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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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公示简本)揭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三月目录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因1一、 区域概况1二、 国家、省全面部署规划调整完善工作1三、 规划中期评估概况及结论3四、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4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本情况12一、 规划调整完善依据12二、 规划指导思想15三、 规划调整完善原则15四、 规划调整完善范围、期限及规划数据库基础数据16第三章 主要指标调整情况18一、规划调整完善前主要调控指标18二、规划调整完善后主要调控指标19第四章 空间布局调整情况30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30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32三、建设

2、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34第五章 基本农田变化情况36一、数量变化情况36二、空间布局、连片程度变化情况37三、结构、质量变化情况37第六章 重点项目安排情况39一、交通运输项目39二、水利项目39三、能源电力项目40四、工业项目40五、环保项目40六、其他项目41第七章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42一、与现行规划的衔接42二、与上下级规划的衔接42三、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44附表51附图7614第1章 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因1、 区域概况揭阳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潮汕平原(东经11536241163739,北纬225320234647),北与梅州市的丰顺县、五华县接壤,南临南海,西面及西南面与汕尾市

3、的陆河县、陆丰市相连,东北与潮州市的潮安县、枫溪区毗邻,东面及东南面分别与汕头市所辖的潮阳区交界,是粤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境内有榕江、练江、龙江三大水系,水陆交通运输便捷。2012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揭阳市辖榕城区、揭东区、惠来县(含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和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揭西县,和揭阳市下设的蓝城区(2016年更名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揭阳产业园”)、揭阳空港经济区(以下简称“空港经济区”),以及代管的普宁市(含普宁华侨管理区),土地总面积5265.38平方公里。2015年,揭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0.0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1255元,三次产业比例为8

4、.9:59.6:31.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803.12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58.58亿元。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701.6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7.2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50.91%;全市常住人口605.89万人。2、 国家、省全面部署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4年1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一系列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和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

5、要求。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切认识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规划调整完善作为当前土地规划管理的中心任务推进,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2014年11月26日,根据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和国务院在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的要求,为扎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明确了时间等相关要求。2015年3月,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6、,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等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提出编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更新完善数据库的工作任务。2015年4月,为规范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技术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明确了规划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成果编制要

7、求,调整完善方案编制的内容等。技术指南的颁布,对调整完善的工作起到重大的技术指导作用。2016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随后,国土资源部再次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本次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价结果,充分运用遥感监测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手段,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着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2016年10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8、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下达各地级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3、 规划中期评估概况及结论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7年开始编制,2010年1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行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根据现行规划的批复时间,并充分考虑规划的现势性及与各县级规划的衔接,规划中期评估以2009年为基期,评估时点为2014年,评估期限为2010-2014年。其中,规划修改、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用地

9、预审、用地报批、建设用地复垦、“三旧”改造实施等数据统计分析至2015年12月底。根据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规划数据库为基础,采用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分析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规划编制情况、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实施前景、规划实施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经评估,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强化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行规划仍存在由于部分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发生变化难以满足其用地需求、基

10、本农田布局有待优化等问题,同时结合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实施,以及揭阳市行政区划调整等经济社会新形势,揭阳市及其下辖各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揭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的需要,各县(市、区)建设用地规模不足,基本农田布局不尽合理,难以支撑振兴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新形势下耕地保护要求。4、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揭阳市必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两大战略”部署,实现经济社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全面开创揭阳振兴发展新局

11、面,共建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现行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广东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和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战略是在现行规划基本编制完成后才提出建设的,且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区域的振兴发展,提出广东揭阳新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现行规划未能预见到新常态下,特别是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对全市城乡发展布局的影响,也未考虑到广东揭阳新区规划建设的用地需求。另外,行政区划调整后,揭阳市部分原县级的土地规划编制及实施主体已撤销或调整,现行规划给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揭阳市及各县(市、区)土地规划及利用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现行规划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揭阳市实施粤东西北振兴发展

12、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耕地保护要求及行政区划调整后土地利用管理的需要,需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具体如下:(1) 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两大战略实施的需要1、城区“扩容提质”的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关于“优化粤东西北城市体系,不断壮大城市规模,壮大城市综合竞争力,以城市带动区域发展”的要求,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求“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聚集发展、率先崛起”,并要求制定促进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战略的重要抓手,给予

