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民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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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民法第一节 民法概述一, 民法的概念我国 民法通那么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二, 民法的根本原那么, 同等原那么:身份同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自愿原那么:不愿定也不能违法, 公允原那么: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同等, 醇厚信用原那么: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公序良俗原那么:良好的秩序,和善的风俗, 制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那么:可以运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第二节 民事主体一, 自然人概述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及法人相对应的概念。(一)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资格。, 开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始于诞生,诞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最终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类型包括:, 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完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可以独立进展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

3、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限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 只能实施及他的年龄, 智力, 精神安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比方赠送,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比方: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成立, 无民事行为实力无人() 无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实力() 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他的民事活动必需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三) 监护, 概念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

4、实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的人身权, 财产权及其他合法利益进展监视和爱惜的制度。监护人必需是完人。, 职责怎么有利于监护人就怎么做() 爱惜被监护人的身体安康, 照看被监护人的生活, 对被监护人进展管教() 管理和爱惜被监护人的财产,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展民事活动及参加民事诉讼() 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依法承当民事责任(四) 宣告失踪, 概念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到达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法律要件() 受宣告人失踪事实() 失踪到达法定期间,下落不明必需满 年()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及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

5、财产关系的人)() 由人民法院宣告,期间为 个月, 效力人民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 撤销当失踪人复出或者有人确知其下落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五) 宣告死亡, 概念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到达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推定其死亡,宣告完毕失踪人以生前居处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法律要件() 受宣告人失踪() 失踪到达法定期间,一般期间 年, 特别期间 年()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依次先后的限制,配偶;父母, 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6、() 由人民法院宣告,一般期间 年, 特别期间 个月()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效力从形式上说,宣告死亡及自然死亡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在被宣告死亡人的居处地为中心的区域,宣告死亡的效果等同于生理死亡,婚姻, 监护等身份关系终止,财产作为遗产被继承。, 撤销死亡宣告的撤销是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被确知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由人民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 在人身关系方面。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复原;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子女在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照旧有效,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 在财产关系方面。有

7、权请求返还财产。二, 法人概述(一)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法律要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当民事责任(二) 法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法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是法律赐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 承当民事义务的资格,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歼灭。法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范围,因各个法人目的事业不同而不同。(三) 法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法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法律赐予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并承当民事义务的实力。法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的成立和终

8、止时间一样。(四) 法人的责任实力, 法人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 法人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 法人应负的非法活动责任第三节 民事行为一, 民事法律行为(一) 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二) 特征, 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意思表示:内心愿思+对外表示, 应是合法行为(三) 成立要件, 有主体, 有意思表示, 标的(四) 生效要件, 主体合格, 意思表示真实, 标的确定和可能,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五) 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推定形式, 缄默形式二, 代理(一

9、) 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 (被代理人) 名义向第三人 (相对人) 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干脆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二) 代理权的行使规那么, 不得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无权代理包括: 未授权之无权代理, 越权之无权代理, 代理权歼灭后之无权代理, 代理人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随意转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应主动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慎重义务, 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包括: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及及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三) 表见代理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外表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

10、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法律要件:, 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无代理权, 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 须相对人为善意第四节 民事权利一, 物权(一) 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干脆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全部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 物权法的原那么、 物权法定原那么 , 物权客体特定原那么, 公示公信原那么:公示:让世人知道;公信:表达善意取得制度,爱惜善意第三人。, 物权效力优先原那么: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外:买卖不租赁比方:甲把房子卖给乙,但之前房子始终是租给丙,乙没权利让丙搬走,直到合同租期到期。(三) 物权的内

11、容, 全部权() 概念全部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全部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 运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区分:动产及不动产移动是否会损害价值会损害价值:不动产,比方:土地及土地上的附作物不会损害价值:动产,比方:被砍了的树木() 共有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全部权,包括两类: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优先购置权比方:甲和乙共同买房,租给了丙,甲想卖房,同等条件下,乙有优先购置房子的权利。()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全部人或运用人,在行使占有, 运用, 收益, 处分权利时应当相互赐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2、 变动方式不动产物权登记动产交付物权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船舶, 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 变更, 转让和歼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防止一物两卖()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全部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全部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 经营性用房等专有局部享有全部权, 对专有局部以外的共有局部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全部权全部权即专有局部全部权,系空间全部权,是区分全部人对专有局部得自由占有, 运用, 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建筑物以内的共有权共有权即共有局部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全部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全部建筑物之共有局部所享有的占有, 运用及收益的权利。比方:建筑物外墙, 楼梯

13、, 绿化局部等注:假如是由绿地改为车位,业主就有共有权,但假如是地下车库,那么归开发商全部。管理权管理权即建筑物区分全部人的成员权,指建筑物区分全部人 (业主) 基于一栋建筑物的构造, 权利归属及运用上的密切关系而形成的, 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一,成员所享有的权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全部权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 运用, 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立用地运用权, 宅基地运用权, 地役权, 自然资源运用权等。地役权:比方甲乙两块地相邻,有一条河流靠近乙,甲地要浇灌须要在乙地开一条渠道,甲给乙1500元,让他在乙地开一条渠道用于浇

