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恋****泡 文档编号:797751 上传时间:2019-07-1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1-8-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11-8-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8-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1-8-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doc(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478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用软件质量管理,保证军用软件质量, 依据装备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作为装备或装备组成部分的软件质 量管理。 本规定中所称的军用软件(以下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程 序、相关文档和数据,以及固化在硬件中的程序和数据。 第三条 软件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软件工程化管理 要求,对软件的论证、研制、测评、定型、使用和维护过程实 施质量控制,确保软件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四条 总装备部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对软件研 制单位进行软件研制能力评价,对软件测评机构进行认可,并 以合格名录形式予以发布。未达到规定的软件研制能力要求的

2、单位,不能承担软件研制任务;未经认可的软件测评机构不能 承担软件测评任务。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军兵种装备部及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以下 简称装备主管部门)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软件质量管理工 作,479此规定由总装备部于 2005.9.2 以装字第 4 号命令发布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软件质量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计划,并组织实 施; (二)实施软件质量监督和管理; (三)组织软件测评手段建设; (四)组织软件质量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及其推广应用; (五)组织软件质量管理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第六条 承担软件论证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论证单位) 对软件论证质量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

3、全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和改进软件论证能力, 明确软件论证过程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 (二)制订本单位软件论证工作程序和规定,实施软件论 证过程质量控制,跟踪与评估软件论证质量; (三)开展软件论证的理论、方法和评价技术研究。 第七条 承担软件研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研制单位) 对软件研制和服务质量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持和改进软件研制能力, 明确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 (二)实施软件工程化管理,制订本单位软件研制工作程 序和规范,对软件研制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三)配备必要的人员、技术手段和设施等资源,建立本 单位软件质量信息系统; (四)对有缺陷的软件进行修复; (五

4、)承担软件的使用培训和技术服务; (六)向软件测评机构提供软件测评所需的程序和文档资 料。 第八条 军事代表机构负责软件研制过程的质量监督和产 品的检验验收,履行下列职责:480(一)对软件研制和服务过程实施质量监督; (二)监督研制单位的软件配置管理; (三)检验验收软件。 第九条 软件使用单位对软件使用质量负责,履行下列职 责: (一)制定和实施软件使用和保障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类 软件使用人员的质量责任; (二)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软件; (三)记录和报告软件使用中出现的缺陷和问题,提出修 改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软件测评机构对软件的测评质量负责,履行下列 职责: (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5、,保持和改进软件测评能力, 明确软件测评过程中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 (二)承担软件定型、鉴定、验收和成果鉴定的测评,外 购软件产品质量评价及选优工作。 (三)制定本单位软件测评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实施软件 测评过程质量控制; (四)配置必要的软件测评资源,建立软件测评质量信息 系统; (五)开展软件测评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研究。第三章 软件论证第十一条 论证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军用标准明确提出软件 的质量特性要求,确保论证结果科学、合理、可行,满足使用 要求。 第十二条 论证单位应当根据软件的任务、重要程度和复 杂性等因素对软件进行分级并提出相应要求。481第十三条 论证单位在软件论证过程中,应当征求

6、作战、 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软件研制、测评、使用等单位的意见,对 软件的功能、性能、进度和费用进行权衡分析,提出满足使用 要求的软件功能、性能、设计约束(编程语言、运行环境、通 信协议等) 、验收准则和保障条件等项要求,并提出软件测评 项目和测评机构的建议。 第十四条 装备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作战、保障等有关部门, 以及软件研制、测评、使用单位和军事代表机构对软件论证结 果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论证单位应当跟踪和收集软件质量信息,评估 质量状况,为改进软件论证质量提供依据。第四章 软件研制第十六条 独立研制的软件应当按照装备科研条例规 定的程序及要求,履行软件立项和研制总要求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装

7、备主管部门在订立装备研制合同时,应当在 合同中明确软件的级别、质量保证条款、测评项目、测评机构 以及研制单位应当提供的测评保障条件。 第十八条 装备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研制单位制订的软件 研制计划和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并监督其实施。 软件质量保证计划应当明确软件质量要求、软件质量保证的工 作责任、控制项目和方法、编制的文档等。 第十九条 研制单位在进行软件需求分析时,应当广泛征 求软件论证、使用、测评等单位的意见,按照国家军用标准要 求的内容和格式,形成能够全面反映系统任务要求的软件需求 说明。 第二十条 研制单位应当在软件研制的早期对软件保障进 行规划,在软件需求说明中提出软件保障

