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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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资助经费管理方法财教200265号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资助经费(以下简称工程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方法?和?关于国家科研方案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工程资助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科学根底研究和局部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等自然科学基金工程的专项资金。第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工程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第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工程包括面上工程、重点工程、重大工程、国际

2、合作与交流工程、专项工程等。第五条 工程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方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第二章 预算管理第六条 根据工程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自然科学基金工程实行本钱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资助方式。对于重大工程实行本钱补偿式资助方式。对于除重大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 第七条 工程负责人应按照本方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那么,编制切合实际的工程资助经费预算。工程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工程资助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八条 工程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用于工程

3、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从工程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支出预算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具体如下: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

4、助工程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当自然科学基金工程局部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工程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工程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局部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工程依托单位自行解决。其中: 面上工程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工程、重大工程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三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工程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工程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 重点工程、

5、重大工程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四)管理费是指工程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工程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工程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第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工程资助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工程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第十条 工程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工程资助经费。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工程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由于工程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

6、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工程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条 工程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工程依托单位应加强工程资助经费的管理。工程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十四条 在研资助工程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结题工程的结余经费,仍用于工程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根底研究或局部应用研究工作。 第三章 拨款管理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首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工程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

7、位信息表,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自然科学基金委。第十六条 工程资助经费拨至工程依托单位,接收拨款单位与工程依托单位必须一致。第十七条 工程资助经费的拨款,按自然科学基金工程管理方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资助工程的协作费由工程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第十九条 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工程停止拨款,工程依托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逾期不退回的,缓拨该单位其他工程的资助经费。第四章 经费决算与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除重大工程外)研究结束后,工程负责人应会同工程依托

8、单位财务部门清理账目,根据批准的资助工程经费预算,如实编报资助工程经费决算,由工程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工程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后的工程资助经费决算表,编报工程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第二十一条 重大工程结束后,先由课题负责人编报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一份存入课题结题档案,一份送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及工程依托单位编报工程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并附加说明,于六个月内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二十二条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结题的资助工程,工程负责人和工程依托

9、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工程资助经费决算表,并列入工程依托单位工程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第二十三条 工程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工程负责人和工程依托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工程依托单位应对工程资助经费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第二十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工程依托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方法及自然科学基金工程管理方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工程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工程等处理措施。工程依托单位应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合自然科学

10、基金特点的绩效考评方法,对工程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第二十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自然科学基金工程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八条 工程资助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工程依托单位,必须纳入工程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五章 附 那么第二十九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12月7日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程财务管理方法?同时废止。第三十条 本方法由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解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假设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

11、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开展,高校承当的科研工程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局部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工程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年来审计、检查的情况看,也有少数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针对当前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高

12、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必须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高校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开展的根本保证。各高校的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长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必须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二、必须将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管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三、建立健全科研经

13、费管理责任制。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工程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工程负责人编制工程经费预算,审查工程决算,监督、指导工程负责人按照工程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工程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工程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工程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工程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当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工

14、程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四、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特别应针对当前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内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方法,切实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横向科研经费的收支必须标准,经费的使用要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在横向科研活动中,为个人牟取私利、损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五、加强对工程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工程管理费、人员经费

15、、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局部,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额本钱核算制度,确定工程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工程管理费可根据工程管理方法或工程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工程管理方法或工程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方法予以标准,但目前工程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工程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工程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他各项支出,各高校应根据科研工程管理方法或工程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六、建立研究生助研津贴制度。研究生是高校科研活动的重要生力军。在科研活动中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方

16、式,也是高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成功经验和重要任务。各高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应紧密结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并根据科研工程管理方法或工程合同的要求,对参加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在课题经费支出中据实安排研究生劳务费用支出,作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各高校要重视和标准研究生助研津贴的管理工作。日常核算时要保证助研津贴在科研经费中的支出,并采取直接转入研究生个人银行卡等措施,确保助研津贴按时足额发给研究生。七、加强科研经费转拨管理。各高校必须严格标准科研经费转拨行为。所有转拨的科研经费,必须由学校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工程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财务部门提供科

17、研工程批复、工程合同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否那么不予批准。工程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或转入与工程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经费转拨业务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财务部门依据经费转拨批件、工程合同、协作单位的合法有效财务凭据办理转拨手续,不得将款项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财务部门设立外拨经费支出科目核算科研经费的转拨业务。八、加强科研工程结余经费管理。目前,高校科研工程结余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题不结账。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方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工程结束或通过验收后

18、,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有关信息。原那么上,工程负责人应在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方法办理结账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工程,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管理方法予以结账。九、标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除工程管理方法或工程合同另有规定外,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各高校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护,除工程管理方法或工程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十、加强科研合同管理。科研合同是高校和资金提供方权利义务的法

