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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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开放 40 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2018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前言一、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治国理政原则二、大幅提升生存权发展权保障水平三、有效实现各项人权全面发展四、显著改善特定群体权利五、全面加强人权法治建设六、努力推动各国人权事业共同发展七、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八、成功走出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结束语前言2018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 40 周年。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成功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揭开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4

2、0 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勇往直前,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40 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0 年来,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尊重人权,在改革开放中保障人权,在改革开放中促进人权,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人权保障的新经验、新奇迹。40 年来,中国总结历史经验,汲取人类文明发展成果,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

3、与本国实际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权发展理念,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全面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为路径、以各项人权综合协调发展为目标的人权发展新理念。40 年来,中国广泛开展人权领域交流合作,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全面参与国际人权事务,积极促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一、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治国理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坚定意志和不懈追求。改革开放 40 年来,“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载入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国家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治国

4、理政的一条重要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中国宪法的重要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权保障的宣言书。中国宪法以其最高的法律地位,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1954 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1982 年宪法在“总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全面系统规定了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人身人格权利,财产权利,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随后国家又根据改革开放的形势和要求对宪法进行了 5 次修改,人权在宪法中的地位不断加强。2004 年,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公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权利,开创了以宪法原则指引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格

5、局。2018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主张。中国共产党根据改革开放实际,先后提出一系列人权主张,与时俱进地不断赋予中国人权发展新的内涵。1997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2002 年,“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再次写入中共十六大报告。2007

6、年,中共十七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同年,“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 年,中共十八大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战略层面确立了人权事业的重要地位。中共十八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2014 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强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2017 年,中共

7、十九大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着丰富的人权内涵,对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坚持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目标。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以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自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实现作为执政目标

8、。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执政目标,进一步提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2017 年,中共十九大提出到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和发展战略,中国政府制定国家发展规划,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的实现。从 1953 年到 2001 年,每5 年制定一个国家发展计划,对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作出安排。自 2006 年起,改计划为规划,实现了从具体、微观、指标性的发展计划向宏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转变。目前,中国已经连续制定了十三

9、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涵盖脱贫攻坚、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民主法治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及政治权利的诸多内容,为推动人权发展确定了指导思想、目标方向、基本要求和实施举措。中国积极响应联合国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先后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 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 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确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目前已圆满完成第一、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预定的各项指标,正在扎实推进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落实。国家还制定了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行动计划,以及保障少数民族、

10、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利的专项规划,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充分人权。二、大幅提升生存权发展权保障水平改革开放 40 年来,中国坚持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通过解决最紧迫和最突出的问题增进人民福祉。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飞跃。减贫取得历史性成就。消除贫困是中国人权保障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是中国消除贫困的强大驱动力。40 年来,中国政府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

11、模开发式扶贫,先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 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等中长期扶贫规划。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中国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新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脱贫攻坚的目标标准,确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建立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精准扶贫重点工作。中共十九大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把精准脱贫作

12、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并庄严承诺确保到 2020 年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经过多年不懈奋斗,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据世界银行测算,按照人均每天支出 1.9 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过去40 年中国共减少贫困人口 8.5 亿多人,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 70%。按中国现行贫困标准,1978 年至 2017 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由 7.7亿人减少到 3046 万人,贫困发生率由 9

13、7.5%下降到 3.1%。2012 年至 2017 年,中国每年有 1000 多万人稳定脱贫。中国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减贫成就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显著标志。温饱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改革开放初期,解决近 10 亿人口温饱问题是中国面临的头等大事。中国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质的飞跃。2017 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达 66161 万吨,比 1978 年翻一番。近年来,中国谷物、肉类、花生、茶叶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位,油菜籽产量稳居世界第二位,甘蔗产量稳居世界第三位。中国以不足

14、世界 10%的耕地,养活了接近世界 20%的人口,从根本上消除了饥饿,持续提升了人民的营养水平,实现了人民的基本生存权。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2016 年将 600 余个供水人口 20 万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 2000 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每年开展安全状况评估。2017 年评估结果显示,99.5%的水源地供水保证率合格,90.9%的水源地水质合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5 年至 2015 年,全国累计解决 5.2亿农村居民和 4700 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2016 年以来,实

