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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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 目录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2二、规划编制依据2三、规划期限和范围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4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4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5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6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8一、土地利用战略8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8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1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1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3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18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8二、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20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4一

2、、允许建设区24二、有条件建设区25三、禁止建设区25四、限制建设区26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27一、控制范围与用地规模27二、空间布局27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28四、土地用途分区29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32一、建设用地复垦32二、三旧改造33三、园地山坡地改造34四、其他土地开发35五、现代标准农田建设36六、围海造地37第九章 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38一、交通运输工程用地38二、能源电力工程用地39三、水利工程用地39四、环保工程用地39第十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40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40二、保护基础生态用地40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41四、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廊

3、道的建设42第十一章 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43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43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43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5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45二、合理运用经济手段46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47四、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47附表: 附表1 潮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2 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潮州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潮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潮州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7 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8 潮州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表附表9 潮州市各县(

4、区)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 附图1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4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附图5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附图6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图7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5、附图8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9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附图10 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前言前 言潮州市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市,西连揭阳市,北通梅州市,濒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全市陆域总面积3100.22平方公里,辖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饶平县,共两区两县。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250.42万人,国内生产总值2

6、87.60亿元,工业总产值544.7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64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18.92亿美元。已经初步形成陶瓷、食品、服装、印刷包装、塑料皮革、电子、机械五金等七大支柱产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编制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3总则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一)规划编制目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促

7、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潮州市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效益,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潮州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的目标,坚持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规划各类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促进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

8、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4月1日起实施;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5.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8.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9.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国土

9、资厅发200979号);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1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13.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和规划。三、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为2010年。规划范围为潮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和饶平县,总面积为310081公顷注:潮州市规划基期土地总面积为310022公顷,规划期内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等项目建设需填海59公顷,故规划范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31008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二章 土地

10、利用现状与形势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潮州市农用地面积为261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45,其中耕地面积为4584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30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1678公顷;其他土地为180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详见表1)。表1 潮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农用地耕地45843潮州市另有可调整地类641公顷,即潮州市含可调整地类的耕地面积为46484公顷。14.79园地3698811.93林地15790650.93牧草地1520.05其他农用地209116.75小计26180084.4

11、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216786.99交通水利用地67742.19其他建设用地17190.55小计301719.73其他土地水域88772.86自然保留地91752.96小计180525.82合计310022100注:表中数据合计数不闭合,是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上轮规划自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监察、后备资源开发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好成效: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749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3700公顷);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有效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171公顷,未突破规划期末建设用地的控制规模(34412公

12、顷);各项主要规划指标基本得到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较快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同时,营造了按规划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2005年与1996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3245公顷(若计可调整地类在内,耕地减少2604公顷);违建和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一)人地矛盾较突出2005年潮州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18公顷,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0.053公顷,仅为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034公顷的5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需求日趋旺盛,人口不断增长,人地矛盾必将进一步激化。(二)土地利用相对粗放“十五”以来,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13、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实力有了很大的增强,但资源利用的方式仍较粗放,土地利用效益较低。2005年全市地均GDP为9.28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为84.51万元/公顷,仅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5、67,为相邻的汕头市的32和79。(三)土地利用效益区域差异显著由于地理以及开发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潮州市土地利用效益的区域差异明显,2005年枫溪区地均GDP达到138.91万元/公顷、湘桥区为46.05万元/公顷,而潮安县和饶平县地均GDP分别仅为9.02万元/公顷、4.29万元/公顷。(四)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建设用地结构中,城乡建设用地比例大,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

14、用地总规模的72,且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4.18)。同时城乡用地的布局规划滞后,城、镇、村与工矿用地功能区混杂。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机遇 1.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粤东发展的区域战略有利于潮州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广东省正在实施加快东西两翼发展战略,2006年9月和2009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粤东地区用十年时间,力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这一战略的实施将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全市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2. 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潮州市

15、城镇化、工业化的现状水平较低,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5.82,远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50)。规划期内,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潮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一名城两基地 注:一名城两基地是指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内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和广东重要的能源石化基地”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将有利于推动城镇工矿用地的高效开发利用,促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进一步优化城乡土地资源的配置。3. 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和落实,全社会保护资源的意识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将逐步重视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

