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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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文昌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实际,修编本预案。本预案是指导全市各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708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1.3

2、 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指导思想,坚持应急与预防预警相结合,做好监测预警,强化风险管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保障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1.3.2 建章立规、依法规范。应

3、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制度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政府应急管理的主导作用。1.3.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本市内一般(IV级)、较大(级)突发事件和先期处置重大(级)、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的行政主体。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1.3.4 依托

4、科技、资源整合。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按照条块结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等应急资源。整合现有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救援等信息系统,建立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的整体协调和应对能力。1.3.5 加强基层、协同应对。重视镇(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做好镇(场)、村(居)社、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整合各部门、

5、各镇(场)现有卫生健康、水务、民政、气象、资规、交通运输、林业、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应急资源,充分利用当地驻军、武警、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队伍,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4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1.4.1 我国突发事件分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台风、暴雨、龙卷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

6、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辐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炮竹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植物疫情,医源性扩散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经济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规模较大聚众、打砸抢烧、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

7、件。1.4.2 突发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等4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级)和重大突发事件(级)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负责处置,文昌市负责先期处置。较大突发事件(级)、一般突发事件(级)由我市负责处置。本市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参照海南省(或国家)相关预案的适用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没有规定的标准,可在市相关预案中自行规定相应的等级标准。具体分级参照海南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7)。1.5 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

8、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1.5.1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1)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经专家评审和市司法局法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2)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制定。经专家评审、市司法局法核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后,报市政府审批,必要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

9、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3)市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由本部门(单位)有关会议审议,以本部门(单位)名义印发,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1.5.2 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1)镇(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由镇(场)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镇(场)主要负责人签发,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2)基层应急预案,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当地镇(场)的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或应急行动方案,报镇(场)批准、备案。(3)企事业单位

10、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由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报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4)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由主办单位为举办大型会展或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报市政府审批,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文昌市行政区域内指导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或发生在其他地区涉及本市的有关机构、单位或人员,需要由本市处置或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2 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2.1 风险分析文昌市突发事件风险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11、会安全事件4大类。2.1.1 自然灾害分析文昌市地处热带北缘沿海地带,属热带季风岛屿型,热量充分,积温丰富,热能充足,气候温和,终年无霜,夏长无冬,四季常春。年平均温度为24.4。历年极端最高温度38.5,极端最低温度4.2;年平均降水量为1975.0,历年最大降水量2967.0,雨季主要集中在5-10月份,年平均相对湿度86,最小相对湿度20%。每年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主要来自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根据资料统计,影响本海域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46个。热带气旋一般出现在每年的411月,主要集中在79月。文昌市易发季节性多种气象灾害,如台风、暴雨、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等风险。文昌市台风频发

12、,如近年在文昌市登陆的强台风“纳沙”、超强台风“威马逊”和强台风“彩虹”等灾害,均给文昌市造成了大的损失。境内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地裂等,灾害点分布较为零散,所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威胁毁坏民房、建筑物、海防林等风险。文昌境内流域面积达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文教河、珠溪河、文昌河、石壁河和北水溪5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下的支流共有32条;河流总长556.6公里,总流域面积2384.6平方公里,年集雨量39.44亿平方米,年地表径流量18.69亿立方米,是文昌地区水利灌溉和水路运输的重要资源。文昌市共有88宗水库,分布在各镇,其中中型水库8宗,小(1)型水库

13、25宗,小(2)型水库55宗。水库工程效益以防洪、灌溉为主,个别兼顾供水、养殖及发电。应重点防范水库、河流等堤坝风险。此外,文昌农作物病虫害(红火蚁)、森林病虫害时有发生;森林覆盖率大,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很大,森林防火面临较大压力;地震抗震烈度较高,防震减灾不容忽视。2.1.2 事故灾难风险文昌市公路网密布,环岛高铁过境,交通事故频发多发,近年来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旅游安全事故、渔业生产事故也面临多发局面;台风造成的供电、供水、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发生几率较高;专业安全生产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不够齐全,抢险救援能力不足;部分公共场所

14、的消防设施不健全,易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此外,文昌航天发射场的每次发射,给龙楼、东郊两镇政府以及市政府的应急能力都带来严峻考验。文昌市涉及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烫伤灼伤等风险。2.1.3 公共卫生风险近年来,由于文昌市路网交通密集,琼文高速开通,人员密集往来,货物流动加大,各类公共卫生防控难度加大,所引起的发生食源性中毒、炭疽病、登革热流行、动物疫情等可能性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传入和不明原因疾病也有发生或流行的可能性。不明食源性食物中毒时有发生;此外,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也

15、可能引发严重公共卫生事件。2.1.4 社会安全风险随着文昌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推出,开发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社会矛盾如土地征用、征地拆迁、土地纠纷、违规建筑、环境污染、企业改制下岗、劳资纠纷、非正常上访等日益凸显,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全带来较大影响;城区人口不断增长,机动车辆数量快速增加,城市交通拥堵日益凸显;新型传播渠道使突发事件信息网上呼应、网下集结、互相作用,这些事件的诱因往往是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生问题叠加,合理要求与不合理要求交织,易由局部问题转化为全局性问题,处理难度较大。2.2 应急资源调查2.2.1 人力资源(1)主要力

