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docx

上传人:知****量 文档编号:85705540 上传时间:2023-04-12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37.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docx(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法定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有合法性。包括:标的合法;在法律对某些行为有特别要求的,必须满足该要求时,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有效。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构成

2、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组成局部,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来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方案的;(7)以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变更、

3、可撤销民事行为,简称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夫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包括:(1)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以自己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之处分行为,该行为假设经权利人同意,效力溯自处分之时起有效;假设权利人不同意,那么效力确定为无效。(2)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人所为之代理行为对本人是没有效力的,但假设本人事后追认,就成为名正言顺的代理行为,对本人发生效力;假设本人否认,那么该行为对行为人生效。在本人成认与否认前,该行为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3)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始对债权人生效,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债务承担行为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4)限制行为能力待追认的行为这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这类行为假设获得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变为有效法律行为,反之,那么为无效民事行为。的人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