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非法集资典型案例_非法集资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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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非法集资典型案例_非法集资案例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非法集资案例”。 非法集资犯罪在各地均有发生,与其它经济犯罪相比,非法集资犯罪一般都经过宣扬造势、募集资金、还本付息、最终崩盘等环节,作案周期普遍较长。非法集资犯罪的这一特点确定了一旦案发简单产生很多严峻的社会问题,滋生绑架、暴力逼债等犯罪行为,酿成群体性事务,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较大压力。省高院公布这十大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威慑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是提示市民留意识别和防范此类犯罪。 案例一:潘璐等集资诈骗案 2022年5月,被告人潘璐为骗取他人财物,注册成立南京瑞鼎轩茶业有限公司(以

2、下简称“瑞鼎轩公司”),并以公司名义聘用业务员到南京闹市区向不特定的中老年被害人分发传单邀请其到公司免费品尝普洱茶,并运用宣扬册、影像资料等对普洱茶的功能及保藏价值等作夸大宣扬,虚构公司称可代老百姓免费保藏所购普洱茶,并称将投资款用于公司办茶楼、开设茶叶销售连锁店等,承诺以14%-22%的年利息返还投资款,一年或三年期满后退还本金,诱使被害人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书,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投资款。2022年4月至5月,为快速骗取大量资金,被告人潘璐以瑞鼎轩公司名义,先后成立多个分部,分别聘用被告人周睿、袁红、朱鹏飞担当各分部负责人,共同以上述诈骗方法接着非法集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间,非

3、法集资额达人民币1433万余元。非法集资所得款项除用于购买少量普洱茶等,余款均被潘璐、周睿、袁红、朱鹏飞等人瓜分并肆意处分,导致无法归还314名被害人的钱款。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依法判处潘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周睿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袁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朱鹏飞有期徒刑十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案例二:无锡市奥特钢管有限公司、潘建萍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2001年至2022年11月间,被告单位无锡市奥特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公司”)因生产经营须要资金,由被告人潘建萍承诺约定支

4、付利息或收承兑汇票按面额还款,先后向张美媛等36人和无锡泰富投资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非法汲取存款共计人民币68286万余元,造成未归还损失共计18340万余元,其中个人损失3231万余元,单位损失15108万余元。2022年6月11日,被告人潘建萍向无锡市公安局投案,并照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判处无锡市奥特钢管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潘建萍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案例三:吕文明等集资诈骗、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2022年底,被告人吕文明在因从前放高利贷无法收回部分款项,造成巨额亏损的状况下,为向社会公众募集

5、资金,于2022年1月注册成立了泰兴市明丰理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丰公司”)。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间,被告人吕文明以“明丰公司”名义,采纳发布公告、虚构将集资款投资到生产企业、承诺支付高息、“拆东墙补西墙”等手段,骗取卞同生、蔡华芳等311人共计人民币2076万余元,并将所得集资款用于放高利贷、支付集资本息、投入“标会”及豪华装修、购买高档轿车等,致使上述被害人实际被骗1874万余元。2022年7月,被告人吕文明逃至泰州躲藏,并将73万元存至他人名下。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吕文明与被告人陈雪兰计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纳“标会”形式非法汲取他人资金,由被告人吕文明

6、召集“会员”,被告人陈雪兰负责记账和收发“会钱”,以图赚取利差。通过“请会”、“应会”并高息竞标及承诺还本付息等手段,变相非法汲取“会员”资金共计人民币1254万余元。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吕文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确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判处陈雪兰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案例四:王付荣挪用资金、集资诈骗案 2003年6月至2022年4月间,被告人王付荣利

7、用其先后担当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公司”)团体部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职务之便,从本单位收取的团体长险保费中非法截取5646万余元,其中3400万余元被其投入个人开办的泰州市众诚乳业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用于营利活动。 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间,被告人王付荣为弥补之前挪用资金形成的巨大亏空,在其调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分公司”)后,明知自己对泰州公司团体部已无管理职能、泰州公司团体部已停止接受团体保险新业务,却擅自运用私刻的“泰州公司保险合同专用章”、另行租赁办公场所,以“发放工资和奖金”等利诱指使泰州公司相关人员接着违规经营团体长险业