16、量:文昌市应急力量主要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人武部应急队伍为主,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协调当地驻市解放军、武警、预备役等部队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2)专业力量:全市以应急管理、水务、公安、农业农村、住建、气象、医疗卫生、交通、旅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和单位成立的专业应急队伍。(3)基层力量:各镇(场)、村(居)社建立以基层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伍军人、青壮年组成的民兵应急队伍。(4)社会力量:以文昌海蓝救援队、文昌社会应急救援队、文昌紫贝侬家慈善会等力量,是政府救援辅助力量的补充。2.2.2 陆上资源(1)客运交通:依托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

17、局等城市公交和旅游车辆运力;(2)物资运力:依托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物资装备、应急抢险救灾车辆;(3)城市应急:依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排水、园林、环卫、城管、基建、综合执法等应急力量组成。2.2.3 空中资源依托海南本岛民用通航救援直升飞机,协调三亚亚龙通用航空公司、上海金汇通航直升飞机和南海救助局第一飞行队等单位航空应急救援力量。2.2.4 医疗资源全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144家,其中医疗机构10家、综合医院8家,中医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院25家,妇幼保健机构1个,镇卫生服务中心(站)6家,诊所(医护室92家)。全市共

18、有病床位1515张;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117人。2.2.5 避难场所目前全市建有应急避难场所共10处(其中公共避难场所4处,航天发射场安置点6处),防洪楼201栋,可容纳20.53万人,分布在文昌市17个镇和2个农场。2.2.6 应急装备目前,全市以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水务、交通、农业、医疗卫生、住建、农业农村、资规、通讯、电力等部门和单位都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各有关单位根据文昌市财力状况和工作需要申请补充,并储备一些应急救援装备。2.2.7 应急物资(1)防汛物资: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场)三防机构根据全市现有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一步统计和整理,并纳入防汛物资台帐。(2)救

19、灾物资: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镇(场)应急机构根据文昌市的人口增减、平时消耗、灾情影响、灾后救助等情况进一步优化物资储备和采购计划。3 组织机构 3.1 市级应急组织机构 3.1.1 领导机构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是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协调、决策、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委主任: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分管行业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震事务中心、团市委、市红十字会、海岸警察总队文昌支队、武警中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文昌公路分局、市气象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昌供电局、清澜海事局、清澜海上搜救分中心、中国海警局直属第四局、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文昌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文昌市分公司、文昌动车站、文昌城基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主要职责:(1)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镇(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2)审议、决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3)决定启动预警和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4)组织力量处置一般(级)、较大(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特别重大(级)、重大(级)突发事件;(5)检查、督促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3.1.2 办事机

22、构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1)承担市政府突发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2)督促落实市应急委作出的决定和指示,汇总有关突发事件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3)组织拟定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分管应急预案;(4)督促检查各镇(场)、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和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并给予指导;(5)负责指导组织应急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6)指导督促全市各镇(场)、各部门应急预案修编、演练、评估和备案工作;(7)组

23、织制定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8)负责市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指导各专业应急平台、各镇(场)应急联动指挥平台数据库建设;(9)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3.1.3 专家组市应急委及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建立全市各类专业人才库,依托省应急管理专家库资源,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市应急委专家组由应急管理、综合减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为全市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灾害科学最新发展趋势的跟踪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2)对本市各类突发事

24、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并提出建议;(3)为各类突发事件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4)参与拟订、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5)为公众提供突发事件有关自救互救、防灾避险等咨询指导。3.1.4 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市应急委下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由事发地镇(场)、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牵头部门、相关应急联动及应急保障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的牵头单位,指挥部办公室

25、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兼任。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相关突发事件应对法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具体指挥本市相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先期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开展相关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分析总结本市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5)负责本指挥部所属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工作。(6)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3.1.5 成员单位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事件政法系统和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

26、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宣传部: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做好网络舆情、处理网上热点敏感问题,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工作;针对市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提出对外宣传对策,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市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发布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决定的事项,以及市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指导、管理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开展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及政府融资公司等的监管工作;组织协

27、调有关部门的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各种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协调驻市解放军参与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协助维护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治安秩序。市发展和改革委:研究提出地方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完善应急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组织实施管理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调控具体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28、的监督管理,承担应急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配合处置流通领域突发事件;做好生活必需品投放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安全流通、加油站安全管理和审批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开展应急供电保障工作。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处置旅游产业和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公共设施安全建设;负责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场所应急救灾服务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市场;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和信息安全事件

29、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应对其他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治安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应对其他突发事件过程中道路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处置与救援经费的紧急拨付,负责突发事件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的计划、调度;负责将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测算、分析、预警、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

30、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负责行业主体责任的突发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放射性废

