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上传人:恋****泡 文档编号:4436220 上传时间:2021-09-19 格式:PDF 页数:112 大小:8.0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11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二二一年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沼气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106-371291-07-02-674870 建设单位 联系人 时振 联系方式 13356223858 建设地点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 89 号 地理坐标 (117 度 43 分 52

2、.510 秒,36 度 9 分 38.12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55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1.8%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369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

3、况 规划名称:规划名称: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管委会 审批文号:审批文号:莱开字201322号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召集审查机关: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审查文件名称:审查文件名称:莱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莱环字20144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 89 号, 莱芜高新

4、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内,根据不动产权证:鲁(2018)莱芜市不动产权第 0007800号,拟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园区规划环评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通过原莱 2 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19。 (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园区产业定位及行业准入符合性分析 根据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功能及产业定位,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录并结合产业园区所在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给出各入区行业的控制级别,见表 1。 表表 1 1 产业园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产业园入区行业控制

5、级别表 行业类别 行业小类 控制级别 A01 农业 / A02 林业 A023 林业经营和管护 A03 畜牧业 / A04 渔业 / A05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N78 公共设施管理业 N781 市政设施管理 N782 环境卫生管理 N783 城乡市容管理 N784 绿化管理 N785 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 注: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禁止进入行业 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内,莱芜市博莱高速以东,占地类型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为蒸

6、汽生产和供应,采用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为原料,能耗低、污染少,属于“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范畴,不违背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准入条件。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选址符合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规划要求,选址可行。 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图 3。 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园规划、产业园定位要求、产业园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等 3 相关要求。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

7、备和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入园项目要做好厂区防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所有入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对园区现有的未批先建项目,责令相关单位到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环评手续。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园规划、产业园定位要求、产业园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且选用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符合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3、小结 由上述分析可知

8、,技改项目符合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且符合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周边敏感目标图,周边敏感目标图详见图详见图 2,莱芜高新区精细,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 3。 4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拟建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表 2。 表表 2 2 拟建项目与环环评拟建项目与环环评 2016150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相关

9、规定 项目符合情况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原莱芜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具体见图 4, 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西南侧处的黄羊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

10、2-02),距离生态红线区的距离约为 5.3km,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红线区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重点管控区,符合管控区要求,详见图 5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拟建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

11、38-2002)IV 标准,大气环境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拟建项目对可能存在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噪声因素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莱芜区实施区域削减计划,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项目原辅料、动力供应充足,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12、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根据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版) 和济发改体改2019138 号,拟建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相关要求。 (2)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 5

13、 表表 3 3 与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空间布局 约束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

14、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 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 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 根据原莱芜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

15、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具体见图4, 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西南侧处的黄羊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12-B2-02),距离生态红线区的距离约为 5.3km,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红线区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重点管控区,符合管控区要求,详见图 5。 项目属于技改,位于莱芜精细化工产业园 产业结构 调整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 规定的限制类、 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 关停淘汰类项目, 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

16、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 发展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 拟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污染物排放 管控 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

17、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噪声因素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对环境影响较小 6 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 环境风险 防控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

18、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 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 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 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要求; 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开采、 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

19、、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 拟建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 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 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 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

20、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济政发20211 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 拟建项目不燃煤,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蒸汽,生产过程用水来源为市政管网,不采用地下水 3 3、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表 4 4 拟建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类别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

21、拟建项目情况 结论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拟建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 以现有项目符合 7 建设, 到 2017 年, 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 改用电、 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 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产生的沼气为原料建设沼气锅炉供热。 深化面源污染

22、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 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 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拟建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修订高耗能、 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 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 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

23、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项 目 不 属 于 “ 两高”行业 符合 表表 5 5 拟建项目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拟建项目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例相符性分析 条例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大气 污染 综合 防治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不得建设污染大气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 己建成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关闭停产。 拟建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 不位于各类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 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

24、 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拟建项目物料利用率高, 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实施后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符合 大气污染专项防治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等高污染项目。 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钢铁、炼油、制革、染料、电镀、农药以及生产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生产企业或者相关设备, 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关闭或者逐拟建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符合 8 步淘汰;对限制类项目的新建、扩建不再予以审批。 表表 6 6 拟建项目与鲁政发拟建项目与鲁

25、政发201820181717 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类别 要求 企业实施内容 符合性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 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的“散

26、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 按照“发现一起、 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 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也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 10

