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优质资料.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91800239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 页数:124 大小:413.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优质资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4页
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优质资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优质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优质资料.doc(12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耀房地产(沈阳)安全环保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粮集团有关规定及中粮地产集团“安全环保事故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日常管理。第三条 根据事故造成后果和严重程度,根据“中粮地产安全环保事故标准”,将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事故。(附件1)第四条 各部门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根据本制度制定事故管理实施

2、细则,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第五条 公司设立24 小时事故报告和举报 ,各部门应及时进行事故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公司鼓励各部门和个人进行事故举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及时处理。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原则。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事故的接报上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或跟踪,事故结果的考核、监督与统计分析等工作。第八条 公司工会履行公司对事故管理的民主监督的职责,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事故过程中出现的各级领导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组织相

3、关部门对公司事故的信访和举报进行受理。第十条 公司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终经营业绩评价体系。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对事故发生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第三章 事故报告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施救,及时上报事故发生情况,并按照事态进展,补报事故后续情况。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和公司安全环保部上报。各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向安全环保部进行事故报告:(一)四级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在1小时之内上报。(二)三级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在半

4、小时之内上报。公司派人进行现场跟踪,指导和协助事故发生部门进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三)二级、一级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立即上报,并随时续报事态发展。安全环保部在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副总在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后,在中粮地产集团规定的事故报告时限内向地产集团安全环保办公室报告。二级、一级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副总应同时上报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涉外事故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故报告,公司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市、区政府。第十四条 各部门劳务分承包商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前款规定上报。工程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我方负有连带责任的,应及时逐级上报;属于承包商责任

5、的事故应按规定上报集团备案。第十五条 事故报告和补报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和地产集团规定。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报告的情况。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2。第四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六条 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事故调查的,公司及各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安全环保部和有关各部门按照事故的等级进行协助调查,并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必要时可请地产集团组织事故调查组另行调查。集团按以下分级标准组织事故调查

6、:(一) 三级、四级事故由地产集团安环办负责组织调查;(二)一级、二级事故由地产集团报中粮集团办公室安全环保部组织调查。第十七条 各部门劳务分承包商发生的事故按本办法的前款执行。各部门工程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相关工程发包单位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第十八条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生产或技术部门、审计监察部门以及工会等派员组成,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第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二)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以下职

7、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和索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和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等技术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标准和程序执行。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5 天。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

8、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附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第二十四条 地产集团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 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公司及有关部门应按照批复,对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备案。 第五章 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验收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部门应按照事故批复,提出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防范整改措施,由公司报地产

9、集团安环办备案,并由主要负责人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执行人和定检查人)”原则牵头组织整改措施的落实。第二十七条 地产集团按以下情形对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评估验收:(一)四级事故的整改措施由公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验收报告报地产集团安环办备案;(二)三级事故由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地产集团安环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将验收报告报中粮集团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备案。(三)二级、一级事故由公司向地产集团提出验收申请,并地产集团报中粮集团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第六章 事故统计分析与归档第二十八条 公司和各部门应做好事故的定期统计分析,按季

10、度、半年和全年的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为安全环保形势、预警预测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每年1月5 日)将本部门上季度(上一年)事故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总并按照地产集团有关要求上报,内容详见附件3。第三十条 事故的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伪造、篡改事故统计资料。第三十一条 事故处理结案后,均应完整归档。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公司及事故发生部门应对事故档案进行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毁损。第七章 罚 则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负责落实或者监督对事故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配合地产

11、集团有关部门对接到的事故举报进行调查,或者按照集团授权公司进行调查,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二)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从业人员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四)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或者产品的;(五)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的;(六)未按要求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的;(

12、七)未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环境保护限期整改的;(八)未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取得食品安全相关证照进行违法生产的。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发生的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二)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三)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四)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的;(五)擅自改变上一级单位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第三十六条 对一年内发生(一起及以上)四级或三级

13、责任事故的部门,公司除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外,对事故发生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当年不得提拔。第三十七条 公司根据各部门年度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情况,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绩效考评(安全环保部分)结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数扣减:(一)发生四级责任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事故扣除当季度全部分数;(二)发生四级责任事故二起或发生三级责任事故,扣除当年全部分数;第三十八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相关部门责任人,公司执行“一票否决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为零分:(一)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及以上三级责任事故;(二)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及以上四