15、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至 2017 年,巩固提升受益人口9509 万人,其中,1169 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 85%和 80%。基本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改革开放 40 年来,人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2017 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6.9、46.7 平方米,比 1978 年分别增加 30.2、38.6 平方米。国家高度重视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008 年至 2017 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约 6400 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帮助约 1 亿人“出棚进楼”;2017 年底,3500 多万困难群众住

16、进公租房,累计2000 多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中共十八大以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累计安排 1625 亿元补助资金、支持 1659 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帮助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破旧泥草房、土坯房、树皮房等危房,住上基本安全房。人民出行更加便利安全。40 年来,中国交通网络日益完善,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出行便利安全。截至 2017 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 12.7 万公里,比 1978 年增长 1.5 倍,其中高速铁路达 2.5 万公里,占世界高铁总量 60%以上,高速铁路与其他铁路共同构成的快速客运网基本覆盖全国省会;全国公路总里程达 477 万公里,比 1

17、978 年增长 4.4 倍,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 13.6 万公里,公路网密度为 49.72 公里/百平方公里,是改革开放初期的 5.4 倍,实现“县县通公路”;全国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 99.99%和 99.98%,农村出行条件持续改善。2001 年以来,实施危桥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三项工程,共改造乡道及以上公路危桥 3.9万座,完成 66 万公里高风险段整治,改造地质灾害易发路段 3.1 万公里,使出行安全更有保障。完成 8440 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全国总体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快递乡镇网点覆盖率超过87%,搭建了“工业品下乡、农特产品进城”的双向大

18、通道。生命健康权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为人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从 1981 年的 67.8 岁提高到 2017 年的 76.7 岁,高于 72 岁的世界平均预期寿命。孕产妇死亡率从 1989 年的十万分之94.7 下降到 2017 年的十万分之 19.6,婴儿死亡率从 1991 年的50.2下降到 2017 年的 6.8,提前达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确定的指标要求。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2017 年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98.7 万个,比 1978 年增长 4.8 倍;卫生技术人员 898 万人,比

19、 1978 年增长 2.6 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推进,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 90%以上,5 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 1%。建成全球最大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平均报告时间缩短到 4 小时。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全国体育场地总数超过 170 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 1.6 平方米。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的社会救助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制度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

20、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将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截至 2017 年,全国共有 37494 个乡镇(街道)设立经办社会救助事务的机构,从事社会救助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为 104673 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2.6 人。截至 2018 年 9 月,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 4619.9 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1068.8 万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575 元,农村低保对象 3551.1 万人,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 4754 元,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

21、国家扶贫标准。2017 年,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 9138.1 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 3517.1 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621 万人。2018 年 1 月至 9 月,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 565.8 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 1069.4 元/人次。环境权利保障日益加强。改革开放 40 年来,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战略,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状况总体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环保权益得到有效维护。1979 年,通过第一部环境保护法。1982 年,首次将环境保护作为独立篇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3 年,将保护环境确定为基本国策。1994 年,通过中国

22、 21 世纪议程,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实施本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国家。中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治理环境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2017 年,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 60.4%,比 1978 年下降 10.3 个百分点;天然气、水、核、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从 1978 年的 6.6%提升至2017 年的 20.8%。2017 年

23、,全国 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 2013 年下降 22.7%,74 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 2013 年下降 34.7%。2017 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 736 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 21.66%;建成 2750 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147 万平方公里,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 14.86%。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已批准加入 30 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率先发布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三、有效实现各项人权全面发展改

24、革开放 40 年来,中国坚持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推进各项人权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1978 年至 2017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 3679 亿元增至 827122 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 385 元增至59660 元,扣除价格因素,比 1978 年增长 22.8 倍,年均实际增长8.5%。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由 1978 年的 200 美元提高到 2017 年的8690 美元,超过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中国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 1978 年的 343 元、

25、134 元增长至 2017 年的36396 元和 13432 元。2017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8322 元,扣除价格因素,比 1978 年实际增长 18 倍,年均增长 7.8%。消费层次由温饱型向全面小康型转变。1978 年,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 57.5%和 67.7%,2017 年分别下降至 28.6%和 31.2%。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大幅提高,从 1980 年的 0.423 提高到 2017 年的 0.752,逐步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跃升至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 1990 年处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 47 个国家中,中国是目前唯一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人身人

