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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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湖南湖南科创信息技术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Creator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CO., LTD.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78 号号-科创软件园科创软件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号 8 幢幢 10000 室室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

2、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创业板风险提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324 万股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8.36 元 发行日期 2017 年 11 月 2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294.5999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

4、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法人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公司 23 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罗昔军、 金卓钧、 谢石伟、 罗建国、魏伟、

5、魏永森、何超、陈安定、谭立球、蔡薇、龚春泉、禹勇平、龙仲、祝明先、李典斌、肖国荣、马中峰、陈尚慧、唐宇光、苏黎虹、李中立、刘顺、张鹏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 36 名自然人股东吕雅莉、谷士文、梁习锋、姚振强、夏明伟、陈松乔、杨建宇、柳子尤、刘慧、潘伟林、王美云、刘新整、黄家林、王斌、宋文功、王玺功、罗丽珺、肖立英、林云、周永强、杨尚真、罗岚、戴志扬、李红波、曾瑶、向雁鸣、陈忠威、柳璞虞、彭富民、伍华力、聂智威、石劲柏、刘昕、文达、史毅、朱建平及 2 位法人股东湖南中科岳麓创

6、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刘应龙、罗昔军、金卓钧、谢石伟、戴志扬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

7、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8、人员、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9、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5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本公司(一)本公司共同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董

10、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费耀平费耀平、李杰、李杰、李建华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刘星沙和刘应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作为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11、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同时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12、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6 (二)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二)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罗昔军、金卓钧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科

13、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

1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三)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戴志扬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担任本公司监

15、事的股东谢石伟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 间接持有的股份。 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谢石伟、戴志扬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

16、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

17、创信息股份。 (四)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四)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 1、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罗建国、魏伟、魏永森、何超、陈安定、谭立球、蔡薇、龚春泉、禹勇平、龙仲、祝明先、李典斌、肖国荣、马中峰、陈尚慧、唐宇光、苏黎虹、李中立、刘顺、张鹏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 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吕雅莉、谷士文、梁习锋、姚振强、夏明伟、陈松乔、杨建宇、柳子尤、刘慧、潘伟林、王美云、刘新整、黄家林、王斌、宋文功、王玺功、罗丽珺、肖立英、林云、周永强、杨尚真、罗岚、李红波、曾瑶

18、、向雁鸣、陈忠威、柳璞虞、彭富民、伍华力、聂智威、石劲柏、刘昕、文达、史毅、朱建平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8 3、本公司法人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4、本公司法人股东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9、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20、1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 如果本人所持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本人承诺及时向科创信息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减持

21、科创信息股份前,应提前 15 个交易日向科创信息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9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科创信息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 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及时向科创信息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如

2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公司股东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减持科创信息股份前,应提前 15 个交易日向科创信息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科创信息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 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23、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及时向科创信息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公司股东吕雅莉承诺: 本人减持科创信息股份前,应提前 15 个交易日向科创信息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 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科创信息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0 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4、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人承诺及时向科创信息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三、利润分配方案三、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二)本次

25、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四、发行人及其四、发行人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及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稳定股价预

26、案: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 )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 ,如果公司股票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1 本、 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者其他适用的规定做调整处理,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预案: (一)(一)启动启动和停止和停止股价稳定措

27、施的条件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应当按照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 停止条件:在以下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或者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二)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应

28、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应在股东

29、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 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2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2)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

30、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

31、案的实施。 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 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 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32、 1-1-13 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制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

33、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一个会计年度内,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 、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 30%,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 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

3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公司及有关方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5、稳定股价措施的其他相关事项、稳定股价措施的其他相关事项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4 除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上述有增持义务的

35、人员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三)约束措施(三)约束措施 1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 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

3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 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 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

37、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 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5 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自本公司首次公

38、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自动生效。本预案的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三年。 (四)发行人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四)发行人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本公司将根据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该预案所述的本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执行,以维护科创信息股价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应龙、刘星沙、其他董事胡奕、王聪、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罗昔军、金卓钧承诺:本人已知悉并详细了解了科创信息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39、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承诺将根据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该预案所述的本人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案的执行, 以维护科创信息股价稳定、 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关于五、关于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方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方面的承诺面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一)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科创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 本公司将依法

40、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自最终行政处罚或生效判决作出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科创信息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科创信息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

41、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3、公司以自有资金履行相关承诺; 4、公司在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承诺时,处置公司其他资产保障相关承诺有效履行; 5、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本公司同时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二)共同实际控制共同实际控制人人费耀平费耀平、李杰、李杰、李建华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刘星沙和刘应龙承诺承诺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刘应龙作为科创信息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承诺将督促科创信息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人

42、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刘应龙保证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采取措施立即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3、在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尚未转让股份不申请解锁和转让; 4、本人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7 本人同时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

4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四)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西部证券承诺:保荐机构西部证券承诺: (1)西部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西部证券为发行人本

44、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西部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2、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师事务所承诺: 因本所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所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审计机构发行人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会计师事务所

45、(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会计师事务所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8 投资者的损失。 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方面的承诺, 本公司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

46、事项;公司以自有资金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在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承诺时,处置公司其他资产保障相关承诺有效履行。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二)公司(二)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费耀平费耀平、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李杰、李建华、刘星沙和刘应龙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科创信息股份, 则本人违反承诺转让科创信息股份所得的收益归科创信息所有; 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科创信息,则科创信息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科创信息的转让股份收益,

47、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如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方面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采取措施立即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在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尚未转让股份不申请解锁和转让;同意以本人自有财产中货币资金履行相关承诺;同意处置本人自有财产中非货币资金履行相关承诺; 同意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中本人应分得份额履行相关承诺;本人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向科创信息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湖南科创信息技

48、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9 如本人违反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占用科创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而给科创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违反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与科创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科创信息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科创信息股份, 则本人违反承诺转让科创信息股份所得的收益归科创信息所有; 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科创信息,则科创信息

49、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薪酬的 50%以及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科创信息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如果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方面的承诺,在本人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履行赔偿责任之前,科创信息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扣留,用于赔偿投资者,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四)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本公司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科创信息股份,则本人/本公司违反承诺转让科创信息股份所得的收益归科创信息所有;

50、如果本人/本公司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科创信息,则科创信息有权冻结本人/本公司持有的科创信息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本公司应交给科创信息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本公司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0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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