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4283433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3.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的需要,规范 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切实有效解决新进教职工的短期 住房困难,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周转房,系指学校公有住房中可用 于周转的成套居住房和集体宿舍。第三条周转房的安排体现以人为本、兼顾学校房源的 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周转住房只租不售。第四条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对周转房行使管理职权。第二章租住条件和配置标准第五条周转房的租赁条件(一)申请租赁周转房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新进学校工作的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 可提出申请(入职一年内申请有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2、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 可提出申请;3、其他经学校审批符合租赁的人员。(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允许租赁周转房1、本人或配偶享受过福利性分房的;2、本人或配偶在本市已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3、南海校区常驻人员;4、非学校教职工。第六条各类人员租赁周转房的标准:(一)高层次人才(以人事处发布的职业技术学院高 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为准,下同。)或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及 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职工的住房标准为套房;(二)博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职工的住房 标准为单间;(三)其他人员的住房标准为集体宿舍一个床位。第三章周转房的租期、租金第七条周转房租赁期限

3、(一)高层次人才租赁期不超过5年;(二)其他人员承租集体宿舍或单间住房租赁期不超过 3年。(三)租住人必须按照周转房租赁协议签订的期限租住, 因特殊情况租住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经本人提出申请,由 主管部门、人事处、主管后勤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续租, 续租期不得超过2年。周转房租住期累计不超过5年(高层 次人才不超过7年)。超过续租期,确实在市无房产的,有 特殊困难的,出具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经院长办公 会议讨论通过后,可按照市场价续租,但租期不得超过2年。第八条周转房租金(一)租赁期内的租金,按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 住房标准收取。(-)高层次人才租住7年后,其他人员5年后,按照 本地

4、段商品房市场租金收取,周转房市场价租金标准见附件 6,并根据市场行情,逐年递增。人员优惠租金年限成本租金年限市场价租金年限高层次人才第5年第6-7年第8-9年其他教师第1-3年第4-5年第6-7年合作企业第1年(三)租金由财务处从租住职工工资中按月扣除,租住 半个月内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按1个月计收。如不按 期交纳,后勤管理处有权收回周转房。第四章调配及程序第九条周转房申请程序(一)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人员,可到后勤管理 处领取或在后勤管理处网页下载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申请 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经 部门单位负责人、人事处审核盖章之后,交后勤管理处。(二)后勤管

5、理处依据第六条周转房调配标准和现有房 源批准后,与租住人签订职业技术学院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附件2)。(三)租住人签订租住周转房协议后,到财务处交纳住 房租赁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到后勤管理处办理其他入住手 续。第十条周转房续租和退房手续(一)合同期满,如需继续租住者,应在合同期满一个 月前提出续租申请。填写续租申请表(附件3),申请通过 后签订续租协议(附件4) o申请未获批准的,租住人应当 于租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退回周转房。(二)迁出周转房时,租住人须到后勤管理处办理相关 手续。填写周转房退房表(附件5),并结清该房屋的水、 电及物业管理等赛用,做好房间清洁、垃圾清运。经验收合 格后,学校

6、将全额退还入住保证金(不计息)。从办妥退房 手续的下个月起,停止交纳租金。(三)属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应退房或后勤管理处 有权收回周转房情况的,后勤管理处书面发放退房通知。租 住人应当于书面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周 转房,对逾期不退者,按第十九条论处。(四)本人因长期出国(出差)满一年以上者,应在出 国(出差)前办理周转房退租手续,结算房租,将房屋交还 学校。出国(出差)返校后,再重新申办周转房租住事宜。 拒不退房者,后勤管理处有权收回周转房或按照市场价收取 租金。第十一条学校无周转房房源时,由教职工自行解决住 房。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周转房为学校公有住房,后勤管理处为住房

7、管理职能部门。住房管理部门有责任对周转房的使用情况进 行必要的检查和管理,租住人应予以积极配合。第十三条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必须与后勤管理处 签订周转房租赁协议(附件2),明确权利、义务,严格履 行合同。租住人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住房及物业管理的各项 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治安、 消防及环境卫生等工作。第十四条 凡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需提供本部门担保人, 如租住人有违约行为,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租赁合同期 满,租住人未按期交回住房,担保人有责任协助后勤管理处 收回住房。财务处无法从周转房租住人工资中代扣租金的, 其拖欠的租金由担保人支付。第十五条 属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8、规定应退房或其他后 勤管理处有权收回周转房情况的,因租住人的各种原因导致 住房回收未果的,后勤管理处将暂停该租住人所在部门的新 申请租住人员的审批工作。第十六条租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周转房进行装饰、装 修。若租住人需对租住房进行简易装修,须向后勤管理处提 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租住人自理,迁出时租住人 自行装修部分及原房屋设施设备一律不得拆除或破坏;若租 住人擅自进行房屋装修或拆改配套设施,学校将扣除其全额 入住保证金,责成其限期恢复原状,其修复的赛用由租住人 承担。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无条件退还周转房:(一)租赁期满,未办理续租的;(二)累计租赁期满5年的(高层次人才满7年);(

9、三)已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四)教职工及配偶已享受过福利性分房的;(五)教职工及配偶已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且 在所购房屋交付满六个月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违章、违约用房,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周转房:(一)不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用、管理费用的;(-)擅自占用租房,不服从学校调配或私自调换住房 的;(三)不按规定期限退还原住房,或将住房转让、转租、 转借的;(四)非本人及配偶居住的;(五)在周转房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或违法活动的;(六)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以上空关住房的;(七)有未经后勤管理处同意进行室内改变装修,破坏 房屋结构,户外乱搭盖,楼道乱堆杂物等行为的;(A)损坏室内设

10、施、设备和其它公共财物的拒不理赔 的;(九)有其他违反租赁协议的行为的。第十九条学校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有责任协助 住房管理部门做好退房工作。属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应 退房或其他后勤管理处有权收回周转房情况的,学校将发放 退房通知,租住人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周转房,否则, 从书面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按2倍市场价租金收取,由学 校财务在工资收入中扣除,直至搬出为止,不予退还保证金; 逾期3个月未退还的,视其情节给予所在部门内通报批评、 全校通报批评、直至给予行政警告等处分;逾期6个月未退 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学校通过行政、法律等途 径收回住房。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自本办法出台之日起,租住学校周转房的人 员资格必须重新审核,凡有第十七、十八条所述情况之一者, 须办理退房手续,无条件搬离原住房。第二十一条申请租住周转房的教职工,应如实填报情 况,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周转房资格,并追究申请人及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对于周转房申请人员隐瞒实情和管理部门 的营私舞弊行为,教职工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的有 关政策和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