31、物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省、国家牵头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市教育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保人员培训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协调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牵头对外来物种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32、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本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防控;指导全市农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对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各镇(场)和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具体行为进行法核;为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意见。市统计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灾后统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设定应急管理考核指标,加大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在考核中的权重。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科技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统计、报告和预测、预警运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

33、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置城市燃气事故,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监督执行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实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则;负责管理全市行政管辖区内各种所有制房屋安全技术鉴定,组织对房屋倒塌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置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水路、港口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县道及以下公路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汽车租赁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市

34、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维护正常交通运输秩序。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灾后捐助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和流浪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应急志愿者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

35、件。市水务局:负责水务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库、河流堤坝安全巡护和管理,负责处置一般工程险情事故,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办),为重大险情事故提供应急抢险救援专业技术支撑;指导和监督全市水务行业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库、水电站大坝、河流堤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做好全市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组织参与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镇墟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市林业局: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

36、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全市辖管及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宣传教育、火情旱情处理等工作;发生森林火情后,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防办),为处置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提供技术支撑。市应急管理局:(1)组织实施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2)组织协调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专项应急预案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3)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

37、息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4)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5)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6)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7)组织协调全市消防工作,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8)负责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台风灾害、地质灾害等救援工作。(9)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38、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考核工作。(11)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2)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13)制定全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4)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15)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

39、、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16)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调查评估有关工作,负责火灾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合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市地震事务中心: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供防震减灾救灾技术支撑。团市委:负责发动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建立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市红十字会:协助开展救灾、救济工作,筹集救灾款物,组织社会募捐;根据情况,通过上级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救助呼吁;必要时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救援队参与灾

40、区救护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置食品、药品、医疗机械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海岸警察总队文昌支队:负责处置沿海沿岸边防治安和船舶、渔民治安管理,以及所辖陆地行政区域的治安和户籍管理等任务。组织本部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救灾工作。武警中队:组织本部兵力参与处置各类

4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全市消防指战员处置各类火灾事故;参与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文昌公路分局:负责所管辖国、省干道等桥梁、应急抢险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收集天气实况信息和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昌供电局:负责应急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灾区电力设备抢修和恢复电力供应。清澜海事局:负责组织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军舰、渔船除外)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船舶防台工作。清澜海上搜救分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和指挥责任区域内海上遇险的救助处置工作。中国海警局

42、直属第四局:负责海上缉私、缉毒、反内潜外逃、维护海上治安、保护海上资源等边防保卫任务。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文昌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文昌市分公司:负责处置突发通信中断事件;提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工作。文昌动车站:负责处置站内突发事件,快速组织疏散群众到安全地带,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文昌城基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全市供水安全管理,处置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备用水源和供水保障工作。3.1.6 现场指挥部在应急救援时,实行现场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为原则。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市有关应急预案,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市应急

43、管理局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事发地镇(场)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在现场指挥部根据灾情研判会商的基础上,现场总指挥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科学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现场总指挥原则上由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执行指挥长担任。突发事件发生后尚未指定现场总指挥的,最先带领处置力量到达事发地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临时履行现场总指挥职责。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1)执行市应急委、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和命令;(2)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3)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相

44、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市应急委报告;(5)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出现事件“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7)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场指挥部依据突发事件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物资保障组、群众转移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专家技术组。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市应急管理局或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助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抢险救援组。牵头

45、单位为事发地镇(场)及公安、消防等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处置救援,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重点人员监管、调配抢救人员和装备,参与事件调查。应急监测组。牵头单位为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等部门。主要职责: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监测、环境影响、天气预报、灾情影响等信息监测。安全保卫组。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管控,实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责任人员,保护现场。医疗卫生组。牵头单位为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援,对现场进行卫生防疫。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镇(场)。主要职责:落

46、实现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交通运输、食品供应、供电、供水、生活等保障措施。人员疏散组。牵头单位为事发地镇(场)、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新闻报道组。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为事发单位或事发地点单位。主要职责: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专家技术组。牵头单位为主管部门。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2 镇(场)应急组织机构各镇(场)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或相关应急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在市应急委和镇(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各类

47、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或先期处置工作。加强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安全巡查,做好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安抚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辖区力量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做好灾后评估、灾情统计、汇总和上报,指导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3.3 基层应急组织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人,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安全巡查和警示工作,开展突发事件生产自救,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安抚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受灾群众和本地区恢复生产生活。3.4 其它应急组织机构其它应急组织机

48、构和有关单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或镇(场)指导下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为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突发事件生产自救,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组织企业职工安全转移,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灾后恢复生产生活。4 应急准备4.1 应急联动机制4.1.1建立政府部门应急联动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责任卡,明确牵头部门和支持协作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处置程序。4.1.2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驻市解放军、武警中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央驻文昌单位、省市双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联合应急预案的规定,参加和配合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2 值班值守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重要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按照值班制度执行。紧急期间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工作动态,分析研究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根据需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指挥决策;根据需要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投入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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