14、级责任事故;(三)一年内发生一次及以上责任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术语、定义及说明安全环保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下同)中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环境破坏,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劳务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15、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负责完成某项劳务作业活动的承包方。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计算方法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轻、重伤的鉴定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 )执行,具体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结果未明确轻、重伤的,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判别,及损失工作日小于105 个工作日的为轻伤,大

16、于或等于105个工作日且小于6000 个工作日的为重伤。第四十条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对事故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耀房地产(沈阳)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1中粮地产安全环保事故分级标准级别影响后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可分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一级(1)死亡3 人以上;(2)重伤(急性中毒,下同)10 人以上;(3)轻伤20 人以上;(4)伤害人数100 人以上。2000 万元以上(1)对社会安全等造成特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转移安置1000 人以上;(2)严重影响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或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

17、;(3)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二级(1)死亡12 人;(2)重伤69 人;(3)轻伤1019 人;(4)伤害人数5099人。10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下(1)对社会安全等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转移安置5001000 人;(2)较大程度影响当地经济、社会活动,或引起水体污染。三级(1)重伤35 人;(2)轻伤59 人(3)伤害人数2049人。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1)对社会安全等造成较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转移安置100500 人;(2)影响当地经济、社会活动,或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转异常。四级(1)重伤12 人(2)轻伤24

18、 人;(3)伤害人数1019人。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1)对企业或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需要紧急疏散转移安置50100 人;(2)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造成局部或全部停产。注:本等级标准中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所指的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金额都是指一次事故造成的。附件2中粮地产安全环保事故报表单位名称: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事故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地点事故单位详细地址事故现场负责人姓名事故单位负责人姓名 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食物中毒(人)初步原因分析1直接经济损失预估(万元)事故类别2主要泄漏物3涉及的食品名称一、 事故简要

19、经过二、事故现场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救援措施三、其他情况注:1.“事故初步原因”按照以下分类填写:A.生产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B.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C.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D.生产场地环境不良或劳动组织不合理;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F.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违章指挥;G.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H.其他原因。2.“事故类别”包括三大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按以下分类填写: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机械伤害 D.起重伤害 E.触电 F.淹溺 G.灼烫 H.火灾 I.高处坠落 J.坍塌 K.冒顶片帮 L.透水 M.放炮

20、N.火药爆炸 O.瓦斯爆炸 P.锅炉爆炸 Q.容器爆炸 R.其他爆炸 S.中毒窒息 T.其他。3.主要泄漏物是指引发环境污染、人员中毒或者火灾爆炸的危险物品。附件3季(年)度安全环保事故报表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制表人(签字):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事故时间事故地点 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概况事故原因事故类别轻伤人数重伤人数死亡人数(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备注123456789101112合计发生事故起,共死亡 人,重伤人,轻伤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表格不够可复制)注: 1、“事故类别”包括三大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

21、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按以下分类填写: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窒息 20.其他。 2、表中“事故原因”按照以下分类填写:A.生产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B.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C.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D.生产场地环境不良或劳动组织不合理;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F.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违章指挥;G.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H.其他原因。在表格中

22、填入相应字母代号即可(其他原因要具体说明)。 3、各单位需在1月10日(需汇总全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将本单位及下属企业的事故发生情况汇总报集团安全环保办。0.0 目录1.0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3.0 安全教育制度4.0 安全检查制度5.0 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6.0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7.0 安全分级检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度8.0 检修安全管理制度9.0 煤层气站现场安全检查制度10.0硫磺储存场地管理制度11.0硫酸罐区现场安全检查制度12.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13.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4.0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3、15.0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6.0高处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17.0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18.0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19.0动火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20.0断路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21.0吊装作业办证实施细则22.0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23.0临时用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24.0 动土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1.0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1.1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力度,杜绝污染事故,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厂区及周边生活与生态环境,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制定本

24、办法。1.2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1.3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所属一切生产单位、承包租赁单位及部分辅助单位。1.4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成立安全环保部,下设环保科,负责全公司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统计、考核、环评等相关环保业务,以及配合当地或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各分公司、车间设环保小组,设置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本公司、车间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1.5 公司坚持“立足发展,环保先行”的环保理念,对

25、环境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公司对环境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公司鼓励以废治废、综合利用。1.6 本办法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有关“三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管理、在线监控设施管理及污染事故管理等方面。1.7 生产单位和承包租赁单位应当把环保管理作为日常正常生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单位内所有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1.8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三废”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实施统一

