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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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适应高等教育改和开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 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 责,以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 质量,使全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特 制订本规范。一、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那么,拥护路线、方针、政策,贯彻 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对学生高度 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积极承当教学任务,培养德、智、 体、美全面开展的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第二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 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和帮助学生 德、智、体等全面开展,培

2、养学生创新能力。第三条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 积极参与教学改,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 保质保量完成年教学工作量300标准学时以上。(五)作业布置与批改第四十一条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布置必要的 课外作业。既要有一定的数量,又要防止学生负担过重。作业 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思考, 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 力。第四十二条教师要按时批改作业,批改时应细致认真,专 业课作业应全部批改。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作业每班至少批改 1/2,配备辅导教师的合班课的主讲教师本人至少批改一个班 作业。作业批改的意见应

3、较为具体,指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 错误。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书面记录,并按一定 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局部计入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内。第四十三条对缺交或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必 要时可适当扣除其平时成绩。对无故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 1/3的学生,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第四十四条各院系应不定期地抽查学生的作业本,以了解 本院(部)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并作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 的内容之一。(六)实践教学第四十五条实验教学环节的教师工作规范参照XX大学 实验教学管理条例中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执行。第四十六条课程设计教学环节的教师工作规范参照XX 大学课程设计工作条例

4、中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执行。第四十七条各类实习教学环节的教师工作规范参照XX 大学实习工作条例中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要求执行。第四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教师工作规范参 照XX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对指导教师的职 责要求执行。第四十九条 课程考核是催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 固、掌握所学课程知识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和分析教学效果 的重要手段。教学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包括 军训、劳动课、实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设计 等)都要进行考核。考查课程均在课程计划的最后一次课进行 考核。考试课程一般安排在考试周进行。提前结束的局部专业 课程的考试,经院(部)和教务处批

5、准后可提前进行,否那么考 试成绩无效。第五十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改考试办 法,采用闭卷、开卷、面试、口试、小论文等多种方式对学生 进行考核。为保证考试质量,鼓励建立和完善试题或试卷库, 实现教考别离。课程考核成绩应综合学生平时成绩来评定,教 师应根据记载的学生考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平时 测验、实验与实际操作等情况以及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确定学 生的成绩,平时成绩比例及成绩记载方法等应按学校有关规定 执行。第五十一条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命题应反映课程教学大 纲的基本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核学 生的能力,尤其是学科浸入能力和创造能力。试卷份量与难易 程度适中,

6、覆盖面要广。要求同时命出题量和难度相同的A、 B两套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同意后由院(部)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考试用,另一份作为重考 用。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考试课程,假设有几名教师同时 授课的,应由院(部)组织实行统命题、统考试、统评分标 准、统阅卷。各类试卷应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规范。第五十二条考试复习期间,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和 泄露考题。第五十三条监考教师应认真执行XX大学考场规那么,严格维护考场纪律,不徇情、不护短。发现学生违反考 场纪律或作弊应立即中止其考试,并及时取得证据,填与考场 记录表,及时报学生所在院(部)和教务处处理。第五十四条考试阅卷应严肃认

7、真,统考课程应实行流水 阅卷、分题评阅或交叉阅卷。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考后 3天内将学生成绩录入XX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经核对无误 后,输出学生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报送本院(部)二份。课程教学结束后,要及时对学生成绩进行研究分 析,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分析报告、试卷标准 答案和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按要求装入XX大学试卷存档 袋交院(部)存档。五、教学纪律第五十五条教师应遵守以下有关教学纪律规定:1,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它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 那么的言论以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的 宣传活动。2 .坚守教学岗位,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 特殊

8、情况必须离岗者,要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批准。3 .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关闭手机。4 .对学生要严格要求,认真考勤。对经学校批准的各类参 赛或病假的学生应安排补课(补做);对无故缺课者,按旷课 论处。5 .严格考试要求,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第五十六条教师的请假制度1 .承当教学任务期间,如确需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 续,并填写XX大学调(代)、停课申请表,经主管教学 的院长(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调课。由于不可抗 的原因,而不能按时上课的教师,事后24小时内写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经院(部)主管领导签署意 见后,由教务处进行认定。2 .

9、主讲教师因请假而影响的教学内容,必须安排适当时间 补上,或经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请符合主讲教师条件 的教师代课。3 .担任其他教学环节任务的教师请假,必须按学校规定办 理请假手续。六、教师的奖励与处分第五十七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那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学认真,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 良好,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并符合相关条件者,可授予课程 教学质量奖或其它单项奖。对获得课程教学质量奖或其它单项 奖的教师,在年终考核、奖酬金分配和职务(职称)晋升等方 面给予政策倾斜。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教学纪律,在教学、实验、实习、考试 等过程中酿成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10、或纪律 处分,直至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具体参照XX大学教学事故 认定及处理方法执行。第五十九条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范抵触者,以本规范为准。第四条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 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 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二、教师的教学权利与职责根据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承当的教学任务不同将教师分为: 主讲教师、责任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与辅导教师 等。(一)教师的教学权利第五条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班级的具体情况,在教 研室及课程小组指导下择优教材,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采用有 个性、有的教学方法,充分

11、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第六条对学生考试(查)、考核成绩进行评定,除接受教 学主管部门及其的专门人员组织的复查外,拒绝其它任何组 织、任何形式的干预。第七条根据教育教学改的实际需要,提出并实施相关的教 改试验方案。对涉及面较大的教育教学改内容,需报经学校教 学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第八条有权了解各种教学评估、评优和业务考核的结果。对有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二)主讲(责任)教师的教学职责第九条主讲教师应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任职资格,并参加过学 校举办的岗前培训,通过规定课程考核、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 书者,方有资格担任课程主讲工作。第十条担任本科课程教

