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二章)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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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际结算国际结算(第五版)(第五版)(第五版)(第五版)苏宗祥、徐捷著苏宗祥、徐捷著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国际结算中的票据第一节 票据概述第二节 汇票第三节 本票第四节 支票第五节 票据的功能第六节 远期票据融资业务第七节 我国汇票、本票及

2、法规简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票据概述票据概述一、票据的定义二、票据流通的形式三、票据的法律系统四、票据的特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票据的定义一、票据的定义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单据(Document of Title),它作为某人的、不在其实际占有下的金钱或商品的所有权的证据,可以流通转让。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

3、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本章研究的票据主要是狭义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二二、票据流通的形式、票据流通的形式 票据分别采用下列三种形式转让流通:(一)过户转让或通知转让(二)交付转让(三)流通转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过户转让或通知转让(一)过户转让或通知转让 过户转让过户转让(Assignment)或通知转让必须:1.写出转让

4、书的书面形式,表示转让行为并由转让人签名。(背书转让)2.在债务人那里登记过户,或书面通知原债务人,不因债权人更换而解除其债务。(三方转让)3.受让人获得权利要受到转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后手权利受前手的影响)4.在三个当事人之间,即债权转让人、债权受让人以及原债务人之间完成转让行为。(三方转让)采用过户转让的票据有股票、人寿保险单、政府证券、债券等,它们不是完全可流通的证券。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交付转让(二)交付转让交付交付转让转让(Transfer)可以:1.通过单纯交付或背

5、书交付而转让票据,不必通知原债务人。(交付或背书转让)2.受让人取得它的全部权利,他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上的所有当事人起诉。(双边转让)3.受让人获得票据权利并不优于前手,而是继承前手权利,还要受到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后手的权利受前手的影响)4.是在两个当事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双边转让。(双边转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采用交付转让的票据有提单(B/L)、仓单(Warehouse Receipt)、栈单(Dock Warrants)、写明“不可流通”字样的划线支票或即期银行汇票(

6、Not Negotiable Crossed Cheque or Demand Draft)等,它们是准流通证券(Quasi-negotiable Instruments)或半流通证券(Semi-negotiable Instruments)。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三)流通转让(三)流通转让流通流通转让转让(Negotiation)可以是:1.转让人经过单纯交付或背书交付票据给受让人,受让人善意地支付对价取得票据,不必通知原债务人。(交付或背书转让)2.受让人取得票据,即取得它的全部权

7、利,他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上的所有当事人起诉。(双边转让)3.受让人获得票据权利优于其前手权利,即受让人的权利不受转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后手的权利不受前手的影响)4.它是在两个当事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双边转让。(双边转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采用流通转让的票据有汇票、本票、支票、国库券、大额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不记名债券(Bearer Securities)等,它们是完全可流通证券(Negotiable Instruments)。经营者提

8、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三三、票据的法律系统、票据的法律系统(一)英美法系:(一)英美法系:1.英国于1882年颁布施行的票据法(Bills of Exchange Act),由习惯法、特别法以及许多判例而编成的。该法共计97条。2.美国于1896年制定统一流通票据法(Uniform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1952年制定、1962年修订的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的第三章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中,对汇票、本

9、票、支票和大额定期存单作了详细的规定。美国的票据法律是在英国票据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大陆法系(二)大陆法系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苏联、瑞典、瑞士、巴西、日本于1930年批准了所谓的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公约,包括以下三部公约:规定了汇票和本票统一法的公约(Uniform Law for Bills of Exchange and Promissory Notes)、某些与汇票和本票相关的法

10、律冲突的公约,以及有关汇票和本票印花税法的公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三)英美法系和大(三)英美法系和大陆陆法系票据法的差异法系票据法的差异1.伪造背书以后的汇票拥有人,大陆法系认为可以成为持票人,英国票据法认为不能成为持票人。这就引起了付款问题、付款人或承兑人责任问题、行使追索权问题的差异。2.“保证”的票据行为,大陆法系有着完整的规定,而英国票据法仅有近似规定。3.票据的对价观点,大陆法系没有规定,而英国票据法有着明确规定,还进一步规定了付对价持票人和正当持票人,保护票据流通转让。