27、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要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7 个传输通道城市基本淘汰 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拟建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 以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为原料建设沼气锅炉供热。 符合 表表 7 7 与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与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增四减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 (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20182020 年) 年)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四增四减”三年行

28、动方案(20182020 年) 项目情况 结论 按照我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 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 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 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过剩产能。 符合 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腾拟建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 符合 9 出“旧动能、小项目、低端产能污

29、染物排放的笼子”(小项目指传统产业或污染重的小项目),换上“新动能、大项目、高端产能的鸟”,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倒逼新旧动能及时转换, 杜绝“新瓶装旧酒”“新旧并存”的假转换。 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8 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技改提能和核增产能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以化工园区认定为抓手,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要求,到2020 年,争取将化工园区缩减到8

30、5 个(含)以内,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30%, 大力支持国家级绿色园区建设, 逐步扭转化工产业布局不合理、化工园区散乱的现状。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一律依法停产。大力提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园区创建动力和示范性,鼓励园区探索符合本地发展实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发展模式和组织方式。 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符合 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

31、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完善煤炭替代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低的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系数。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严格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结合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严把新上耗煤项目的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减量

32、替代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核定意见。 拟建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以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为原料建设沼气锅炉供热。 符合 表表 8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 条例内容 项目情况 结论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 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拟建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 符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

33、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 符合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建设单位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符合 10 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 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

34、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落实。 符合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 建

35、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落实 符合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落实 符合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报批前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社会公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

36、价报告表 符合 表表 9 项目建设与山东省项目建设与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 防治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目标指标 经过 3 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 (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本项目使用沼气和电能。 符合 重点区域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37、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 在重点区域范围内。 符合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11 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使用沼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标排放。 符合 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专项方案,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 3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

38、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或置换,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 本项目设备采用电能和沼气。 符合 表表 10 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鲁政发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 号)分析表号)分析表 政策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优化结构与布局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

39、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 本项目为技改, 且已备

40、案,且属于“允许类” 建设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符合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行业。 符合 环保方面,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产品,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符合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

41、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符合 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要求。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2+26 城市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项目位于济南市,属于 2+26 城市范围内, 项目热处理以沼气和电能为能源。 符合 12 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大力增加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规模化发展风能、太阳能、核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项

42、目设备采用沼气和电能为能源 符合 表表 11 项目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项目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案 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莱芜政发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莱芜政发20192 号)分号)分析表析表 政策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一)调整产业结构布局 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散乱污”企业及

43、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要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生态环境手续不全以及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 且已备案,不属于 “散乱污”企业。 符合 (六)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行企业自我申报排污情况、自我

44、承诺排污真实性、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我公开信息、自我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加大对企业持证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 现有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建设单位承诺启动本项目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排污登记表。 符合 加强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对炉窑清单进行

45、查缺补漏,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无组织综合整治、在线监控等。严防已关停取缔的生产线死灰复燃,未列入核查名单或整治不达标的,依法依规处理。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改造力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本项目不使用燃煤加热炉, 不涉及淘汰和禁止类炉窑设备。 项目拟建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 以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为原料建设沼气锅炉供热, 产生

46、的废气达标排放。 符合 表表 12 项目与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环发201277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13 环发201277 号文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充分认识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风险应急措施,符合要求。 二、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作用,源头防范环境风险 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

47、, 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石化项目。 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 , 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影响进行了预测,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 改 、 扩建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现行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要求 , 对现有工程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 , 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 提出相应的补救或完善措施,并

48、纳入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 项目为技改项目,对工程环境风险进行了分析,符合要求。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应作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的主要内容之一 。 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不予受理;经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 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要求。 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是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 也是企业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和实施等,应按我部 突发环境

49、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等规定执行。 企业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要求。 拟建项目符合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济环字2018204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称“莱芜泰禾”)原为莱芜市柠檬酸厂,始建于1988 年,2003 年 5 月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租赁柠檬酸厂厂房、设备等进行生产,2006 年莱芜市柠檬酸厂破产, 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买断柠檬酸厂。 现有厂区地点位于莱芜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内,主要产品为柠檬酸系列,包括无

50、水柠檬酸、一水柠檬酸、柠檬酸钠和柠檬酸石膏。 拟建项目在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后沼气发电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淘汰原有的 8 台沼气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依托原有的 IC 罐、沼气柜等,新上 SZS15-1.25-Q 沼气锅炉 1 台及配套设施 15 台套,原料仍为现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产生的沼气,项目建成后不再为厂区供电,只供热 12万吨/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版),拟建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因此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