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910624 上传时间:2020-05-20 格式:DOC 页数:48 大小:18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4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栖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努力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及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栖霞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

2、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刑事案件、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

3、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见附件1),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部门

4、及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指挥权限等。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注重资源整合,构建

5、功能完善、覆盖面广、信息共享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二、组织体系(一)领导机构。成立栖霞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主要负责人组成。(二)办事机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定期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定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督促检查预案

6、演练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指导、组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事项等。(三)工作机构。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成立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承担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四)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及市直各单位机构。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和指挥机构,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五)专家组。各

7、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应急救援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参与修订、完善各相关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三、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市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构成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一)预测与预警1、信息监测。各镇(街、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风险信息,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预警系统。各

8、镇(街、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依托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3、预警级别及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1)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4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2)预警信息发布权限。级预警由栖霞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级预警由烟台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

9、小组发布,级及以上预警由省政府或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发布。(3)预警通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4)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发布机关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息。(二)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2)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

10、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市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市领导的批示传达给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1)组织营救救助。迅速组织力量营救受到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其他相关人员,使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2)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区域控制措施,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做好有关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

11、事件。(3)开展现场监测。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突发事件的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4)保障公众生活。根据需要,适时启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应急专项资金,及时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提供交通和生活必需品保障,确定临时避难场所等。(5)加强协同作战。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调动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应急响应较大突发事件(级)以上的突发事件(含级):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程序及时上报,由烟台市、省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主要

12、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事故程度由烟台市、省领导担任总指挥,统一指导协调省、烟台市、栖霞市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利用烟台市或全省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级):由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市应急预案或市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专项应急处置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赶赴现场,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应急处置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参与救援行动。4、指挥与协调(1)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市政府领导、专家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挥协调,调集应急

13、队伍和物资设备开展应急处置。(2)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接报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判定,报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负责与烟台市现场指挥机构的协调联系。(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烟台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与驻栖部队和预备役等沟通、协调,统一组织和调配各方人力、物资、装备等共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4)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定该类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牵头处置,其他部门予以协助。5、应急联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由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成立现场指挥

14、部和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组: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作为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2)抢险救援组:市公安、消防等部门为主,市安监、住建、林业、水务、交运、国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3)救护防疫组:由市卫生部门牵头,药监、畜牧等部门和单位参与,负责医疗救护、心理救助和疫情控制等工作。(4)人员安置组:由市民政、公安、交运、住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5)社会动员组:由市政府负责

15、,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6)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部门牵头,信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保证应急运输畅通;做好伤亡人员有关殡葬和亲属安抚及疏导工作,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7)应急保障组: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市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市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提供紧急交通运输车辆保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事发地的用电供应;市住建、交运、公路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道路修复、供气、供水和供暖等保障工作。(8)后勤保障组:市财政、发改、经信、商务、粮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

1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设备调集等,保证应急需要和市场供应。(9)事故调查组:市安监、环保、公安、监察、人社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等工作。(10)信息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报市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11)涉外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台办、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参与,负责处理涉及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的有关事宜,做好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接待工作。(12)技术专家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6、社会动员(1)市政府依据突发事件的危害

17、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等级,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2)全市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市政府发布命令。小范围的社会动员,由事发地镇(街道、开发区)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会同宣传部门制定宣传、动员方案,协调搞好本区域内社会动员工作。7、应急结束(1)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次生、衍生等事件危害因素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处置建议,报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做出应急结束决定。(3)较大突发事件由烟台市政府或烟台

18、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三)后期处置1、善后处置(1)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事件级别,分级做好有关善后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较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烟台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2)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积极开展防疫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对突发

19、事件中伤亡人员、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必要时申请上级政府给予补助或支持,同时做好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环境保护等评估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2、社会救助(1)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逐户核实登记,组织实施救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2)被确定为接受救灾捐赠的部门应及时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启动社会募捐机制,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赠。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章程规定的范围内组织

20、开展救灾捐赠活动。(3)各保险机构要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原则,及时为受灾群众、遇难者家属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办理理赔工作。(4)对捐赠款物,要坚持 “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迅速发放到受害人员或家属,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3、调查与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

21、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 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4、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采取的工作措施;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发生的感人事迹;突发事件实际损失情况;类似突发事件安全防范措施等。四、应急保障(一)指挥系统技术保障1、依托政府现有的电子政务信息网络、有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GPS)以及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等为技术支撑,构建统一

22、的应急信息收集、管理、决策和指挥系统,并逐步建立基本指挥所、移动指挥所等,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实现应急指挥系统的智能化和数据化,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要求。2、开发建立全市统一的各类事故隐患、危险源监控、预案管理、救援队伍、救援物资、辅助决策、案例分析等专业应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可视化定位与分析决策支持,并实现各镇、街道、开发区之间以及与各部门、专业技术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应急队伍保障1、专业应急队伍。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矿山救护、森林防火、防汛抢险、危化品事故救援、城管抢修、环境监测、铁路事故、重要信息网络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

