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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本应用考核方案一、考核标准一、考核标准(一)线上学习考核(30 分)每位教师按选择的能力点在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并提交成果作业,完成研修,其考核成绩由系统提供。考评的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为优秀占 20%,合格占 80%。转换后成绩在 25-30 分为优秀,成绩在 20-24 分为合格,成绩在 20 分以下为不合格。(二)线下校本研修考核(70 分)1.教师自评(40 分)(1)每位教师都根据自己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线下活动,包括能力点完成情况、集体备课、研课磨课、观摩示范课等,完成自评。按要求积极参与并表现突出的为优秀(36 分);能按要求参与活动的评定为合格 24 分);不参与活动
2、的为不合格(24 分以下)。(2)评定以下限为限。如线上线下均合格的教师或某一方面合格,某一方面优秀的教师,最终被评定为合格;线上线下只要有一方面为不合格的教师,最终评定为不合格。2.教研组互评(15 分)按年龄层次在学校开展分层考核与检查。教研组按教师年龄具体情况考核(2 分)、校本活动参加情况(4 分),成果效果开展评价(4 分),有效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线下活动,并提交研修成果(5 分)。3.学校评价(15 分)学校考核团队按照考核细则对学员进行评价,此项满分15 分。4.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要求扣分。一是在集中学习、培训工作中无故缺席或因其它事情缺课达总课程三分之一以上者,均不能取得该项
3、学分。二是培训作业(如与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教育教学案例以及教学设计、教学成长故事、个人成长规划、读书笔记、讲座听后感等)超过五分之一不交者,不能取得该项学分。三是未能按规定上信息技术应用公开课,上交相关课件和教案者,不能取得自主研修学分。5 以上内容将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指标及评优选先的一个重要指标。二、考评方式二、考评方式(一)线上学习考核(30 分),由学校信息化管理指导团队进行考评。(二)线下校本研修考核(70 分)1.教师自评(40 分)。2.教研组互评(15 分)。3.学校评价(15 分),由学校信息化管理指导团队进行考评。三、结果评定三、结果评定综合线上学习考核成绩和线下校本研修考核,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参与四个等级,参加培训和校本研修的教师综合评定成绩取0 分以上为合格,0 分以下为不合格,在合格老师数中按综合评定成绩取 20%为优秀,40%为良好,40%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