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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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云南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2023年云南新修订安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云南省修订了安排生育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细心搜集了关于云南新修订安排生育条例的全文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9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安排生育条例正式公布,一方为农村户口可生二胎、取消4年生育间隔、放宽二婚家庭再生育条件等内容成为条例的最大亮点。此条例自10月1日起执行。一、放宽生育政策夫妻婚后5年只有一个收养子女的可以生二孩第十六条夫妻双方是城镇居民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其次个子女:(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指一对

2、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二)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因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现居住在本省的;(四)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农村居民被录为公务员或国企职工按城镇居民身份执行第十七条农村居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根据城镇居民身份执行安排生育政策。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可生二孩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农村居民,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其次个子女。边疆少数民族可生三孩第十九条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

3、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疆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二婚夫妻可以生二孩、三孩复婚除外其次十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子女或者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可生二孩、三孩其次十一条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开的遗传性残疾,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

4、过三个。二、社会福利晚婚多15天婚假晚育多30天产假其次十五条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除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休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赐予护理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赐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根据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休假。独生子女有每年120元保健费等嘉奖其次十七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本条例其次十四条、其次十八规定的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嘉奖

5、和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在同等条件下赐予社会救助,子女非义务教化阶段入学等方面的优先照看;(三)享受退休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相当于退休当月基本工资5%的安排生育嘉奖金;企业职工自批准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5%的安排生育嘉奖金;(四)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由从事安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免费供应的健康检查。其次十八条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其次十四条、其次十七条规定的待遇不变,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发放安排生育特殊扶助金和一次性抚慰金。三、违规查处已婚违规多

6、生育要被开除或辞退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根据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根据下列规定处理:(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赐予开除处分;(二)属企业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未婚或非婚生育要被罚款1000-10000元男女双方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多生育子女,或者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怀孕,离婚后生育,造成违法多生育的,根据前款规定处理。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子女的,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并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有配偶者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法生育的另一方是无配偶且未生育过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非婚生育子女,

7、当事人拒不供应另一方状况的,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并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具有以下非婚生育情形,但未多生育,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下列规定处理:(一)男女双方已达到法定婚龄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子女的,分别处1000元罚款;(二)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子女的,分别处2023元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其次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生育服务证生育子女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500元罚款。医疗结构利用医学技术人工促成他人多胞胎生育要被追责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或者执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

8、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赐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卵(精)管复通、终止妊娠等安排生育手术的;(二)未根据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取得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施行安排生育手术的;(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须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四)利用医学技术人工促成他人多胞胎生育的;(五)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安排生育证明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赐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峻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一)干涉、阻碍他人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的;(二)躲藏、包庇违反安排生育人员的;(三)其他妨害安排生育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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