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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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花溪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六月I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第一节 调整的目的和任务2第二节 调整的依据和原则3第三节 调整的范围和期限6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数据来源7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9第一节 区域概况9第二节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0第三节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11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及要点16第五节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17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19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9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调整20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1第四节 土地布局优化调整23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整26第六节 建设用地

2、空间管制分区调整31第四章 “三线”划定与“多规合一”33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33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34第三节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35第四节“多规合一”36第五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37第一节 规划任务和保护目标37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措施37第六章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9第一节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39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划管理措施39第七章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42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42第二节 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管控措施42第八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4第一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44第二节 充分利用经济调控手段45第三节 完

3、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46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47附表:48表1 花溪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2014年)48表2 花溪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表50表3 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表52表4 花溪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4表5 花溪区土地用途分区调整表56表6 花溪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58表7 花溪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59表8 花溪区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表60表9 花溪区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表62表10 规划期重点建设项目表63表11 规划期间补充开发新增耕地建设项目表95II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前 言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对花溪区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新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编制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进入“十三五”时期,花溪区迈进城镇化加速

5、推进、产业化跨步发展,生态体系全面构建的重要发展阶段,花溪区将努力打造以创新、改革、开放为趋动力,紧紧围绕“一区四化”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以市委“六大工程”和区委“六大计划”为统揽,以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为主战场,以“园区高端化、城市园林化、景区生态化、农村特色化”为主抓手,大力实施“区域整治、景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路网建设、文化旅游提升、立面整治、城市管理提升”七大工程,全力打造花溪发展升级版。本调整完善方案紧紧围绕花溪区至2020年发展目标和发展空间格局,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阐明了规划期内区域土地利用战略、规划目标、布局优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节约集

6、约用地,强化空间优化配置和用途管制,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持续发展,为花溪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调整的目的和任务一、调整的目的依据花溪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和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标分解方案为基础,围绕花溪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开展“三线”划定,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多规融合”更深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7、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调整的任务(一)落实发展新定位、新战略对土地的需要。通过规划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空间配置,为实现“园区高端化、城市园林化、景区生态化、农村特色化”目标,保障可持续的发展用地。(二)推进城乡统筹、产业集聚的节约集约用地管控。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十三五”规划的充分衔接,在总量控制前提下,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面贯彻耕地保护新要求,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

8、田。(四)优化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加强与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街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开发建设避让优质耕地、林地、湿地,严格保护河流、湖泊、山峦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五)更新规划数据库。按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更新规划矢量数据,做好质量核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表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第二节 调整的依据和原则一、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贵州省土地管

9、理条例7.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8.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9.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二)相关规划1.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2.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4.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2010-2020年)5.贵州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6.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7.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0、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三)相关文件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25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5号)5.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201418号)6.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447号)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8.省人民政府办公

11、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96号)10.贵州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导意见二、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根据上级分解下达指标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既要保证花溪区耕地保有量达到目标任务,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有效盘活存量,

1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切实解决好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等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部门沟通、合作,根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强化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第三节 调整的范围和期限一、调整范围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为花溪区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96414.67公顷。其中花溪区剩余部分61702.85公顷,包括清溪街道办事处、贵筑街道办事

13、处、溪北街道办事处、青岩镇、久安乡、孟关乡、燕楼乡、马铃乡、黔陶乡和高坡乡;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9980.76公顷,涉及原小河区和托管翁岩、麦乃、把伙、扬中、陈亮、付官6个村,贵安新区24731.06公顷,涉及原花溪区党武乡,麦坪镇,湖潮乡,石板镇。花溪区行政区划图如下图1所示。图1 花溪区行政区划图二、调整期限本次规划调整在现行规划实施的基础上,以2014年为基期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5-2020年。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数据来源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规划评估和规划调整完善以最新的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遵循统一的标准、时点、底图、用地分类和

14、成果要求,保持规划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现势性。2、 社会经济数据采用花溪区统计局正式发布的统计年鉴数据,含人口、国民经济等数据。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采用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及数据库成果。60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花溪区位于东经1062710652,北纬26112634,地处黔中腹地,贵阳市南部,东邻黔南州龙里县、西接贵安新区,南连黔南州惠水县、长顺县,北与南明区、观山湖区接壤。国土面积964.14平方公里。2012年11月,小河区与花溪区合并组成新的花溪区,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区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有阿哈水库、花溪

15、水库、花溪公园、十里河滩、孔学堂和青岩古镇等著名景点。全区总人口约4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约占三分之一,有汉、苗、布依等38个民族。 2014年,花溪区生产总值完成282.86亿元,同比增长19.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2.80亿元,同比增长20.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2.56亿元,同比增长22.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24亿元,同比增长40.0%;旅游总收入完成114.73亿元,同比增长3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5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25元,同比增长14.2%。经济发展在全省的增比进位预排位中,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公共财政预算

16、收入、旅游总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绝对数均位列全省前10位,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进位发展实现新跨越。根据2014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全区常住半年及以上年末总人口为63.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6万人;常住半年及以上平均人口为63.21万人。第二节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2014年花溪区土地总面积96414.67公顷。其中农用地7565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47%;建设用地12657.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3%;其他土地8099.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0%。农用地中,耕地33766.