16、用土地,从而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二)挑战 1. 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增大规划期内,随着潮州市“一名城两基地”的建设,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全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必然持续增加,土地供给压力将越来越大。2. 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加剧,统筹保护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的大量增加,以及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而加大耕地的开发补充力度,必然造成基础生态用地数量减少。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建设好生态潮州,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更加艰巨。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充

17、分认识潮州市当前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更严格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通过改革创新,探索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与新举措,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合理和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一、土地利用战略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导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用地,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一核、两星、两节点、两群、三轴”的城镇空间格局(详见第四章第二部分),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

18、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建立起符合潮州市实际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体系,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一)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出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给潮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着力提高耕地质量。(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期内解决用地保障的关键。坚持走节约用地,以内涵挖掘为主的发展道路,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加强闲置地的清理,加大“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

19、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三)统筹城乡、区域用地优化城乡用地配置,科学保障城镇发展用地,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发展南部、保育北部”的方针,统筹区域的用地安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四)可持续利用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障潮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确保2010年

20、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881公顷,2020年不少于43801公顷。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78公顷,基本农田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3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1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4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00公顷以内。(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和补充耕地义务量目标规划2006-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319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

21、超过1804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804公顷;规划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0194公顷,占用耕地不超过5881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5881公顷。(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优化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规划2010年、2020年全市地均GDP从2005年每公顷9.28万元分别提高到16.35万元、60.60万元,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每公顷84.51万元分别提高到135.66万元、409.48万元,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在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规划2010年、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严格控

22、制在61平方米/人、62平方米/人以内,形成紧凑型城镇土地利用格局。(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至2010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0,受保护的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7;至2020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60以上,受保护的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超过95。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总体结构调整规划期内,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总体调整的方向是:合理开发其他土地,适度增加建设用地规模

23、,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用地;同时,适量降低农用地比例,确保生态林地有所增加。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7,比2005年提高1.24;农用地面积为2589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50,比2005年减少0.95;其他土地减少到17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53,比2005年减少0.29。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7,比2005年提高3.94;农用地面积为255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25,比2005年减少2.20;其他土地减少到12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0

24、8,比2005年减少1.74(详见附表2)。(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保障潮州市现代化交通网络及配套设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用地。规划到2010年、2020年,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7866公顷、10309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1092公顷、3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19分别增加到2.54、3.32。规划期内,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要求,需适当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规划到2010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24300公顷、30000公顷,比2005年

25、分别增加2622公顷、83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从2005年的6.99分别增加到7.84、9.68。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提高城镇工矿用地比例。规划到2010年、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35.82分别提高到37.45、41.33,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64.18分别下降到62.55、58.67。(三)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加大农用地整理和其他土地开发力度,落实广东省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适当增加林地面积及园地面积。规划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43276公顷,比2005年减少25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6,比2

26、005年减少0.83;园地面积为35500公顷,比2005年减少1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5;林地面积为1593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37;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690公顷,比2005年减少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规划到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43197公顷,比2005年减少26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3,比2005年减少0.86;园地面积为37200公顷,比2005年增加2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0;林地面积为1595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4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983公顷,比

27、2005年减少59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3。(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规划到2010年,其他土地减少至17163公顷,比2005年减少889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8470公顷,比2005年减少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水域面积8693公顷,比2005年减少1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减少至12649公顷,比2005年减少5403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4887公顷,比2005年减少4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水域面积7762公顷,比2005年减少11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安排落实城

28、乡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凤凰山、桑浦山、石壁山以及葫芦山、笔架山、竹竿山等以城镇区为中心呈环状分布的山地丘陵生态屏障以及韩江、黄冈河等水体生态屏障的保护与建设。重点建设凤凰山、海山海滩岩田、山门山苏铁蕨、梅林湖古海蚀石群、潮州市韩江鼋、花鳗鲡等自然保护区,韩江潮州河段和黄冈河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万峰山、西岩山、红山森林公园。规划到2020年,禁止建设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同时,加大城乡周边农田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力度,优化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构建“山水相拥,城海相望”的生态格局。(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布局调整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控制在