23、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2、镇级、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要加强以镇、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应急队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志愿者应急队伍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给予支持。3、应急队伍调动。一般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和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较大突发事件,由烟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调动相关部门应急抢险队伍参加救援。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

24、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烟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动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救援,必要时报请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省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参加救援。4、应急队伍演练。各类应急队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组织全市跨部门、跨行业的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三)通信保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公安、文化广电等部门及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企业,在现有公用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加快互通互联的综合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各通讯运营企业要组织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配备应急移动通信车,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

25、备的维护管理,制订应急保障方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四)救援装备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应急救援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工程抢险装备和防护器材,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五)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工具应急调用方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交通安全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后,市住建、公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应组织专业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六)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部门应准确掌握本市急救资源状况(医院急救能力、

26、急救药品、血浆等),建立突发事件就近应急救助规划方案,组建全市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七)社会治安保障。市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八)救援物资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

27、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水务、粮食、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生产、储存、调拨和供应的协调工作。必要时,由市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烟台市政府等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应急物资援助。(九)资金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

28、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十)人员防护保障。市住建局、地震办等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市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广场、人防工程等,规划、建设和维护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市民提供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做好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供水、供电、通讯、应急食宿等的基本保障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牌。(十一)公共设施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汽、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资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应急状态下事发地居民和重要用户的基本生活要求。(十二)气象水文信息保障。气象部

29、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水务部门要及时提供主要河流、水库水情的实报和预报,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五、监督管理(一)预案管理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以及大型活动应急保障预案。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镇级总体应急预案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依据市总体预案和省、烟台各专项预案制定;部门预案由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要求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预案编制完成;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和

30、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指导制定;大型活动应急保障预案由活动组织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原则上,各类应急预案每3年修订1次,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应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二)预案演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演练要从实战出发,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要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不断提升各部门各单位的现场处置能力和

31、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三)宣传及培训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编制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教材和应急手册,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以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面向公职人员的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对担任应急机构的领导、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应急管理工作原则、方法,熟悉救援程序,提高应急救援技能和水平。开展面向农村和社区的远程应对突发事件教育信息服务。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全市中

32、小学在校学生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四)责任与奖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反应迅速、应对得当、措施有效,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受伤、致残、遇难的救援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待遇。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2.栖霞市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3.栖霞市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附件1: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

33、准(试行)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多个设区的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

34、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多个设区的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包括我省在内的数省(区、市)多个设区的市发生严重干旱,或我省发生特大干旱; 7.多个省辖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包括: 1.省内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省内主要河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3.多个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

35、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一个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多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7.省内主要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其它城市发生极度干旱。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为一般水旱灾害。(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

36、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雪崩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高温、热浪、

37、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的。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为一般气象灾害。 (三)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2.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

38、以上、1万间以下;2.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6.0M7.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包括:1.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下; 2.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5.0M6.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1.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 2.在本市内陆地区发生4.5M5.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 (四)地质灾害。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

39、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较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

4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地质灾害为一般地质灾害。 (五)海洋灾害。 特别重大海洋灾害包括: 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 2.对沿海重要城市或者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重大海洋灾害包括: 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 2.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 3.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重大损

41、坏,或严重破坏海岸生态环境的海洋灾害。 较大海洋灾害包括: 1.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海冰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海洋灾害;2.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海洋灾害。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海洋灾害为一般海洋灾害。 (六)生物灾害。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包括我省在内的在2个以上省(区、市)内发生,或在我省2个以上市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山东省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及境外有害生物侵入,如:因蝗虫、灰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苹果蠹蛾

42、和梨枯梢病、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我省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较大生物灾害包括: 山东省较大有害生物发生及境外有害生物侵入,如:因蝗虫、灰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苹果蠹蛾和梨枯梢病、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一个市或多个县(市、区)成灾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生物灾害为一般生物灾害。 (七)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以上(即15

43、0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4.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和其他重要设施,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即4500亩以上、15000亩以下)的森林火灾;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4.造成重大影响,或位于我省与邻省交界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超过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300公

44、顷以下(即1500亩以上、4500亩以下)的森林火灾;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即15亩以上、1500亩以下)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省境内发生的,或我省民用运输航空器在省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3.危及30人

45、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省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5.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6.山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济南、青岛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其他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80%以上; 7.全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8.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

46、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9.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10.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11.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安全事故;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省境内,或我省民用运输航空器在省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

47、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坏; 6.山东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济南、青岛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其他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60%以上;7.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8.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

48、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9.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对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较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省境内,或我省民用运输航空器在省外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3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10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