8、方案,并根据合同要482求研制和交付软件保障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第二十一条 研制单位应当制订和实施软件设计准则;开 展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按照软件工程化方法和国家军用 标准的要求,形成与软件需求说明一致的、可理解的和规范化 的软件设计文档。 第二十二条 软件编码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档进行,确保 编码和设计文档一致。 第二十三条 装备主管部门应当对研制单位编制的软件测 试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并监督其实施。软件测试过程应当完 整、准确地记录所有测试结果,填写软件问题报告表,编制软 件测试报告。 第二十四条 软件设计、编码和测试工作必须分别由不同 的人员承担。 第二十五条 研制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军用

9、标准或相关标准 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在软件研制过程中,同步完成各项文档的 编制工作。软件文档编制项目的剪裁和合并必须经过装备主管 部门确认。 第二十六条 军事代表机构或装备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机 构应当对研制单位编制的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进行审查和确认, 并监督其实施。软件配置管理必须设立软件开发库、受控库和 产品库,并规定相应的控制和管理程序。软件文档的修改和完 善必须纳入软件配置管理。 第二十七条 装备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软件研制各阶段评审, 并形成评审意见;评审时应当有软件的论证、测评、使用单位 和军事代表机构参加。未通过阶段评审的软件不得转入下一阶 段研制工作。 第二十八条 研制单位应当建立并运行

10、软件故障报告、分 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及时记录和报告软件故障,采取纠正措施。483第二十九条 装备主管部门应当对研制单位确定的转承包 单位的软件开发能力和转承包合同进行复查。转承包合同中应 当明确转承包软件质量保证条款、监督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条 研制单位需要外购软件产品的,应当按照要求 进行测试或者选型,并对其正确使用负责。 第三十一条 研制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向软件测评机 构提供测试所需要的软件需求说明、设计说明、源程序及开发 过程测试文档等技术文件,使测评机构能够充分了解软件开发 情况,保证软件测评质量。 第三十二条 研制单位应当编制软件使用培训教材,并根 据合同要求对软件使用人员提供培

11、训服务。第五章 软件测评第三十三条 关键软件和列入装备体制的软件,必须经总 装备部认可的软件测评机构测评合格后,方可交付部队使用。 第三十四条 装备主管部门应当在确定软件研制任务的同 时,确定软件测评任务并下达软件测评任务书。 第三十五条 软件测评机构应当从软件需求分析阶段开始 进行测评准备工作,了解软件研制情况,参加软件评审;根据 软件的级别编制软件测评计划和测评说明,经装备主管部门组 织评审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软件测评机构应当根据测评计划建立软件测 试环境,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软件测评,及时、完整、准确地记 录所有测试用例的测试结果。 对软件测评机构发现的软件问题,研制单位应当进行分析、

12、 修改、测试和评审后,送测评机构进行回归测试。 第三十七条 软件测评机构应当根据软件测评结果出具软 件测评报告。软件测评报告由装备主管部门组织评审。484第六章 软件定型、验收和使用、维护第三十八条 软件定型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质量考 核,确认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三十九条 软件采购应当按照装备采购条例规定的 装备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质量保证等要求,履行 软件定价和采购合同管理的报批手续。 第四十条 软件验收应当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和批准的验收 规程,依据研制任务书、合同以及软件需求说明进行。 第四十一条 软件使用单位应当按软件使用要求制定软件 使用管理方法,建立故障记录和报告制

13、度。 第四十二条 软件使用单位应当对软件使用人员进行训练, 使其达到规定的技能要求。 第四十三条 软件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软 件,详细记录软件使用信息,并定期汇总上报装备主管机关。 第四十四条 软件使用单位对软件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应 当及时向装备主管机关报告,并提出软件维护申请。装备主管 部门组织软件维护。 第四十五条 软件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软件研制程序进行, 包括软件维护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验收。在软件维 护过程中必须进行配置管理和技术评审。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第四十六条 对保证软件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

14、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 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485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一)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 果的; (三)违反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软件状态失控,质量问 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伪造测评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合同、隐瞒质量问题、将不合格品交 付部队的单位,装备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合同的履行,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并将其从合格名录中剔除。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软件质量管理参照 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