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99”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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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幸福幸福99”99”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尊敬的理财客户:本理财产品:“幸福99”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公募公募开放式净值型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产品以开放确认日的日终单位净值,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投资者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产品净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可能会有浮亏或浮盈,赎回的理财份额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若终

2、止日发生净值大幅度下降的最不利情形,投资者可能将遭受本金的重大甚至全部损失。杭州银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R2,较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全部条款,以上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通过网上银行购买,成功交易后视同您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第一条 理财产品共

3、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银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银行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同时投资运作符合以下条件:每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

4、值不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银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动股票的30%。本期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银行主要依托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交易平台,密切监控理财产品配置资产2的交易情况,定期进行估值,如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发生异动、重大事件发生时(债券发行人涉及亏损、诉讼等)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5、制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本期理财产品也将面临一定的因相关金融工具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三)流动性风险:指银行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客户在其他时间急需流动性时,无法及时变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遇大额赎回时,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从理财产品资产配置的角度,银行内部风险评估在理财产品成立期初,对理财产品及其所配置资产的存续期进行评估,配置资产中可以变现的高流动性资产保持较高的比例并对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自身的流动性

6、进行分析;在客户方面,银行将充分提示客户根据本理财产品定期开放的期限,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四)交易对手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交易对手风险主要是指银行为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交易失误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银行一方面在配置资产过程中严格选择信用水平较高的交易对手,另一方面参照同业统一授信的管理方式,加强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跟踪调查,管理理财产品配置资产过程中的交易对手风险。本期理财产品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交易对手风险。 (五)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客户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

7、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客户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成立、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陆杭州银行网站()或拨打银行24小时热线95398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如果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一年如果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一年的有效期,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否则可能造成客户无法

8、认购,由此产生的责任的有效期,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否则可能造成客户无法认购,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六)不可抗力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不可抗力风险是指由于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受到干扰和破坏,3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事宜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客户蒙受损失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

9、担。第二条 本理财产品特定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根据本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该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为R2R2(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本理财产品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本理财产品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资者。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若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上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客户到期收到款项为0元,即客户面临全

10、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上述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客户予以充分关注!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风险提示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客户确认栏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保守型 稳健型 平衡型 成长型 进取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险。”)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由客户留存。) 4“幸福幸福99”99”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

11、划产品说明书备案编号 C1092019000636一、一、重要须知重要须知(一)本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 (二)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发售。(三)本产品全面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目标客群为有教育需求的家长,产品期限3年,每年开放申购赎回满足流动性需求,每年在开学季各分红一次,具有教育特征,满足特定客群资产配置的需求。(四)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杭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五)本产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本产

12、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杭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本金。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六)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杭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幸福99”银行理财计划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客户

13、与杭州银行之间的理财计划交易合同。(七)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杭州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398)。5(八)杭州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二、二、释义释义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产品/理财计划:指“幸福99”幸福童年银行理财计划。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管理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托管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认购期:是指银行接受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

14、期限。确认日:本理财产品确认日指本产品每次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日:除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外的法定工作日。投资周期:本理财产品第一个投资周期是指产品成立日(含)至第一个产品确认日(不含)之间的时间,其后每个投资周期是指确认日(含)至下一个确认日(不含)之间的时间。银行网站/网站:指杭州银行官方网站,网址为。三、三、产品风险等级:产品风险等级:R2R1R3R2R4R5风险程度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组合、投资运作情况、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和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较低6风险。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

15、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四、四、产品投资产品投资(一)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本金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二)投资比例资产类别资产种类投资比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类固定收益类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100%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我行 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三)投资策略本理财计划本着稳健投资的理念,基于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固定收益资产价格走势,采用安全性和流动性

16、优先、优选投资品种,采取久期策略和信用策略来获取稳定收益。本产品投资于债券、存款、货币基金等资产并通过开展债券回购等融入或融出资金,以应对流动性需要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下列投资品的市场收益率或公允估值进行历史模拟,测算收益率如下:资产类型收益率权重货币市场类工具2.5%-4.5%0-100%债券4.3%-6%0-100%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债权类资产4.5%-6%0-100%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资管产品4.5%-6%0-100%历史数据投资组合模拟收益4%-6%注:如投资品在上述期间无市场成交收益率或公允估值,则市场收益率以市场报价数据为准。五、五、产品概述产品概述产品名称 “幸福 99”幸福童