19、律约定,各高校要制定相应管理方法,设立专门岗位,管理科研合同。必须建立科研合同的审查制度和授权签字制度,未通过审查的科研合同,工程负责人不得承接科研工程。审批通过的科研合同,必须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学校签订,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代表学校签署科研合同。十一、逐步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考核制度。各高校要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工程的绩效考评机制,对科研工程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价,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十二、必须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标准,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

20、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科研工程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实施有效监督,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监督有力,确保科研工程资金平安并合理使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高校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和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科研合同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工程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五年六

21、月二十六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良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假设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良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假设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关于改良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假设干意见财政部科技部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做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对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开展规划纲要2006-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国的科技事业步入

22、了新的历史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在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标准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就改良和加强中央民口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1.完善国家科技方案基金等及重大科技事项的决策机制。新设立或在每个五年规划期后需延续设立的国家科技方案基金等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开展和国家平安的重大科技事项,要在科学论证的根底上,报请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或国务院决策。2.建立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部门年度重点科技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分散和浪费。3.加强对地方

23、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构建中央、地方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工程的实施,推动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二、优化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结构4.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根底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5.根据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优化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结构。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国家科技方案基金等经费。主要支持对经济社会开展、国家平安和科技开展具有重大作用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由探索的根底研究。科

24、研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从事根底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的运行保障,结合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任务较重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根底性科研工作。科研条件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科研根底设施建设、科研机构根底设施维修和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科技根底条件平台建设等。?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专项经国务院批准后,统筹落实专项经费,以专项方案的形式逐项启动实施。6.合理配置各类财政科技经费,明确各类经费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防止重复交叉。三、

25、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产学研结合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良国家科技方案基金等支持方式。国家有关科技方案工程要更多地反映企业重大科技需求,在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领域,应当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建立健全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促进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效劳,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8.财政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要符合WTO和公共财政的原那么,主要用于对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研发的支持。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多种投入方式,加大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支持,积极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四、健全科研工程立项及预算评审评估制度9.根

26、据不同科研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政府决策的立项机制,以及科研工程预算的编制与评审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科研工程立项及预算的科学性和标准性。10.完善专家参与科研工程管理的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11.提高科研工程管理的透明度。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全面实行网上申报,逐步推行网上评审,积极实施公告、公示制度。12.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研工程数据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条件下,财政支持的科研工程,从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到验收等信息必须全部纳入数据库,防止或减少重复申报、重复立项等现象,同时,方便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了解全国科研工程的信息

27、。五、强化科研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13.建立和完善国家科技方案基金等经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科研工程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标准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14.加强科研工程经费支出的管理。科研工程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工程经费,严禁各项支出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层层转拨科研工程经费和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健全科研工程经费报账制度。15.健全科研工程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科研工程承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健全科研工程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科研工程承当单位要明确科研、财务等部

28、门及工程负责人在科研工程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科研工程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科研工程结余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归工程组成员所有、长期挂账,严禁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16.加强科研工程经费的监督检查。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等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对科研工程的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制度。17.严格追究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违反国家财政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追回财政拨款等处分,取消其以后假设干年度申请国家科研工程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

29、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逐步建立科研工程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对应用型科研工程,应明确工程的绩效目标,并对其执行过程与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单位和个人今后申请立项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国家科技方案基金等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国防科技工业科技经费管理方法另行研究制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标准国家科技方案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教技厅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教育部科技开展中心: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合理有效地使用好科技经费,现将科

30、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标准国家科技方案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于国家科技方案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国家现行各项科技方案经费管理方法有明确规定的,依照现行规定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依照科学技术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标准国家科技方案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假设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科技方案课题经费的管理,尤其是要严格标准对工程管理费、人员经费和结余经费的管理,切实提高国家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三、各单位接

31、到本?通知?后,要按照科学技术部要求立即开展课题经费自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我部科学技术司和财务司。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方案处刘磊教育部财务司预算与审计处何光荣联系 :66097841、66097531 :66096298、66097532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标准国家科技方案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以来,国家科研方案实施课题制管理,逐步完善评审评估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科技经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通过近两年的科研专项经费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在国家科技方案

32、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合理有效地使用好科技经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关于国家科研方案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以及各科技方案经费管理方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现就标准课题经费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禁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一些单位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课题经费,自行制定内部政策,从获得的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员奖励支出。按规定,人员费应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人员费科目中据实列支。人员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课题经费用于人员奖励等超出预算范

33、围的支出。二、严禁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提取管理费计入课题本钱。课题管理费是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本钱的费用,包括课题依托单位为课题提供效劳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按规定,课题管理费应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本钱,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列支。严禁课题依托单位直接从课题经费中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变相截留课题经费的行为。三、严禁挤占挪用课题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的行为。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不得将课题经费用于旅游、福利劳保、娱乐等活动和与课题研究活动无关的宴请,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变相谋取私利,不得