13、相应政策支持,通过不平衡的发展来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把新型城市化作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抓手。随着城区“扩容提质”战略的实施,揭阳市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揭阳市将一方面以进一步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不断强化城市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一方面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突破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具体需重点建设中德金属生态城、揭阳(珠海)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明珠国际商贸城、揭阳空港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普洛斯物流园、紫云绿色科技园、紫峰文化旅游生态园等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城区“扩容提质”战略。由于城区“扩容提质”战略是在现行规划

14、编制完成后才提出的,现行规划未考虑到这些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因此,需开展规划调整完善才能保障城区“扩容提质”战略的实施。2、汕潮揭同城化的需要2012年8月,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首次提出了“汕潮揭同城化”战略,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赋予潮汕三市的重要历史使命 ,意味三市从原来的区域合作发展提升到区域融合发展,并于2016年编制形成了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 年),给汕潮揭同城化发展指明方向。对粤东地区而言,促进“汕潮揭同城化”,是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汕潮揭共同发展,才能促进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再铸辉煌。揭阳市积极寻找同城化平台,充分发挥揭阳潮汕机场的

15、带动作用,在潮汕机场周边形成一个三市参与、相互衔接、错位发展的空港经济区,辐射带动更大区域的发展,推进“汕潮揭”三市城市功能和产业双转型,加速同城化的步伐。“汕潮揭同城化”的实施,使得全市城乡建设重点区域发生变化,其中,空港经济区作为“汕潮揭同城化”衔接的中心区域,对用地提出新的需求,需重点建设中德金属生态城和空港新城等重大平台,但现行规划未考虑到这种需求,因此,迫切需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图1-1 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规划范图3、广东揭阳新区规划建设的需要2013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

16、),发出“振兴东西北”的动员令,提出2013-2017年,省财政将通过整合资金存量、新增财政预算、增加融资渠道等手段,统筹安排672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以打破区域发展不平衡局面,把粤东西北地区培育成为支撑广东未来长远发展的新增长极。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精神,深化揭阳市与国际、区域合作,推进市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揭阳市建设成为粤东经济强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揭阳市提出建设广东揭阳新区。广东揭阳新区地处揭阳市北部,规划范围包括位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空港经济区的渔湖镇、炮台镇、登岗镇、地都镇,揭东区的曲

17、溪街道、玉滘镇、云路镇、埔田镇、锡场镇、新亨镇,揭阳产业园的磐东街道、龙尾镇、桂岭镇、白塔镇、霖磐镇和月城镇,共涉及16个镇(街道),位于行政区划调整后揭阳市市区范围内,区位优势明显。广东揭阳新区土地总面积5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万人,核心区是空港新城,面积44.2平方公里,起步区位于核心区范围内,面积约19平方公里。同时,规划建设揭东新城和玉都新城,以及揭阳高新区、中国玉器文化产业创意园、南河湾生态科技产业园、揭东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中德金属生态城、转型升级产业园、临空型制造业产业园等园区,具体如下图。广东揭阳新区是在现行规划编制完成后提出建设的,新区建设使得全市城乡建设重点区域发生变化

18、,现行规划已不能满足新区建设的用地需求。图1-2 广东揭阳新区规划范围示意图(2) 新形势下耕地保护的需要2014年10月和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28号)和国土资源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明确提出“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016年11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

19、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微调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2559号),对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微调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部署,加强耕地保护,揭阳市编制形成了揭阳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的审核论证,揭阳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优先将城市周边质量较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将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非可调整地类也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可调整林地、可调整草地、25度以上坡耕地的已有基本

20、农田调出。现需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入调整完善方案,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提高基本农田质量。(3) 行政区划调整的需要2012年12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揭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207号),批准对揭阳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原揭东县撤县设揭东区,原揭东县(不含地都镇、炮台镇、登岗镇)和榕城区磐东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揭东区的行政区域,揭阳市城区规模将从原来的181平方公里增加到1031平方公里。揭阳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从揭阳市实际情况出发,印发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委发20131号),在国务院批复行政区划调整基础上,

21、对揭阳市行政区划做进一步的调整细化,具体内容如下:1、撤销揭东县,设立揭东区;2、将原揭东县的地都镇、炮台镇、登岗镇3个镇划归榕城区管辖,将原榕城区的磐东街道划归揭东区管辖;3、在榕城区的行政区划内,将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和地都镇、炮台镇、登岗镇三镇合并设立为揭阳空港经济区;4、在揭东区的行政区划内,将磐东街道、月城镇、霖磐镇、白塔镇、桂岭镇、龙尾镇设立蓝城区(2016年更名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行政区划调整后,揭阳市市区由榕城区(10个街道)、揭东区(1街道6镇)、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1街道5镇)、揭阳空港经济区(3街道4镇)组成,形成面积103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00万的大市区发展格局。

