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电子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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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卫生生行行政政执执法法文文书书编号:编号:产品样品采样记录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地址:采样方法:采样方法:采样时间采样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采样目的:采样目的:样样 品品 名名 称称规规格格数量数量包装状况或包装状况或储存条件储存条件生生 产产 日日 期期或批号或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采采 样样 地地 点点被采样人签名:被采样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备注

2、: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 共33页第 2 页 共 33 页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被采样人:被采样人:采样地点: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方法:采样时间采样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采样目的:采样目的:采样设备或仪器:采样设备或仪器: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名称:采集样品份数:采集样品份数: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被采样物品或

3、场所状况:被采样人签名:被采样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 共33页第 3 页 共 33 页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文号:文号

4、:本机关依法于本机关依法于年年月月日在日在采集到标识为采集到标识为生产(进口代理生产(进口代理),地址为,地址为,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或批号或批号)为为,规格为规格为,商标为商标为的的样品。根据样品。根据的规定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 1010 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直接寄回本机关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直接寄回本机关。你单位你单位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 1010 日内派员携带身份证明日内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单位授权证明到本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

5、真实性无异议处理。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本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办公时间:办公时间: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 共33页第 4 页 共 33 页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

6、。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产品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技术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委托书文号文号:本机关为卫生行政案件调查的需要,特委托你单位对以下事项进行技本机关为卫生行政案件调查的需要,特委托你单位对以下事项进行技术鉴定,委托事项如下术鉴定,委托事项如下: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我单位接受委托并根据你单位的要求进行鉴定我单位接受委托并根据你单位的要求进行鉴定。收到样品收到样品件件,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

7、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 共33页第 5 页 共 33 页有关资料有关资料件。件。受委托单位名称并盖章受委托单位名称并盖章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受委托人。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受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被监督人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地地址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监督意见:监督意见: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

8、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 共33页第 6 页 共 33 页被监督人签收:被监督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生生行行政政执执法法文文书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文号文号:经健康检查你单位下列人员体检结果显示具有职业禁忌,根据经健康检查你单位下列人员体检结果显示具有职业禁忌,根据的规定的规定,请将下列人员调离相应的

9、职业禁忌岗位请将下列人员调离相应的职业禁忌岗位,并将调离情况函告并将调离情况函告本机关。应调离人员名单如下:本机关。应调离人员名单如下:姓姓名名性别性别体检结果体检结果职业禁忌岗位职业禁忌岗位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页 共33页第 7 页 共 33 页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调离人员单位。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调离人员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10、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文号文号:鉴于鉴于原因原因,根据根据的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或场所进行控制: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物品或场所进行控制:控制物品或场所名称控制物品或场所名称控控 制制 地地 点点控控 制制 方方 式式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8页 共33页第 8 页 共 33 页本机关将于本机关将于日内对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此前,你单位不得日内对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此前

11、,你单位不得销毁或使用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并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如不服本控制决定,可依法申请行销毁或使用被控制的物品或场所,并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如不服本控制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本控制决定的执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影响本控制决定的执行。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快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备注:本快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

12、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文号文号:本机关于本机关于年年月月日作出的日作出的号号 卫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对你对你(单位单位)的有关物品或场所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的有关物品或场所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经研究经研究,现决现决定依法解除控制。定依法解除控制。特此通知特此通知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9页 共33页第 9 页 共 33 页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

13、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案件受理记录案件来源:案发单位(人):受理时间年月日时分案情摘要: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0页 共33页第 10 页 共 33 页处理意见:经办人签名:年月日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立立 案案 报报 告

14、告当事人:当事人:案件来源:案件来源:受理时间:受理时间:发案时间:发案时间:发案地点:发案地点: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1页 共33页第 11 页 共 33 页案情摘要:案情摘要: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建议立案。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年月月日日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15、 书书案件移送书案件移送书文号文号:本机关于本机关于年年月月日受理的日受理的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2页 共33页第 12 页 共 33 页案件案件,因为因为,根据根据的规定的规定,应当由你单位处理。现将下列材料移送你单位,并请将查处结果函告本机关。应当由你单位处理。现将下列材料移送你单位,并请将查处结果函告本机关。移送的材料目录:移送的材料目录: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移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受移送单位。备注:本移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

16、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受移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现现 场场 检检 查查 笔笔 录录第第页共页共页页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3页 共33页第 13 页 共 33 页被检查人:被检查人:检查机关:检查机关:检查时间检查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至分至时时分分检查地点:检查地点: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被检查人签名: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17、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4页 共33页第 14 页 共 33 页询 问 笔 录第页共页被询问人:询问机关: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询问,询问内容:被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5页 共33页第 15 页 共 33 页卫卫 生

18、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以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以方式,从方式,从年年月月日至日至年年月月日,在日,在进行登记保存。进行登记保存。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如下: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如下:证证 据据 名名 称称数数量量规格、包装状况或规格、包装状况或储存条件储存条件生产或进口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代理单位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或批号或批号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机关同意,

19、不得销毁或转移。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机关同意,不得销毁或转移。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6页 共33页第 16 页 共 33 页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文号文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本机关对本机关年年月月日作出的日作出的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作为证据保存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的物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7页 共33页第 17 页 共 33 页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

21、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当当 事事 人:人:案案由:由:承办机构:承办机构:承办人:承办人:案情及违法事实案情及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相关证据:争议要点:争议要点:处理建议:处理建议:承办人:承办人:年年月月日日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8页 共33页第 18 页 共 33 页负责人意见负责人意见:

