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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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目 编号 :0ed8tr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且建设单位( 盖章) : 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编 制日 期 : 2023年了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0六、结论 73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74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 76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77附图 3 项目四至实景图 78附图 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79附图 5 项目平面布置图 81附图 6 项目所在区

2、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82附图 7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83附图 8 项目所在地水系图 84附图 9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85附图 10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86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87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88附图 13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89附图 14 大气监测点位图 90附图 15 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 91附图 16 总量申请截图 95附图 17 公示截图 96附件 1 营业执照 97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8附件 3 租赁合同 99附件 4 转让合同 101附件 5 原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申报表、排污证 1

3、03附件 6 现状检测报告 130附件 7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及排污登记表 136附件 8 城市更新搬迁承诺书 139附件 9 粉末涂料 MSDS 140附件 10 危废合同 143附件 11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15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 2306-440114-99-01- 1162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 1 号地理坐标 1133 28.803 ,23 1620.811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252 铝压延加工C3360 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

4、2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200环保投资(万 元)20环保投资 占比(%)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2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 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情况如下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

5、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 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设有工业废水直排的排放口,也不是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 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根据正文的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的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 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本项目不设取水口1游通道的新增

6、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 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 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建设工程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 200540 号)第十三条的相关内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 年修订),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经核查本次改扩建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次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另外,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为金属表

7、面及热处理加工,对照市场准入负 面清单(2022 年本),本次改扩建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也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建设单位可依法进入。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 28.803 ,北纬23 1620.811。根据租赁合同(详见附件3),项目已租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经济联合社的土地。本项目租用的厂房用地属村集体建设用地,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 关用地手续,目前仍保留工业生产使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项目详见附件9。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项目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性质

8、与原项目情况一致,满足用地相符。23 、与广东省相关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表1-1 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政策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广州市环 境空气质量 达标规划 (2016-2025年)“全面深化能源及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大力推进并有效控制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不断巩固并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的成果,加大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力度,实施 VOCs 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工程,全面加强环境监控和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十三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VOCs的减排任务,二氧化氮和 PM 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并有效降低日均超标率

9、”项目时效炉、加热 炉、固化炉等以天然 气为燃料,有效减少 了二氧化硫及氮氧 化物的排放,产生的 燃烧废气收集后引 高排放,喷涂工序产 生的NMHC经水喷 淋+活性炭吸附处理 后通过15m高排气 筒排放,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相 符广东省生 态环境厅关 于印发广东 省生态环境 保护“十四 五 ”规划的 通知(粤环2021 10 号)“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排放治理。.逐步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及重点工业窑炉的在线监测联网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

10、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相 符广州市花 都区生态环 境保护委员 会关于印发 花都区“十 四五 ”时期 生态文明建 设规划的通 知(穗环花委2022 1 号)“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根据产业分布特征,扩大集中供热和集中供气规模,

11、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废气治理效率。重点推进粤电花都热电联产机组建成投运。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进一步提高燃气消费占比。推动花都炭步产业园、花都汽车产业基地创建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和“重视源头治理,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降低建筑类涂料与粘胶剂使用过程VOCs的排放。加强帮扶督导和执法监督,提高工业企业VOCs收集率和治理率,杜绝稀释排放现象。针对企业的生产运行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展开监管。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口定期监测。”项目时效炉、加热 炉、固化炉等以天然 气为燃料,有效减少 了二氧化硫及氮氧 化物的排放,产生的 燃烧废气收集后引 高排放,喷涂工序产 生的NMHC经水喷 淋+活

12、性炭吸附处理 后通过15m高排气 筒排放,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相 符34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1号,根据广州市城市环 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本项目不在所公布的 4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范围内,同时不属于划分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域内,也不 属于饮用水管控区、水源涵养区、超载管控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域内及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详见附图10、附图 12。根据附图11,本项目位于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内。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13、年)中第二十条“(4)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即评价出的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源头敏感区和聚集脆弱区。总面积668.0 平方公里, 占广州市域国土面积的9.0,主要包括增城区北部与从化区南部 交界地区、从化区西南部和北部地区、白云区西部与花都区西南部交界地区, 共涉及238个村(社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 (改、扩)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项目;禁止 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 ”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及金属表面及热处理加工,且工业炉窑使用

14、天然气 作为原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SP 、NMHC 、SO2 、NOx 、碱雾,不涉及有毒 有害气体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上述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要求的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的相关要求。5、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花府202113 号)相符性分析环境空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 知(穗府【2013】17 号),本次改扩建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 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15、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见附图6。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及广州4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2020 年),本次改扩建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见附图7。声环境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 号)中声环境功能 区划,本次改扩建所在区域声功能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厂界外200m范 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且设备噪声在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厂 房墙壁及距离削减后,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划分要求。本次改扩建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9。6、与关于印发 的通知相符性