22、本次行政区划调整将改变长期以来揭阳市市区“小马拉大车”的状况,有力发挥城市中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促进揭阳市市区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普宁市、惠来县和揭西县的发展,极大地加速城市“扩容提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幅度较大,且目前各县级单位均已按照新的行政区划行使相关职能。因此,为了理顺新行政区划下的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迫切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第2章 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本情况1、 规划调整完善依据(1) 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

23、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7、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国家追加我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32号);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全省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清查和整改成果予以确认入库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309号);1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将揭西县、惠来县部分不符合

24、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地块予以剔除并补划的批复(粤国土资耕保函20132625号);1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号);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将揭阳市列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订试点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4297号);1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88号);15、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揭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2207号);16、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

25、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委发20131号);1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18、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号);1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微调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2559号);2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揭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意见的函(粤国土资耕保函20163104号);21、关于印发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揭市

26、国土资2016197号);2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23、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2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9-2020年);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4、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5、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揭阳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7、广东省揭阳新区发展总体规

27、划(2013-2030年);8、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 年)9、中国南方(揭阳)金属生态城发展战略规划;10、揭阳市揭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追加规模落实方案(中国南方(揭阳)金属生态城);11、揭阳市城市拓展空间布局指引;12、广东省揭阳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2005-2030年);13、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粤东交通枢纽行动计划;14、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15、揭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30年);16、揭阳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17、揭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18、

28、揭阳市海洋功能区划(2009-2015年);19、其他相关规划。(3) 相关基础资料1、揭阳市2014年、2015年各县(市、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揭阳市2014年各县(市、区)耕地质量等级成果;2、广东省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3、揭阳市各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资料;4、其它相关基础资料。2、 规划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两大战略”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通过规划调整和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

29、开发格局,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保障揭阳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振兴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3、 规划调整完善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二)注重衔接、尊重实际指标调整方法与国家、省基本一致,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合理适度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建设用地

30、规模。(三)优化结构、节约集约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优化城乡及产业的用地结构。统筹安排规划空间,保障揭阳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保障重大发展平台、交通基础设施、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变电站等能源基础设施、两孩政策涉及生育和人口发展规划等用地需求。(四)加强协调、生态优先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优先保护质量等别高、集中连片的耕地,除实施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项目、“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优质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有效解决建设用地复垦、历史留用地、农民建房等问题

31、。4、 规划调整完善范围、期限及规划数据库基础数据(1) 规划调整完善范围本次调整完善范围是揭阳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包含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榕城区、揭东区、惠来县(含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和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下同)、揭西县、普宁市(含普宁华侨管理区,下同),和揭阳市下设的揭阳产业园和空港经济区,土地总面积5265.38平方公里。(2) 规划调整完善期限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以200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3) 规划调整完善规划数据库基础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规划底图及规划数据库建库基础数据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并沿用现行规划的

32、方式,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号)要求进行基础数据转换。基础数据转换后,揭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具体如下表:表2-1 揭阳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单位:公顷、%地 类面积比例土地总面积526538100农用地耕地8778916.67园地8545416.23林地21132240.14草地210其他农用地375917.14合计41883680.1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58983.02农村居民点用地410017.79采矿用地20140.38小计5892411.19交通水利用地105672.01其他建设用地172

33、60.33合计7459013.53其他用地水域116032.2自然保留地215524.09合计331126.29注:沿用现行规划的方式,水库水面转坑塘水面3119公顷,水库水面转河流水面43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转园地222公顷,采矿用地转盐田11公顷。第3章 主要指标调整情况一、规划调整完善前主要调控指标根据现行规划, 2020年揭阳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1473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058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712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521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为16900公顷。2013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国家追加我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通知(粤国

34、土资规划发2013132号)下达广东省揭阳市用于中国南方(揭阳)金属生态城建设项目的城乡建设用地追加规模指标67公顷(1000亩),项目位于揭东区。追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 2020年揭阳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712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5216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为169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追加规模后,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揭阳市行政区划调整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调整,行政区划调整后,对部分乡镇的归属进行调整,并形成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县(市、区)的主要控制性指标。规划调整完善前,2020年各县(市、区)主要控制性指标如下表。表3-1 2020年各县(市、区)规划调整完