1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四)票据法的统一(四)票据法的统一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71年成立国际流通票据工作组,1973年拟订了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草案和国际支票公约草案,经过十余年的讨论修订,于1988年12月9日举行的联合国第43届全体大会一致通过,定名为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国际支票公约。公约要求各国于1990年6月30日前签署,只有在10个国家签署后,公约才能生效。迄今为止,公约尚未生效。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

12、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四四、票据的特性、票据的特性(一)流通性(Negotiability)(二)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三)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四)提示性(Presentment)(五)返还性(Returnability)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流通(一)流通性(性(Negotiability)指除非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

13、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持票人转让票据时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需要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必须付款。票据转让的形式有两种:交付和背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无因性(二)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从事实上看,任何票据关系的产生都有一定的原因(资金关系或对价关系)。但是,票据是否成立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对于票据受让人来说,他无须调查这些原因,只要票据记载合格,他就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票据的这种特性就称为无因

14、性,这种无因性使票据得以流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三)要式性(三)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或文或文义义性性票据的作成,从形式上看必要项目记载必须齐全,各个必要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方可使票据产生法律效力。票据的要式性,有时也可说成票据是书面形式要件,指票据从书面形式上包含的必要条件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就是有效的票据。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全凭票据上的文义来确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

15、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四)提(四)提示性(示性(Presentment)票据上的债权人(持票人)请求债务人(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给票款。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法需要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期限,付款人的责任即被解除。票据付款不同于信汇方式。采用信汇委托书付款时,委托书由汇出行寄给解付行,委托它解付汇款给收款人,解付行须通知收款人前来领取汇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五)返还性(五)返还性(Returnability)票

16、据的持票人收到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付款人。票据经正当付款即被解除责任并归还至付款人的档案。由于票据的返还性,它不能无限期地流通,在到期日被付款后其流通结束。这也说明票据模仿货币的功能仍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一经付款,票据就不能流通了。票据的的返还性可以避免同一票据被重复付款,避免经济关系陷于混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二节第二节 汇票汇票一、汇票的定义二、汇票的必要项目三、汇票的其他记载项目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五、票据行为六、汇票的贴现七、汇票的种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

17、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一、汇票的、汇票的定义定义 汇票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Bill of Exchange/Draft)是是出票人出票人签发的,签发的,委托委托付款人付款人在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无条件支付确定确定的金额的金额给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的票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汇票的必要项目二、汇票的必要项目

18、汇票的必要项目包括:(1)写明“汇票”字样。(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3)出票地点和日期。(4)付款时间。(5)一定金额的货币。(6)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7)收款人名称。(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见汇票式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汇票式样汇票式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写明)写明“汇票汇票”字样字样汇票上注明“汇票”字样的目的在于与其他票据如本票、支票加以区别,以免混淆,如Ex

19、change for GBP 1 250.00或Draft for USD 18 320.00。英国票据法认为可以不写票据名称,但从实际业务上看,写出票据名称可给有关当事人不少方便。实际业务都已加上“汇票”字样。我国票据法规定,需要有“汇票”字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无条件的支付命令1.必须用英语的祈使句,以动词开头,命令式语句。如:Pay to ABC Co.or order one thousand US dollars.We would be apprec

20、iated if you pay to ABC Co.one thousand US dollars.2.支付命令必须是无条件的,附带条件的支付命令将使汇票无效。下面的哪些支付命令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1)Pay to ABC Co.providing the goods they supply are complied with contract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US dollars.(2)Pay to ABC Co.out of the proceeds in our No.1 account the sum of thousand US dollars

2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无条件的支付命令)无条件的支付命令(3)Pay to ABC Co.or order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US dollars and debit same to applicants account maintained with you.(4)Pay to ABC Co.or order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US dollars.Drawn under L/C No.12345 by XYZ Ban

