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上传人:山*** 文档编号:96544364 上传时间:2023-12-20 格式:DOCX 页数:187 大小:6.6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7页
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18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项目编号:Oid12q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 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0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6六、结论79附表8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1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83附图 2 项目四至图84附图 3 项目四至现状图85附图 4 项目厂区现状图86附图 5 项目平面布局图87附图 6 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8

2、8附图 7 项目厂界 500 米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89附图 8 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90附图 9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91附图 10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92附图 11 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图 93附图 12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94附图 13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95附图 14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96附图 15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97附图 16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98附图 17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99附图 18 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截图100附图 19 市政污水管网图101附件 1 营业执照102附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103附件 3 租赁合

3、同104附件 4 用地证明110附件 5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TSP) 111附件 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116附件 7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122附件 8 粉末涂料 MSDS 文件127附件 9 脱脂剂 MSDS 文件131附件 10 脱脂粉 MSDS 文件135附件 11 热熔胶检测报告 141附件 12 承诺书144附件 13 村委意见145附件 14 项目代码146附件 15 公示截图147附件 16 总量申请截图14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卓凡实验室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联安工业区朝阳路 129

4、号地理坐标113 1944.9391E ,2328 1.601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0-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 低VOCs含量涂料10 吨以下 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621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

5、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 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本报告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依据如下:表 1-1 项目专项设置评价依据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外 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可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二 氯甲烷、 甲醛、三氯甲烷、三氯 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 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 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 化合物 11 种污染物。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上述有毒有害污染物, 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1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海洋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

6、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 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工业废水直 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 预处理后暂存厂区污水暂存池, 通过槽车定期运送至花东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厨房餐饮废水经 隔油池隔油隔渣预处理达标后,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脱脂废水定期 经沉淀池物理沉淀后回用于脱脂 工序,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并定期 更换,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 补充损耗水量并定期更换,脱脂 废水和清洗废水更换后交由具有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 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 耗水量并定期更换,更换后

7、交由 专业的废水处理公司处理,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根据报告表五环境风险按分析可 知,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 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 项评价。本项目由市政供水,无需新增河道取水。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 项评价。项目为陆地的工程,不属于海洋工程。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评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8、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木制实验室设备与钢制实验设备的生产,根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也不属2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 号)中禁止引入的产业类别,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 、项目选址与用地规划性质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联安工业区朝阳路 129 号, 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木制实验室设备与钢制实验设备的生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花都市花东镇联安村委员会申请使用 本村土地作工业项目用地的批复,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作为工业 项

9、目建设用地。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3-2020 年)图,项目所在区地属于新建建设用地,详见附 图 17,故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所在地未涉及基本农 田和林地等非建设用地,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 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3 、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联安工业区朝阳路 129 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粤府函2016第 358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第 83 号),本项目

10、不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在流溪河饮用水源保 护区水域、陆域保护范围内(见附图 11),因此本项目与水源保护区规划相符。4、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本项目 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空气环境功3能区划分要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8。地表水环境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本项目 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11、本项目属于花东污水处理厂 的服务范围,近期,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但尚未通 水投入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 油隔渣预处理后暂存厂区污水暂存池,通过槽车定期运送至花东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餐饮 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脱脂废水定期经沉淀池物理沉淀后回用 于脱脂工序,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并定期更换,清洗废水循环使用, 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并定期更换,脱脂废水和清洗废水更换后交由 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 充损耗水量并定期更换,更换后交由专业的废水处理公司

12、处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9。声环境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 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 2 类区。本项目营运过程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 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10。5、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联安工业区朝阳路 129 号,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广 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图 ”,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内(见附图 12)。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项目不

13、在生态4环境管控区范围内(见附图 13)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项目不在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范围内(见附图 14)。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项目不在水环境空间管控范围内(见附图 15)。综上所述,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相关要求相符。6 、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2016-2025 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 近期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中提出:(1)严格控制高耗能、 高污染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禁止新建、扩建燃 煤电厂和企业自备发电锅炉,严禁新建、扩建石化、水泥、钢铁、 平

14、板玻璃、铸造、建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结合 “退二进三 ”和“三旧 ”改造,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 格限制平板玻璃、皮革、印染、水泥等行业规模。2020 年前,限制石油化工类企业扩建与增加产能。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不设发电锅炉,不 属于规划中禁止、严禁新建或严格限制的行业,符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的相关要求。7、与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1 58 号) 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聚焦减 污降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和清洁生

