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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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修订稿)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意见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处理情况说明1.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及5家建设单位代表(联合)第八条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整合规划国土、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海洋、林业、水务、气象、海绵城市等各类领域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信息,形成全市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完成差异图斑分析,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不断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建议 “等各类领域”中增加“综合管廊”。已采纳第九条 “项目提出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充分研究、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各阶

2、段论证意见逐步开展项目基本需求研究(概念规划方案)、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及环境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依据各阶段”具体指的是哪几个阶段(因项目尚在策划生成阶段,建议具体指出哪几个阶段)。已采纳第十条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多规合一”平台,会同各相关单位分阶段对职能范围内涉及规划管控条件、建设条件进行空间论证,出具空间论证意见。”“分阶段.出具空间论证意见”是否指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各个阶段均需出具空间论证意见?已采纳1.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及5家建设单位代表(联合)第十三条 “项目前期基本研究经费从各部门预算中列支,待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即可以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取得

3、项目前期经费后可委托项目初勘、可研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项目前期基本研究经费”是否指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该项费用是否可在项目立项后在项目前期经费中列支?“各部门”主要是指政府部门?若为非政府部门承担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研究工作如何列支?是否可列入项目前期经费中?已采纳第十五条“对于房建类项目,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作为项目审批的用地证明文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用地规化许可证并联办理,同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依次出证。“并联办理”与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完成施工图

4、设计后可想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互冲突。已采纳第十六条 “对于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或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直接审批项目总概算。此类项目不需可研审批,是否仍要将可研报发改备案?未采纳此条款未作修改,按照政府令修订前的原表述执行。1.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及5家建设单位代表(联合)第二十一条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完成设计方案后可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线性工程方案设计完成后需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市政交通工

5、程还应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可开展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可向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河道治理类及非独立占地的管、线类工程方案审查通过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即可向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议统一“申请领取”、“申请办理”表述为“申请办理”。另外,对于市政类线性工程,方案设计对选址有较大影响,建议设计招标参照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取得前期经费下达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即可开展施工招标”,在取得前期经费下达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后即可开展。

6、“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可研后开展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市政线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查通过后,再申报概算。”“市政线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查通过后,再申报概算”建议修改中相关表述对应。已采纳第二十二条 “对于项目申报概算的总投资在可研批复范围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可研批复范围基本一致的,实行告知性备案。”此类项目在办理告知性备案后,项目当年的投资计划是否即可下达?“项目概算超批复可研估算20%以内的,由建设单位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概算超批复可研估算20%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开展可研修编” 条文中提及概算超批复可研估算20%以内,与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初步设计

7、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一致,是否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已采纳1.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及5家建设单位代表(联合)第二十四条 “(一)抽水蓄能电站、水利、城市道路、公路、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等项目;”建议修改为“抽水蓄能电站、水利、城市道路、公路、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综合管廊等项目”。已采纳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承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并同时将设

8、计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设计文件资料和承诺书)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至施工图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信息共享,可供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联合测绘、竣工联合验收和城建档案归档等环节使用。”建议明确规定中“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建议以附件形式体现在在线平台的指导文件中。已采纳第三十二条 “对于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承诺已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无需再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此类项目不需提交相关资料,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是否仍需办理?如果开始施工后,消防设计不合格,再停工整改,是否使流程更为复杂?另外,一旦开工,图纸就确

9、定了,后期整改难度加大甚至不符合实际操作。待研究由于消防问题涉及公众利益和安全等重要性,此建议需与消防业务处室进行深入研究。第三十七条 “对于市政道路项目,凡已依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临时设施搭建(含临时施工便道)、交通疏解、管线和绿化迁改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交通运输部门合并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后即可开工。”“对于市政道路项目,凡已依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临时设施搭建(含临时施工便道)、交通疏解、管线和绿化迁改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交通运输部门合并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议修改为“对于市政类线性项目,凡已依规定

10、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临时设施搭建(含临时施工便道)、交通疏解、管线和绿化迁改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合并办理施工许可(专项)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后即可开工,无需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即可办理绿化迁移审批”。已采纳1.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及5家建设单位代表(联合)建议将“第六章 配套措施”可分为两章,其中四十条-四十六条为“第六章 竣工验收”,从第四十七条起作为“第七章 配套措施”,第八章保留。已采纳第四十一条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消防、规划等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其他部门不再进行联合验收。”第四十二条 “联合验收工作实行在线平台网上办理+现场工作的