22、k,New York dated on 15th August,2007.(5)Pay to ABC Co.one thousand US dollar(for value received).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3)出票地点和日期)出票地点和日期1、出票地点出票地点:出票地点应该与出票人的地址相同。英国票据法认为,汇票未注明出票地点也可成立,此时就以出票人的地址作为出票地点,或者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加列出票地点。国际汇票注明出票地点,就应按照出票地点的国家法律来确定必要项目是

23、否齐全,汇票是否成立和有效。根据我国票据法,出票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项目;而出票地点为非绝对必要记载项目;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出票日期、出票日期 出票日期可起三个作用:1.决定汇票提示期限是否已超过。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第23条、第34条分别规定的见票后一固定时期付款汇票,或见票即期付款汇票必须在出票日以后一年内提示要求承兑或提示要求付款。2.决定到期日。付款时间是出票日以后若干天(月)付款的汇票,从出票日起算,决定其付款到期

24、日。3.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若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或清理,丧失行为能力,则汇票不能成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出票时未注明出票日期的,当汇票交付给收款人时,收款人必须补加出票日期,否则将被认为是必要项目不全的不符点。出票日期的形式有两种写法:(见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65号R210)(1)欧洲式DD/MM/YY(2)美国式MM/DD/YY当日、月、年全部用两位数码字表示时,若数码字是0112时,DD与MM容易混淆,分辨费时。按照ISBP 19段的建议,月份要用各月名称即简写的JAN,FE

25、B,NOV,DEC或全称的January,February,November,December。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4)付款)付款时间时间 汇票根据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或付款期限(Tenor)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又称即期汇票(Sight/Demand Bill)。2.定期付款汇票,俗称远期汇票(Time/Usance/Term Bill)。3.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Bil

26、ls payable on a fixed future date)。此种汇票有时称为板期付款汇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即期即期汇汇票票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又称即期汇票(Sight/Demand Bill),指持票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即期汇票无须承兑。若汇票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期限,即为见票即付的汇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

27、接受服务的费用2.远远期期汇汇票票(1)定)定义义: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付款的汇票即是远期汇票(Time/Usance/Term Bill)。远期汇票需要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2)远远期期汇汇票的种票的种类类(A)见票后若干天/月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days/month(s)after sight)(B)出票日后若干天/月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days/month(s)after date)(C)提单日期/装运日期/说明日期后若干天/月付款的汇票。(Bills payable at days/months after B/L date/

28、shipment date/stated date)。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知识点:提单日期知识点:提单日期按照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国际标准银行实务的规定,提单日期就是已装船批注日期,即使提单发出日期与装船批注日期不是同一日期也如此(ISBP 681 43 c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3)到期日算法)到期日算法(A)见票/出票日/说明日以后若干天付款(At days afte

29、r sight/date/stated date)的到期日算法是:“算尾不算头,若干天的最后一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顺延。”即不包括所述日期,将所述日期之次日作为起算日。例如:“见票后90天”(At 90 days after sight),见票日即是承兑日,如为4月15日,则4月15日这一天不算,即所述日不作为起算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B)从说明日起若干天付款,根据UCP600第3条第9、10段的规定,重点说明from和after的用法。用于确定付款到期日从开始(from)用于确定

30、付款到期日时,不包含提及的日期(第10段规定)。比如:at 45 days from Apr15,2011在之后(after)用于确定付款到期日时,同样不包含提及的日期(第10段规定)。At 45 days after Apr 15,2011用于确定装运日期 从开始(from)用于确定装运日期时,包含提及的日期(第9段规定)。Shipment date falls at 45 days from Apr 15,2011在之后(after)用于确定装运日期,则不包含提及的日期(第9段规定)。Shipment date falls at 45 days after Apr 15,2011经营者提供

