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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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 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 2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贯彻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 办(2017H9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保 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

2、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 供需统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以完善农田水 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 逐步建立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促进节约用水的体 制机制,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四是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设等。(三)其他灌区实施阶段(2020年1月一2023年12月)1、结合试点灌区的相关政策,在全县白塘水库、麻罗 岭水库、良世水库、流长水库等其他各灌区全面实施有序开 展水价改革工作;2、实现全县各灌区末级渠道改造和计量设施的全覆盖;3、制定

3、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农业水价测算及核定,具备条件地方可 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四)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分级组织验收,进行全面总结。(五)巩固深化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验收后,及时总结改革工作经 验,深化推广改革工作成果。五、保障措施(一)落实责任主体。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业水价综 合改革工作负总责,在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进度及内容范围内,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 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各项 措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

4、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总 结改革经验。各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 为改革重点任务,积极推进落实。(二)加强指导协调。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县农业局、县物价局要按照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 度确定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各镇农 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三)强化宣传引导与培训。各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要 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 情教育,落实对用水主体的培训,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 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四)加强检查督办。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县

5、财 政局、县农业局、县物价局配合,共同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 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各镇、各试点区域工作进展 情况定期通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督查室要定 期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检查督办,对农业水价综合 改革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 进展落后、效果不好的单位、有关人员实施问责。二、总体目标从2017年开始到2024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 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 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水 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 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

6、术措 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 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三、主要内容(一)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1、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小农水、农发、土地整 理、高标准菜田等涉及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的项目实施过 程中,必须同时配套完成灌溉计量设施的建设。南扶水库、 白塘水库、麻罗岭水库、良世水库、流长水库、龙州河工程 等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其他小型灌 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管道输水的,采 用水表、流量计等计量;渠道输水的,可采用测控一体化闸 门、薄壁堰、自动计量量水堰、非接触流量计等计量设施进 行计量。2、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层层分解用水总量

7、,以县域用 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 文数据、渠系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 各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将各镇用 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 组织、承包经营企业等用水主体,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细化分解到农户;并落实到具体水源,明 确水权,颁发用水权证,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年度来水量预 测,实行年度动态水权。3、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 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体,抓好年度灌溉用水调度方案的制定, 实行一把锹灌水,计量到田,签字到户,强化灌溉用水计 划管理和调度,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

8、需求。4、加强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加强水费征收,按时公 示水费征收及使用明细,强化水费使用管理。建立县级财政 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 性高、工作有成效的地方倾斜。5、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 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农作物生育阶段 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集成发 展水肥一体化、水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墙、增施有机肥以及合理施用生物抗旱 剂、土壤保水剂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 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 水平。6、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

9、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 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 端用水管理模式。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 展,并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管理、用水管理、水费计收、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作用。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 利工程设施管护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将使用权、 管理权移交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受益 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责任。采取政府购买服 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二)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1、测算农业供水成本。加强供水成本监审,充分利用 节水改造腾出空间,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丰枯程度及 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

10、,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并适时调整。 供水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用户承受能力强 的地方,农业水价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有条件的村组,可 探索协商水价机制,努力实现农业灌溉水价的微利水平。2、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 行分级管理,县级骨干灌区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 的可以协商定价;其他小型灌区、自流灌区及末级渠系农业 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以实行协商定价。3、积极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 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统筹 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各 类用水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

11、用水 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水价制定中要加强供水成本核算, 区分水利供给主体、水利工程性质(公益性、准公益性、经 营性)、用水结构、灌溉方式等。4、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 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实施超定额累进 加价制度;超定额用水量按三级划分,以促进农业节水。同 时考虑用水年际变化结合实际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 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三)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1、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一是精准补贴对象。主要用于因水价提高超过海南省发 展和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4411号)规定的标准且采取节水措施的种粮用水户的水价

12、补贴,并具备如下条件:积极支持并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投工投劳参与 工程岁修;服从供水管理,支持配合并维护统一管水制度;节水效果明显,年度农田灌溉用水控制定额范围内。二是补贴标准,补贴用水户的,灌溉用水量小于原灌溉 用水量并且低于常规毛灌溉定额的农户,按照常规毛灌溉定 额用水成本与节水毛灌溉定额运行维护成本之间差额的一 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灌区管理单位的,根据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和执行水 价的差额确定,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分担部分供水成本。三是补贴方式,采用年终结算后发放模式。四是补贴发放程序用水户申请:由符合精准补贴要求的对象的提出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经营主体 转型申

13、报:对申报对象予以核实汇总,上报镇水利站、财政 所;审核兑付:镇水利站、财政所对申请进行审核把关,汇 总后报县财政、水利部门审定,由县财政局补贴到各用水户。2、建立节水奖励机制奖励对象:节水成效显著的用水户和其他组织单位。奖励标准:根据我县实际财力确定。3、多渠道资金。统筹有关各类资金,落实精准补贴和 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2017年12月)1、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经县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建 立定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 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定期沟通有关情况,协调解 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工作面

14、临的形势和任务,适时向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制定 并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深入推进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水务局 局长为副召集人,成员由县物价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县水务局等单位相关单位领导组成。各乡镇要相应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导,村委会为主体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细化 责任,协同推进。2、各相关单位职责。县水务局负责牵头制定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 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通过各种有效 措施加强供水管理及成本控制,会同财政、物价、农业等部 门指导水费收支管理和建立节水奖励制度并汇总跟踪改革 进度

15、相关情况。县物价局负责成本监审、合理制定农业水价调整计划;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相关资金,统筹落实工程建设和改革经费; 县农业局负责调查统计不同用水类型用水数量、调整优化农 业结构,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3、摸底调查。要全面摸清县内各灌区情况,包括受益范围、 每个用户面积、作物组成、灌区配套情况、管护情况。4、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定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 革实施方案,报经定安县人民政府批准。5、确定推进路径。确定南扶水库灌区和龙州河灌区作 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在3年内率先实现农业水价综合 改革目标,形成示范效应。然后全面有序推进,以乡镇、村 等行政区划以及灌区为单元集中连片推进。(二)试点灌区

16、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1、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南扶水库和龙州河灌区试点灌区农田水利工程管 护办法、水价核定管理办法、灌溉用水定额、水权(水量) 分配管理办法、用水户协会组建管理办法、用水管理考核办 法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2、水价改革配套工作一是在试点灌区范围内水权分解,按用水面积、作物种 类、灌溉定额制定用水指标,经审核批准后,颁发水权证书;二是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招聘相 关管护人员加强对所辖区的水利设施的管护;三是采用小畦灌溉、喷灌、微灌、滴灌、渠道防渗等农 业节水技术应用等。3、水价改革实施一是制定县级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二是开展试点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实现灌区渠道设 施全配套和计量设施全覆盖;三是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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