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docx

上传人:wj151****6093 文档编号:64176128 上传时间:2022-11-28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6.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3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最新计划生育法条例全文安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下面小编为大家细心搜集了关于安排生育法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安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华蜜、民族旺盛与社会进步,依据宪法,制定本法。其次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安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实行综合措施,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养。国家依靠宣扬教化、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嘉奖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化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

2、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安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扰公民的合法权益。安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爱护。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第六条国务院安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安排生育工作和与安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排生育工作和与安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安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帮助人民政府

3、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赐予嘉奖。其次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状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依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安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安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安排生育

4、实施方案。第十一条人口与安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限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养的措施。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安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安排生育工作。第十三条安排生育、教化、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宣扬教化。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扬的义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化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安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化、青春期教化或者性健康教化。第十四条流淌人口的安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第十五条国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

5、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安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赐予重点扶持。国家激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供应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安排生育工作费用。第十六条国家激励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领域的科学探讨和对外沟通与合作。第三章生育调整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安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安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支配再生育子女。详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

6、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安排生育,详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样的,根据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十九条实行安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建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平安、有效、相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平安。其次十条育龄夫妻自主选择安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削减非意愿妊娠。其次十一条实行安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安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其次十二条禁止卑视、虐待生育女婴的

7、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卑视、虐待、遗弃女婴。第四章嘉奖与社会保障其次十三条国家对实行安排生育的夫妻,根据规定赐予嘉奖。其次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安排生育。国家激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安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据政府引导、农夫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方法。其次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嘉奖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其次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别劳动爱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安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赐予嘉奖。其次十七条在

8、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嘉奖。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赐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嘉奖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根据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根据规定应当享受安排生育家庭老年人嘉奖扶助的,接着享受相关嘉奖扶助。其次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安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赐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实惠;对实行安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

9、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赐予优先照看。其次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嘉奖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法。第五章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削减诞生缺陷,提高诞生婴儿健康水平。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安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

10、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第三十三条安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安排生育基础学问宣扬教化,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担当安排生育、生殖保健的询问、指导和技术服务。第三十四条安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安排生育的公民选择平安、有效、相宜的避孕措施。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国家激励安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探讨、应用和推广。第三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须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须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

11、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赐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施行安排生育手术的;(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须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安排生育证明的。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安排生育证明,由安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

12、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值手段取得安排生育证明的,由安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安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八条安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峻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安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扰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13、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安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安排生育统计数据的。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帮助安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赐予通报指责;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确定的安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赐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赐予纪律处分。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安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安排生育行政部门赐予指责教化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赐予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安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扰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流淌人口安排生育工作的详细管理方法、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的详细管理方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方法,由国务院制定。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详细方法,由中心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