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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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界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界山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目 录一、指导思想1二、调整原则1三、调整的主要内容1(一)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1(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1(三)力争实现园地、林地规模1(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1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1(一)科学调整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二)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三)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1(四)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1五、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一)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1(二)建设用地空间分区与管制1六、保障措施1(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二)健全土地节

2、约集约利用机制1(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1(四)更新完善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1附表1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依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和泉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结合界山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的“三规划两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3、建设“一带一路”核心区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主题,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升级、产城融合为抓手,以“产业链条延得长、城市建设提品质、民生大计得改善、党建科学作保障”为主线,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为围绕三个率先目标“海丝战略重要支点、产

4、城融合示范新区、全面小康幸福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按照国家、省和市确定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2) 坚守红线、量质并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管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3) 节约集约、统筹安排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

5、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促进生态型港口新城建设战略落地。(4)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做好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层层落实上级规划要求。三、调整的主要内容(一)落实耕地保有量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现状耕地为基础,考虑生态退耕、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灾毁

6、等耕地减少因素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现状,层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确保实现全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980.55公顷(14708.23亩)的目标。全面推进土地整理,适度进行土地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2006-2020年全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88.41公顷,其中2015-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69.15公顷。(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将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等别较差等

7、不宜作为基本农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此扣减,最终将全镇805.65公顷(12084.75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层层落实到地块。(三)力争实现园地、林地规模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稳定农用地结构,加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263.61公顷;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增强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527.63公顷。(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1、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二次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基

8、数,在科学分析规划实施以来用地状况和“十三五”时期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国家支持海西区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及稳增长重点项目,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1100.54公顷(16508.10亩)。2、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土地利用实施状况,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十三五”发展目标,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人地和谐,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乡建设相协调。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49.1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建设用地567.69公顷。3、优化配置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加强基础设

9、施用地的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综合利用,严格执行交通、水利、能源产业等基础设施用地标准,加强项目用地管理,提高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扶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为151.40公顷。4、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评选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规划2006-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43.3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923.9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417.19公顷;规划2015-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66.0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457.04公顷,新增建设

10、占用耕地规模为172.30公顷。5、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紧密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合考虑用地实际需求与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至2020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人以内。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一)科学调整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协调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坚持统筹规划

11、、协调推进,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包括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十三五”期间急需落地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等,如福厦客运专线、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泉港段、滨海北路改线工程等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二)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护优质高产良田和集中连片耕地,确保调整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805.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

12、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不得随意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当、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三)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基本农田,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禁止

13、破坏基本农田。坚持党政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严厉查处、重典问责。(四)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

14、划基础。五、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一)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为科学指导土地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依据本镇地貌和土地利用特点,以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为指导,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6个土地用途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指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至2020年该区面积为805.6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0.46。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使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房、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

15、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与挖塘养殖;(3)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4)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其他非农建设项目。2、一般农地区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至2020年该区面积为762.4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9.36%。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土地优先用于发展粮、油、烟、菜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一般不得改变用途或抛荒;(3)区内应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品,严禁各项建设占用名、优、特、新

16、种植园地;(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林业用地区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公益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等。至2020年该区面积为527.6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40%。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3)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含工业园区与集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

17、用途区。至2020年该区面积为936.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3.79%。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应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4)区内村民建房应严格执行宅基地规定标准,鼓励通过综合整治,逐步缩小本区农村居民点规模,严禁在本区之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5、独立工矿用地区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至2020年该区面积为12.3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

18、积的0.31%。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6、风景旅游用地区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的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至2020年该区面积为95.1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93%。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

19、内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二)建设用地空间分区与管制为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满足土地管理需要,规划结合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在全镇范围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1、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总面积949.14公顷。本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

20、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总面积682.96公顷。本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

21、地规模;(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2305.50公顷。本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严格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本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

22、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六、保障措施(一)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藏粮于地”。(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的盘活利用,总结完善并推广有关经验模式,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构建规划实施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面积挂