22、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年年月月日日卫生部制定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合合 议议 记记 录录第第页共页共页页案由:案由:合议主持人:合议主持人:参加合议人员:参加合议人员:合议时间合议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至分至时时分分合议地点:合议地点:违法事实:违法事实:相关证据:相关证据:处罚依据:处罚依据: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9页 共33页第 19 页 共 33 页合议建议:合议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生生行行政政执执法法文文书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文号:你(单位)你(单位)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的规定的规定依据依据的规定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如你如你(单位单位)对此有异议对此有异议,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可在条之规定,可在年年月月日到日到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0页 共33页第 20 页 共 33 页联系电话

24、: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陈述和申辩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第第页共页共页页当事人:当事人:陈述申辩人:陈述申辩人:承办机关:承办机关:承办人:承办人:陈述和申辩地点:陈述和申辩地点:陈述和申辩时间陈述和申辩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至分至时时分分陈述和申辩内容:陈述和申辩内容: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1页 共33页第

25、 21 页 共 33 页陈述申辩人签名:陈述申辩人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生生行行政政执执法法文文书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文号文号:你(单位)你(单位)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的规定的规定依据依据的规定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6、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2页 共33页第 22 页 共 33 页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27、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文号文号: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收悉。本机关决定组织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收悉。本机关决定组织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1、听证时间、听证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分2 2、听证地点、听证地点3 3、听证方式:、听证方式:A A、公开听证、公开听证B B、不公开听证(原因:、不公开听证(原因:)4 4、听证主持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员、书记员、书记员,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3页

28、 共33页第 23 页 共 33 页如认为上述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如认为上述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5 5、请事先准备好有关依据,通知证人和代理人准时参加。、请事先准备好有关依据,通知证人和代理人准时参加。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卫生行政机关留存,第二联交当事人。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卫生行政机关留存,第二联交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29、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听证笔录听证笔录第第页共页共页页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案件承办机构:案件承办机构: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4页 共33页第 24 页 共 33 页听证员:听证员:听证主持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书记员:听证方式:听证方式:A、公开听证公开听证B、不公开听证、不公开听证听证地点:听证地点:听证时间听证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至分至时时分分案由:案由:记录: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生生行行

30、政政执执法法文文书书听证意见书听证意见书本机关对本机关对案案,拟做出拟做出的行政的行政处罚处罚,依照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于本机关于年年月月日日进行了进行了听证听证,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员分别就案件事实作了陈述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员分别就案件事实作了陈述,并进行了相互质证并进行了相互质证。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和提供的证据主要为: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和提供的证据主要为: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5页 共33页第 25 页 共 33 页案件承办人员陈述的

31、内容和提出的证据主要为:案件承办人员陈述的内容和提出的证据主要为: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经过综合评议提出以下意见: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经过综合评议提出以下意见:听证人员签名:听证人员签名:年年月月日日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生生行行政政执执法法文文书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文号被处罚人:地址:本机关依法查明。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6页 共33页第 26 页 共 33 页以上事实

32、有为证。你(单位)违反了的规定。现依据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地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规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33、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编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7页 共33页第 27 页 共 33 页本机关于本机关于年年月月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以上行为有以上行为有为证。为证。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之规定,现依据之规定,现依据规定,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决定予以你(单位)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

34、至,地址地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的 3 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规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如不服本处罚规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60 日内向日内向或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内向内向人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

35、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书于本决定书于年年月月日收到,日收到,卫生监督员签名卫生监督员签名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已向我(单位)告知了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已向我(单位)告知了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局当事人签收:当事人签收: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送送 达达 回回 执执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留存执法案卷。编号:

36、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8页 共33页第 28 页 共 33 页受送达人:受送达人:送达机关:送达机关: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送达地点:送达地点:收件人签名:收件人签名:送达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9页 共33页第 29 页 共 33 页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37、文号文号被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申请内容:申请内容:申请理由申请理由:被申请执行人因被申请执行人因违违反了反了之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本机关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已于年年月月日送达被申请执行人。现已超过法定起诉期,仍未履行。日送达被申请执行人。现已超过法定起诉期,仍未履行。根据根据之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件:附件:1 1、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1 1 份份2 2、送达回执或其他证明文书送达的材料、送达回执或其他证明文书送达

38、的材料3 3、其他有关材料、其他有关材料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交人民法院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交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0页 共33页第 30 页 共 33 页卫卫 生生 行行 政政 执执 法法 文文 书书结结 案案 报报 告告当当 事事 人:人:案件来源:案件来源:立案日期:立案日期:年年月月日日案案由:由:一、

39、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1 1、执行方式:、执行方式:2 2、执行日期:、执行日期:3 3、执行结果:、执行结果:二、不作行政处罚的理由:二、不作行政处罚的理由:建议本案结案建议本案结案承办人签名:承办人签名:年年月月日日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1页 共33页第 31 页 共 33 页年年月月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稽稽 查查 文文 书书稽稽 查查 笔笔 录录第第页共页共页页被检查单位

40、或个人: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检查时间检查时间年年月月日日时时分至分至时时分分检查地点:检查地点: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2页 共33页第 32 页 共 33 页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稽查人员签稽查人员签名:名: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稽稽 查查 文文 书书稽稽 查查 意意 见见 书书文号:文号:第第页共页共页页被稽查单位或个人:被稽查单位或个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稽查意见:稽查意见:编号:时间:2021 年 x 月 x 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3页 共33页第 33 页 共 33 页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收: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收: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四川省绵阳市北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局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三份,第一份存档,第二份交被稽查单位或个人,第三份交卫生行政机关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三份,第一份存档,第二份交被稽查单位或个人,第三份交卫生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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