11、模式,联合验收通过后,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依托在线平台,对联合验收工作实行网上监督、实时预警、绩效考核。”第四十一条描述“不再进行联合验收”与第四十二条描述“联合验收工作实行在线平台网上办理+现场工作的模式”有不一致,请问联合验收工作是否仍需进行?部分采纳第四十一条表述已删除第四十四条 “涉及市政管线永久迁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迁改方案设计工作后,可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邀请相关部门及管线产权(运营)单位对项目建设条件进行充分论证,论证完成后,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市政管线临时迁改工程建设项目,可免于办理

12、市政管线迁改设计方案核查。”建议明确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第二十八中规定的“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事项。已采纳第四十四条所指的是涉及到管线永久性迁改的工程。其他相关建议:(一)为加强规定中所述流程的实操性,建议增加项目流程图。(二)规定修改在最终落地上可能有一定得难度,如房建项目方案后办理工规证等,此类想法在18年310、311号文(即现有政策)发布前的意见稿中亦有提出,但未落地。(三)规定进一步弱化了政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加强了建设单位责任,建议完善对于项目的事中监管及事后追责的管理办法。(四)规定修改后,政府相关执行文件亦需根据规定进行修订,以免出现政策衔接的真空期,带来执

13、行层面的困扰。已采纳2.冯海霞 建议设置过渡期,前期的合同签订及已履约到进程中的项目,并保证其顺利进行,如果一刀切,将出现履约无法顺利执行的现象。解释说明前期的合同签订履约问题将在配套制定中予以研究并给出解决办法。因施工图审查人员均为行业内至少15年工作经验的注册及高级工程师,属于行业内知识宝库及技术骨干,应充分考虑施工图取消后,其后续的工作延续问题。保证人员的合理安排和充分发挥技术作用。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因审图资质取消,应考虑审图单位的后续业务问题,给与一定的扶持,如给与一定优惠政策转化设计资质等。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3.深圳市勘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

14、市鼎强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广玉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冯海霞、丛中笑、审图师赵若琪等16人建议通过人大立法程序后再颁布实施。本管理规定中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不一致,建议“先立后破”,通过人大立法程序后再行颁布实施。解释说明合法性问题将通过正常立法程序,使改革于法有据。取消施工图审查应设过渡期,建议过渡期为三年。第二十条“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审查文件作为前置条件”。改革的同时要防范风险,守住安全底线。建议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

15、期施工图审查与告知承诺方式并行运行、平稳过渡、真正保障施工质量及安全。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4.深圳市电子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广东广玉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审图师赵若琪等6人社会投资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方要求设计周期短,尽快施工、尽快交楼。之前有审图程序要求,对控制质量、保证结构安全非常必要。现在取消审图,可以预见肯定会出现大量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会造成巨大的工程浪费,会产生大量的结构安全隐患。这些通过建设单位一纸告知承诺是控制不了的,再者谁又能保证“

16、告知承诺”的效力。建议:在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建议23 年,过渡期应进行相关特区法规完善、修改。过渡期内对施工图进行抽查,抽查工作统一委托深圳市原来有审图资质的审图机构来完成。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要求建设单位报建时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保证设计符合要求意见:现阶段建设方要求设计周期时间短,反复修改且建设单位无技术力量控制设计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出告知承诺保证设计质量,可能会是“一纸空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大,社会影响大,工程施工不可逆等特点,以往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

17、,可有效地控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可控制结构的安全性,可控制合理的设计周期。现在取消审图,如何能控制质量?现成的各种规范、规定都不能有效控制质量,靠建设单位“告知承诺”保证质量是有疑问的。建议:在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建议23 年,过渡期应进行相关特区法规完善、修改。过渡期内对施工图进行抽查,抽查工作统一委托深圳市原来有审图资质的审图机构来完成。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5.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丛中笑16人政府应带头营造好的营商环境,依法管理,重视市场主体的契约管理。建议明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招标程序或已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继续履约,直至