15、产, 依法依规加快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持续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完善“散乱污 ”企业认定办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 整改升级等措施,严防杜绝“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按照“控煤、减油、增气,增非化石、输清5洁电 ”原则,着力构建我省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核电, 有序发展气电,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其他 可再生能源,合理布局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推进服役期满及老旧 落后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鼓励服役时间 30 年左右燃煤机组 及配套锅炉提前退役。佛山、惠州、江门、肇庆等市要结合实际 扩大皿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压减非发电散煤 消费

16、,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燃煤自备电厂和燃煤自备锅炉“煤 改气 ”改造,加快推动天然气管网“县县通 ”、省级园区通、重 点企业通及“瓶改管 ”,江门、韶关等市未通气的建筑陶瓷生产 线 6 月底前全部通气。落实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政策,拓宽供气来源,规范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降低终端用户用气价格。本项目主要生产木制实验室设备和钢制实验室设备,能源使 用电能和液化石油气,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产生大气污染物 较少,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符合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深入推进 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

17、三 线一单 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 执法 ”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确保 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大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流域和重点控制单元进行 定期检查与突击执法,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持续保 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偷排、超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和防止“散乱污 ”企业回潮的 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时 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 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

18、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6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 用和梯级利用。鼓励各地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 ”试点示范。本项目主要生产木制实验室设备和钢制实验室设备,近期, 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但尚未通水投入使用,生活污 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暂存 厂区污水暂存池,通过槽车定期运送至花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 渣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脱脂废水定期经沉淀池物理沉淀后回用于脱脂工序,定期补 充损耗水量并定期更换

19、,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 并定期更换,脱脂废水和清洗废水更换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 资质的公司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并定期 更换,更换后交由专业的废水处理公司处理,满足广东省 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加强工 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 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 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 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

20、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符合防雨、防渗漏、防风等要求, 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设置,故项目满足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8 、与广州市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花都区“十四五 ”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穗环花委20227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要求,“重视源头治理,推进低 VOCs 原辅材料替 代,降低建筑类涂料与粘胶剂使用过程 VOCs 的排放。加强帮扶 督导和执法监督,提高工业企业 VOCs 收集率和治理率,杜绝稀 释排放现象。针对企业的生产运行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展开监 管

21、。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口定期监测。加强走航监测,强化VOCs 排放异常点排查监控。对汽车制造业、先进设备制造业、橡胶和 塑料制品业、化妆品行业等重点行业制定针对性的 VOCs整治方案。 ”。本项目所使用的粉末为固态,常温下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 除 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收集效率为 80% ,处理效率 为 65% ,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并根据环保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 存生产运行、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等台账记录。因此,本项目符合 广州市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花都区“十四五 ”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穗环花委20221 号

22、)要求。9、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粤环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表 1-2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序 号文件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 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 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 者其他清洁能源。逐步推动珠 三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 盖,扩大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 发展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和液化石油气,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是2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推 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 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 品等

23、涉 VOCs 物质储罐排查,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均为 固态,常温下不产生挥发性 有机物,不涉及高 VOCS 含 量原料。项目固化工序产生 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是834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 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 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 精 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 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 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 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 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 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 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 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

24、业分级管控,全 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 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 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 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收集并引至“水喷淋+ 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是是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全流域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四源共治,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 化粪池、厨房餐饮废水经隔 油池隔油隔渣预处理后暂 存

25、厂区污水暂存池,通过槽 车定期运送至花东污水处 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生活 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餐 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 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脱脂废水定期 经沉淀池物理沉淀后回用 于脱脂工序,定期补充损耗 水量并定期更换,清洗废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 量并定期更换,脱脂废水和 清洗废水更换后交由具有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 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 定期补充损耗水量并定期 更换,更换后交由专业的废 水处理公司处理,不会对纳 污水体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坚持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 村环境。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 控。结合土壤、地下水等环境 风险状况,合理确

26、定区域功能本项目生产范围均已硬底 化,且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会 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9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项目选 址,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 中区、敏感区周边新建、扩建 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 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立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 化管理,机制,落实新(改、 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 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 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排污许可 等制度。深化涉镉等重点行业 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建立污 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执行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5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 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建 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 任制,持续