35、善前主要控制性指标单位:公顷行政区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全市114735100589712675216716967榕城区1162133634554842209揭阳产业园106459283438437341310空港经济区66245578647846821465揭东区1449412888734460492346普宁市309382734616896127713321其中: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26818924313621揭西县25900231741146279931859惠来县249722218718358114544457其中: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

36、区29632288400825111982其中:大南山华侨管理区680597613429349二、规划调整完善后主要调控指标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广东省下达揭阳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75733公顷、64440公顷、74600公顷、55500公顷和20300公顷。(1) 耕地保有量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原则,调整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本次耕地保有量调整在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上级下达指标的基础上,

37、以2014年全市纯耕地面积为基础,扣除占补平衡储备库中的剩余补充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后综合确定。耕地保有量调整后,各县(市、区)指标情况具体见下表。表3-2 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调整前调整后相差全市11473575733-39002榕城区1162528-634揭阳产业园106455329-5316空港经济区66243641-2983揭东区144946968-7526普宁市3093821837-9101其中: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268137-131揭西县2590016769-9131惠来县2497220661-4311其中: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9632

38、763-200其中: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680419-261同时,为落实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指标的调整,按照同样的调整思路,调整各镇(街道、乡、农场、林场、区)耕地保有量指标。具体如下表。表3-3 各镇(街道、乡、农场、林场、区)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调整前调整后相差县(市、区)乡镇榕城区东升街道110东兴街道000东阳街道33.50.5梅云街道591390.5-200.5榕东街道000榕华街道000西马街道066仙桥街道567127-440新兴街道000中山街道000小计1162528-634揭阳产业园磐东街道341206-135月城镇840576-264桂岭镇

39、19001212-688白塔镇34691844-1625霖磐镇1610520-1090龙尾镇2485971-1514小计106455329-5316空港经济区登岗镇17291168-561地都镇25321020-1512炮台镇21351286-849溪南街道8767-20渔湖镇4917-32凤美街道4540-5京岗街道4743-4小计66243641-2983揭东区埔田镇1872423-1449曲溪街道537182-355锡场镇17111011-700新亨镇24061173-1233玉湖镇38221941-1881玉滘镇1473855-618云路镇26731383-1290小计14494696

40、8-7526普宁市流沙东街道505312-193池尾街道433369-64大南山街道587766179燎原街道1155832-323梅塘镇19621368-594里湖镇1939867-1072占陇镇20091183-826军埠镇1130825-305下架山镇1631970-661南径镇22971423-874麒麟镇19211414-507洪阳镇741592-149南溪镇874566-308广太镇291219-72赤岗镇617545-72大坝镇1526912-614梅林镇22651786-479大坪镇1114936-178船埔镇19681366-602高埔镇20651442-623云落镇1690

41、1182-508流沙南街道72720流沙西街道09292流沙北街道12014222后溪乡587514-73大池农场441403-38马鞍山农场455399-56大坪农场275203-72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268137-131小计3093821837-9101揭西县河婆街道16231132-491龙潭镇1455950-505南山镇1099779-320五经富镇1830992-838京溪园镇1783712-1071灰寨镇1363767-596塔头镇14331030-403东园镇1306812-494凤江镇18681424-444棉湖镇1245812-433金和镇24851550-935大溪镇83

42、2716-116钱坑镇1275800-475坪上镇15101129-381五云镇21091500-609上砂镇19711191-780良田乡713473-240小计2590016769-9131惠来县惠城镇1000751-249华湖镇1100813-287仙庵镇21802100-80靖海镇860703-157周田镇21521907-245前詹镇14501186-264神泉镇910766-144东陇镇17501494-256岐石镇19531619-334隆江镇27502305-445溪西镇20001900-100鳌江镇19701654-316东港镇1250750-500葵潭镇18701357-5

43、13东埔农场603503-100葵潭农场412367-45青坑林场8267-15南海农林场000揭阳市大南山华侨管理区680419-261小计2497220661-4311合计11473575733-39002(2)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调整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号)的要求,优先将城市周边质量较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将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非可调整地类也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可调整林地、可调整草地、25度以上坡耕地的已有基本农田调出,以及考虑“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确定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具体见下表。表3-4 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划调整前调整后相差全市10058964440-36149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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