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知****量 文档编号:28144709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5.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第四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第二章 预算管理

2、第五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签署意见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第七条 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支出预算包括研究经费、项目津贴费和管理费,具体如下:(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包括: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

3、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管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4。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5。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二)项目津贴费:可以从项目资助经费中提取10作为项目津贴,发放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三)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不

4、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第八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第十条 经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第十一条 资助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

5、,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第十二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加强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项目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十三条 在研资助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工作。第三章 拨款管理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接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批准书后,编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在规定期限内送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经审核后,据以拨款。无故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资助处理。第十五条 对资助项目的拨款,每年一次.第一次按任务书中“北京

6、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计划表”核拨.第二次及以后的拨款,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收支年度报表的审核结果,或根据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的结果进行拨款.属工作进展正常的,按原计划拨款;工作进展不正常或经费使用不当的,推迟、暂停拨款,以至撤消资助.第十六条 合作项目的经费拨款,可根据合作各方共同签定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可把应拨经费全部拨至项目主承担单位,也可将经费分别拨至项目主承担单位及各合作单位。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如工作调动,须把项目带到新单位继续研究时,应写出书面申请,得到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经自然

7、科学基金委办公室书面同意,可将剩余经费划到新单位继续管理使用。第四章 经费决算与监督管理第十八条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依托单位编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收支决算表一式两份,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第十九条 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终止和撤消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帐目,编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收支结算表一式两份,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并将余款悉数交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第二十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检查与监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第二十一条 项目依托

8、单位应对项目资助经费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第二十二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依托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消资助项目等处理措施。项目依托单位应对情节严重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第二十三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适合自然科学基金特点的绩效考评办法,对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第二十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五条 项目资助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项目承担单位(任务书另有注明的除外),必须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11月14日颁布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解释。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