17、年 1903 期银行理财计划产品编号CHG1Y1903产品登记编码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为 C1092019000636,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产品类型公募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性质固定收益类适用客户本理财产品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7销售范围全国销售渠道可通过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渠道购买。理财期限3 年交易币种人民币产品认购期2019 年 5 月 30 日至 2019 年 6 月 5 日。产品成立日2019 年 6 月 6 日。产品到期日2022 年 6 月 6 日。产品开放期本产品在

18、存续期内开放两次。首次开放期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4 日,首个确认日为 2020 年 6 月 5 日。第二次开放期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第二个确认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确认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产品认购产品认购1.首次认购金额 5 万元整,超过起点部分,应为 100 元的整数倍。2.产品认购以金额申请,折算份额登记。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价格。3.认购价格为 1 元/份。4.认购时间:认购期首日 9:00 至认购结束日 17:00。5.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用。产品规模认购期规模下限为

19、 0.2 亿元,规模上限为 2 亿元,且开放期后产品规模上限为上一期存续规模且开放期后产品规模上限为上一期存续规模。若认购金额未达规模下限则产品不成立,若认购/申购金额超出规模上限,则发行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认购或申购申请。杭州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进行调整。产品申购产品申购1.首次申购金额 5 万元整,超过起点部分,应为 100 元的整数倍。客户全额赎回不再持有本产品份额后再次申购,视同首次申购处理。2.产品申购以金额申请,折算份额登记。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确认日单位净值。申购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四舍五入。3.申购时间:开放期首日 9:00 至开放期结束日 17:00。4.

20、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用。产品赎回品赎回1.赎回份额需为 100 份或 100 份的整数倍;存续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2.产品采用份额赎回原则,赎回金额计算方法如下: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份额确认日单位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和赎回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四舍五入。3.赎回费率具体如下:本产品收取赎回费,在客户赎回本产品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按照赎回时间不同而不同。赎回时间赎回费率产品首次开放1.0%产品第二次开放0.8%持有到期无4.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理财产品当日净赎回申请份额超过本理财产品总份额 10%时,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并

21、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告。赎回资金到账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单位净值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税费后,单位理财计划份额的净值。理财计划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小数点 4 位以后去尾。业绩比较基准本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5%+3.5%。管理人有权于确认日前 3 个工作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杭州银行官网公告。本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预期收益率。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8特别说明:本理财产品属于净值型理财产品,无预期收益率,投资须谨慎。杭州银行对理特别说明:本理财产品属于净

22、值型理财产品,无预期收益率,投资须谨慎。杭州银行对理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客户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客户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六、六、理财产品估值理财产品估值(一)估值日 : 本产品估值日为每个交易所工作日。(二)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所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三)估值目的: 客观、准确反映理财产品的价值。(四)估值方式:1.根据监管规定,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类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根据监管规定,应使用市值法估值的债券类资产,按照市值法估值;2.存放同业、回购、拆借等同业资产按照账面成本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

23、计利息估值;率。本金和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如投资者赎回本理财计划,则投资者将按照杭州银行公布的开放确认日当日的产品净值赎回理财计划。产品单位净值不低于 1 时,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运作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形式的收益分配。分红日产品中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产品每年分红两次,收益分配日分别为本产品每年分红两次,收益分配日分别为 2 2 月月 1515 日以及日以及 8 8 月月 1515 日。日。若收益分配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具体分红金额以及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其他费用本产品托管人按照产品存续规模收取年化 0.025%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每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收取。本产品管

24、理人按照产品存续规模收取年化 0.3%的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每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收取。终止权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宣布终止本理财计划。详见本产品说明书“产品申购、赎回和终止”条款。融资服务本理财产品不能办理质押和转让业务。税费规定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杭州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杭州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其他规定1.认购期内,客户认购资金按当时实行的活期

25、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所得不计入认购金额。2.申购开放期内,客户申购资金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确认日前一日不计付活期利息,且利息所得不计入申购金额。3.认购/申购申请成功受理后,资金立即自动冻结,客户不得要求支取和使用。但认购/申购资金的冻结不代表该认购/申购成功,客户实际认购/申购成功的金额以产品成立日/确认日的发行银行最终确认并实际扣款的资金为准。同时,发行银行将在产品成立日/确认日的次一工作日内将客户未认购/申购成功的资金(如有)解除冻结。4.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本产品运作情况,对本理财计划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93.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4.货币

26、基金以最新可获取的万份收益进行估值;5.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使用成本法估值的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用成本法进行估值;根据监管规定,应使用市值法估值的资产,按照市值法估值;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当理财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按上述方法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变更估值方法,并自协商一致日后执行。七、七、理财计划收益和相关费用理财计划收益和相关费用(一)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理财收益客户赎回确认日单位净值客户赎回确认日份额-赎回费用-客户投资本金+持有期产品分红。确认日单位净值为确认日提取增值税和本理财计划各相关费用后的理财产品单位

