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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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01讲语音串讲(一)交流内容:一、总体要求二、要点复习三、答疑交流一、总体要求(一)考试时间:9月20-24日(二)考场时间安排:1.5小时(三)最后一周复习提示:1.回归教材,熟练最关键2.拿住基础分,易得分的多看3.熟悉机考环境,在机考系统中模拟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二、要点复习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一)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法律关系的要素3要素1.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2.客体:物。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行为。人身。3.内容:主体权利和义务(三)法律事实(四)法的形式和分类1.法的形

2、式:宪法、法律、法规、规章2.法的分类: 不同标准不同分类(以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1.各种途径之间的关系2.仲裁、复议、诉讼分别不适用的情形(二)仲裁制度(5个要点)1.仲裁的特征:自愿协商、中立第三方、效力。2 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合法合理、独立仲裁、一裁终局。3.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民间性组织)4.仲裁协议形式及其效力5.仲裁审理与裁决如: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回避制度;开庭但不公开进行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3:针对本

3、讲义提问(三)民事诉讼1.范围: 5项2.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3.诉讼时效与执行(1)诉讼时效期间(四)行政行政复议1.范围:2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五)行政诉讼1.适用范围与不受理事项2.起诉和受理3.侵权赔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总结: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的易混事项:区别仲裁行政复议诉讼原则或制度4项4项管辖权不实行级别地域级别管辖级别-地域审理形式开庭 不公开不开庭开庭 公开判决一裁终局一级复议二审终审生效时间作出

4、之日送达之日一审 送达15日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六)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责任种类具体责任民事责任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合

5、同的订立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1)法人;(2)分支机构(二)2个不得: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及要求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又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未定合同期限处理规定1个月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1个月1年(1)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注释】2倍工资的从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6、(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满1年(1)2倍的工资;(2)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非常重要)(一)必备条款9项中,重点是劳动合同期限、休息休假、劳动报酬。1.劳动合同期限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重点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

7、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7种列举情形。(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2.休息休假(1)休息: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8小时以外)、周末。(2)休假: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包括法定假日、年休假。2种休假时间法定假日7节11天: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

8、节、中秋节、国庆节年休假【要点1】三档年假:5天、10天、15天。【要点2】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享受寒暑假、病事假够天数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0:针对本讲义提问3.劳动报酬: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加班)的工资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加班报酬 (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休假日工作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1:针对本讲义

9、提问(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1.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1个月、2个月、最长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3个月1年(不包括1年)不得超过1个月1年(包括1年)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要点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要点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要点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即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10、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8种情形)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2:针对本讲义提问2.服务期(1)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提示】服务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有培训费,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

11、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8种。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1)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3类):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3:针对本讲义提问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 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如果用人单位的规

12、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二)劳动合同的变更:采用书面形式。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4:针对本讲义提问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协商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法定解除(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2项3种方式解除情形及原因责任提前通知2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无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随时通知8项 ,教材P50-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需事先告知2项,教材P50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5:针对本讲义提问(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3项要点适用情形用人单位责任随时通知:6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理由必须充分符合上述情形,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3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14、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延迟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50%100%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提示】

15、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4项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可以裁减人员(1)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6:针对本讲义提问(二)劳动合同的终止要点内容终止的情形(法定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

16、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其他。【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易出判断题)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7:针对本讲义提问(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要点内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

17、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8:针对本讲义提问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一)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区分: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时)、违约金(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赔偿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易

18、出选择题):P54【提示】共9项,其中14项与劳动合同解除有关;58项与劳动合同终止有关:(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19:针对本讲义提问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一)集体合同: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劳务派遣:双方义务1.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等。2.用工单位:如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

19、0000120:针对本讲义提问七、劳动争议的解决(一)劳动争议范围:6项,教材P59(二)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三)劳动调解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21:针对本讲义提问(四)劳动仲裁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当事人:3.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4.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

20、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5.申请时效:时效期间为1年。注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6.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五)劳动诉讼:收到劳动仲裁15日内。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注意容易混淆的数字情

21、形法律责任1.订立劳动合同中(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2.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2、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100000122: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2讲语音串讲(二)十、社会保险种类及相关规定:五险:养老、医疗、失业(这3险单位和个人均缴纳);工伤、生育(这2险单位缴纳)(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用记;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下限于上限:月平均工资60%-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

23、的基数。1.企业缴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3)病残津贴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二)基本医疗保险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支付比例一般为90%。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境外就医的。讲义编号

24、NODE007544000102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4.医疗期(1)医疗期期间:3个月24个月(2)医疗期内的待遇: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予其经济补偿。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三)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停