16、分析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 (粤环发20186 号)的基本思路是:(一)严格 VOCs 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 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 ”的方针,将 VOCs 排放是否符合总 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放 VOCs 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减量替代。推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和工艺技术升级。(二)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城市 VOCs 减排:臭氧污染 问题较为突出的珠三角地区为全省 VOCs 减排的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量较大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茂名、惠州市为 VOCs 减排重点

17、城市。 (三)强化重点行业与关键因子减排: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 VOCs 减 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 VOCs 关键活性组分减排。本项目喷涂、固化均在密闭间进行,采用粉末涂料作为喷涂固化的原料, 粉末涂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可从源头上有效减少VOCs 排放量,喷涂工序产生的VOCs以及燃烧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关要求。57 、

18、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 】1112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 见中“一、总体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管控 ”的要求,建 立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按照环大 气201956 号文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治理要求执行,其他地区按照非重 点区域工业炉窑治理要求执行。到2020年,建立并完善全省工业炉窑分级管控 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涉工业炉窑企业

19、污染治理水 平明显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重点管控对象: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C3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C32) 、金属制品业 (C33)等行业为主,重点涉及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陶瓷、石灰石膏 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 日用玻璃制品、铝压延加工、镍钴冶炼、钢铁、 钢压延加工等行业企业。加强对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 、加热炉、 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8类炉窑有组织排放控制,以及涉工业炉窑企业的工艺过程及

20、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 ”本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及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理行业,涉及加热炉、 时效炉以及固化炉等,均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属于清洁燃料,加热炉、时效炉 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密闭风管收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分别排放;固化炉产生燃 烧废气以及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要求。11 、与“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陆域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15。6表 1-2 “三线一单

21、”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 符 性主 要 目 标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 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 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 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 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 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根据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 10),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属于一般生态空间相 符环境质量底线全省

22、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 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 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 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地表 水不达标区、大气环境不 达标区,但根据环境影响 评价章节分析可知,项目 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 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 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本项目对土壤环境无影响途径。相 符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 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 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

23、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不新增土地资源占用,也不涉及水域岸线资源占用,运营期消耗少量水资源、电力等相 符全 省 总 体 管 控 要 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 境质量改善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未达标,属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但项目废水、废气经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相 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项目不使用煤炭,也不涉 及围填海相 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

24、 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优化 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 、类水 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项目不在地表水、类水域新建排污口,项目VOCs 实施两倍削减替代,氮氧化物实施等量替代相 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 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 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不 涉及重金属等。相 符7珠 三 角 核 心 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

25、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或扩建的行业,本项目所用的粉末涂料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相 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 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 来自市政

26、管网。相 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 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 物两倍削减量替代。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实施两倍削减量替代,氮氧化物实施等量替代相 符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 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 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 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不位于石化、化工 重点园区相 符一般管控 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

27、生态环境功能稳 定。本项目满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相 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见附图 15),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中环境管控单元分区,本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炭步镇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011430001。8表1-3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 产业规

28、划、主导产业、效益低、 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 停。1-2.【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管控区,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也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相符2能源资源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落实最严 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用水总 量、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发展低 压管道输水灌溉和微灌等先进的 灌溉技术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推 广先进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推进节水技术

29、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 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 来自市政管网。清洗废水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清洗 工序,不外排。煲膜清洗 废水补充作为煲模液的稀 释用水;水喷淋通过自带 循环水箱循环使用,不外 排;废碱液、酸液喷淋废 水,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相符3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强化工业污染 防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 药化肥使用量。项目所在地目前无市政污 水管网,清洗废水经沉淀 池处理后回用清洗工序, 不外排;煲膜清洗废水补充作为煲模液的稀释用 水;水喷淋通过自带循环 水箱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碱液、酸液喷淋废水, 作

30、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理。相符3-2.【大气/限制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分别引至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涂粉尘收集后由粉末二级回收装置(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煲膜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引入酸液喷淋塔处理,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相符93-3.【固废/综合类】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生活垃圾、污泥交环卫部 门清运处理;不合格

31、品、 边角料、废粉末涂料定期 外售给回收单位;废旧滤 芯委托专业废品回收站回 收;废碱液、酸液喷淋废 水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交 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相符4环境风险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 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已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 ”平台中水环境管控分区,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 水环境管控分区名称为芦苞

32、涌广州市炭步镇控制单元,水环境管控分区编码为YS4401143210001。表1-4 水环境管控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能源资源利用【水资源/综合类】落实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用水总量、 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发展低压管 道输水灌溉和微灌等先进的灌 溉技术提升农业用水效率。推广 先进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 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 来自市政管网。清洗废水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清洗 工序,不外排。煲膜清洗 废水补充作为煲模液的稀 释用水;水喷淋通过自带 循环水箱循环使用,不外 排;废碱液、酸液喷淋废 水,作为危险废物,