27、开展重点行业固体 废物环境审计,督促企业建立 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环 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 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 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 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作。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废厨余油脂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回收颗粒物收集后外售给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原料桶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生产废水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是10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相符性分析根据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 设

28、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 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 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 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 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 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 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10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 和服务活动。 ”。项目

29、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引至“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 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要求。11、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要求,“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 强度“双控 ”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加快转变。坚决淘汰高污 染、高排放企业。 ”“推动生产全过程的 VOCs排放控制。注重 源头治理,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推动 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艺淘汰,并严格

30、禁止新改 扩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到 2030 年基本完成上述治理工 艺升级淘汰。全面加强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快建设重点监 管企业 VOCs 自动监控系统,对其它有组织排放口实施定期监测。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均为固态,常温下不产生挥发性有机 物,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 +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 本项目符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要求。12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广州

31、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穗环2018156 号文件要求:禁止新 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11项目;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洗涤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主要通过外购中纤 板、理化板、冷板等原材料经开料、机加工、焊接、打磨、产品 前处理(脱脂、清洗)、烘干喷粉、固化、包装入库等工序加工 成实验室设备,生产过程使用的脱脂剂无磷、无重金属、无强酸、 无强碱,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本项目使

32、用的粉末涂料属于 低 VOCs含量涂料,不属于高 VOCs含量溶剂型的油墨、胶黏剂、 洗涤剂等,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使用有 机物挥发性较低,工艺全程高度密闭化、连续化和自动化,可有 效减少原料与空气接触从而产生 VOCS。项目产生的少量总 VOCS 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引至“水喷淋+ 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 装置处理,最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总 VOCS 处理效率约为 65% ,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的要求。13 、与“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33、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 气2017 121 号)的要求“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 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 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 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 ”“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 ”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引至“水喷淋+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最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

34、大气2017 121 号)的要求。1214、与2017 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环函20171373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2017 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粤环函20171373 号)要求,对于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VOCs 排放治理,“炼油石化和化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 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从事木制实验室设备和钢制实验 室设备的生产,有机废气的产生量较少,项目产生的 VOCs采取 收集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符合2017 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粵环函20171373 号)要求。15 、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

3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排放的意见,文件中强调:“在自然保护区、水 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 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 VOC 污染企业, 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抓好印刷、家具、制鞋、汽车制造业 达标治理。全面贯彻执行我省印刷、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 业)、制鞋行业四个 VOCs地方排放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 VOCs削减及达标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位于上述规定的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属于“ ”中 的禁止新建污染企业,也不属于“ ”中提

36、及的行业。本项目符合上述意见要求。16、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 201953 号)表 1-3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控制要求符合情况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 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 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 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为低VOCs含量的涂料13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1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 (包括含V

37、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 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 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 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 排放。2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 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 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 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 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 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使用的

38、含VOCs原料为固态原料,在常温下不挥发VOCs;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收集效率为80%1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 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 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 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 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 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 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 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 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 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

39、。 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 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 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 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 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 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 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 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2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 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 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 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

40、不低于80%; 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 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固化有机废气经“水喷淋+ 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17 、 与 固 定 污 染 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DB44/27-2022)相符性分析表 1-4 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7-2022)相符性分析序文件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14号12345678910符合是是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 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所使用的 原料均为固态,常 温下不产生挥发 性有机物,

41、袋装, 存放于原料仓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储存真实蒸气压76.6kPa且储罐容积 75m3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当采 用低压罐、压力罐或者其他等效措施。储存真实蒸气压27.6kPa但76.6kPa 且储罐容积75m3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 储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之一:a)采 用浮顶罐。对于内浮顶罐,浮顶与罐 壁之间应当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 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对于外浮 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应当采用双重 密封,且一次密封应当采用浸液式密 封、机械

42、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 b)采用固定顶罐,排放的废气应当收 集处理并满足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要 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应当满足本文 件4. 1的要求),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 80%;c)采用气相平衡系统;d)采取其 他等效措施。液态VOCs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 送 。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容器、罐 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 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 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 包装袋、容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转移。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 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 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 的容器或者包装袋

43、在非取用状态时应 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对密闭空 间的要求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 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 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 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 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除尘设施、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项目固化工序产15切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 以及含 VOCs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 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 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并引至“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组合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11收集的废气中NMHC 初始排放速率 3kg/h时,应当配置VOCs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80% 。对于重点 地区,收集的废气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环评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