17、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02%;园地130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林地36793.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16%;牧草地面积200.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1%;其他农用地359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3%。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9237.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8%;农村居民点用地3845.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9%;交通水利用地298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0%,其他建设用地430.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5%。其他土地中,水域395.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自然保留地7704.1

1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花溪区(包括花溪区剩余部分和经开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详见附表1。二、土地利用特点及问题(一)农用地比重大根据2014年现状数据,花溪区农用地面积75657.38,占土地总面积的78.47%,其中耕地、林地分别占35.02、38.16。第一产业依然是花溪主导产业,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观光农业、名特优及鲜活农产品基地、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成为全区农业用地新特点。花溪区耕地主要位于青岩镇、孟关乡、久安乡、和高坡乡,土地利用类型分布零星、连贯性差。截止2014年花溪区耕地总面积33766.84公顷。(二)后备资源匮乏,开发难度大花溪区其他草地面积为5771.

19、33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00%,且大多数未利用地处于山高坡陡地段,一般不宜开发耕作,局部地势虽较开阔平缓,但多为裸岩石砾地,开发利用成本高、难度大,耕地保护的任务艰巨。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能力不足。(三)旅游资源分布广泛花溪区是著名的风景名胜区,全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区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有阿哈水库、花溪水库、松柏山水库、花溪公园、黄金大道、十里河滩国家湿地公园、孔学堂、高坡云顶草场、高坡苗族乡和桐埜书屋等著名景点。在全区旅游资源大普查中,花溪区潜在可发掘的旅游资源高达数十处。第三节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一、 现行规划指标执行情况截止2014年,花溪区

20、现行规划指标剩余空间有限,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现行规划确定花溪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3698公顷,2014年全区耕地为33766.84公顷,较规划目标多68.84公顷,完成耕地保护目标。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行规划确定2020年花溪区基本农田面积为22174公顷,2014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为22174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现行规划2006-2020年花溪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规模为2726公顷。截止2014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规模2141.99公顷,土地整

21、治补充耕地工作稳步推进。(二)全区建设用地增长较快,规划剩余空间有限1建设用地总规模:现行规划2020年花溪区建设用地总规模12591公顷。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657.53公顷,突破规划目标66.53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2020年花溪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556公顷。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9237.01公顷,规划剩余空间为318.99公顷。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现行规划2020年花溪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8070公顷。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391.19公顷,规划剩余空间为2678.81公顷。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2020年花溪区交通水利

22、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035公顷。2014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3420.52公顷,突破规划目标385.52公顷。5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现行规划规划期内花溪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4801公顷。截止2014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4867.53公顷,突破指标66.53公顷。6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现行规划期内花溪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4076.34公顷。截止2014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709.42公顷,未突破指标控制。7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现行规划期内花溪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726公顷。截止2014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为2141.99公顷,未突破指标

23、控制。(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现行规划2020年花溪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14平方米/人。2014年,花溪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14平方米/人,未突破规划目标。2亿元GDP耗地量:现行规划2020年花溪区亿元GDP耗地量80公顷/亿元。截止2014年,花溪区亿元GDP耗地量为31.92公顷/亿元,低于2020年规划目标,经济增长消耗建设用地量与2020年规划目标尚有较大差距。花溪区(包括花溪区剩余部分、经开区和贵安新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详见附表2。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一)切实保护耕地,基本保障了基本农田花溪区将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

24、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截止2014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花溪区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9个,其中土地整理8个(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个),土地开发项目7个。土地整治总规模达3020.6公顷,新增耕地313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2752.53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535.37公顷。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加强中低产田土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各项管理,提高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二)促进了全区城市以及工业园区的发展“十二五”期间,花溪区取得了迅猛发展,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提升迅速。“新花溪”的成立,两区

