行督查,依据学院教学事故与教学违纪认定及处理规定,准时通报老师教学事故与教学违纪状况。 1、老师出现教学违级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判,扣3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不得评为优秀; 2、老师出现三级事故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判,扣5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最高为合格; 3、老师出现二级事故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判,

15、扣8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最高为合格; 4、老师出现一级事故1次,在全院内通报批判,扣15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5、每学期全勤的老师,计3分;病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6、无故不参与系(部)及学院组织的会议及活动,一次扣2分。 四、 考核与评价的组织 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及系(部)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学名师、院级督导员组成。教务处负责学院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系(部)成立本部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全

16、面负责本部门专任老师、校内兼课老师、校外兼职、兼课老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工作,系(部)主任为组长,成员由本部门其他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 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由系(部)考核、统计,教务处、科研处、设备管理与信息中心等部门审核相关项目。 五、 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优秀:学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本部门参评老师总数前 25% 及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参评老师总数的 20%.;学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老师同时获得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 良好:学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本部门参评老师总数 25%90% 之间的老师,可评定为良好; 合格:学年考核与评价

17、分值排名在本部门参评老师总数后 10% ,评定为合格; 不合格:学年考核与评价分值排名在全院参评老师总数后 3% ,评定为不合格。 六、 公示与复议 各系(部)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前一周,将本部门老师考核与评价的各分项得分及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系(部)将考核分项得分及结果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老师对本人或他人考核分值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向部门考核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部门考核小组复核,确有误的由各部门考核小组予以订正并重新公示。 老师对部门考核小组复核后的考核等级仍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确有错误的,责成部门考核小组订正并重新公示。因

18、老师个人弄虚作假造成考核分值不符的,赐予当事人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按有关规定赐予处分;因考核小组工作失误造成老师考核等级有误的,赐予考核小组成员通报批判;有意造成老师考核分值不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抽检复核各系(部)考核结果,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公布考核结果。 七、 考核与评价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工资晋升等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推举、评优、选先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 凡学年评定为不合格的编外聘用老师,解除聘用合同;凡连续两个学年评定均为不合格的在编老师,调离现老师岗位。

19、待岗一学年,自费进修学习;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八、 附则 1、本细则由学院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2、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策划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充分调动广阔老师的乐观性、制造性,促进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1.对老师教学过程及其结果是否达到肯定质量要求做出价值推断,关心老师了解教学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为老师成长供应支持。 2.引导和激励广阔老师加大教学投入,为老师评奖、晋升、聘用等供应依据。 3.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训练教学质量。 其次条考核原则 遵循

20、高等训练教学规律,适应高等学校老师工作特点;强调以学论教,突出同学的评价主体地位;强调师德评价,注意老师的全面进展;强调公开透亮,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正。 第三条考核对象 1.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学校在职在编的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老师和试验教学人员(以下统称老师)。 2.老师如进修、访学、长期请假等获学校批准未担当教学工作任务的不予考核,以合格等级记入档案。 3.外聘老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 1.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以课堂教学(含试验实训教学)和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 2.同学评价兼顾对老师指导同学课外学习、课外辅导答疑与作业批改等状况的评价。 3.同行与督导评价兼顾对老师

21、备课、业务力量、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考查、参加教研活动、担当本专业(或公共课程)教学基本建设任务、担当同学课外学习指导工作和担当本专业各类申报、考核与评估预备工作等方面的评价。 第五条考核方式与要求 1.在考核方式上,实行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 2.在考核主体上,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分为同学评价、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三个方面,权重安排为6:2:2。 3.老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分别见附件1、2。 4.同学评价,即由当学年老师授课班级同学对老师的评价。同学依据指标体系与评分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各任课老师的教学状况进行评价。 5.督导评价,即学院(部)督导组对老师实施的评价