26、格权保障不断加强。宪法确认了公民人格权。中共十九大再次强调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彰显了保护人格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人文关怀。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进一步建立了人格权保护体系。民法总则专设“民事权利”一章,其中对人格权作了专门规定。2018 年 8 月,提请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设立了独立的人格权编。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徙政策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2017 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35%,比 2012 年提高 7 个百分点。中共

27、十八大以来,共为 1400余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全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严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2017 年,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事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案事件得到有效遏制。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中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行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石,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

28、营权。2014年以来,中国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 年 6 月,31 个省(区、市)均开展了承包地确权工作,承包地确权面积达 13.91 亿亩,建立完善土地承包合同 1.89 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35 亿份。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权得到有效保障。中国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就业体制机制。1978 年至2017 年,中国就

29、业人员从 40152 万人增至 77640 万人,年均增长961 万人,超过总人口增速。城镇新增就业自 2003 年建立统计制度以来,年均实现新增就业人数 1178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处于低位,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 1978 年的 615 元增长到 2017 年的 76121 元,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 7.7%。劳动者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权、女性劳动者特殊劳动保护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项权利得到依法保障。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

30、处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7 年,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90%。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力保障劳动者工作生产安全。社会保障权享有日益充分。中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拉动世界社保覆盖率提高 11 个百分点。截至2018 年 6 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25 亿、1.91 亿、2.3 亿,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口超过 13 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 11.5 亿人,覆盖全国 82.81%人口。中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

31、障水平。自2005 年起,连续 14 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 2012 年的 240 元提高到 2018 年的490 元。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能力。2016 年,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受教育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中国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以不低于 4%为目标,2012 年至 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累计接近 21 万亿元。国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15 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

32、年限由 1982 年的 5.3 年提高到2017 年的 9.6 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 10.5 年。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17 年,全国幼儿园数量达 25.5 万所,比 1978 年增长 55.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 79.6%。颁布修订义务教育法,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2017 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学校 21.9 万所,在校生 1.45 亿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 99.9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103.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93.8%,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已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2017 年,全国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2.46 万所,在校学生

33、 3971 万人,比 1978年增加 2167 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 94.9%,比 1978 年提高 54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88.3%,已超过世界中高收入国家86.7%的平均水平。高等教育蓬勃发展。2017 年,全国共有高校2913 所,在校生规模达 3779 万人,毛入学率达 45.7%。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文化权保障充分有效。全国文化事业费投入持续快速增长,由1978 年的 4.44 亿元增至 2017 年的 855.80 亿元,增长 192.7 倍,年均增长 14.4%。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

34、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 年)。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实施免费开放。2017 年,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 3166 个,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为 109 平方米,是 1978 年的 12.1 倍;公共图书馆共藏书 9.7 亿册,总流通人次 7.45 亿次,分别比 1979 年增长438.9%、856.7%;博物馆 4721 个,比 1978 年增长 12.5 倍;博物馆收藏文物 3662.3 万件(套),参观人次达 9.7 亿。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截至 2017 年,全国已建成文化馆(站)44521 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340560 个。创新公共文化服

35、务方式,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快速提升。2017 年,公共图书馆电子图书达 10.3亿册,计算机 22.1 万台,其中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 14.43 万台;截至 2017 年,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 99.81%和99.07%;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资源总量近 700TB。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选举权受到法律保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中国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利,先后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3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坚持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的原则,宪法规定凡年满 18 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根据国情和实际,不断修改选举法,完善选举制度,逐步实现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在 2016 年开始的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共有 9 亿多选民参选,直接选举产生 250 多万名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性不断增强,在 2

37、018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的 2980 名代表中,一线工人、农民代表 468 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613 名,妇女代表 742 名,少数民族代表 438 名。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以城乡村(居)民自治为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建立。截至 2017 年,全国农村普遍开展了 9 轮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直接选举,村民参选率达 95%;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参选率达90%以上。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平台建设逐步加强。2004 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

38、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该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该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2016 年 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5 年,实现全国所有省份全部公开省级财政总预算;2017 年,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门增加到105 个。截至 2017 年 4 月,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设立政务大厅 3058 个,覆盖率 94.3%;乡镇