8、务,实行“收取保费”、“整单退保”等手段骗取资金。被告人王付荣以泰州公司团体部名义收取“团体长险保费”计人民币30221万余元,其中仅有60万元缴入公司账户并承保,另从公司承保系统退出资金10519万余元,兑付、退保计23035万余元,仍处于公司有效承保状态的金额计4609万余元。被告人王付荣个人占有运用保费计人民币17706万余元,其中4920万余元被用于兑付、退保2022年4月9日前挪用的资金,其余被用于个人办企业、挥霍、随意处置等。 2022年10月9日,被告人王付荣在无法兑付投保人到期保费的状况下,向江苏分公司主动说明状况,并退还本人所购房产、车辆、所办企业等资产,价值计人民币3500

9、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追回赃款计人民币800.7万元、价值280万元的汽车7辆、价值71万余元的南通志诚网吧等,并已发还给江苏分公司。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于2022年3月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付荣有期徒刑八年;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确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五:华安公司、黄应龙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被告单位华安公司于2004年9月登记成立,被告人黄应龙担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经营煤炭须要资金周转,被告单位华安公司于2022年至2022年间,以高息为诱

10、饵,通过被告人黄应龙及其他人的介绍,以借款的形式先后向钱俊锋、顾进、海阳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汲取资金,合计人民币13196万元,用于该公司经营煤炭,造成被害人及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7967万元。 2022年7月28日,被告人黄应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共追回赃款合计人民币418万余元。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依法判处华安公司罚金人民币四十九万元;判处黄应龙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案例六:李广盛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2022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李广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制“全国农村合作社云安代办站凭证”,承诺以银行同期利息结算,先后

11、向旁边群众非法汲取存款1029人次,共计人民币361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376人次共计人民币148万余元未兑付。案发后被告人李广盛及其家人退赃计人民币82万余元,用物品给群众折款11万元,实际造成损失人民币55万余元。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2月依法判处李广盛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例七:江苏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平、周军等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系列案 自2003年起,江苏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园”公司)因开发项目多,通过低价取得土地运用权、购买物业用于储备、增值,致资金短缺。2003年, 董事长周平确定并形成决策,实行“商铺认购”的

12、形式汲取公众存款。乐园公司遂以高额利率和高额提成为诱饵,以“认购商铺运用权” 和“内部职工集资”的名义,制定汲取公众存款的方案、政策,变相在淮安市、南京市向社会公众非法汲取存款,经审计,自2003年至2022年12月,乐园公司向社会公众5.26万人次变相非法汲取存款合计33.85亿元,至案发时,已退存款23.92亿元,有7000余户9.93亿元未兑付。案发后退款3.78亿余元。 2003年至2022年12月,乐园公司其他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叶从清、吕秀华、邵念德、丁宏盛、衡兴亚、杨文俊、杨桂春等7人,在明知乐园公司进行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的状况下,先后多次参加乐园公司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相关方案、

13、政策的探讨、制定和修改,并主动组织实施。被告人沈洪友、徐西玲、黄国英、刘建丽、李志祥、汤美玲、韩爱涛、孙德红、童丽娟、骆公梅、夏艳燕、吴士俊、徐梅等13人,在乐园公司工作期间,为获得手续费酬劳,主动执行、实施乐园公司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变相汲取存款。上述各被告人分别主动为乐园公司非法汲取264万余元至6160万余元不等数额的存款。 被告单位乐园公司及全部22名被告人均能在案发以后自动投案,照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吕秀华帮助侦查机关清理账册、查封冻结资产、审计等工作。被告人吕秀华、丁宏盛、黄国英、刘建丽、李志祥、韩爱涛、孙德红、夏艳燕、吴士俊等9人分别退缴了2万至22万元不等的非法所得,共计93