22、。 (1)学院(部)督导组成员必需为已在学校督导委备案的成员,不得擅自更改督导组人员; (2)督导人员由学院(部)督导组组长组织,依据指标体系与评分要求,结合平常听课、评课等教学督导活动所把握的状况对老师进行评价。 6.同行评价,即由各学院(部)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全体老师进行的评价。各位老师依据指标体系与评分要求,结合平常听课评课状况对本教研室老师实施评价。 7.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8.凡存在以下情形者,教学质量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一学期每门课程调课超过3次(不含)(因学校、或学院统一支配的活动而调课的除外); (2)学年内未完成50% 的额定教学

23、工作量(老师听从支配,但学院无法支配足额教学工作量者除外)。 9.凡存在以下情形者,教学质量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含)以上: (1)学年内老师因教学质量问题被同学投诉1次(含)以上、经学校教学督导委核查属实; (2)学年内出现三级或二级教学责任事故者。 10.凡存在以下情形者,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1)学年内出现一级教学责任事故、或出现2次(含)以上二级教学责任事故者; (2)连续两年同学评教排名处于学院(部)后5%者,经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联合核查属实。 第六条考核程序 老师教学质量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条件成熟时,按学期考核、按学年综合),一般为学年其次学期结束前完成。详细程序如下: 1.教

24、务处依据本方法有关规定下发通知,组织指导各学院(部)开展老师教学质量学年度考核工作。 2.各学院(部)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院党委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学督导组组长、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 3.各学院(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方法制订本学院(部)的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本学院(部)公开。 4.学院(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本学院(部)的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同学、教学督导组和教研室,开展同学评价、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 5.各学院(部)依据同学评价、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的权重安排,计算每个老师的综合考核结果。 (

25、1)教学质量考核采纳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全部老师的同学、同行、督导评价结果均换算为标准分后再进行排序。 (2)同学评价得分计算方式为:对同学评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去掉前15%和后15%,以其余同学评价分数的平均值为老师任教某门课程的评价得分,当学年任教的各门课程同学评分的平均值为该老师全年的最终得分; (3)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综合得分计算方式为:同学评分60%+同行评分20%+督导评分20%。 6.考核等级的确定。各学院(部)对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按20%的优秀、50%的良好比例确定获得优秀和良好等级的老师,其余30%的老师以得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

26、合格。各学院(部)可将优秀和良好等级的推举名额安排到教研室。 7.各学院(部)将老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学院(部)予以公示。老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申诉,考核小组应受理老师的申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看法。 第七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1.各学院(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体老师的同学评分、同行评分、督导组评分以及综合评定等级结果报教务处备案,且反馈至老师本人。 2.各学院(部)评为优秀的老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学校根据xx高校教学工作嘉奖方法进行嘉奖。 3.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尤其是同学评教结果应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绩效评定的相关文件中予

27、以充分运用与体现。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老师,暂停教学工作一学期。在此期间,老师必需参与老师教学进展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经学校组织教学督导考核达到合格要求者,方可重新上岗;一年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者,调离老师岗位。 第八条本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施行 老师教学质量评价策划方案 依据关于做好省属高校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看法(xx教人202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特制订本方法。 一、组织领导 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各教学系(部)协作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老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院教学工

28、作委员会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审)定老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和考核方法,讨论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教学系(部)要成立系(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主任、书记、秘书及教研室、试验室主任,详细负责对本系(部)老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依据国家对高校老师职务的职责要求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正原则;坚持有利于同学培育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坚持分层次和分类别相结合原则;坚持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原则,对老师的工作质量作出切合实际的评价。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老师教学质量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对本学期全部担当教学任务的老师进行考核

29、。 2.老师教学质量考核详细实施根据xx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方案执行。分为专职、兼职、外聘老师三类分别考核和计算等次。 四、考核结果 1.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是指考核分值90,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与考核老师总数的25%;良好是指90考核分值76;合格是指76考核分值60,不合格是指考核分值60分的老师,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与考核老师总数的15%。学年考核总分为本学年两个学期考核的平均分。 2.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优秀等次是老师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3.凡当年在教风方面存在问题或有教学事故者,即取消老师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次称号的资格。 4.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各教学系(部)将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于每年7月10日前完成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报院长审批。由教务处发文公布年度老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 6.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在8月中旬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全部老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报省训练厅人事处、高教处备案。 老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策划方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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