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告59号解读.ppt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25372053 上传时间:2022-07-11 格式:PPT 页数:11 大小:1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总局公告59号解读.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总局公告59号解读.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总局公告59号解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局公告59号解读.ppt(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总局公告2013年59号解读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59号公告内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现就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 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

2、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计算限额。59号公告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公告施行时间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施行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 四、关于电

3、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总局办公厅对2012年15号公告的解读 五、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问题 经纪人、代办商代电信企业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不是提供居间服务或咨询服务,而是直接向电信企业提供销售劳务,因此,电信企业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属于劳务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应当准予据实扣除。但是考虑到已销售的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在当期是否形

4、成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为了防止税收政策漏洞,作适当限制是必要的。针对这一情况,公告明确规定:电信企业为发展客户、拓展业务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要委托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总局办公厅对2013年59号公告的解读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将该公告解读如下:总局办公厅对2013年59号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5、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其中第四条对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公告下发后,一些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对公告所规范的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否仅限于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有不同理解,要求总局就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执行口径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经过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就此问题下发了公告。总局办公厅对2013年59号公告的解读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是如何考虑的?公告主要内容是:15号公告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

6、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考虑如下:1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在实际经营中,电信企业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是否形成当期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为了防止税收政策漏洞,对这部分支出税前扣除作了适当限制。对电信企业提供售后服务、增值服务以及其他日常服务等,属于提供销售劳务,不属于提供中介服务,相应地,电信企业为此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也不属于财

7、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所指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范畴。 综上,15号公告第四条所规范的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思考:这些支出该如何处理?名称名称是否为劳是否为劳务报酬务报酬是否为交是否为交易双方提易双方提供服务供服务是否支付是否支付给中间人给中间人中间人是中间人是否具合法否具合法资格资格企业的意企业的意见见1用户发展用户发展服务服务是是是是是是是是不是佣金不是佣金2话务量经话务量经营服务营服务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佣金是佣金3代收话费代收话费服务服务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佣金是佣金4追欠服务追欠服务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为单方服为单方服务务是是是是是佣金是佣金5电信产品电信产品服务服务是是是是是是是是不是佣金不是佣金是批零差是批零差价,销售价,销售折扣折扣思考,收入该如何确定? 1、电信企业的收入存在网间收入的问题,例如中国联通给中国移动打电话,话费虽由中国联通收取,但电信服务时双方提供的需划分 2、不同地区之间拨打电话也存在收入划分问题 3、哪些话费和网络收入是与代理商有关?税务机关难以确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