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86509992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2.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良 好的校风及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教育 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 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第三条违纪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 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保障学生申诉权原则。第四条对违纪学生,学校视其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 者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以下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二章违纪处理第五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

2、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罚者,给予下列处分:(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给予开除学籍 处分。(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 开除学籍处分。第七条利用电脑、网络或其他通信工具发表、散布有害 信息或进行非法活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者,视情 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第八条盗窃、诈骗、破坏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者,视 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第九条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给予警 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

3、籍处分。第十条吸毒、贩毒或引诱他人吸毒、贩毒者,给予开除 学籍处分。第十一条殴打他人、参与打群架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 或严重警告处分;寻衅滋事打人者、持械打人者、打人致伤 者、打群架为首者、唆使他人打架者、策划打架者、以劝架 为名偏袒一方者,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 分。第十二条酗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酗酒后滋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三条作伪证者、制造假案者、诬告陷害他人者,给 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 籍处分。第十四条参与卖淫、嫖娼或从事色情活动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有调戏、侮辱、骚扰他人 或

4、其它流氓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开除学籍处 分。第十五条制作、复制、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 像或其他淫秽物品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 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六条参加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或参 与非法传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经教 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七条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经劝阻不改者,给予 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八条私自篡改、伪造证书、证件、签名、文件、档 案、公章、印章及信息卡等或使用上述诸类来达到个人目的 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组织成立学生社团并

5、开展活动,出 版刊物,造成恶劣影响者;或以合法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非 法活动及其它违反社团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 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条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经营、从事旅游业务、 组织包车等活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一条考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 告至记过处分。第二十二条考试作弊者,根据作弊事实给予下列处分:(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 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及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 的设备参加考试者,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 相关资料者及传

6、、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者, 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 作弊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四)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抄 袭提供方便者及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者,给予 留校察看处分。(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 成绩者及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 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六)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者及由考试工作人 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七)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考试(如在答卷上填写 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组

7、织作弊、使用通讯 设备(如移动电话、微型耳机、掌上电脑等具有发送或者接 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给予开除 学籍处分。(八)再次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三条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给予警告至留 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连 续不足两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连续 两周者,按XX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或XX 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夜不归宿、外出租住者,视情节 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在异性寝室留宿 或在寝室留宿异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8、至留校察看处分。第二十六条在教室、学生宿舍或其它公共场所私接电源, 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引起火 灾者除经济赔偿外,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 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七条侵犯他人、组织合法权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八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破坏校园环境,扰乱正 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或公共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 告至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九条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 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三十条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为一年,自送达处分决 定之日算起。在察看期内无违纪行为者,期满自动解除察看 期。在察看期内有显著悔

9、改表现或立功者,经本人申请,所 在学院同意,报学校批准,可提前解除察看期;在察看期内 继续违纪且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给予 开除学籍处分。第三十一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分:(一)伪造情节造成调查困难的;(二)同时有多项违纪行为的;(三)对检举人、揭发人、证人及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施 行恐吓、威胁或打击报复的;(四)在共同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违纪的;(六)勾结校外人员参与违反校纪的;(七)策划、煽动闹事,扰乱校园秩序的。第三十二条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免予处分:(一)主动终止违纪行为,避免事态扩大化的;(二)主动承认错误,有立功表

10、现的;(三)受他人胁迫违纪的。第三章违纪处分程序和管理权限第三十三条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学院成立调查小组, 着手调查并收集和固定证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第三十四条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查有关证据,听 取调查小组汇报;研究处分建议,撰写学生违纪情况报告, 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相关文字材料报学生处审核。第三十五条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生所在 学院应当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学生申辩提 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学生处进行复核;事实、理由、证 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并重新提出处分意见。第三十六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的,由学生处审核后提出处分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给

11、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主管领 导审核后,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第三十七条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XX省教育厅备案。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 (包括被处分学生的姓名、所在学院;处理事实;理由和依 据;作出的处分;被处分学生提出申诉的权利和期限)。处分 决定书在三日内由学生处直接送交被处分学生本人或委托 被处分学生所在学院送交学生本人;当事人拒不签字接收的, 按留置送交处理;无法送交本人的,在校外公共媒体发布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后即视为送达。第三十九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 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 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程序按XX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办理。第四十条学生处分决定书、处分登记表分别存入 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第四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XX大学学生 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同时废止。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