18、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并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对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项目给予免抽检、免建设方承诺等优惠政策,并将履行合约情况作为企业诚信管理的内容。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5.(丛中笑)、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奉桂红、卢伟等8人政府应出台配套政策支撑审图机构转型和发展。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为深圳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行业集中了近400名具有丰富勘察设计经验、具备注册及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是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不可或缺的宝贵技术资源,在此我们希望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支撑审图机构转型和发展。1.委托具备审图资质的机构对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抽查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查;2.审图资质作为工程

19、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要求之一;3.过渡期间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如何延续,建议可给予审查机构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优惠政策。审图制度实行了近二十年,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制,有一批技术过硬的技术服务队伍,如果政府有成熟技术队伍不用好,又去成立新的技术团队抽查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用设计院之间互相抽查会相互包庇流于形式,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抽查更具有独立和公正性,这样也有利于促进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转型发展,人才和队伍稳定。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充分研究和考虑。6.深圳市市政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以及审图师赵若琪等3人政府应带头营造好的营商环境,依法管理,重视市场主体的契

20、约管理。建议明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招标程序或已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继续履约,直至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并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对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项目给予免抽检、免建设方承诺等优惠政策,并将履行合约情况作为企业诚信管理的内容。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予以充分研究和考虑。7.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社会规定第二条,建议明确“社会资本”的准确定义。未采纳此为原规章内容,本次未做修订,暂不做修改。政府规定第六条,建议明确“中介机构”的准确定义。(以下均以政府规定为例)未采纳此为原规章内容,本次未做修订,暂不做修改。第二十一条,建议明确“设计方案”的文件编制深度,宜以住建部有关规定为准。已采纳7.市

21、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第二十五条,建议明确“应满足初步设计需要”,到底由哪个政府部门界定/把关。已采纳第三十一条,(1)建议删除括号内文字;(2)在要求数字化图纸上传至施工图系统过程中,不应当以类似于电子签章等借口对勘察设计企业收费;(3)“设计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议改为“用于实际施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采纳第三十四条,“对原应”建议改为“对于原应”。已采纳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表述均不够准确。“完成”可改为“委托完成”。已采纳第四十一条,内容表述不够准确。已采纳第四十九条,今后已无“审查”要求,故也无“审查”内容。其他表述也不够准确,或无必要,故建议全条

22、删除。已采纳建议明确所有建设项目取消审图后均应纳入勘察设计质量抽查范畴,且建议优选本市既有审图机构承担主要抽查工作。待研究设计质量监管的具体相关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优选本市既有审图机构承担主要抽查工作待进一步研究。从具体实践来看,政府部门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不畅,往往成为广大企业日常诟病最多的槽点。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日常值守的有效投诉受理机制,保障网上申报畅行无阻。已采纳8.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办发11号文件明确规定:“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图范围)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鉴于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23、规定:“建设单位可视项目建设情况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审查,对建筑规模较小 作出书面说明”。建议:对于政府投资类项目缩小审图范围,仅取消中小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大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仍需进行施工图审查。解释说明规章修订稿是根据“深府办函2019234号”文中的深化改革措施要求,“深府办函2019234号”要求全面取消。此建议将认真研究。8.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议“先立后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深圳市颁布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有对施工图审查的条文规定,改革工作应当做到语法有据,若我市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应按正常的立法程

24、序对上述“条例”进行修订,通过立法程序后颁布实施。解释说明合法性将通过正常程序解决,相关细节问题将在配套制定中予以研究和考虑。建议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也进行施工图质量抽查,抽查工作委托具备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机构实施。待研究配套制度制定中进行研究和考虑。国办发11号文件明确规定:“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图范围)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鉴于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建设部门整合规划、建筑、人防、防雷、海绵城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 同意审查”。建议:对于社会投资类项目缩小审图范围,仅取消中小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大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仍需进行施工图审查。解释说明配套制度制定中进行研究和考虑。建议社会投资类项目施工图质量抽查工作委托具备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机构实施。待研究配套制度制定中进行研究和考虑。9.曹智明加大审查质量抽复查力度,确保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质量。已采纳配套制度制定中进行研究和考虑。审查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待研究此建议将认真研究和考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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