26、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有:1.8.1审批排污单位拆除、停运、关闭、检修以及更新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1.8.2限期治理任务的落实、督导以及处罚。1.8.3对已竣工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1.8.4对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防治设施的排污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理。1.8.5对在建、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环评工作。1.8.6每周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通报。1.8.7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1.9 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防治设施。1.10 生产单位和承包租赁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27、10.1节约、合理用水,生产用水要采取一水多用,降低一次水消耗,减少废水排放量。1.10.2加强废水排放管道(沟渠)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杜绝漏排、乱排而造成增加污水处理系统负荷或环境污染行为。1.10.3加强管理本单位分离出的废渣,严格按照公司统一规划的场所定点堆放(如硅渣、铝渣、钛渣、亚铁、炉渣、粉煤灰及压滤黄泥等),严禁排入废水沟而进入废水治理系统。生产过程中因事故发生,要采取急救措施,杜绝将物料、渣、水等排入废水治理系统。1.10.4严格控制酸、碱废水的集中性排放量,采取措施保证废酸、废碱水排放的均衡性,降低废水治理设施治理负荷。1.10.5 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在污染防治设施的设备

28、维护、原料供应、废物清运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1.10.6 各单位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各自的排污口,严禁私设排污口或改变排污口位置。1.10.7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安装有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应对自动监控设备按照国家、省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有关规定严加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任何单位私自停运或破坏自动监控设备,将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处理。1.10.8 在上级环保部门检查时,单位主管领导或环保人员接通知后要及时赶赴处理设施现场,密切配合监督检查工作。1.11拥有污染防治设施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11.1必须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并适时进行补充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适

29、用性,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保存备查。1.11.2有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报告制度,并挂牌上墙。1.11.3治理设施应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同等维护和同等保养,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运。保证设施的高效运行,主要设施月正常运行率在95%以上,重要环保设施(指停运后将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对群众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危害的治理设施)要有足够能力的备用设施,并且要保持备用设施的正常。重要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必须达到100%。1.11.4各单位必须保障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房屋、水、电、气、通信及设备安全等条件。1.11.5

30、积极完成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1.12 公司品质管理部质检中心负责对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1.12.1必须有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对样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承担责任。1.12.1采取的监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标准。1.12.3监测频次随机4次/日,每月28日为一月数据截止日,为保证数据的及时性,采用日报制并且当天报送至公司生产运行部和公司主管领导。1.12.4在监测废水方面若受控指标出现较大波动时(PH小于5、大于10,或悬浮物大于100mg/l),应及时向公司调度部门通报监测数据,由调度部门通知安全环保部和主管领导。1.12.

31、5他临时性抽检要积极配合,及时赶赴现场取样,尽快做出结果,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报告程序办理申请手续:防治设施因事故突发性停止运行的,必须立即停运其产污的生产线,及时向公司调度部门如实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同时调度部门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和主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并设立单独记录台帐,落实事态发展。1.13.2防治设施需拆除、闲置、关闭、暂时停止运行维修的,并可预见有污染事故发生的,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一式三份向公司环保部门提出申请(附表),环保部门初审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复后方可实施。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检修工作,尽快恢复运

32、行。1.13.3 需新、改、扩建污染源防治设施的、需增减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改变位置设置的,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向公司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详细阐明必要性、设计依据、设计工艺、设备选型、投资及效益等情况。环保部门初审其报告可行性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复后方可实施。1.14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1.14.1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设施运行台帐、记录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报告制度的,每次罚款100元,防治设施运行台帐、记录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或字体不工整的,每次罚款50元。1.14.2损坏或遗失环保制度栏、标志牌等物品

33、的,每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单位原样补做。1.14.3监测数据不真实,每次罚款100元;没有按时向公司环保部门上报监测报告的,每次罚款50元;每日抽检次数每缺1次,罚款100元;监测指标每缺1项,罚款50元;指标出现异常未作汇报的,每次罚款50元;临时性安排抽检而未能及时配合,延误取样时机的,每次罚款500元。1.14.4外排废水PH、SS、COD、氨氮未达标的,每项次对治理单位罚款100元。1.14.5钛白酸解、煅烧尾气吸收循环液PH8,PH值每下降1,罚款50元;热电锅炉烟气脱硫循环液PH8,PH值每下降1,罚款50元;氯氧化锆浓缩蒸发尾气、氧化锆煅烧尾气吸收循环液PH7,PH值每下降1

