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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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发票、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公司财务部为发票管理部门,负责票据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二、公司使用、对外取得发票的部门和个人,需遵守本规定。三、财务部设专人负责票据购买、领发、缴销工作。四、开出发票的管理1、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向客户开具的发票。2、销货发票由财务部派专人到税务机关办理销售发票购买、保管、发放、登记工作。3、销售产品由开票员开具销货发票,开票员领用空白发票时,需办理领用手续,发票使用完后,交回发票存根、办理注销手续

2、后,再领用空白发票。发票存根由财务部存档保管。4、开票员领用空白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财务会计需同时登记。5、财务会计对出纳入帐销售发票记帐联进行连号清理,并办理登记注销用续。6、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开票员负责保管,不得丢失,发生丢失或被盗立即上报公司,并报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三日内公告声明作废。7、开具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2)项目填写齐全。(3)票面数量、金额与实际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4)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5)全部联次一次填写,每联次内容一致。8、不准转借、转让、拆本、撕页代开发票,决不允许邮寄空白发票,严禁携带空白发票外出。9、发票作废应将发票全

3、部联次收齐,并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在原发票本中按编号顺序保存。10、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2)处理废旧材料,设备等;(3)按国家规定的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4)不能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的客户和到期未进行年检的一般纳税人客户。11、给客户开具的销货发票如有问题,需于每月 25 日前退回作废。12、发票开具后,由开票员传递给收银员收款,结清货款由收银员将发票及提货手续交用户,不准将未交款的发票直接交用户。13、财务、产品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销货记帐联、提货联与财务记帐联进行核对,做到帐

4、实相符。14、遇节假日或休假,开票员应与接交人办理票据交接手续,交待清楚相关情况,并于上班后办理接交手续。15、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专人保管,保存期五年,期满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五、取得发票的管理1、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应向购货方索取发票,不得以收款收据或白条替代购货发票。2、对外取得发票必须规范、真实,手开发票必须用复写纸套写,购买实物要记载单位名称、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金额,支付款项的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从单位取得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不得挖补、涂改,否则不予支付款项。3

5、、下列经济活动可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1)交通运输提供的运输劳务;(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业务;(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4)邮电费、保险费;(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4、外购货物向供货商取得的电脑版增值税发票必须在票据开出的 180 天内交财务部入帐,并保证发票联和抵扣联票面整洁,不得折叠。5、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必须向对方索取发票,并同物资购货发票一并报销。6、对外取得发票遗失(含发票、抵扣联) ,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记帐联复印件,经销货方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方可作报帐、支付货款和记

6、帐依据。六、公司购买的银行结算凭证由财务会计登记并办理注销。七、公司自制的收款收据、产品发货单、入库单、领料单的各联次必须印制票据连号,并对连号进行累加印制,由专人负责领发登记、缴销。八、票据传递工程程序1、公司出纳每 5 日与会计办理一次原始凭证交接,交接时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当面清点票据,会计确认金额无误后签字确认。2、原料、物资入库单随报销发票交出纳报帐后财务入账。3、车间领用材料,库房保管凭审批后的物资领料单发货记帐,交财务记帐。4、油品车间根据当月交接盘存情况,填制产品入库单,交财务记帐。5、产品发货单交开票员逐笔登记销售台帐。九、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1001000 元的罚款、开除,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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