33、委外处理。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水/综合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项目属于工业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收集治理后均 可达标排放。相符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 ”平台中大气环境管控分区,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名称为广州市花都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2,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编码为 YS4401142330001。10表1-5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 号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能源资源利用【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 管控区内,应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 度,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

34、较大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项目VOCs实施两倍削 减替代,氮氧化物实施 等量替代,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相符2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加强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大气/综合类】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 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 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 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 止废气扰民。本项目属于工业项目, 项目周边500m 范围内 无敏感点,项目粉末涂 料使用位置为密闭喷涂 房、密

35、闭固化炉,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 后达标排放,项目臭气 等无组织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 小。相符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 ”平台中自然资源管控分区,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 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名称为花都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编码为YS4401142540001。表1-6 自然资源管控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区域布局管 控执行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 控要求,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 全省总体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36、三线一单 ”的要求。12 、与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铝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 订)、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C3252 铝压延加工,主要从事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 生产活动,所用原料为铝棒,不属于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行业。所以,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13、与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的相符性分析该文件提出,工作目标主要为到 2025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完成 600 余项固定源 NOx 减排项目,10000

37、 余项11固定源VOCs 减排项目,2000 余项移动源减排项目,臭氧生成前体物 NOx 和 VOCs 持续下降。主要的强化固定源 NOx 减排措施涉及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玻璃行业、铝压延及钢压延加工业、工业锅炉以及低效脱硝设施升级改造。本改扩建项目主要为铝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属于铝压延加工,属于铝压 延加工行业,本次改扩建后对其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强化NOX 的减 排措施。项目使用的燃料主要为天然气,根据下文计算,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可稳定达标排放,故本改扩建项目与广东省臭氧 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相符。13

38、、与广东省“两高 ”项目管理目录(2022 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C3252 铝压延加工,不属于广东省“两高 ”项目管 理目录(2022 版)中所列的“两高 ”行业;本项目也不涉及该文件中的“两 高 ”产品或工序。所以,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两高 ”项目管理目录(2022 版)的相关要求。12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项目由来及概况2003 年 11 月,广州市花都区炭步联华铝加工厂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 村工业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3 28.803 ,北纬:23 1620.811 )投资 50 万 元建设铝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12000m2 ,建筑面积为 6

39、000m2,主要经 营铝制品加工,年产约 500 吨,并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取得关于广州市花都区 炭步联华铝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花环监字2003第 283号);后因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联华铝加工厂于 2006 年 7 月 13 日,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递交广州市花都区炭步联华铝加工厂环保档案 变更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将项目名称由“广州市花都区炭步联华铝加工厂 ”变 更为“广州市文南铝加工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由“邓灼坚 ”变更为“邓江涛 ”。 并于 2006 年 7 月 19 日通过变更登记,取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签发盖章(花环管字

40、2006 188 号)。2012 年 8 月 15 日,广州市文南铝加工有限公司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 施验收,并取得关于广州市文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的审批意见(花环管验字2012 110 号)。其内容与原环评一致,符合环保验收条件。2021 年 2 月 10 日,广州市文南铝加工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 法人“王新华 ”签订转让合同,将厂房租赁压金、挤压机 6 台、熔铸炉 3 台、 时效炉 2 台、调直机 6 台、整套环保处理设备、全套办工设备、库存原材料、送货 车 1 台、环保手续资料、客户信息资料、员工资料及公司现有全部运营设备等(不包 括债权债务)

41、 ,全数转让给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2 月起,该铝制品 加工厂的后续经营生产活动由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开展,同时广州市 恒本铝业有限公司亦根据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重新完善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详见附件 4 、附件 6)。自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开始经营后, 目前生产设备、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 等与经报批的环评文件相比已出现了较大变化(以下简称“现状情况 ”)。现状情况较原项目变化情况具体如下:13设备:在原项目基础上淘汰挤压机 1 台、调直机 1 台、时效炉 1 台、熔铸炉 3台,增加铝棒加热炉 5 台等。更新生产设备。原料:淘汰使用铝锭,通过使用铝棒作为原

42、料,新增铝棒使用量为 500t/a。产量:产量不变,年产铝型材 500t/a。工艺:淘汰熔铸工序、新增铝棒加热工序。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情况均与原项目内容一致,依托原有项目情况进行生产。现根据市场发展需求,为提高产品生产质量、生产效率,淘汰部分落后设备, 改良生产效率。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文一村鹤田路 1 号 的生产厂房内(原项目厂房内,地理位置坐标不变,为东经:1133 28.803 ,北纬: 23 1620.811 )投资建设“广州市恒本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在原项目及现状情况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具体如下:改扩建部分内容:工艺:淘汰熔铸工序、新增铝棒加热工序,新增 1 条喷涂生产线(本项目仅增加喷粉工艺,不涉及酸洗、电镀、电泳等)。产能:产能增加至年产 2000t/a 铝制品。员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新增员工 40 人,改扩建后员工人数增加至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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