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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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编制目的1.1 编制依据工作原则1.2 分类分级分级应对1.3 响应分级应急救援体系1.4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机构县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2.1 县专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2.2 县级突发事件工作机构3 .运行机制监测预警3.1 应急处置恢复重建4 .应急保障人员保障4.1 财力保障物资保障4.2 基本生活保障危害性和紧急程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 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调 整和解除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 特殊场所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预警。涉及到跨区域的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和

2、解除,须报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单位)批准。预警信息要通俗易懂,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 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 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3.L3预防预警行动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应依法依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事态扩 大。各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提出具体 分级防控措施。3.2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事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要按规定及时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并迅速报告事发时间、地点、 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 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并及时续报。接到突发事件信息 后

3、,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即如实向上级党委、 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 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部门。一 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应急 总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出的重要批 示或指示要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 情况。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毗邻区域间的协作,建立 突发事件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 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及时联系、通报 和协调。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侨、

4、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的, 由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等部门(单位) 按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突发事件涉及或 者影响到本县行政区域外的,由县人民政府及时与所涉及或 者所影响的县、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32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 要根据职权和预案规定,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采 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突发事件发 生单位和所在乡镇(街道)、高新区、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 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其他相关单位必须在 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驻桃武警、消防大队等根据应急需 要,按规定协助开展先期处

5、置。3.2.3 指挥协调(1)组织指挥。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应部门指导下级 党委、政府及相应部门开展应对工作。上级组织指挥部设立 后,下级组织指挥部按照上级组织指挥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与救援有关工作。县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 应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要切实负起突发事件应对责任,按 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地方各级 组织指挥部按照上述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原则分别负责相 应各级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超出事发地党委、政府处置 能力的,上一级党委、政府根据事发地党委、政府的请求或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指挥权可提升至县级指挥部具体指挥调 度。(2)现场指挥。上级党委、政府设立现场

6、指挥部的, 下级党委、政府的指挥部应纳入上级现场指挥部,在上级现 场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场的各方 面应急力量要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处 置与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要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 物资接收点和分发点、新闻发布中心,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 障。(3)协同联动。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 县矿山救护队、社会救援队伍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 下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 权限指挥。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纳入现 场指挥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行动。各级应急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应急资源

7、开 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所有应急力量要服从现场指挥 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 求,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3.2.4 处置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 县级党委、政府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1)现场信息获取。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 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 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 况,重要目标、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 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2)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 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

8、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 处置与救援、受灾人员救助工作。(3)组织救治伤员,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隔离 传染源,观察密切接触者,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 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4)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 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 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公 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 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 安全送达。(5)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排)水、供 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 过渡方案,保障社会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9、。(6)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 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 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7)启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 援和救灾物资,必要时征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 具。(8)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 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开展卫 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假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 处、有病能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9)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 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10)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 捐赠款物。(1

10、1)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 扰乱县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县场价格,维护县场秩序。依法 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 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12)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县党委、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 门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 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 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3)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

11、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 网络、通信进行管控。(4)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 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5)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党 和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 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对重点敏 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 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 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当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县委、县政 府授权

12、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救助、保障、控制等必要的 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最大程度地 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32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地方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步 行动。(1)事发地党委、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在事件发生 后的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 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 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2) 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委、县政府设立 的应急指挥部负责。(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

13、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 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主要新 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有关政府网站、移动新媒体和手机 短信等发布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 发布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 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未经批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 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党委、政府或应急指挥部 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 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 施

14、,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 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部停止运行 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 生产生活秩序。3.3恢复与重建善后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 资,迅速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 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 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忧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 询及司法援助。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 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3.3.1 总结评估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 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

15、并报县人民 政府。县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县有关部门(单位)于 每年2月份前对上年度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 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333灾后重建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县有关部 门(单位)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 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 施。需要县里援助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提出请求,县有关 部门(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 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4 .应急保障人员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着 力构建统一领导、管理规范、协调有序、专兼并存

16、、优势互 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县人民政府、乡镇(街道) 要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综合 应急救援队伍和防汛抗旱、医疗卫生、危化品、矿山等专业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 力发展应急管理志愿者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 和演练,提高其装备水平和业务能力。4.1 财力保障各级财政要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资金。全县性一 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 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 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向省、 市政府请求给予支持。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 政

17、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支持各保险机构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保险机构 办理法定保险;鼓励公民、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 关社会保险。43物资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 和应急物资规划、生产、储存、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 相关程序,确保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4.4 基本生活保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人民政 府做

