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50号(技术服务机构)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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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管理 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解读解读(总局令第(总局令第5050号号)20122012年年7 7月月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健康权利主张健康权利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主题:学习领会法规、有关工作思考、下步工主题:学习领会法规、有关工作思考、下步工作打算作打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职业卫生

2、技术服务是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分,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重要技术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元元局长高保障,是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元元局长高度重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多次作出度重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重要批示,反复强调一定要稳妥、细心、管好!为认真落实杨局长重反复强调一定要稳妥、细心、管好!为认真落实杨局长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好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

3、号),按照高司号),按照高司长要求和会议安排,现就如何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长要求和会议安排,现就如何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与大家进行共同思考和交流。监管工作与大家进行共同思考和交流。前前 言言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解读 一一二二下一步下一步的主要工作的主要工作二二5(一一)制定制定5050号令的目的和依据号令的目的和依据关键词:职业危害形势严峻、技术支撑、职能转变关键词:职业危害形势严峻、技术支撑、职能转变张张德德江江副副总总理理在在今今年年全全国国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电电视视电电话话会会议议上上也也指指出出,相相当当一一部部分

4、分企企业业特特别别是是中中小小企企业业职职业业危危害害防防治治相相对对薄薄弱弱,全全国国检检测测检检验验的的技术支撑力量不足,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技术支撑力量不足,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6(一一)制定目的和依据制定目的和依据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号)安全评价、环境评价经验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安全评价、环境评价经验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需要发展状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二十七、二十八条第十九、

5、二十七、二十八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有关及有关文件规定(文件规定(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31号号和和318号文号文)总局令第总局令第50号号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7(二)制定过程(二)制定过程关键词:过程曲折关键词:过程曲折 经过深入、广泛、细致的调研,以经过深入、广泛、细致的调研,以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职业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要求为依据,参考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要求为依据,参考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管理等做法和保护和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卫

6、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管理等做法和经验,于经验,于2011年年12月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草案。利用互联网和月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草案。利用互联网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意见,反复修订十余稿,历时一年,正式发布了的意见,反复修订十余稿,历时一年,正式发布了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50令)。令)。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概念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概念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

7、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卫生部令卫生部令31号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项目。总局令总局令50号号: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9(三)主要特点和突破(三)主要特点和突破 关键词:创新、突破关键词:创

8、新、突破一立法结构和体例上有新突破立法结构和体例上有新突破 二分类管理上有新突破分类管理上有新突破三分级认可上有新突破分级认可上有新突破四法律责任上有新突破法律责任上有新突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职业卫、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

9、理职责的,依法给予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处分。专家库专家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评审工作中徇专家库专家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评审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撤销其专家库专家资格,终身不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撤销其专家库专家资格,终身不得再担任专家库专家得再担任专家库专家。11(三)主要特点和突破(三)主要特点和突破 关键词:创新、突破关键词:创新、突破五明确明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制”的指导思想的指导思想六提高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准入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准入条件七创新监管途径,细化监管内容创新监管途径,细化监管内容 八强化

10、突出了法律责任强化突出了法律责任12(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关键词:内容完善、结构合理关键词:内容完善、结构合理 总总则则资资质质认认可可技技术术服服务务监监督督管管理理法法律律责责任任附附则则13(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总则总则 明确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范围和业务范围,明确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范围和业务范围,明确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明确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分级制度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分级(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原则,还明确了设(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原则,还明确了设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统筹规划、合理布

11、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原则。局和总量控制原则。14(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资质认可资质认可明确了各级资质的条件和审定程序,明确了资明确了各级资质的条件和审定程序,明确了资质审定的技术评审制度,还明确了职业卫生专质审定的技术评审制度,还明确了职业卫生专家库的建立、技术评审专家的条件和职责。家库的建立、技术评审专家的条件和职责。15(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独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提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服务质量、签订

12、职业卫生技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服务质量、签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的术服务合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的收费、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提出了具收费、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体要求。16(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职业卫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年检、监督管理部门及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年检、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等的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等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17(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法律