31、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C)见票/出票日/说明日以后若干月付款的到期日算法At month(s)after sight/date/stated date到期日应该为付款之月的相应日期,如果没有相应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例如:“1月15日以后3个月(At 3 months after 15 Jan.)”的到期日为4月15日.如果是1月31日以后的3个月,则付款到期日是哪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

32、受服务的费用3.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例如:“固定在6月30日付款(On 30 June fixed pay to)”。此种汇票有时称为板期付款汇票,需要提示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5)一定金一定金额额的的货币货币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否则票据无效。所谓一定金额,意指任何人都可以计算出来或可以确定的金额。汇票除了写明应付的确定金额外,有时还可:带有利息,但需列明利息的计算方式。下面这些表述哪些是有效汇票,哪些不是?Pay to the order of AB

33、C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plus interest.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 plus interest calculated at the rate of 6%per annum from the date hereof to the date of payment.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分期付款,但需要确定期数及每期付款的金额。下面哪

34、些记载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by installments.At 30 days after date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by ten equal consecutive monthly installments.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3.支付等值其他货币,但

35、必须注明利率。比如: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converted into pounds sterling equivalent.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 converted into pounds sterling equivalent at current rate of exchange.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36、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6)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 付款人(Drawee)也可称为受票人,是接受付款命令的人。不是确定付款的人。因为他没有签字,不承担一定付款之责,他可以拒付,也可以指定担当付款人付款。通常记载在汇票的左下角。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上必须记载付款人名称,否则汇票无效。付款地点是付款人履行付款责任的地方。付款地址必须书写清楚。但是我国票据法规定,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英国票据法允许汇票开给两个付款人,但是不允许开给两个付款人任择其一,因为这样的付款人是不确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37、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7)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Payee)是汇票上记名的债权人。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通常称为抬头。汇票抬头有三种写法:1.限制性抬头。2.指示性抬头。3.来人抬头。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1.限制性抬限制性抬头头。限制性抬头的汇票不得转让他人。表示方法如下:(1)仅付约翰戴维斯(Pay to John Davids only)。(2)支付约翰戴维斯,不可转让(Pay to John Davids not

38、transferable)。(3)支付约翰戴维斯,在汇票任何一处写有“不可转让”(Not transferable)字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2.指示性抬指示性抬头头指示性抬头的汇票可用背书和交付的方法转让。表示如下:(1)支付给ABC公司的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2)支付给ABC公司或其指定人(Pay to ABC Co.or order)。(3)支付给ABC公司(Pay to ABC Co.)。按照英国票据法第8条第4分条的规定,此种写

39、法可以当做“支付给ABC公司或其指定人”(Pay to ABC Co.or order)看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3.来人抬来人抬头头英国票据法允许以来人作为收款人,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不允许以来人作为收款人。来人抬头的汇票仅凭交付而转让,不须背书。例如:(1)支付给来人(Pay to bearer)。(2)支付给ABC公司或来人(Pay to ABC Co.or bearer)。只要写上“bearer”字样,不论在它前面是否写有具体收款人名称,均视为来人抬头。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40、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8)出票人名称和)出票人名称和签签字字出票人在开出汇票时首先要签字,承认自己的债务责任,汇票方可有效。如果签字是伪造的,或是未经授权的人签字,则应视为无效。出票人是个人,如果代理他的委托人签字,而委托人是公司、单位、银行、团体时,应在公司名称前面写上“For”或“On behalf of”或“For and on behalf of”或“Per pro.”字样,并在个人签字后面写上职务名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

41、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9)连连接全部必要接全部必要项项目的英文常用目的英文常用术语术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三、汇票的其他记载项目三、汇票的其他记载项目(一)成套汇票 成套汇票(A Set of Bill)的各张汇票面额和内容是完全相同的,每张必须有编号,各张要交叉注明全套中任何一张付款后,其余各张即不再付,意指不能重付。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SECOND o