18、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 有水喝、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4.5 医疗卫生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卫生应 急专业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 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 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 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共 卫生体系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卫生监督体系,提升卫生应急能力。4.6 交通运输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制定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 的征用办法,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交通

19、运输、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开设应急救援“绿 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 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 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 (单位)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 交通管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4.7 治安维护公安、武警部队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 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 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 社会秩序。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 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搞好治安保卫工作。4.8 安全

20、防护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县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或者利 用人防工程、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现有公共设施建 立应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可以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事 业单位的各类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医疗卫生保障4.9 通运输保障安维护4.10 全防护信保障4.11 科技支撑5 .监督管理预案编制5.1 预案的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5.2 预案评估与修订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5.3 奖励与责任6 .其他县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6.1 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图县应急预案体系图6.2

21、 县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 有序的转移或疏散。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为涉险人员和应 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 措施,严格按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其人身安全。4.9 通信保障县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单 位)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 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 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已建或拟建专用通 信网的单位,应当与通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应 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协同运作。

22、各应急指挥机构、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部 门(单位)以及各应急队伍应当至少保证1部专用固定电话 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应急期间通讯联络畅通。4.10 科技支撑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搭建上下贯 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 的应急平台体系;要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应急平台的基 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实现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 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主要功能,保障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要注重发挥企事业单位在公共安全 领域的研发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生产用于突 发事件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5.监

23、督管理预案编制(1)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针对本行 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历史和重大风险,制定本行业总体应急预 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规划,按程序 报县委、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各级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规 划应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2)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鼓励探索在印发 前以情景构建的方式模拟突发事件场景,检验应急预案各项 措施有效性。(3)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 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 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

24、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征求相关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5.1 预案审批与衔接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 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应急管理部门综 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起草,按程序报请县 委、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地方各级总体应急预案报上级党 委、政府备案,抄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相应部门牵头起草,与应急 管理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并上报县委或政府批准,以县委 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相应部门和应急管理部 门备案。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制订,组织专家评审后, 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印发实施,报县委、政府

25、备案,抄送同 级应急管理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要经基层组织或本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中央、省、市和县属企业应急预案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备案,并抄送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向相应突发 事件主要牵头部门备案,并抄送县应急管理局。重大关键基 础设施应急预案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急管理局备 案。5.2 预案演练县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应 急演练计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综合性 应急演练,并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督查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 预案演练。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乡镇

26、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 演练。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 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采(选)矿、冶炼企业、建 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 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大型 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大中型企业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 急演练。5.3 预案评估与修订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 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 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5.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 关规定发生变

27、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 作出重大调整的;(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5.5 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县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织 编写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教材,编印应急知识通俗读本,加强 应急宣传。县文旅广体局、县广播电视台、桃源网站等部门 (单位)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 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 常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

28、司法局要把应 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 要会同县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健全应急法律、法规、规 章和应急管理知识公务员培训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 门(单位)拟定学校应急知识教育规划,并对学校、幼儿园 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 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 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5.6 奖励与责任依法依规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 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

29、件信 息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 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6.其他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起草,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 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7.1 县有关部门(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桃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 加抢险救灾工作。县监察委负责应急工作中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县委办(县政府外事办)、县委统战部(县政府侨务办) 负责涉外涉侨涉台事故应急工作和其他应急工作中的涉外 涉侨涉台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和对应急工作中先进典型的行政奖励表

30、彰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应急指挥、预警平台建设和应急 管理工作;承担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 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火灾事故、森林火灾、 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负责非煤、工贸、危 化、烟花行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工作。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安排突发事件应对重大 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拨 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安全中物价稳定应急工 作;负责灾区物价稳定工作;负责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 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

31、划,负责中央下达和省县 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 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县教育局负责学生应急常识的教育工作;负责恢复灾后 教学秩序;组织、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各类应急 工作中通信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事件、公共场所 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工作;负责军用火工产品、民 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治安 保障、交通管制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 赠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

32、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 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单位)安排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建设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的技术支撑工 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一般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 急、预警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供水供气事故、城县 桥梁运行事故、城县内涝应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应急工作; 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城县供水、供气保障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铁路安全事故、运输 保障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公共交通、公路、 水路交通保障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安全工程、水电站大坝、水库大

33、坝安 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 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情、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协 调供应工作。县文旅广体局负责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事件应急 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其他 应急工作中的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 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管理灾区产 品质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 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信访局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县林