12、学的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 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助教必须通过一门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环 节,经试讲合格后,方能取得授课资格。第十一条责任教师是指承当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领队教师或 假设因课程本身的要求或为了培养青年教师需要安排几名教师讲 课时起主要作用的教师。责任教师应全面负责该课程各教学环 节的工作。第十二条外聘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教 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的高校教师。第十三条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并经常与学生所在院(部)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第十四条负责或申请编写符合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教 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的教材(指导书)或讲义。第十五条搞好相关课

13、程(或教学环节)的资料收集、教学 手段的更新、教学文件的归档、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第十六条完成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主讲(指导)、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 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及考试(查)任务,负责检查辅 导教师听课、备课、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严格把好质量关。第十七条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三)新开课教师的教学职责第十八条新开课教师是指首次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含外 聘教师、助教)。外聘教师在正式任课前须经过试讲,并经院 (部)同行专家评议获得通过,方能取得授课资格;新开课助 教在任课前须通过一门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环节,经

14、过试讲合 格后,方能取得授课资格。第十九条新开课教师必须熟悉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全面 掌握所开课程的内容,对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清楚,对课 程的各教学环节比拟熟悉,除教材外还须了解一定数量的教学 参考书和其他教学参考资料内容,已写出较完整的教案。第二十条新开课的教师,应填写任课资格审批表,经院 (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对其授课资格审查认可后报教务处备案。(四)开新课教师职责第二十一条 新课是指院(部)首次开设的课程。开新课教师除要承当主讲教师职责以外,还应承当以下职责:1 .开新课教师对该新课领域应有较系统的了解和研究,积 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制定了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 案,选定或编

15、写了有一定质量的教材讲义,写出了不少于1/3 的讲稿。经教研室考核通过后,方可开设新课。2 .开新课教师应填写审批表,经院(部)审核认定确已达 到开新课要求者,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开出新课(其中 全校性公选课程须由教务处审批)。(五)辅导教师教学职责辅导教师(助教)是指在主讲教师的领导下,承当某些教 学环节的教学任务的教师。第二十二条辅导教师必须跟班听课,按照教学进度,了解 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配合主讲教师做 好教学工作。认真备课,做好辅导答疑工作;组织好习题课或 课堂讨论课。第二十三条认真按时批改学生课外作业,担负实验、实习 指导工作。第二十四条在读研究生兼任助教工作

16、,须由个人申请,导 师,院(部)安排其试讲,并组织同行评议通过,院(部)院 长(主任)批准。院(部)一般应安排二、三年级研究生兼任 助教工作,派专人对其进行指导,并按照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在读本科生不得兼任助教工作。三、教学过程规范要求(一)教学准备第二十五条教学大纲与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是教师从事教学 工作的基本文件之一,是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组织考核、检查教 师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各门课程均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 教学大纲与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教学大纲与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应严格学校有关要求,由教研室(课程组)安排学术水平较高、 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执笔,教研室(课程组)集体讨 论制定。教学大

17、纲与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经院(部)审核报教务 处批准实施,教师在执行中不得随意更改。对于外聘来校讲课 的教师,应按照该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第二十六条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省部级优秀教 材、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统编教材优先; 优先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教材内容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 进性、典型性、思想性和适用性。双语教学的教材应原版教 材。第二十七条认真编制好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计划)。合理分配课堂讲授、实验、上机、习题课和讨论课的学时。第二十八条任课教师开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并认真编写该 课程1/3以上的教案,每学期教案更新率不得少于30%。备课 中应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明确本课程

18、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 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认 真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要明确 各章节和单元的教学目的、要求,分清重点、难点和疑点,科 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第二十九条要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 法和手段,尤其要注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以取得良好的 教学效果。第三十条有2名以上教师同时讲授同一门课程(相同学 时)时,教师除各自对教学质量负责外,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 的集体备课制度,统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共同进行教学研 究,以求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质量。(二)课程讲授第三十一条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教师上课应

19、 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中文讲授要用普通话, 表达清晰流畅,书写用字规范,板书清楚工整。第三十二条双语授课的课程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应到达该课 程课时的50%以上(外语课除外)。第三十三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的 进程上课,讲课要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广度和教学内容的重点 难点;要因材施教,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推广和运用现 代化教学手段;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 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 养。第三十四条主讲教师要重视课堂讲授的艺术性,积极改教 学方法,在努力讲好课的同时,又要严格要求学生,要加强对 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学习能力

20、的培养。第三十五条要重视教学效果信息反应,及时听取学生对课 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 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第三十六条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注意维护课堂教学 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重的应于课后向学生所在院 (部)反映。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考勤,学生无故 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教学时数1/3者(按任课教师的统计口 径计算),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三)习题课与课堂讨论第三十七条习题课和课堂讨论教学,须列入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第三十八条课堂讨论要有充分的准备,应事先拟好讨论提 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要加强引导和启

21、发,围绕论题中心 开展讨论;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论辩能力,鼓励发表不同的 学术观点,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 性;讨论结束后应做好小结。(四)辅导答疑第三十九条辅导答疑着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 题,启发学生思考,改进学习方法,并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 才。辅导可采取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以个 别辅导为主,对共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原那么上辅导答 疑时间不少于课时计划的1/3,并做好辅导答疑记录。对基础 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帮 助,积极鼓励有条件教师采用网上答疑和网上辅导。第四十条辅导教师要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进行辅导答疑,要 熟悉讲课内容或跟班听课,明确辅导要求和目的,认真做好准 备。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及时向主讲教师反 映。没有配备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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