14、灌。地役权区分于相邻关系:地役权是为了获利,而相邻关系只是为了相互便利。, 担保物权() 抵押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应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下财产不得抵押:土地全部权 耕地, 宅基地, 自留地, 自留山等集体全部的土地运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 幼儿园, 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的教化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全部权, 运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 扣押, 监管的财产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注:集体运用权不得抵押。() 质权质权是指为了担保

15、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区分抵押权和质权:主要看担保物在谁手中。() 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 债权(一) 债的概述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确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及债务人,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即债权人得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发生依据主要包括: 合同, 侵权,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合同是最常见的发生依据。(二

16、) 合同之债, 合同的概念合同又被称为契约,它是指同等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 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渴望对方能完全承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渴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依据 合同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属于要约: 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应视为要约。要约邀请:合同不能

17、成立要约:承诺, 合同能成立比方:你到小卖部跟老板说,“老板,给我来包泡面。老板说:“好的。要约你在电视上看到泡面的广告,很兴奋,说“给我来包泡面。要约邀请()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效力() 合同无效情形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人合同自始无效,有签等于没签。() 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情形一年以内重大误会:双方无过错显失公允: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对方没阅历乘人之危:自己造成的欺诈, 胁迫:一方加害注: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

18、销或可变更情形都有欺诈, 胁迫,当涉及国家利益时,合同无效;当涉及个人利益时,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要追认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限制行为实力人的超越实力行为(三) 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法律特别规定:1、 狗咬人找狗主人,除非逗狗不赔偿。比方甲的狗把乙咬了,乙找甲赔偿;假如乙逗狗被狗咬了,甲不赔偿。假如乙逗狗把路人丙给咬了,丙找甲乙都可以,甲有权追偿。2、 监护人:自己家的孩子把人打了,找监护人赔偿。假如孩子本身继承了财产或有其他赠及财产,先按

19、孩子财产赔偿,缺乏再由监护人补充。3、 建筑物的悬挂物或搁置物砸人:比方张三家空调外挂机脱落把乙砸了,乙找全部人和管理人赔偿,找张三赔偿。假如事后发觉是安装不对,张三可以去找安装公司追偿。 建筑物抛掷物砸人了,假如证明不了和这件事无关,整栋楼的全体业主都须要赔偿。(四) 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五) 无因管理之债激励做好事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防止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展管理和效劳的行为。费用承当受益人承当必要费用干脆费用+实际损失比方:李大妈帮大爷扫雪,扫帚坏了,李大妈脚扭了去医院花了100元,大爷须要承当扫帚的钱和李大妈脚扭

20、了去医院的费用。但假如李大妈在路上扫雪,那就找不到费用承当的对象了。所以,无因管理对象要明确。(六) 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给付给对方当事人确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一种双方担保,对给付方和收受方都有约束力,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超过局部人民法院不予爱惜。区分:定金及订金定金:有法律效力;订金:预付款, 定金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21、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方:甲向乙买房,房子要100万,甲先交定金20万。假如是甲违约,甲要赔偿20万;假如是乙违约,乙要赔偿40万包含甲交的定金。所以,一方违约损失的都是20万。(七) 债的歼灭债的歼灭是指当事人之间所确立的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歼灭的缘由或方式有: 清偿, 抵销, 提存, 免除, 混淆提存:比方甲从乙买货,乙要去给甲送货,找不到甲,乙可以把货物送去提存机关一般是公证机关担当,视为乙履行了交货义务。混淆:债权债务同归一个人了比方甲公司欠乙公司,乙公司把甲公司收购了,债权债务就同归乙公司了三, 学问产权(一)

22、学问产权的概念学问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具体包括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二) 学问产权的种类留意时限, 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对其文学, 艺术, 科学等作品所享有的署名, 发表, 出版, 获得酬劳的权利。作者的署名权, 修改权, 爱惜作品完整权的爱惜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爱惜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年。, 专利权不能展续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取得专利的创建创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包括创建, 好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创建专利权的期限为 年,好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权可以展续商标权是商标全部人依法对自

23、己的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又称商标专用权。商标权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有权在注册核定的范围内独占运用,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运用及其注册商标一样或相像的商标,否那么就属于侵权行为 应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著名商标除外:著名商标是他人都不得运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应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 年 ( 个月的宽限期)。四, 人身权(一) 人身权的概念人身权是指法律赐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 及其人身不行别离而无干脆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二) 人身权的分类, 人格权本身固有人格权包括: 生命权, 身体权, 安

24、康权, 姓名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肖像权, 隐私权生命权, 安康权:区分有结果来定,假如死了,就是侵扰了生命权,假如没死,就是安康权。身体权:维护身体的完整性;有支配身体的权利名称权:法人专属;唯一可以转让名誉权:无中生有 隐私权:曝光, 披露肖像权:是否经过允许;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身份权后天和组织形成身份权包括: 亲权, 配偶权, 监护权, 荣誉权亲权, 监护权:主要区分在范围,监护权的范围比拟大注:名誉权和荣誉权:法人和自然人第五节 婚 姻一, 结婚, 必备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到达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年龄加3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 制止

