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丢了(十二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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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丢了(十二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丢了篇一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出质人:电话: 地址:邮编: _年_月_日 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公平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置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其次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质物移交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本项贷

2、款用于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展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归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归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纳_法归还,首期还款日为_年_月_日,还款金额为_元,剩余款项分_月归还(详细归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规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

3、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规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需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

4、过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连续担当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需以保险理赔款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缺乏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供应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

5、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担当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缘由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供应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供应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商定的还款规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归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

6、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缺乏,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商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宅、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宅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其次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

7、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或专用章) (质权人)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盖章) 出质人:(签字) 签约地点_ 签约时间_ 借款人: 贷款人: 出质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利率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欠息按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

8、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规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借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规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分期借款规划分期还款规划金额(小写)金额(小写) 4、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实行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贷款合同,不因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贷款合同无效,质押人仍以质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质押人的过错造本钱合同无

9、效的,质押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等动产、权利(详见质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权),出质给贷款人。主要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权)评估价值万元,实际质押额为万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权)未设定其他担保,全部权无争议。出质人应保证其质押行为真实、合法,并依据贷款人的要求,定期供应财务报表以承受资信调查。 5、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全部

10、权移交贷款人占有或办理质权转让手续,质物(权)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当保管质物(权)。贷款人为安全、便利,也可将质物(权)托付与出质人商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质押担保合同生效前,质押物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质押物的价值相等。质押物保险到期,质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金,缺乏局部由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在合同生效前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

11、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限全都。在质押担保期间,质押物登记届满的,由质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续登手续。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权)转让、变卖、重复质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权)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10、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1、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

12、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进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待政策和信贷治理制度、规定、方法等,协作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粮棉油购销企业账户治理规定,在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开设根本账户和相关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帮助存款账户,但必需遵守农业进展银行的信贷治理规定。 3、借款人必需根据合同商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供应贷款使用的详细用途及用款规划,并自觉承受贷款人的信贷监视。 5、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马上实行保全措施,并准时通知贷款人。

13、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实行其他措施追收,还款日期以贷款收回凭证为准。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缘由的确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质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商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准时发放贷款,并依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给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缺乏归还贷款时

14、,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或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缺乏清偿局部,贷款人有权连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马上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理质押财产或质权,收回贷款本息。 5、其他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商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怜悯况,依据信贷治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顿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担当。借款人拒不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 2、贷款人违反商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恳求有关部门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15、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缘由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的纳税

16、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担保的方式为: 4 、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 、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转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大事、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准时通知税务机关。 7 、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 、假如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

17、人实行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 、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商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担当本纳税担保项下的全部连带责任。税务机关赐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消失破产或合并、分立等状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消失此状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行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

18、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丢了篇二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置、建筑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置、

19、建筑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具体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万元,担保万元贷款的归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纳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需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归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惩罚,但上

20、述状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以下状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展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局部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缺乏局部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归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连续履行甲方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连续履行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

21、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帮助乙方催促甲方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需无条件地负责归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归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

22、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缺乏以归还借款本息的,缺乏局部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缘由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乙方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个

23、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丢了篇三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银行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情愿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商定的方式担当责任; 3.甲方情愿按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向乙方供应贷款。经三方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

24、平自愿的根底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依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其次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意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供应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

25、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消失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治理方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特地通知乙方。 第六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治理方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

26、;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商定,本合同其他商定不作转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规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局部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商定采纳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归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年_月_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纳等额本息还

27、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终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缺乏,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商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

28、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商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归还全部或局部贷款本息。在局部提前还款的状况下,每次提前归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局部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规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马上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需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对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行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商定 第

29、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商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状况下,甲方除连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商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根本状况如下: 房产地址:_ 土地使用年限: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 建筑面积: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元 (大写)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 其次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30、年止。 其次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其次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展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赐予合作。 其次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缘由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其次十五条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甲方有权马上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丢失完全民事行为力量。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

31、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情愿代其连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其次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帮助甲方或甲方托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帮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其次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置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其次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

32、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其次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承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缺乏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连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大事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大事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

33、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供应不行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需满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

34、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准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商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商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构造完整和对抵押物进展必要的修理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治理费等费用等;帮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展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马上书面通

35、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供应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担当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规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状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状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

36、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担当。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帮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状况时应准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削减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需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展。 第四十五条丙方承受甲方的信贷监视、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协作,保证按甲

37、方的要求向其供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赐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待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展修改、补充、变更时连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行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削减、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以下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

38、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商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状况下,丙方必需无条件承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承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

39、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商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商定的保证期间内不行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

40、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托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托付及的关承诺不行撤销。上述授权托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商定义务和以违反诚恳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状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有关商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

41、,实行以下全部或局部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订正其违约行为,实行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顿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顿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订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担当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拖延天数及商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商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赐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待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

42、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协作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商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情愿直接承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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