25、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2)伤残待遇;(3)遗属待遇:6个月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3项(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五)生育保险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十一、社会保险登记及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6、。2.个人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区分票据的伪造与变造(二)票据不得更改项目: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三)无效票据的情形:1.更改三项:票据的出票日期、金额、收款人名称等规定的不可更改的事项;2.票据的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3.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注意: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27、(四)关于签章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五)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1)关于出票日期:实际日期票据日期月为“壹”、“贰”和“壹拾”的(1、2、10月)前加“零”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1-9、10、20、30日)日为“拾壹”至“拾玖”(11-19日)前加“壹”日为其他(21-29,31日)(2)关于金额: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二、银行结算账户的

28、开立1.核准制:央行核准开立的账户4个:(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2.备案制:央行备案开立的账户3个:(1)一般存款账户;(2)其他专用存款账户;(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开立、变更与撤销的几个时间(1)开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2)开立后: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

29、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3)撤销时:撤销其原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行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一)银行结算账户账户种类适用范围特别注意(1)基本存款账户一一核准制资金收付;存款人的工资、奖金支取;现金的支取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一一备案制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现金缴存一般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二)各种帐

30、户与现金关系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四、银行卡结算和预付卡(一)银行卡的基本分类(二)银行卡账户1.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2.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入个人卡账户存储。3.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注意: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不可以与其他存款账户自由转账、不可以提取现金、不可以透支结算。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

31、0000110:针对本讲义提问(三)银行卡计息和收费(四)预付卡1.预付卡的限额和期限预付卡不具有透支功能。过期余额可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单张预付卡资金限额挂失与赎回有效期记名预付卡不得超过5000元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不记名预付卡不得超过1000元不挂失,不赎回不得低于3年2.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3.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4.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1:针对本讲义提问五、结算方式(一)汇兑1.汇兑一般在异地结算中使用。2

32、.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二)托收承付:单位之间异地商品交易使用【提示】托收承付、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仅限于单位使用(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得使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三)委托收款:单位、个人,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四)国内信用证1.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2.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3.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4.基本程序中关注的要点:(1)开证行在决定受理该项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

33、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2)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2:针对本讲义提问六、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3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银行本票是2个基本当事人。2.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提示:背书后,被背书人享有票据所有权利。(二)票据权利与责任1.票据的权利: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2.票据权利的取得给付对

34、价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三)票据权利丧失补救三种形式进行补救: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1.挂失止付(1)票据种类: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2)挂失止付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3)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3:针对本讲义提问2.公示催告。(1)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

35、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3)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4)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四)关于提示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的票据(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4:针对本讲义提问七、票据行为:出票、承兑、背书和保证(4种)。

36、(一)出票1.必须记载事项: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关于签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2.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由法律另作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3.任意记载事项: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其中的“不得转让”事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二)背书1.背书记载事项: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

37、的粘接处签章。2.背书连续及其效力。(1)背书连续签章依次前后衔接。(2)效力: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3.不得进行的背书4项:条件背书、部分背书、限制背书、期后背书4.背书效力:背书人以背书转让票据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5:针对本讲义提问(三)承兑1.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2.提示承兑时间: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

38、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3.承兑效力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四)保证1.不得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2.保证效力: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八、票据追索 (一)被追索人的确定: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追索的内容:(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6:针对本讲义提问九、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一)银行

39、汇票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出票人、付款人(代理付款人)均是银行。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二)商业汇票1.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最终付款人为承兑人。2.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只是单位之间使用,自然人不适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3.商业汇票中的几个期限:(1)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2)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3)提示承兑期: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4.商业汇票贴现(转让行为)(1)只存在于商业汇票;承兑也只存在于商业汇票。(2

40、)贴现利息的计算。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7:针对本讲义提问(三)银行本票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2.银行本票可以交付收款人,也可以背书转让。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四)支票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3.更改:票据上的金额、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4.支票金额: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

41、款金额。5.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0日。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做委托收款的背书。6.支票丧失补救措施:挂失支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十、票据防伪:水印、安全线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8:针对本讲义提问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一)划分两类纳税人(二)熟练掌握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交、邮、部分现代服务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8项)2.混合销售货物与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3.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N项)(三)区分税率与征收率均实行比例税率(17%、

42、13%、11%、6%、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2%(四)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简易办法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六)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200000119: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3讲语音串讲(三)(七)增值税的税收优惠(熟悉)(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九)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特别是征税范围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3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二、消费税(一)纳税环节(二)税目:14种消费品(不包含的项目)(三)各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基本方法 适用范围 税率形式 计税依据 除以下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比例税率销售额列举3种:啤酒、黄酒、成品油 定额税率销售数量列举2种:白酒、 卷烟 复合计税 销售额、销售数量 2.3个组价公式(四)扣税范围讲义编号NODE007544000103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三、营业税:(一)熟练划分征税范围:与增值税关系(二)按行业划分的税目与税率 税率 适用税率的行业 3% 建筑业、文化体育业 5%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5%20% 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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