25、条件()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无效婚姻() 主体不合格: 未到法定婚龄() 内容不合法: 重婚, 制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婚前患病婚后未愈重婚:在婚内及别人结婚;在上诉期内再结婚, 可撤销婚姻意思表示不真实: 受胁迫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复原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 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 婚前归个人,婚后归共有以下财产归个人全部:()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

26、损害获得的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及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补助金, 医药生活补助费三, 离婚,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需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 债务的分担, 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样的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在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

27、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款只在配偶一方为非军人时适用。() 女方在怀孕期间, 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照看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那么判决,假如夫妻有协议,且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全部,但一方在抚育子女, 照看老人及扶植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应当共同归还,其共同财产缺乏清偿的,或财产约定归各自全部

28、的,应协商如何清偿,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监护权不因离婚事实而歼灭,一方有义务扶植实现。财产, 债务: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第六节 继 承一,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依次以及遗产份额的支配都由法律干脆规定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依次:, 第一依次法定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丧偶儿媳对公, 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依次继承人。, 第二依次法定继承人: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注:依据继承人的依次,有几人,就平分几份,假设没有,就一人独吞。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是继承人。二, 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是指按公民生前所立遗嘱

29、处分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其中,将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全部的叫遗嘱继承;将遗产处分给国家, 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全部的叫遗赠。遗嘱的形式包括: 自书, 代书, 录音, 口头, 公证注:代书, 录音, 口头:须要两名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公证的效力最强,假如没有,就以最终一份为主落款时间承受继承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继承人在继承开场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就视为承受继承;承受遗赠必需在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以明示或主动作为的形式作出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三,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及扶养人订立的,由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局部或全部在其死后转移

30、给扶养人全部,而由扶养人承当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效力由强到弱: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但常考点是法定继承。四, 遗产的分割, 确定遗产的范围,划清遗产和共有财产的界限一分为二, 继承方式的适用,继承开场后,假如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同一次继承中,也有可能三种方式都适用,应当留意确定哪些遗产按哪种继承方式进展支配。, 保存胎儿的继承份额,假如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尚未诞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 应当保存胎儿的继承份额,由胎儿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有关权利,假如胎儿诞生时是死体的, 保存份额依据法定继承方式由被继承人的

31、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发挥遗产的效用,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应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须要,有利于发挥遗产效益的原那么,实行折价, 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式来处理, 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假如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超过了其遗产的实际价值,对于超过的那局部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案例:甲乙是夫妻,甲车祸死了,留下了怀孕的乙和年迈的父亲丙,甲有共有财产6万。首先要进展遗产的平分,乙得到3万,剩下的3万平分给乙, 丙和孩子,每人各1万。但假如孩子诞生后不久就死了,那么属于孩子的1万元就归乙全部;假如孩子诞生时就是死胎,那么属于孩子的1万元变成甲

32、的遗产,再进展平分给乙和丙,每人各得5000。第七节 民事责任一, 违约责任合同已经生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承当的法律责任,它主要表达为财产责任,对当事人的制裁只能是也必需是经济制裁,而不能用赔礼愧疚, 复原名誉来代替。(一) 构成要件, 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违约有损害事实(二) 免责事由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不行抗力, 债权人过错, 合理损耗(三) 承当方式, 接着履行, 损害赔偿, 违约金, 定金损害赔偿:要有实际的损失违约金:一般合同里面有,假如违约金太低,可以要求法院增加;假如违约金太高或要求不合理,可以要求法院削减。违

33、约金+定金:二者只能择其一。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二, 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 人身,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行为。(一) 构成要件, 加害行为, 损害事实, 行为及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二) 免责事由, 不行抗力, 受害人的过错, 正值防卫, 紧急避险, 受害人同意(三) 承当方式, 停顿侵害, 解除阻碍和消退紧急, 返还财产, 复原原状, 修理, 重作, 更换, 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 消退影响, 复原名誉, 赔礼愧疚上列民事责任,在实践中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 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生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

34、同的过程中,一方成心或者过失违反了基于醇厚信用原那么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对方信任利益损失时,所应承当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展磋商, 成心隐瞒及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状况, 泄露或不正值地运用商业隐私, 有其他违反醇厚信用原那么的行为第八节 民事诉讼时效一, 概念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歼灭的制度起算时间: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二, 种类, 一般时效: 二年, 特别时效: 包括较短时效和较长时效较短时效:以下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35、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存放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较长时效:()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年() 涉外合同期间为 年, 最长诉讼时效: 二十年我国 民法通那么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爱惜依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爱惜。三, 中止和中断(一) 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终 个月内,因确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那么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终六个月内,因不行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二) 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确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退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依据 民法通那么 第 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或仲裁, 权利人提出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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