13、责任 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职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职业卫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要求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罚生技术服务相关要求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罚办法。办法。18(四)主要内容(四)主要内容附则附则规定了新老资质的前后衔接、规定了新老资质的前后衔接、为煤矿服务的职为煤矿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管理、资质认及管理、资质认可有关文书的样式和内容、及有关职业病危害可有关文书的样式和内容、及有关职业病危害的说明等问题解决办法。的说明等问题解决办法。19(五)技术服务

14、机构的范围(五)技术服务机构的范围 关键词:评价,检测,现状评价关键词:评价,检测,现状评价办法办法第三条:明确了职业卫第三条:明确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范围,包括为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范围,包括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鉴定、化学

15、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监督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本本办法办法明确将职业病危害现明确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也纳入了职业卫生技术服状评价也纳入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范畴务的范畴。20(六)资质分级与业务范围(六)资质分级与业务范围关键词:中小企业,向基层倾斜,三个等级,业务范围关键词:中小企业,向基层倾斜,三个等级,业务范围甲级甲级卫卫生生部部乙级乙级省省级级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甲级甲级国国家家安安全全监监管管总总局局乙级乙级省省级

16、级安安全全监监管管部部门门丙级丙级市市级级安安全全监监管管部部门门31号令号令50号令号令21(六)资质分级与业务范围(六)资质分级与业务范围关键词:中小企业,向基层倾斜,三个等级,业务范围关键词:中小企业,向基层倾斜,三个等级,业务范围考虑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三定”规定一直承担煤矿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将为煤矿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实行单独管理,机构监管办法规定:“为煤矿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管理另行规定”(第五十条)。总局、煤监局76号文件22(六)资质分级与业务范围(六)资质分级与业务范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17、;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总局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在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相应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跨设区的市的建设项目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在其所在的设区的市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范围从事除本机构监管办法第七、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以外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甲级乙级丙级23(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关键词:条件具体,门槛抬高关键词:条件具体,门槛抬高办法根据技术服务范围和对象的不同以及对

18、技术能力的不同要求,针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乙级和丙级3个资质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条件(第十四、十五、十六条),特别是在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工作场所面积和专职技术人员等方面与31号令相比有明显的变化。即将印发即将印发资质条件、标准和程序通知资质条件、标准和程序通知24(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的技术服务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的技术服务单位,不仅应当具备可靠的技术服务能力,在技术位,不仅应当具备可靠的技术服务能力,在技术服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从事技术服服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从事技术服务活动,而

19、且必须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务活动,而且必须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其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负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其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负责。因此,规定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责。因此,规定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5(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第一,借鉴了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环评机构等的管理要求。第二,对现有甲级机构和部分乙级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基本能够满足规定要求。第三,考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对检测、检验能力的要求比安评、环评更高,要求配备一定数量、性

20、能良好的仪器设备。26(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3、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平方米700平方米为建平方米为建筑面积,包括实筑面积,包括实验用房,办公用验用房,办公用房和档案室等房和档案室等。实验用房:仪器设备间、样品处理室、实验用房:仪器设备间、样品处理室、天平室、理化分析室等,天平室、理化分析室等,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应不应不少于少于300平方米。平方米。档案室:档案室:使用面积使用面积不少于不少于40平方米平方米。办公用房:按照平均每人办公用房:按照平均每人使用面积使用面积不少不少于于6平方米计算,至少需平方米计算,至少需150平方米。平方米。27(七)资质

21、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关键和保障,只质量管理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关键和保障,只有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才有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才能保证技术服务工作的真实、有效,才能促进技能保证技术服务工作的真实、有效,才能促进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28(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5、有不少于、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测算测算)评价人员:申报的每一个业务范围均应当配备评价人

22、员:申报的每一个业务范围均应当配备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评价人员不少于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评价人员不少于10名。名。检测人员: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人员,检测人员:包括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人员,检测人员不少于检测人员不少于10名。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禁止目前存在的同一人员在多个技,禁止目前存在的同一人员在多个技术服务机构挂证的现象。术服务机构挂证的现象。29(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6、专职技术负责人要求、专职技术负责人要求“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关键岗位,