34、用课题经费经商办企业。与课题研究活动相关的必要支出,也要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勤俭节约的原那么,严格控制开支标准。四、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课题经费预算。按规定,课题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对于课题经费预算科目之间的调整,调整幅度超过10%的,必须按原程序上报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缺乏10%的,需在课题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理由、金额等情况,并在课题验收时予以确认。 五、严禁编制虚假预算套取课题经费。局部课题在申报预

35、算时,存在编报虚假预算现象,虚列人员费、考察调研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对外协作费等,课题完成后形成课题资金大量结余,长期挂账用于课题以外的支出,造成科技资金的极大浪费。从2006年开始,对课题结余资金问题,我部将在结题验收和专项审计中加大清查力度,对专项经费5%以内且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课题结余经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开展支出;对课题经费结余超过5%或结余在20万元以上的课题,必须将全部结余资金按原渠道上缴。六、严禁课题结题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费用。局部课题存在不及时结题或结题后不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的情况,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由课题组甚至课题负责人随意

36、支取,影响了科技预算的严肃性。课题必须按规定及时结题,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按程序提前办理课题延期手续。课题验收结题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财务结算手续,认真清理账目,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本钱,按规定妥善处理结余经费,课题组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占用课题结余经费。七、严禁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不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在课题申请时,局部单位为争取课题经费,提供虚假配套承诺或将课题占用的房屋、仪器设备原值等列入配套,加大配套资金额度套取科技资金。在课题执行中,存在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到位率低甚至不提供配套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课题研究活动的正常进行。承诺提供配套资金的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提供配套资金

37、,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并将配套资金和专项经费纳入课题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八、严禁课题经费脱离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管。目前,在课题管理中普遍存在重工程执行、轻经费监管,重预算、轻决算的情况,科研人员自行编制财务决算报表,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监督缺位,导致账表不符、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经常发生。按规定,课题负责人行使经费使用自主权应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和依托单位的日常监督下进行。课题执行各方应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课题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接受依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保证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核算的准确标准。九、各主管部门、课题依托单位、课题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

38、作,建立分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水平。1、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意识,严格执行批复的课题预算,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那么,合理使用课题经费,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有违反上述第三、四、五、六、七、八条之一行为的,科技部将视具体情况对相关当事人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暂停课题拨款、通报批评、终止课题执行、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其课题申报资格并记录相关当事人的信用;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

39、告。2、课题依托单位要认真履行对课题执行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课题经费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与之不符的内部管理规定。课题依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管理工作,杜绝本单位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有违反上述第一、二、六、七条之一行为或对第三、四、五、八条之一相关职责履行不力造成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况对课题依托单位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该单位课题申报资格并记录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信用;构成违纪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负责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

40、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并将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告。3、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将课题经费作为本部门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手段及时了解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要对所属单位的课题经费管理加强指导,提高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杜绝本部门所属单位在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科技部将根据各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记录其相关信用。4、科技部将不断完善科技经费监管体系建设,建章立制,指导和标准科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分工负责;将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对课题

41、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抽查,加大对课题经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课题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课题经费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年年底之前纠正完毕,并于2006年1月15日前将自查和处理结果汇总报科技部。科学技术部2005年11月16日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方案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方法假设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2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装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根底研究开展方案专项经费

42、管理方法?、?国家科技支撑方案专项经费管理方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开展方案863方案专项经费管理方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方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方法?。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方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方案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工程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本钱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

43、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2.间接费用是指承当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当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当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局部不

44、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局部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局部不超过10%。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当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当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根底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课题承当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二、强化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要求课题申请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理解?经费管理方法

45、?的根底上,根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那么,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课题经费预算。课题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其中,劳务费预算没有比例限制,课题申请单位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课题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并严格按照?经费管理方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专家咨询费预算应当按照?经费管理方法?规定的标准据实编制;设备费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置的,单位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

46、行单独说明。课题经费预算评估评审中,有关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应当科学合理地提出预算审核建议,不得简单化地按比例核减课题直接费用预算。建立健全课题经费预算评估评审的沟通反应机制。三、加强资金拨付和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提前组织课题立项等相关工作,并按照部门预算编报的时间要求及时将预算安排建议报送财政部,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财政部及时审核并通过部门预算下达课题经费预算。科技部、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资金,财政部正式批复部门预算前可以从1月1日起按“二上预算数的1/4支付资金。课题承当单位应当根据课题年度实施的实际需要申请预算,本着

47、勤俭节约的原那么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提高课题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课题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经费管理方法?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结存经费是指未完成课题年度经费预算减去年度实际支出后的余额,课题在研期间,结存经费应当留由课题承当单位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结余经费是指课题结束或因故终止时,课题经费总预算减去实际总支出后的余额,因故终止课题结余经费还应当包括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课题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由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简化预算调整程序1.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

48、题承当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财政部批准。2.相关国家科技方案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批准。3.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当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五、强化课题承当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1.课题承当单位是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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