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与测量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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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与测量程序1 目的对一体化管理体系涉及的管理过程、产品(工程)形成中的质量特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管理过程、产品(工程)质量特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符合规定要求。2 范围适用于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涉及的管理过程、产品(工程)形成中的质量特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的监视和测量。3 术语3.1 采用GB/T19000-2005 idt ISO9000:2005、GB/T280012001、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标准中的定义。3.2 监视:是指监督、视察、检查、审核等活动。3.3 测量:是指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4

2、 职责4.1公司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程序制定、修订和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所涉及的重大监视和测量报告的审批。4.2 公司质量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工会、生产经营部、设备物资管理部、海外事业部、科研院为本程序协管部门。 4.3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分局、项目部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5 措施和方法5.1 管理过程的监视和测量5.1.1管理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主要通过监督、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5.1.2 一体化管理体系在公司相关场所的运行情况,通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方式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5.1.3 公司、分局、项目部应针对所管辖区域内涉及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

3、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管理过程,通过建立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措施)、进行技术交底等活动,确定各管理过程预期应达到的目标或要求。5.1.4 一体化管理体系涉及的各层面管理部门依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施工图、合同等,通过监督、检查、考核等方式对管理过程进行监测。5.1.5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分局、项目部的监督、检查、考核,监测公司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5.1.6 分局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所管辖项目部的监督、检查、考核,监测分局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每年不少于一次)。5.1.7 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对项目部管理目标的完

4、成情况适时进行监测。5.1.8 各级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同级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的年度检查、考核,监测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5.1.9 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使用适当的统计分析方法,评价每一个管理过程满足要求的能力。当未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由主管部门或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以确保管理过程的适宜性、有效性。5.2 产品(工程)质量的监视和测量5.2.1主体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写检验、试验计划。检验、试验计划要反映出工程主材使用前质量控制要求和施工过程中工序质量控制要求。5.2.2检验、试验计划由项目部质量部门组织工程技术部门、试验室编制,经质量部门负责人审核,项

5、目总工批准后实施。5.2.3 检验、试验计划的内容:a检验、试验的部门及资质;b检验、试验的项目及具体要求;c检验、试验的记录格式;d检验、试验的资源配置;e检验、试验的依据或标准。5.2.4进货检验和试验a构成工程产品的材料和设备到货后,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技术资料,由物供部门进行到货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同时书面通知质量部门和试验室,由质量部门组织进行检验、试验。b检验和试验部门接通知后应根据合同要求,按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并做好记录,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物供部门,合格后方可接收。发现不合格品时应按不合格品与不符合项控制程序处理。c构成工程产品的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砼外加剂)、设备

6、必须经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工程急需,次要材料、零部件、设备在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能立即更换的情况下,可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审查,项目部总工批准后紧急放行,但应作好记录和标识。5.2.5施工(制造)过程的检验和试验a 公司实行自检、复检、终检的“三检制”。b 检验内容: 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措施要求。 施工(制造)过程监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进行质量评定。c 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应予纠正,情况严重或紧急时,应停止施工。工序例外转序,需经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审查,项目部总工批准。d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工作由项

7、目部试验室或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e 检验、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 检验、试验记录由检验、试验人员填写。 检验、试验记录由项目部负责汇总归类,妥善保管。f 公司、分局质量部门不定期(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5.2.6 最终检验a属于分部工程及以上规模的项目,在交付顾客(业主)前需组织内部验收,以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甩项验收,需经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审查,项目部总工批准,必要时报顾客批准。b工程的内部验收应按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并对工程质量做出书面的综合性评价。c在内部验收中对工程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执行。5.

8、2.7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检验、试验、验收、评审的证据。签证、签字齐全,人员应具备资格。5.3 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5.3.1 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主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综合检查等方式进行。5.3.2 日常检查由项目部(工区)和各作业队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应对所管辖施工区危险作业部位和其它施工部位进行安全巡回检查。5.3.3 专项检查和专业检查由公司二级单位、项目部(工区)组织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实施,项目部相关部门每周应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或专业检查。5.3.4 季节性检查由公司二级单位、项目部(工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节假日布置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工作。5.3.

9、5 综合检查由公司或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大检查,项目部每月应在施工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比工作,公司或各二级单位每季度应对所管辖项目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工作。5.3.6 监测的主要内容a 日常检查主要是针对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部位的逐点逐项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规章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b 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竖井开挖、水上(下)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c 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方面单项集中检

10、查。d 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三防”(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泥石流、防台风、雨季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等。e 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全方面的大检查。f 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其它要求。5.3.7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活动,按照“局安监200993号关于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局安监200994号关于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具体规定执行。5.3.8 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应制定专项制度、专人负责、专项检查。5.3.9 对所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安全

11、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和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确认整改效果。整改程序按照不合格品与不符合项控制程序、纠正措施程序、预防措施程序中的有关具体规定执行。5.3.10 对员工健康情况的监测由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工会按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并保存记录。5.3.11 公司所属各单位按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对所辖场所的施工机械、脚手架、平台、吊篮、特种设备、临时用电系统、用电设施接地电阻等方面的验收活动,并保存记录。5.3.12 公司所属各单位按规定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所辖场所的特殊工种、女职工、炊事员、未成年工的体检工作,并保存有效证明文件。5.3.13 项目

12、部要按规定对施工作业场所内有害因素、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含氧量进行检测,并保存记录。5.3.14 项目部要按规定对施工作业场所内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源进行检测,并保存记录。5.3.15 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要按规定考核,保存记录。5.3.16 对事故、事件、职业病投诉的监测要保存记录。5.4 环境影响的监视和测量5.4.1 项目部对公司环境管理方针、目标、指标的具体实施效果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每年至少一次),并形成书面专题报告。5.4.2 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对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涉及的具体指标值适时进行监测或委托具备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每年至少一次),并

13、形成书面监测记录。5.4.3 项目部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施工(含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油、废弃物、噪音等污染物的控制适时进行监测(每年至少一次),对废水、噪音的监测范围要扩大到对作业场所外的周边区域,检查处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监测活动需形成书面专题报告并附记录。5.4.4 对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环保材料、单位工程,项目部要按规定进行危害物质检测、验证,保存相关记录。5.4.5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效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价活动,并形成书面专题报告。5.4.6 项目部或其委托的监测单位负责确保用于监测的装置符合国家有关校准或验证的规定,测试

14、人员需具备规定的资质。5.4.7 承担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职责的各级管理部门,适时对所管辖场所相关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并形成检查报告。5.4.8 公司和分局机关办公(生活)场所的环境监测工作属所在地政府环境管理部门职责范畴,不属本程序所涵盖范围。6 相关文件6.1 内部审核程序6.2 管理评审程序6.3 目标和指标控制程序6.4 物资设备采购控制程序6.5 工程防护与交付程序6.6 安全生产控制程序6.7 环境管理运行控制程序6.8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7记录7.1管理过程检查考核类专题报告及记录7.2 构成工程产品的材料、设备检验试验记录7.3 施工过程(制造过程)检验、试验记录(含内部“三检制”记录)7.4 工程质量内部验收报告7.5 工程质量巡回检查报告7.6 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类专题报告及记录7.7 环境监测类专题报告及记录8 附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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