23、负责整个技术服务活动的控制和能力的维护,技术上把关,因此,要求技术负责人不仅应具备过硬的专业基础,还应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30(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7、业务能力要求、业务能力要求“申请甲级资质申请甲级资质应当具有与所申应当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业务范请资质、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检测、围相适应的检测、评价能力。评价能力。”检测能力:包括仪器设备配备、计量检定和管理、检测能力:包括仪器设备配备、计量检定和管理、检测方法、检测样品及耗材管理、作业指导书及检测方法、检测样品及耗材管理、作业指导书及运行、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质量、检测工作经验运行、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质量、检测工作经验和基础、实际操作

24、能力等和基础、实际操作能力等。评价能力:包括申报业务范围的人员专业要求、评价能力:包括申报业务范围的人员专业要求、评价工作经验和基础、评价报告质量,评价过程评价工作经验和基础、评价报告质量,评价过程管理,模拟评价质量,卫生工程技术能力等。管理,模拟评价质量,卫生工程技术能力等。31(七)资质认可条件(七)资质认可条件考核要素考核要素考核项目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七大要素七大要素31个考核项目个考核项目99个考核内容个考核内容否决项否决项8项,关键项项,关键项34项,一般项项,一般项57项项32(八)技术评审制度(八)技术评审制度关键词:专业性、技术性、专家评审关键词:专业性、技术性、专家评审

25、1、应熟悉检测能力所涉及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的操作能力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各种仪器参数及校准等有关的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2、应熟悉评价能力所涉及的评价方法、工程技术参数和指标等;3、应熟悉检测、评价的质量控制所涉及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性专业性技术性技术性客观性客观性公正性公正性33(八)技术评审制度(八)技术评审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设立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职业卫生专家库。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具有连续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身体健康

26、,能够胜任技术评审工作。专家库专家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技术评审工作。被评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聘请专家库专家为顾问。专家库专家不得参加被评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可能有碍技术评审公正的活动。专家库建立任职条件执业行为34(九)资质认可程序(九)资质认可程序关键词:程序化、规范化关键词:程序化、规范化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认可程序及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规范化、法制化是必要的,也是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为此,办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受理、技术评审和认可程序、时限,以及增加业务范围、资质变更、资质延续和资质注销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7、,以提高认可的透明度和效率(第十八至二十条,第二十三至二十七条)。35(九)资质认可程序(九)资质认可程序36(十)技术服务要求(十)技术服务要求关键词:依法独立开展、执业禁止关键词:依法独立开展、执业禁止办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服务质量、接受技术服务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签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的收费(职业病、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十至三十四条)。37(十)技术服务要求(十)技术服务要求关键词:依法独立开展、执业禁止关键词:依法独立开展、执业禁止执业

28、禁止执业禁止执业禁止执业禁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职技术人员,在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中,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不得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技术服务活动,不得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不得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不得擅自更改、简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第三十五条)38(十一)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十一)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关键词:新设定,处罚条款关键词:新设定,处罚条款办法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年度评估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29、并将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为保证依法行政,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第三十九条),并提出了建立举报制度(第四十条),突出了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39(十一)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十一)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关键词:新设定,处罚条款关键词:新设定,处罚条款办法办法中所涉及法律责任除中所涉及法律责任除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的中的规定外,还依据部门规章的权限规定外,还依据部门规章的权限新设定新设定了部分处罚条了部分处罚条款。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由款。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

30、由市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但是,撤销资质决定,但是,撤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只能由证书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做出决定做出决定。40(十二)前后衔接(十二)前后衔接关键词:有序衔接关键词:有序衔接办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2011年年12月月31日前,依日前,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证务机构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安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

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继总局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续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延续。”4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解读 一一二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二二42(一)(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意意义落实法律法规的需要落实法律法规的需要平稳过渡,充分发挥现有机构作用的需要平稳过渡,充分发挥现有机