23、钩机制,实现新增建设用地撬动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和批而未供土地的盘活。规范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严禁随意侵占或破坏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升级改造,推进“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和棚户区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水平。(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

24、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的原则,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的土地,大于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步骤地退耕还林,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严格管理,因地制宜,逐步退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用地,使生态环境保护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更新完善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积极采用“3S”等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了解规划实施动态,发现问题、找出对策,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同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划数据

25、库,统一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信息平台,实现土地管理的一体化。- 17 -附表 附表1 界山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1083.70 27.52 园地285.14 7.24 林地544.38 13.83 草地00其他农用地376.09 9.55 总计2289.30 58.14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市00建制镇104.642.66农村居民点491.95 12.49 采矿用地12.36 0.3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小计608.9515.46交通水利用地89.13 2.26 其他建设用地51.00 1.30 总计749.08 19.

26、02 未利用地水域51.47 1.31 滩涂沼泽713.80 18.13 自然保留地133.95 3.40 总计899.22 22.84 土地总面积3937.60100附表2 界山镇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平方米指标原规划2020年2014年调整后2020年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606.80(9102亩)1083.70(16255.50亩)980.55(14708.23亩)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946.7(14200.50亩)805.65(12084.75亩)约束性 园地面积314285.14263.61预期性 林地面积600.82544.38527.63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

27、模1188.58(17828.70亩)749.08(11236.20亩)1100.54(16508.10亩)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74.13608.95949.14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36.9117.00567.69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它用地规模314.45140.13151.40预期性二、增量指标原规划2006-2020年调整后2015-2020年调整后2006-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666.67466.07943.39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575.99 457.04923.92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62.83 172.30417.19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

28、充耕地义务量1569.1588.41约束性三、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20120120约束性附表3 界山镇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用途区名称调整前调整后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基本农田保护区946.7024.04805.6520.46一般农地区367.759.34762.4819.36林业用地区600.8215.26527.6313.40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77.2312.12936.7523.79独立工矿区396.9010.0812.390.31风景旅游用地区95.162.4295.162.42附表4 界山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

29、顷、%名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调整前规划874.1322.20608.0315.442455.4462.3600调整后规划949.1424.10682.9617.342305.5058.5500附表5 界山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所在乡镇备注1、交通福厦客运专线新建2017-2020界山镇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泉港段2015-2020界山镇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泉港段2015-2020界山镇界山东张至山腰普安公路(凤凰大道)新建2015-2020界山镇滨海北路改线工程改建2015-2020界山镇省道201两侧土地收储新建201

30、7-2018界山镇镇内道路网改造2015-2020界山镇沈海高速公路福清、江阴至惠安段扩容二期工程新建2016-2020界山镇荣田港口新建2016-2018界山镇2、能源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福建段支干线及配套设施2015-2020界山镇西气东输西三线泉港门站新建2017-2019界山镇变电站2015-2020界山镇3、水利湄洲湾南岸二期供水工程2015-2020界山镇南山片区水利项目(一期、二期)新建2017-2020界山镇泉港区中型水闸加固工程新建2017-2020界山镇泉港区万里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界山镇泉港区新建海堤工程新建2017-2019界山镇泉港区海堤加固工

31、程新建2016-2018界山镇引水工程2015-2020界山镇小流域综合治理2015-2020界山镇泉港区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项目2015-2020界山镇泉港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2018-2020界山镇4、其它泉港区涝区治理工程新建2017-2020界山镇泉港区北部城区供水和排污管道工程新建2015-2017界山镇泉港南山片区仓储物流园区及配套设施工程2015-2020界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15-2020界山镇各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2015-2020界山镇移动通信基站2015-2020界山镇防洪防汛工程2015-2020界山镇石化园区安全卫生防护带配套设施2015-2020界山镇九峰山公园配套设施续建2015-2016界山镇天马山观光旅游配套设施新建2016-2018界山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2015-2020界山镇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5号)中所有项目新建2015-2020界山镇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中所有项目新建2015-2020界山镇其他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新建2015-2020界山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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