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63299428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县内燃气设 施平安运行和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根据XX市燃气平安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特别是燃气平安工作的 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为核心,坚持平安 第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 手段,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平安运行和燃 气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燃气平安技术防控能力和全县燃 气平安使用意识,聚焦关系公共平安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 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

2、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平安领 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平安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 全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 利召开。二、整治工作安排“百日行动”时间自7月起至10月底,本次“百日行 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委会协调组织,县城 镇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住建局、市场监管、 发改(商务)、公安、交通、消防、各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 分工负责,按照“企业自查、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专班抽查、安委会督查”方式同步开展集中整治。(一)企业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 面开展隐患排查。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 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

3、平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 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催促 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平安用气各项措施。所有燃气企业和 商业用户要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 份平安承诺,明确不能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 时限要求,对依规操作、平安用气作出承诺。企业自查要于 8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 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二)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组织住建局、 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 等部门,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开展对重点燃气 经营、存

4、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平安检查,对 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 签订一份平安承诺”的企业,以及未列入自查隐患清单、未 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企业, 坚决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约谈、高限处分、责令关停、撤消执 照等措施。检查工作应当于9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三)专班抽查。县城镇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 班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 消防、各乡镇等成员部门组成燃气平安检查组,采取“分片 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每月抽查 企业、餐饮场所总数不少于30家,抽查范围应当覆盖所有 乡镇,每个乡镇抽

5、查企业、餐饮场所数量不少于5家。对于 抽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和乡镇,检查组责令立 即整改,并予以约谈通报。抽查工作复查工作应当于10月1 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四)县安委会督查。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综合 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开展 督查,督查范围覆盖所有乡镇,在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 场所等不少于5家。抽查要合理安排,防止重复检查。对于 督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乡镇,督查组责令立 即整改,并在全县进行通报。三、重点整治内容“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平安的场所,突出燃气经 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 15个方面的典型

6、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 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燃气重大平安风险。(一)燃气经营环节。1 .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 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 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3 .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到达报废使用年限 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4 .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醵。5 .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催促隐患整改。(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6 .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7 .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8 .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三)燃

7、气使用环节。9 .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10 .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 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 棚和地面。n.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 器。12 .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13 .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 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14 .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 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 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15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或不

8、符合强制性产品认 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行动”期间,县安委会负 责同志要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进行督导检查。住建、 教育、公安、交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 应急、消防等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加 强监督检查。县安委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纳入年度平安 生产考核,“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各地要统筹好 “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开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 不得随意向地方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 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 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

9、正常生 产秩序。(二)严格监管执法。“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 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 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 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的,坚决依法处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平安条件的餐 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平安防范措施;对 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 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 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 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除燃气

10、市场。要严 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平安的严重 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百日行动”期间发生 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 全的重大平安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 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的燃 气平安宣传,发动社区、村委会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 燃气平安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 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 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地区,从责任 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 成一套管用有

11、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 提升。请各乡镇每月(8月-10月)15日前至少报送一篇先 进经验做法。(四)强化调度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 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 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 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安委会要及 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上级政府和 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 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通报 各乡镇“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请乡镇每月(8月-10月) 15日前至少报送2起燃气执法典型案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向县安委 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明确1名联系人。县城镇燃气平安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请于每周四向县安委办报送整治进 展情况,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