34、业局负责重大野生动物疫情、林业生物灾害、沙化 灾害预测预报的应急工作和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地震局负责及时报告已发生地震震级,做好地震现场 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后震情发展趋势判定; 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灾情报告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为 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气象服务。县金融办负责组织、督促各保险公司开展应急保险推介 和理赔工作。武警桃源县支队参与抢险救灾,协助维护应急工作中的 社会秩序。县消防大队 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7.2 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图1 .桃源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桃

35、源县防汛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桃源县抗旱应急预案3 .桃源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桃源县地震应急预案4 .桃源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桃源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5 .桃源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桃源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桃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10.桃源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1.桃源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2.桃源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3.桃源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4.桃源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5.桃源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6.桃源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7.桃源县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事敌火难尖18.桃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9.桃源县通信保障

36、应急预案20.桃源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1.桃源县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2.桃源县城县供水事故应急预案23.桃源县城县供气事故应急预案24.桃源县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5.桃源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6.桃源县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类27 .桃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桃源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28 .桃源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一.桃源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29 .桃源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县部门应急预案县乡镇、街道、工业区应急预案32 .桃源县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桃源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33 .桃源县监狱戒毒场所安全

37、稳定突发事件应意预豪.桃源县涉外涉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4 .桃源县粮食应急预案.桃源县生活必需品县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筋35 .桃源县成品油县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桃源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6 .桃源县处置非法集资事件应急预案.桃源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预案37 .桃源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T重大活动应急预案7.4县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主要牵头部门序号事件类别主要牵头部门专项指挥机构1自水旱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1 .总则编制目的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 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 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38、。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国办发2013) 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湖南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第十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湖南省突发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L3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 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 健康

39、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 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行业(领域)部门源 头防控、协同应对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 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县委、县政府统筹指导,协2然 灾 害 类气象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3地震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4地质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 指挥部5森林火灾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 部6生

40、物灾害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7事故灾难类非煤矿山事故县应急管理局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 挥部8危险化学品事故 (烟花爆竹)9工贸行业事故1()火灾事故11道路交通事故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12铁路交通事故13民用航空器事故14水上事故15建设工程事故县住建局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 挥部16供水突发事件17燃气事故18大面积停电事件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指挥部19通信网络事故县工信局县通信网络事故应急指 挥部20特种设备事故县市场监管局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 挥部21辐射事故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 挥部22重污染天气事件23环境污染事件24生

41、态破坏事件25传染病疫情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 挥部26群体性不明原因疾 病27急性中毒事件28一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 挥部29药品安全事件3()疫苗安全事件31动物疫情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32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县公安局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33刑事案件县刑事案件应急指挥部34群体性事件县委政法委县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 部35影响县场稳定突发 事件县商务局县市场稳定事件应急指 挥部36油气供应中断突发 事件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油气供应中断事件应 急指挥部37金融突发事件县政府金融办县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38涉外涉侨突发事件县委办

42、(县政府外事办)、 县委统战部(县政府侨务 办)县涉外涉侨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部39民族宗教事件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 事务局)县民族宗教事件应急指 挥部40网络与信息安全事 件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应急指拄部41舆情突发事件县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指 挥部调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县工业园区的资源予以支持。事 发地乡镇、街道办、县工业园党委、政府全面负责组织应对 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就近指挥、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 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和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组织领 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 会

43、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县乡机制的协调配 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全 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消防行动力量为突击、以 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 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 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 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 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 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 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1.4 分类分级分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 害,需要采取应急

44、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根据其发生机理、 过程和性质,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 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 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 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 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 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 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

45、、涉外突发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等。1.4.1 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可 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相应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中予以明确。1.5 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原则上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一般突 发事件由县委、政府负责应对;较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 府负责应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委、省政府负 责应对。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党委、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 级党委、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县行政区域的, 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地方政府负责应对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县应急 管

46、理局代表县委、县政府统一响应支援;其他类突发事件牵 头响应支援部门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L6响应分级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 二级、三级、四级。启动响应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原则上, 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指导、协调; 二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指导、协调; 三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四级 响应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 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 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 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

47、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 开等时期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 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响应级别可参照本预案设置, 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各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应列明响应分级的 划分标准和具体情形,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分级响应处置措 施。L7应急预案体系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 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 总体制度安排。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 责的工作方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为应对本部门(行 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涉 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 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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