27、份额净值。(二)本理财计划的各相关费用1.理财管理人的固定管理费本理财计划按照年化 0.3%的固定费率收取固定管理费。每个投资周期的产品固定管理费计算方式为:该产品确认日前一日存续的总份额10.3%该投资周期的实际天数365。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于每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收取。2.理财托管人的托管费本理财计划按照年化 0.025%的固定费率收取托管费。每个投资周期的产品托管费计算方式为:该产品确认日前一日存续的总份额10.025%该投资周期的实际天数365。托管费按日计提,于每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收取。3.杭州银行保留变更上述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 1 个工作日在杭州银行网站或杭州银行营业

28、网点公告。10(三)收益示例说明示例一: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率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示例一: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率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某客户投资 10 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 1.00 元,折算份额为 100000.00 份,持有到期(持有理财计划 1094 天)。假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 5.20% 。到期时扣除增值税、托管费、固定管理费等各类税费后,如产品累积净值为 1.1650,此时,折算收益率为 (1.1650/1.00-1)365/1094= 5.505%5.20%,则客户持有本理财计划所获得的合计收益(含分红收益)为:1.1650100000.00-1.001

29、00000.00=16500 元。示例二: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率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示例二: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率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以某客户投资 10 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 1.00 元,折算份额为 100000.00 份,产品首个开放期赎回(持有理财计划 365 天),赎回份额 100000.00 份。假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 5.20% 。到期时扣除增值税、托管费、固定管理费税费后,如产品累积净值(含分红)为 1.050,产品单位净值为 1.027,此时,折算赎回费前收益率为(1.050/1.00-1)365/365=5.0%,若赎回费率为 1.0%,客户需支

30、付赎回费为:1.027100000.001.0%=1027(元),持有本理财计划所获得的合计收益(含分红收益)为:1.050100000.00-1027-1.00100000.00=3973(元)。示例三: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发生亏损示例三: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发生亏损以某客户投资 10 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 1.00 元,折算份额为 100000.00 份,持有到期。假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 5.2%,到期时扣除增值税、托管费、固定管理费等各类税费后,如产品累积净值为 0.9975,则客户持有本理财计划所获得的合计收益(含分红收益):0.9975100000.00-1

31、.00100000.00=-250.00(元)。(四)最不利情况分析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品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收益达不到业绩基准,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实际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11八、八、产品申购、赎回及终止产品申购、赎回及终止(一)受理时间本产品在每个开放期的工作时间都可以进行申购和赎回,申购和赎回申请将在本次开放期后的第一个确认日确认。工作时间为每个工

32、作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发布。(二)份额要求1.本理财产品首次购买的起点金额为 5 万元,追加购买金额必须是 100 元或 100 元的整数倍;赎回份额需为 100 份或 100 份的整数倍;存续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若本理财产品净赎回份额超过本理财产品总份额 10%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2.客户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 100 份。3.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三)交易确认和到账

33、时间1.在本产品的认购期和每一次开放期内,客户提出认购或申购申请将在成立日或本次开放期后的第一个确认日进行确认。2.客户在下一个确认日前一日 17:00 之前提出的赎回申请,将在下一个确认日确认,赎回资金将在确认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到账。(四)巨额赎回及处理1.巨额赎回认定:单个开放日理财计划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产品总份额的 10%时,即构成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处理:当出现巨额赎回时,杭州银行可以根据资产组合状况决定采取全额赎回或拒绝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3.全额赎回:当杭州银行认为全额兑付客户的赎回申请将不会对本理财计划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或给本理财计划

34、造成重大损失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124.拒绝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当杭州银行认为全部满足客户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本理财计划造成重大损失或可能会对理财计划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理财计划产品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予以拒绝,但客户可于下一开放日重新进行赎回申请。5.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杭州银行不能支付赎回款项;(2)产品发生巨额赎回,杭州银行可暂停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3)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6.对于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五个工作日,并应当进行

35、信息披露;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杭州银行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暂停期间结束,产品重新开放时,杭州银行应当披露最新的产品单位净值。7.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巨额赎回金额比例,相关公告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五)兑付及税收1.终止权的行使:本理财产品发生全部终止时,杭州银行可以通过公告通知客户全部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支付给客户。2.资金清算:理财产品收益分配日后 3 个工作日和终止日(实际到期日)后 3 个工作日为资金清算期,该期间不计付利息。3.税费规定: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