25、叠加效应逐步呈现,发展活力日益增强。依托梦观国际汽贸城,花溪区电子商务产业园顺利开园。小孟工业园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青岩文化旅游聚集区、孟关汽车贸易城现代商贸物流聚集区。成功引进西南商谷、碧桂园、泰坦集团花溪智慧旅游、北环卫集团环卫服务外包、传化智能公路港等重大项目。田园南路、杨孟路等12条区域或城市干线建成通车,形成了以环城高速、南环线、甲秀南路、贵惠大道、孟关大道等公路为骨架,县、乡道路为补充的公路网体系。近几年,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花溪区各类建设用地、各项批次用地的报批工作逐年增加,经开区和贵安新区各项建设项目有条不紊地进行,城区规模边界不断向外延伸,规模不断扩大。花溪生态新城、花溪

26、大学城、小孟工业园、燕楼工业园、金石产业园、孟关汽贸城等初具规模,为推动花溪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三)文化旅游创新效果凸显文化、旅游、体育等事业全面发展。配合省、市举办了第九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青岩古镇、天河潭、湿地公园三个景区为重点的“100个旅游景区”精品项目相继实施,青岩古镇成功进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久安古茶树与茶文化体系荣获“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称号。花溪区、经开区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牢牢守住生态底线,完成造林绿化封山育林5546亩、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2.12万亩。(四)提高了国土资源科学规范管理总体水平建立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并完善与土地利用

27、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相适应的数据库建设、维护和更新的长效机制,进而纳入“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了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的重大转变。建立了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重点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城市规模扩展、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等情况,提高国土资源科学规范管理利用总体水平。三、规划实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现行规划已难以适应花溪区发展新形势花溪区经过“十二五”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基础条件日益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资源优势正在叠加释放,为花溪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高铁时代的来临,为花溪区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拓

28、展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花溪区、经开区和贵安新区的建设以及省制定实施的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计划,为花溪区拓展了发展的空间。现行规划已难以适应花溪区发展新形势,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空间布局迫切需要优化截至2014年底,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剩余318.99公顷,但是随着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花溪大学城、经开区城市快速发展,以及省市一些重点项目在花溪落地,规划指标剩余量已无法满足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设需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已突破规划目标385.52公顷,建设用地需求和供给结构矛盾突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现行规划的建设用地

29、类型和空间布局已经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规划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未来的需求存在偏差,部分目标难以完成,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空间布局需进一步优化。花溪区近几年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创新区,特别是与经开区组成新的花溪区,双方优势互补、发展迅速,贵安新区为贵州省新型重点开发建设区域,将成为贵州省最富活力的经济增长极和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未来区域人口与经济集聚力逐步增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三)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现行规划确定花溪区2020年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114平方米/人,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4平方米/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需

30、要进一步提高。2014年,花溪区亿元GDP耗地量为31.92公顷/亿元,与2020年规划目标80公顷/亿元尚有较大差距。第四节 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及要点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花溪区“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一是是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二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新任务;三是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存量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四是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和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形成引领发

31、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二、规划调整要点(一)保护耕地资源为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质量有提升、布局更集中”的原则,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指标按上级分解下达指标调整。将基本农田指标分解到各乡镇。(二)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与相关部门规划的协调衔接,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当增加和内部结构适当调整,积极保障城乡合理的用地需求。(三)调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按照“保护资源、保障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的原则,结合规划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适度调整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范围。(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按照建设

32、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严格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将外延扩张的用地方式向内涵挖潜转变,将粗放低效的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通过城乡统筹、挖潜改造和优化置换,拓展发展用地空间,保障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需求,保障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的实现。(5)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城乡及景区绿地系统建设、通道绿化、乡村环境整治、生态移民等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以保障花溪区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地发展。第五节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一、守住“红线

33、”、推进“多规合一”,管控任务重大“十三五”期间花溪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较大,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问题较为突出。为此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按照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目标,切实推动产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多规合一”;大力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优化,整合提升建设发展空间,合理增加生活、生态空间,加大生态绿地、水源水域等重要用地保护力度,为花溪区加快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持续的用地保障。二、全面推进保护耕地、保护生态、节约集约,工作艰巨花溪区土地资源保护形势严峻,一方面位于丘陵山地的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偏低,保护压力较大;另一方面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按

34、照“占优补优、占水补水”政策要求,区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十分艰巨。为此,要按照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现代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同时,实施保护优先战略,坚决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红线,切实转变传统用地观念与模式,适应供给侧结构改革,创新土地利用和管理机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坚持“底数”、“底盘”、“底线”约束,确保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下,通过城市功能组团集聚开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要通过严格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巩固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建设花溪区都市观光农业圈和生态农业观光区,实现生态与资源环境体系的优化目标。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第一节