42、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being unpaid)(二)需要时的受托处理人 汇票以买主作为付款人时,在其名称旁边记载需要时的受托处理人(Referee in Case of Need)的名称和详细地址。(三)付款地点 持票人必须在付款地点提示票据。可以单独开辟记载付款详细地址的空格,如果没有单独载明付款地点,则以付款人名称旁边的地点为付款地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四)担当付款行 当汇票是以某公司作为付款人时,为了方便起见,出

43、票人可根据其与付款人的约定,写出付款人的开户行作为担当付款行(A Banker designated as Payer)。(五)利息与利率(六)用其他货币付款(七)提示期限 出票人可以在汇票上规定提示期限(Limit of time for presentment),也可不规定提示期限,还可规定在指定的日期以前不得提示要求承兑。(八)免作退票通知(notice of dishonour)或放弃拒绝证书(protest waived)(九)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44、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一)汇票(一)汇票的基本的基本当事人当事人(即汇票进入流通领域之前的当事人)(即汇票进入流通领域之前的当事人)1 1、出出票人(票人(DrawerDrawer)(1)含义:出票人是开立、签发和交付汇票的人。(2)法律责任:出票人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他对汇票付款承担保证汇票凭正式提示被承兑和付款,证如果汇票遭到退票,他将偿付票款给持票人或被迫付款的任何背书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 2、付款人付款人(Drawe

45、eDrawee)(1)含义:付款人是接受汇票的人,又称为受票人,也是接受支付命令的人。(2)法律责任:付款人并不必须要承担付款责任,只有当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进行承兑之后才承担确定的付款责任。3 3、收款人收款人(PayeePayee)(1)含义:收款人是收取票款的人,他是第一持票人。(2)法律权利:收款人是第一个持有汇票从而产生对于汇票的权利的人,他是主债权人,他可凭票取款,也可背书转让他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二)其他当事人(即(二)其他当事人(即汇汇票票进进入流通入流通领领域以后

46、出域以后出现现以下当事以下当事人人)4 4、背背书书人(人(EndorserEndorser)(1)含义:通过背书的形式把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2)法律责任:对后手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5 5、被背被背书书人(人(EndorseeEndorsee)(1)指接受背书的人,若其再背书转让,则成为另一个背书人。(2)法律权利:既可持有汇票成为持票人要求付款人到期付款,也可以再通过背书或交付转让汇票。6 6、承、承兑兑人(人(AcceptorAcceptor)(1)含义:以签名表示同意接受出票人的支付命令的人。(2)法律责任:一旦承兑,即对汇票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

47、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7、参加承参加承兑兑人(人(Acceptor for Honour)(1)含义:当票据提示被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由一个第三者参加承兑汇票,并签名与票据之上,即为参加承兑人。(2)法律责任:当票据到期而付款人拒不付款时,需负责支付票款。8、保保证证人(人(Guarantor)(1)含义: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2)法律责任:与被保证人负相同的责任。9、持票人(持票人(Holder)(1)含义:持有票据的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来人。(2)法律权利:可以要求付款人付款,也可以通过背书或

48、交付转让票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10、付付过对过对价持票人(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无论持票人自己是否付了对价,只要前手付过对价并转让到现在持有汇票的人手中,则持票人就是付过对价持票人。11、正当持票人(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1)含义:经过转让而持有汇票的人。(2)应具备的条件是:他的前手背书是真实的;汇票票面完整正常;取得汇票时没有过期;不知道汇票曾被退票;也不知道转让人的权利有何缺陷;他自己支付对价,善意地取得汇票。经营者提

49、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五、票据行为五、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的含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那就是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行为都以出票所开立的票据为基础,因此称为附属票据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除包括上述狭义的票据行为外,还包括票据处理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

50、费用(一)出票(一)出票(Issuance)1、含义:指出票人填写完整的汇票并在上面签字然后将其交付给另一个人的行为。出票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to draw a draft and to sign it),另一个是将汇票交付收款人(to deliver a draft to the payee)。2、法律效力:出票人对汇票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而持票人获得了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背(二)背书书(Endorsement)1、含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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