39、(街道)共设立便民服务中心 38513 个,覆盖率 96.8%。厂务、村务公开逐步落实。截至 2017年 9 月,全国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 500.9 万家,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覆盖企业 138.7 万家,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有 487.1 万家。截至 2017 年,全国 95%的村实现村务公开,94%以上的县制订村务公开目录,91%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参与权持续增进。公众参与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不断拓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自 2008 年以来,国家立法机关共有 139 件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0、收到 59 万余人次提出的 246 万余条意见。自 2013 年起,在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过程中,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不断拓宽征求意见渠道,丰富征求意见形式。依法保障公民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注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不断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开展广泛协商

41、。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政协共开展 2000 多项视察调研,收到 135111 件提案,立案 124868 件,编刊及转送社情民意信息 11688 件,大多数提案的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大量社会组织活跃于城乡社区,提升了人民群众有序表达诉求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截至 2018 年 9 月,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79.6 万个。表达权实现途径不断丰富。2017 年,全国出版各类报纸 368 亿份,各类期刊 26 亿册,图书 90 亿册(张)。截至 2018 年 9 月,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 4131 万公里,农村宽带用户达到 11065 万户,移动宽带用户达 12.9 亿户,移动电话普及

42、率达 111.3 部/百人。截至2018 年 6 月,全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 8.02 亿,其中手机上网人数达7.88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 57.7%,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 36.5%。建立了便捷高效的网络表达平台。着力搭建“信、访、网、电”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为民意诉求表达拓宽通道、提供便利。监督权保障体系持续完善。2014 年,全国人大修改预算法;2017 年,出台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推进预算公开和民主监督。2015 年,修改立法法,明确规定向审查申请人反馈及社会公开制度,加强公民监督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健全备案审查制度,

43、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4778 件,对 188 件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一进行主动审查,对地方性法规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 1527 件审查建议,对审查中发现与法律相抵触或不适当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2012 年至 2016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开展 20 次执法检查。2016 年至 2017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了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12 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的实施情况。人民政协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就决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十二届全国政协视察调

44、研的监督性议题由 2015 年的 12 项占 11%,增至 2017 年的 20 项占28%。实施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得到保障。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各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自主办理宗教事业;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

45、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中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 2 亿,宗教教职人员 38 万余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14.4万处,宗教院校共 91 所。加大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力度,截至2017 年,宗教教职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6.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9.6%,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了社保体系全覆盖。四、显著改善特定群体权利改革开放 40 年来,中国不断完善相关权利保障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特定群体创造了实现自我发展和人生价值的机会,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

46、合法权益。(一)少数民族权利少数民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自主管理权。55 个少数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 438 名,占 14.7%。155 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均有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或旗长,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士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占 50%,在自治区人大代表中占 66%。民族地区经济快速

47、发展。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 5 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 3 个省的地区生产总值由 1978 年的 324亿元增至 2017 年的 84899 亿元;贫困人口从 2010 年的 5040 万下降到 2017 年的 1032 万,累计减贫 4008 万人,贫困发生率从 34.5%下降到 6.9%。2012 年至 2017 年,国家投入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 244.97 亿元。出台“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推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通过发展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实行双语教育、对少数民族考

48、生升学予以照顾、在广大农牧区推行寄宿制教育等举措,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利。西藏自治区全面普及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 15 年“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的免费教育政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疆地区实行 15 年免费教育,实施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举办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保障少数民族学生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中国,除回族和满族通用汉语文外,其他 53 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语言,有 22 个少数民族共使用 27 种文字。中国政府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

49、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合法使用。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数据库,设立并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 2017年,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共有 195 个广播电视机构使用 14 种少数民族语言播出广播节目,263 个广播电视机构使用 10 种少数民族语言播出电视节目。国家在民族地区推行双语教育,基本建立起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双语教育体系。截至 2017 年,全国各民族中小学实施双语教育的学校 1.2 万多所,接受双语教育在校生 320 余万人,双语教师 21 万余人。民族地区文化遗产、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制定相关法律,设立专门机构,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的少数民族项目有 14 项;中国前四批共计 1372 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的有 492 项,约占 36%;在五批 3068 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 862 名,约占 28%;共设立 21 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有 11 个位于民族地区;25 个省(区、市)已建立民族古籍整理与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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