14、.6万元。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于2022年7月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江苏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判处周军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分别于2022年7月、11月,2022年7月、8月依法判处叶从清、吕秀华等20人一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二万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对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吴士俊、徐梅两被告人依法予以适用缓刑。 案例八:石军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2022年4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石军为牟取非法利益,以高息为诱饵,实行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汲取存款,合计约人民币5100万元。被告人石军将非

15、法汲取的资金放贷给他人,造成大部分非法汲取的存款无法返还。案发后,被告人石军于2022年7月22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1月判处石军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五十万元。 案例九:李庆玲、吴兆顺等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2022年8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李庆玲、吴兆顺、凌绍民、张桂英、张茂权、薛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沈阳颐和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沈阳颐和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发沈阳曹台新村住宅楼、砂山老年生态城等项目融资为由,向社会公众公开宣扬,许以月息6%、每三个月为还款周期的高额利息,并提前扣除三个月18%的利息收

16、取本金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汲取资金,先后在徐州地区与796名投资人签订了1618份合同,非法汲取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1156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李庆玲、吴兆顺共同汲取9035万余元,被告人凌绍民汲取1966万余元,被告人张桂英汲取1124万余元,被告人张茂权、薛美共同汲取1224万余元。 2022年8月26日,被告人李庆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余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能够照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案发前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被告人李庆玲返还1067万余元,被告人吴兆顺返还0.84万元,被告人凌绍民返还544万余元,被告人张桂英返还391万余元,被告人张茂权返还人民币189万余元,被告人

17、薛美返还3万余元。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汲取公共存款罪,于2022年9月依法判处李庆玲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吴兆顺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凌绍民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张桂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张茂权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薛美有期徒刑二年,并惩罚金二十万元。 案例十:北京分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苏等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8月,北京分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红公司)在经营“分红广告招商网”期间,为了达到推销该网站上的网络广告位、提高网站知名度的目的,

18、将网站的页面分割成不同区域的广告位,并设定相应的价位。分红公司先后在江苏、浙江等七个省、直辖市设立了34个市县级直属机构及代理办事处,通过聘请的经纪人以高额分红回报为诱饵,以宣扬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扬“一年投资几万元,每年回报几十万元”,诱使社会公众与该公司签订“广告位代理招商合同”,并以交纳“广告位代理订金”的名义购买公司广告位,从而成为该公司的“广告位代理商”。北京分红公司为了支付“广告位代理商”到期的高额分红回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不断地收取“广告位代理商”的代理订金,并以收取后期参加者的“广告位代理订金”,支付前期参加者的到期分红及赐予办事处、经纪人肯定比例的业务提成等方式,汲取

19、参加者资金累计达人民币17821万余元,涉及人数7859人。截止2022年8月,仍处于分红期间的集资金额为11952万余元,其中已分红金额4975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6976万余元未兑付,涉及参加者多达5100人。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4月依法判处北京分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刘苏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吴护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月专题:选登典型案例之一 草根PE的骗局上海黄某非法集资案一名年轻的创投企业发起人

20、、私募股权基金(PE)管理 者,一群以退休职工为主的投资人,融资的别.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投入是有保障的,回报总是迷人的,可结局往往都是一场空高兴。对很多人来说,“非法集资”四个字,让他们有着刺骨之痛。1.高安冰等集资诈骗、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20. 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优秀) 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谁抹黑了“香格里拉” 山东郭某某集资诈骗案案情简介身为山东金藏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乐陵新大地生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郭某某,. 非法集资宣扬内容和典型案例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爱护 参加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问: 非法集资中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国家法律爱护债权人的权益吗? 答:由于非法集资本身就是违法的经济行为,所以,非法集资中一旦发生债.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共享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肥油”不流外人田山东德州陵县向春油脂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案一家原本正常营业的企业,却干起了向企业内部人员融资的勾当,妄想全员获利,最终却全.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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