34、,罚款50元。1.14.6对干燥、粉碎等尾气,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的,应每班检查,定期更换布袋,保证除尘效果,对巡检不到位,布袋更换不及时,造成环境污染的,每次罚款500元;1.14.7废渣(硅渣、铝渣、钛渣、亚铁、炉渣、粉煤灰及压滤黄泥等等)没有定点堆放或排入废水沟而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1.14.8废水漏排、乱排而造成增加污水处理系统负荷或环境污染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1.14.9因设备备件、原料供应、废渣清运等原因,致使治理设施停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1.14.10防治设施计划性停运检修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罚款500元;未按期完成的,罚款300

35、元;未按期完成不做延期检修报告的,罚款1000元。1.14.11生产过程中因设备事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物料、废水、废渣等排入废水处理系统的,罚款50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1.14.12防治设施出现异常突然停运的,未按规定报告的罚款10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况每次罚款500-1000元。1.14.13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1.14.14未经批准而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停运全部或部分防治设施等不正当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罚款1000元。1.14.15未经批准而擅自改、扩建污染源防治设施的,罚款1000元。1.14.16

36、未经批准而擅自增减排污口数量或改变排污口位置的,罚款1000元。1.14.17没有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环保限期整改任务的,每次罚款1000元。1.15 其它情况,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罚:1.15.1环保部门例行执法检查进厂时,门卫应礼貌待人,检查执法证件无误,登记后予以放行,并向公司调度部门立即通知进厂方位、时间、姓名。因态度不端正,造成进门争吵的,罚款100元(上级部门罚款,由保卫部门承担);证件无误,登记后不予放行的,罚款100元;没有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执法部门进厂情况的,罚款100元。1.15.2调度室接环保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通知到各单位负责人或环保人员而延误检查工作的

37、,每次罚款100元。1.15.3单位主管领导或环保人员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治理设施现场配合检查的,每次罚款100元。1.15.4各单位接到调度室环保检查通知后,没有立即采取措施而影响检查工作的,上级部门的经济罚款由本单位完全承担,总公司对其单位处以1倍经济罚款并予以通报。1.15.5妨碍或拒绝公司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对其单位罚款500元。1.15.6若发生其他情况将酌情予以处罚。1.16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2月1日下发的管理办法废止。申请单位名称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处理的污染因子停运原因、检修时间、防污措施及启运时间负责人(单位

38、盖章) 日期分公司初查意见负责人(单位盖章) 日期公司环保科审查意见负责人(单位盖章) 日期公司生产运行部审查意见负责人(单位盖章) 日期公司环境保护主管领导意见负责人 日期2.17 附表: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申请表此件一式三份,批复后申请单位一份,公司环保科一份,调度部门一份。2.0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2.1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根据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2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

39、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2.3 公司自动监控系统是经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公司进行日常环保考核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2.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闲置、拆除、破坏自动监空设施以及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2.5 公司安全环保部环保科负责以下工作: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任务,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对不按照规定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单位提

40、出依法处罚的意见。 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 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档案管理。2.6 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6.1自动监控设备中的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 2.6.2 数据采集和传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和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 2.6.3 自动监控设备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2.6.4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应当合格; 2.6.5 自动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能够稳定联网; 2.6.6 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使

41、用、管理制度。2.7 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2.7.1 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7.2 自动监控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2.7.3定期进行比对监测; 2.7.4 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自动监控设施档案; 2.7.5 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2.8 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同意。2.9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按以下规定处理: 2.9

42、.1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 2.9.2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破坏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 有以上二款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2.9.3 未按时定期进行比对的,罚款100元;指标出现异常未作汇报的,每次罚款50元。2.10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3.0 安全教育制度3.1入厂教育凡新入厂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工和实习、培训人员等),均须经过总公司、分公

43、司(部室)、车间、班组(工段)安全教育。3.1.1 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技术研发部与保卫部负责对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质量意识与管理、质量与企业的关系;消防基本常识、火灾逃生自救常识、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分公司及单位。3.1.2 分公司(部室、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生产技术科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分公司(部室、单位)生产特点,危险化学物品的特性,应急处理、急救等知识,总公

44、司及分公司(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安全设施、器具的使用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及职业病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3.1.3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3.1.4 班组(工段)级教育,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3.2 内部转岗和复工教育分公司、单位、车间之间(内)调动及离岗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对其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工伤人员复工必须经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3.3 日常教育3.3.1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3.3.2 通过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3.3.3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