32、构作用的需要强化监管,提高机构能力和水平的需要强化监管,提高机构能力和水平的需要43(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工作进展工作进展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87号,以下简称187号文),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和部署。44(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工作进展工作进展2011年底,国家总局对48家甲级机构均进行了换证,换发了总局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总局发布了2012年第2号,向社会公布了甲级机构的主要情况。今年,总局又组织对20家资质到期的甲级机构进行

33、了资质延续,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45(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工作进展工作进展黑龙江、安徽、湖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完成了换证工作,换发了总局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江西、湖南等省正在组织进行换证工作。46(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有关要求有关要求换证工作换证工作按照按照2011年年187号文号文和和2012年年86号文号文的有关要求进行换的有关要求进行换证工作。证工作。47(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有关要求有关要求资质延

34、续资质延续对对2012年底前资质到期机构的资质延年底前资质到期机构的资质延续工作,其程序、条件、标准原则上续工作,其程序、条件、标准原则上仍参照原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延续仍参照原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延续后资质有效期为后资质有效期为2年。年。48(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有关要求有关要求时间安排时间安排u已经划转职责的,必须于已经划转职责的,必须于9月月30日日前完成。前完成。u新划转职责的,应在划转职责后新划转职责的,应在划转职责后3个月内完成。个月内完成。49(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一)资质证书换发及资质延续工作有关要求有关要求资质备案资质备案

35、证书换发和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结束证书换发和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结束后,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国家安全后,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备案,申领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备案,申领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50(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分布不均衡技术服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技术服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现有机构积极性不高现有机构积极性不高无序恶性竞争问题显现无序恶性竞争问题显现51图例:n没有甲级省份n已有甲级省份北京市、山东省各有8家甲级机构,占1/3。湖北、安徽、江西、贵州、西藏及西北5省尚没有甲级

36、机构。52按资质类型划分按资质类型划分按单位性质划分按单位性质划分53根据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统计数据,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卫生检根据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统计数据,目前全国共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测、评价乙级资质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技术服务机构11461146家家。乙级资质技术服务。乙级资质技术服务机构的成分构成与甲级机构基本一致,即大部分机构为卫生机构的成分构成与甲级机构基本一致,即大部分机构为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系统下属事业单位。54(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有序监管总量控制、有序监管 55(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37、构发展设想(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设想100家家700家家1200家家甲级甲级乙级乙级丙级丙级56(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优先培育现有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优先培育现有的职业卫生检测机构,鼓励其积极申报乙级、丙级资质。鼓励其积极申报乙级、丙级资质。积极发展有一定检测、评价工作基积极发展有一定检测、评价工作基础的机构(安全监管部门的职业危害础的机构(安全监管部门的职业危害实验室、环评机构、质检机构等)。实验室、环评机构、质检机构等)。适度发展安评机构等其他类型的机适度发展安评机构等其他类型的机构。构。57(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三)职业

38、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1、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u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u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u建设技术评审专家库建设技术评审专家库2012.2第一批专家名单第一批专家名单58(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2、主要原则、主要原则u总量控制总量控制u规范程序规范程序u严格标准严格标准u分类实施分类实施u公开透明公开透明u廉洁公正廉洁公正59(四)专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四)专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背背 景景1.法规做出了专门的规定。法规做出了专门的规定。2.卫生部门原有的成熟工作经验卫生部门原有的成熟工作经验。3.提

39、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水平的重要途径。60(四)专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四)专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总体思路总体思路u统一考试(教材、大纲、形式)统一考试(教材、大纲、形式)u两级培训两级培训(国家、省)(国家、省)u分类实施(评价、检测、放射)分类实施(评价、检测、放射)u分步推进(新人员、老人员)分步推进(新人员、老人员)616263(四)其他工作(四)其他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机构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机构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体系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体系积极规范引导,提升质量控制的管理能力积极规范引导,提升质量控制的管理能力强化信息管理强化信息管理,提高机构监督管理的效能,提高机构监督管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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