29、5881公顷以内;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坚决执行“先补后占”政策,确保到规划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801公顷。优先划定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7378公顷。除规划建设用地确需占用的部分耕地外,其余质量高、生产条件好、集中联片的耕地都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中,全市划定五片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约14895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40。1. 饶平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位于饶平县北部黄冈河的沿岸地区,主要分布在上饶镇、饶洋镇、新丰镇和三饶镇等地,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69公顷。2. 黄冈河三角洲基本农田集中区位于黄冈河三角洲平原,主要分

30、布在钱东镇、汫洲镇、黄冈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75公顷。3. 澄饶联围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在汫洲镇、海山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15公顷。4. 韩东基本农田集中区韩东是指潮州市域内韩江下游干流西溪以东平原片区。主要分布在江东镇、磷溪镇和官塘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公顷。5. 韩西基本农田集中区韩西是指西溪以西平原片区。主要分布在龙湖镇、东凤镇、彩塘镇和浮洋镇等地,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26公顷。(三)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协调处理基础设施用地与城镇、村庄用地布局的关系,优先保障各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 交通设施用地规划期内重点加快厦深铁路潮州段、龙漳汕铁路、潮州港疏港铁路

31、、阜鹰汕铁路等工程的建设,构建“五高速、六纵、五横、九连”(详见规划说明)的干线公路网,“一港四区”(即潮州港,包括三百门港区、西澳港区、金狮港区和韩江港区四个港区)的沿海港口布局,在市域内形成网状的交通用地布局。2. 水利设施用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在各县区均有分布。规划期内重点进行韩江、黄冈河沿江及沿海堤围的加固防洪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四)城镇用地优化根据“统筹安排,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整合优化全市城镇工矿用地。1. 城镇建设布局在现有城镇的基础上,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充分考虑交通区位条件,构建“一核、两星、两节点、两群、三轴”的城镇空间格局,即以中心城

32、区为核心,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和黄冈镇-钱东镇为市域两个副中心,凤凰镇和三饶镇分别为北部山区的发展节点,由潮安县南部的庵埠镇、彩塘镇、沙溪镇、金石镇、龙湖镇、东凤镇、浮洋镇等组成的西南城镇群和由饶平县南部的黄冈镇、钱东镇、汫洲镇、海山镇、柘林镇、所城镇、大埕镇、高堂镇、樟溪镇、联饶镇等组成的东南城镇群,以及潮安县内以S233-S231为纽带的西部城镇轴、饶平县内以S222-S334为纽带的东部城镇轴和以汕汾高速公路为纽带的联系两个城镇群的南部城镇轴。2. 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工矿用地向城镇相应功能区集聚;独立工矿用地主要向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等独立建设区域集

33、中 1.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一园三区):总面积2457公顷,其中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园片区面积657公顷纳入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区范围,此外,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园片区面积800公顷,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园片区面积1000公顷(含不可建设用地38公顷); 2.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全市有3个,其中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面积800公顷(为批准面积,图上四至范围实测面积为782公顷)、广东潮安经济开发区面积35公顷分别纳入中心城区和潮安县城城镇建设区范围,当中的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又有405公顷与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园片区重叠;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面积145公顷(含不可建设用地25公顷),其中有4

34、0公顷与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园片区重叠。(五)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拓展根据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耕地、园地、林地进行合理布局,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1. 耕地耕地约70分布在南部平原地区、韩江、黄冈河沿岸。规划期内,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推进现代化粮食基地的建设。2. 园地规划期末,园地近80分布在潮安县的凤凰镇、归湖镇、文祠镇、登塘镇、古巷镇,饶平县的浮山镇、浮滨镇、新圩镇、联饶镇、新塘镇、东山镇等,主要作为发展优质的茶叶和水果生产基地。3. 林地林地85以上分布在市域的北部和西北部山区。规划期内,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

35、沿海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保障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一、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为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根据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规划用途的差异,将全市土地划分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七个土地利用功能区。(一)城镇村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包括中心城区(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的磷溪镇、古巷镇等镇的一部分)、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和黄冈镇-钱东镇两个市域副中心,以及金石镇、凤凰镇、浮洋镇、三饶镇、新丰镇、汫洲镇 等,面积约31839公顷,占土地总面