36、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杭州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杭州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六)产品的终止1.终止事项发生以下事项时,杭州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终止权:13(1)若本理财产品当日规模持续 10 个工作日(含)低于 2000 万元时,银行有权终止本理财产品;(2)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

37、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4)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5)杭州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2.终止的信息公告如遇本理财产品终止事项,杭州银行将提前 1 个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予以关注。九、九、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一)本理财计划信息披露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公告或其他形式进行披露。(二)杭州银行会在理财计划成立后 5 日内披露发行公告,在每个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在每个分红分配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产品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三)

38、杭州银行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向客户披露当期存续规模、收益表现,并分别列示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等资产情况,并将运行报告正文通过杭州银行网站披露。理财产品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者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四)杭州银行会在理财计划发生投资资产或理财收益产品重大影响、理财计划要素发生较大改变、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等通过管理人判断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或运作情况时,及时发布不定期或临时

39、公告。14(五)杭州银行如在特定情况下终止本产品,将于实际终止日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在杭州银行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六)杭州银行将在理财期内在杭州银行网站对本产品说明书予以公示,若客户持有的销售文件与网站公示的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应以网站公示为准。(七)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客户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95398 咨询、投诉。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十、十、风险揭示及管控措施风险揭示及管控措施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产品,杭州银行不对本理财计划承诺保本或保证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

40、值型产品,杭州银行不对本理财计划承诺保本或保证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一)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不保证本金安全及收益兑付。本产品的本金收回及收益实现情况根据所投资资产组合的运作情况而定。资产组合运作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所投资标的资产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变动、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方面的影响,由此产生本金损失和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等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客户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管控措施:(1)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尽职履行资产投资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义务,建立健全理财资产投资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配备信用风险

41、管理人员,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风险管理;(2)对每一项拟投资资产进行事前的信用风险评估,设立授信额度,并限制所投资资产规模在授信额度内;(3)对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政策、所投资资产的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密切跟踪、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并做好发生信用风险时的应对准备;(4)合理配置资产比例,科学设置资产组合结构,尽可能降低整个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二)市场风险:客户面临两类市场风险,一是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在市场利率变动的情况下会引起市场价值的变动,在出清资产时则发生实际收益或损失,从而对客户本金和理财收益带来不确定性;二是在产品存续期间如遇市场利率提高,其他资产收益率

42、上升,使得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的机会成本增加,从而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 15管控措施:对第一类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尽职履行资产投资及风险管理等相关义务,对相关资产实施逐日盯市,在充分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预判市场价格走势,最大限度降低市场风险;对第二类风险,在保证资产组合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资产运作,提高资产组合收益水平,为客户带来良好回报,降低客户的机会成本。(三)管理风险:由于杭州银行或产品投资组合项下相关的管理方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对本理财产品或投资资产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杭州银行理财

43、产品管理的内部流程、架构、制度,加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提高理财资产运作效率;审慎选择合作机构,建立和健全合作机构的准入机制。(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若遇大额赎回时,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杭州银行会做好流动性管理预案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理财产品配置资产中对高流动性资产保持较高的比例;通过合理的产品投资期限安排,尽可能实现资产到期的金额和数量在每个工作日保持平滑分布,并针对月末、季末、年末等关键时点可能出现的大额赎回情况

44、,增加在这些时点的到期资产比例;在产品出现净赎回的情况下,首先采用债券质押式正回购向银行间市场成员融入资金的投资策略,保证当日理财的流动性缺口资金,满足产品的兑付需要。(五)再投资风险: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若杭州银行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执行提前终止权,客户将面临资金的再投资风险。管控措施:若遇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杭州银行将提前 1 个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客户予以关注。(六)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认购起始日至产品成立日前,理财产品认16购总金额未达到最低发行规模,或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存在冲突,或因国家法律法

45、规或者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决定等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按原先约定条件成立,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杭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杭州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管控措施:若遇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杭州银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当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敬请客户予以关注。(七)信息传递风险:杭州银行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成立、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登录杭州银行网站查询。若因客户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不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

46、的盈亏状况,并可能将丧失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客户预留在杭州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杭州银行。若客户未及时将联系方式变更事宜告知杭州银行,杭州银行可能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管控措施:敬请客户按照本说明书有关约定,及时获取本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八)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九)不可抗力风险:

47、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安全。管控措施:此风险为本产品的固有风险,敬请客户做好相应准备。(十)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计划单位份额收益必定达到该标准,杭州银行不对本理财计划承诺保本或保证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及上述风险因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17险,谨慎投资。杭州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财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客户应密切关注杭州银行与本理财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客户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及时获知本理财产品的运作或收益分配情况,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客户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95398 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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