35、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以创新、改革、开放为趋动力,紧紧围绕“一区四化”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以市委“六大工程”和区委“六大计划”为统揽,以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为主战场,以“园区高端化、城市园林化、景区生态化、农村特色化”为主抓手,大力实施“区域整治、景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路网建设、文化旅游提升、立面整治、城市管理提升”七大工程,全力打造花溪发展升级版。到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50万口径)确保增长20%、力争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00

36、万元口径)确保增长15%、力争增长16%(其中,花溪片区确保增长13%、力争增长14%;经开片区确保增长15.5%、力争增长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确保增长13%、力争增长14%。财政总收入确保增长13%、力争增长15%(其中,花溪片区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6%;经开片区确保增长12%、力争增长1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6%(花溪片区、经开片区均确保增长14%、力争增长1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增长10%、力争增长1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增长13%、力争增长14%。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确保增长20%、力争增长25%(花溪片区、经

37、开片区均确保增长20%、力争增长25%)。旅游总收入确保增长20%、力争增长2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调目标范围以内,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目标范围以内,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调整一、土地利用战略围绕花溪区发展目标和空间格局,大力转变传统土地利用方式,实施集约高效、保护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一)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的保护。实施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规划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所提

38、高,毫不动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城乡统筹战略在宏观空间结构构建上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为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着力保障重点区域的发展用地,保障城乡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形成城乡融合、基础设施共用、公共服务共享的发展形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三)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开源与节流并举。积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大建设用地集约挖潜力度,特别是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效益,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更趋科学合理,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二、规划目标调整根据贵阳市下达花

39、溪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结合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规划期间执行情况,对花溪区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目标进行调整。(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按照贵阳市政府要求,花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0582.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654.25公顷;实现布局稳定、质量提高。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048.85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2097.95公顷。(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939.8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609.7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968.1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

40、制在3330.16公顷。(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根据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1149.87公顷以内。(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盘活存量用地,促进节约集约。至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亿元GDP建设用地量预期在23.59公顷/亿元以内。花溪区(包括花溪区剩余部分、经开区和贵安新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情况详见附表3。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合理地安排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及民生用地,实现土地利用布局的不断优化,适当调整花溪区土地利用结构。一、农用地到2

41、020年,农用地面积为70115.68公顷,较2014年净减少5541.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5.75%。其中:耕地面积30582.11公顷,较2014年净减少3184.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3.30%。主要分布在清溪街道办事处、高坡乡、青岩镇、孟关乡、久安乡、金竹社区等。耕地减少方向主要是:建设占用、生态退耕、自然灾毁、农业结构调整等。基本农田面积20654.25公顷,比现行规划减少1519.75公顷。花溪区耕地主要分布于清溪街道办事处、高坡乡、青岩镇、孟关乡、久安乡、金竹社区。根据2015年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举证及中心城区外各乡镇布局调整,花溪区目前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清溪

42、街道办事处、高坡乡、青岩镇、孟关乡、久安乡、金竹社区。园地面积1333.12公顷,较2014年增加31.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03%。林地面积36145.47公顷,较2014年减少648.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67%。牧草地面积217.86公顷,较2014年增加1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02%。其他农用地面积1837.12公顷,较2014年减少1758.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1.82%。规划期间,因受生态退耕、田土坎、建设占用及耕地整理等影响,其他农用地在总量上呈下降趋势。二、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

43、,确保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各类建设用地应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适度扩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相应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8939.87公顷,较2014年增加628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6.5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5609.71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3968.1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641.59公顷),较2014年增加6372.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6.61%;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330.16公顷,较2014年减少9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

44、0.09%。三、其他土地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7359.12公顷,较2014年减少了74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77%。其中:水域面积927.44公顷,较2014年增加53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0.55%;自然保留地面积6431.68公顷,较2014年减少1272.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1.32%。花溪区(包括花溪区剩余部分、经开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4。第四节 土地布局优化调整 根据花溪区当前发展的要求和“十三五”规划期间重点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重点做好耕地与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合理安排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环境保护等

45、基础设施及民生用地,实现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1、 农用地布局(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形成集中连片耕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推进形成以基本农田为主体的耕地布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用途管制,发挥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作用,使生态建设、耕地保护和构建城乡宜居环境三者有机统一。调整后全区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久安乡、燕楼乡、高坡乡、马铃乡。(2) 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布局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宜林荒草地资源进行造林。重点实施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和村镇绿化工程。同时通过调整将部分灌木林地、疏林地改种为果园和其他园地。调整后,林地面积减少了648.12公顷。二、建设用地布局(一)、城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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