36、积10.27。本区应强化中心城区及两个市域副中心的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配套建设的用地需求,提高市域中心的集聚程度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区内城镇用地的规模和时序,优化用地格局,加快旧城镇改造和闲置土地处置,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土地的潜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土地的利用率。(二)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主要包括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园片区、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园片区)、广东饶平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是规划期内潮州市工业的重要集聚地,面积约1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62。本区应优先为能源石化工业以及陶瓷、印刷包装、机械五金等特色产业提供用地保

37、障。区内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及时对因生产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进行复垦,并加强对“三废”的防治,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三)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在潮安县和饶平县,共有饶平北部、黄冈河三角洲、澄饶联围、韩东、韩西等5个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为148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0,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1920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32。本区是潮州市重要的粮食和蔬菜生产基地,应增加投入,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良好农业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城乡建设用地、交通项目规划布局都应避让本区。(四)一般农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在各县区均有

38、分布,其中以潮安县和饶平县为主。面积为904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9.16。本区应严格控制农业用地的用途转变,实行农用地转用许可制度,确需征用为建设用地的,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区内优质的耕地、园地应实行重点保护,优先用于发展粮食、蔬菜以及茶叶、水果等特色农业。(五)林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主要分布在市域的北部和西北部。面积为936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21。本区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应强化林地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建设,严禁乱砍滥伐,并不断优化林种结构,大力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六)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主要有凤凰山自

39、然保护区、饶平海山海滩岩田自然保护区、饶平山门山苏铁蕨自然保护区、梅林湖古海蚀石群自然保护区、潮州韩江鼋、花鳗鲡自然保护区等和万峰山森林公园、红山森林公园、西岩山森林公园、叫水坑原始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保护区,面积为565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8.25。本区土地利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严格执行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区内影响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韩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黄冈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汤溪水库、凤凰水库、凤溪水库等水源保护和涵养生态功能区等,面积为977

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5。本区应依据法律法规对区内土地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迁出容易污染水源的企业;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二、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一)严格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控制根据广东省下达潮州市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以及未来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和生态环境要求等因素,按照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预期性

41、指标(详见附表3、4)。各县区规划的编制应遵循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严格落实本规划下达的各类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建设用地增量和总规模不得突破相关调控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均不得低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二)县区用地指引1. 湘桥区湘桥区土地总面积为155.14平方公里,现辖湘桥街道、西湖街道等9个街道和意溪镇1个镇,2005年常住人口为38.30万人,是潮州市中心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的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区。本区西南部的开发强度较大,规划期间将主要向东跨江发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扩张速度,加强旧城区的改造力度,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结合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

42、,重点做好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并加大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将本区建设成为古城文化旅游的主导区;注重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加强红山森林公园的保护,强化公共绿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建设,提升“生态城市”品位。2. 枫溪区枫溪区土地总面积为23.49平方公里,2005年常住人口为12.35万人,是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中国最大的工艺瓷、工艺化日用瓷的生产出口基地,也是全国最大的卫生洁具生产基地之一。本区土地开发强度较高,2005年建设用地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4.29。规划期内,应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进行旧城镇和旧村庄的改造和闲置土地处置,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的潜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投资标准审批建设项

43、目,优先发展陶瓷支柱行业,以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高科技行业,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三利溪的综合治理,优化城乡的居住环境。3. 潮安县潮安县土地总面积为1238.77平方公里,现辖庵埠镇、彩塘镇、古巷镇等18个镇和万峰林场,2005年常住人口为109.65万人,已形成了食品、印刷包装材料、五金不锈钢、服装、陶瓷、皮塑制鞋等六大工业产业。庵埠镇、彩塘镇、古巷镇、凤凰镇分别为“中国第一食品名镇”、“中国不锈钢制品之乡”、“中国卫生陶瓷重镇”、“中国乌龙茶(名茶)之乡”。本区域的南部平原地区特别是潮汕公路两侧是城镇分布的密集区域,规划期内应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加强食品、印刷包装材料、五金不锈钢、服装、陶瓷等同类产业的空间整合,引导各工业项目向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园(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园片区)等工业园区集中,提高用地效益;重点加强韩江东、西两片基本农田集中区的保护,逐步将其建成现代农业基地;区域北部的凤凰山自然保护区、韩江水源保护和涵养生态功能区是全市重要的生态保护敏感区,必须加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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