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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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2019年12月目 录一、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基本原则2二、组织机构与职责32.1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32.2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42.3 地方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6三、监测与会商63.1 监测63.2 预报63.3 会商6四、 预警74.1 预警分级74.2 预警发布与解除8五、应急响应95.1 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105.2 应急响应启动105.3 应急响应措施105.4 应急响应其他要求175.5 完善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制度19六、责任机制226.1 预警机制226.2 督查机制2

2、26.3 公众监督机制226.4 责任落实机制22七、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237.1 信息报告237.2 总结评估23八、应急保障248.1 宣传保障248.2 组织保障248.3 经费保障258.4 物资保障258.5 预警能力保障258.6 通信与信息保障268.7 医疗卫生保障268.8 制度保障26九、预案管理269.1 预案体系269.2 规范编制279.3 预案备案289.4 预案培训289.5 预案宣传299.6 预案修订29十、附则2910.1 建成区2910.2 实施时间29附件1:32附件2:39附件3:4039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3、,指导各县(市、区)科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精准开展绩效评级,细化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揭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揭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2013504号)、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8256号

4、)、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的函(粤环函2019918号)等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揭阳市的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应急响应工作以及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的预警、应急响应工作。1.4 基本原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应在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在保障民生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公众健康。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底线思维、底线意识、底线行动,夯实减排清单,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科

5、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完善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提前发布预警,减缓污染程度。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绩效评级工作,严格落实差别化管控要求,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科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深度治理,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可行,有据可查。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排放污

6、染物为主,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安全第一,强化落实。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应充分征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在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各地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厘清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程序,实施奖惩并举,确保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督导检查等应急工作各环节有据、有序、高效执行。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机制。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市重污染天气

7、应急领导小组由揭阳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等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

8、法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揭阳海事局、揭阳供电局、市机场办、电信揭阳分公司、移动揭阳分公司、联通揭阳分公司等。各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1。2.2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常设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适时修订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设在

9、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督导组、应急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综合组、技术组组长分别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兼任,宣传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兼任,督导组组长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应急组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各小组职责如下:1 综合组:负责预警通知的报批工作。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同时向组长报告;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由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或由领导小组组长授权副组长批准。预

10、警经批准后,交应急组发布,并告知技术组、宣传组、督导组;负责对因生产安全、民生保障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采取所规定应急措施的企事业单位或部门的审批。2 技术组:负责成立揭阳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专家委员会,组织研究审核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信息,确定预警级别,向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并通报综合组。3 应急组: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通知各部门启动预案并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通报综合组、宣传组。4 宣传组:根据预警通知和督导组汇总内容,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信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公益显示屏和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显示屏等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广泛宣

11、传和跟踪报道。5 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向应急组反馈。2.3 地方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和具体应急措施;组织、指导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落实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三、监测与会商3.1 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3.2 预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根据气象条件变化

12、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5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3.3 会商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工作。预报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起会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请省应急预警中心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要实时会商。4、 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4.1 预警分级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分为城市预警和区域预警。按照重污

13、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1. 城市预警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2. 区域预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重污染天气应急办)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公室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及时按照省大气办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发布预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开展区域应

14、急联动,与周边城市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4.2 预警发布与解除1. 预警发布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提前7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组织发布本市的预警信息,可根据城市大气污染特征,适当调整应急响应措施或响应级别;当接到生态环境部或区域预警指示文件时,应立即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当接到广东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警建议时,应加密会商频次,密切关注天

15、气形势变化,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警条件时,应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审查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经市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并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备案。预警发布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来24小时、48小时城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等。2. 预警降级和解除在预警有效期内,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如有分析结论证明需要提前提高、降低或解除预警级别的,立即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16、办公室报告并提出预警变更的建议。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提出解除预警建议,报市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发布解除预警信息。预警变更和解除程序与预警发布程序一致。区域预警解除信息,按照区域预警发布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发布预警解除信息;特殊情况下,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另行发布预警解除信息。3. 预警级别的调整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五、应急响应5.1 应急响

17、应分级及内容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级响应。5.2 应急响应启动1、城市预警根据预测会商结果,经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可启动、适当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应急响应措施。2、区域预警当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公室预警文件时,经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在区域预警期间,当我市污染程度超过区域预警级别时,经请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根据我市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5.3 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

18、施内容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 级应急响应措施(1)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 幼儿园、中小学减少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2)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

19、调低1-2。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其中, 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督导各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

20、等措施,在本地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总体要求;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限制国III及以下的高排放柴油货车使用;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具体减排措施见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

21、、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加强施工工地及其近周边区域的洒水和围蔽作业),同时加大中心城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清扫除尘作业力度。具体减排措施见施工扬尘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督导相关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管控企业电力调度;各市相关责任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 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

22、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1 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

23、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4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5 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3)强制性减排措施1 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督导各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在本地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总

24、体要求;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使用等;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具体减排措施见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全面停止揭阳市榕城区和揭东区的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和工程机械作业。建筑施工工地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具体以每次启动预警时住建部门掌握的名单为准。加大中心城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气象

25、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3. 级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不要外出,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当接到红色预警时,由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于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于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未停课的学校要对师生搞好上下学途中安全教育,并提示师生配戴必备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停止举办各

26、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3)强制性减排措施执行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

27、础上,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具体如下:1 工业源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短流程钢铁、再生铜铝铅锌、铸造行业、水泥、制药工业、玻璃等等重点行业的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取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同时禁止煤炭的运输和工作,加强煤渣场的封存,增加洒水频次,以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总体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具体减排措施见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交通运输部

28、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国III及以下中型柴油载货汽车以及高排放重型柴油载货汽车;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城市重点用车企业不得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达到国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具体减排措施见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3 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榕城区和揭东区的城市建成区的施工工地停止一切土地作业;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加大中心城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

29、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具体减排措施见施工扬尘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气象部门根据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采取减轻或者消除大气重污染的其他有效措施。5.4 应急响应其他要求1.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合理制定减排措施各县(市、区)应组织有关部门,比对当年新建项目、工商注册、排污许可等清单,结合现场梳理排查,摸清行政区域内所有涉气企业和工序,做到涉气企业全部纳入清单;要对环保治理设施正在升级改造的企业、正在建设或建成尚未进行环保验收的企业,已停产但具备随时复产能力的企业进行统计,做好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准备。长期停产的企业不得纳入减排量核算。按照清单填报格式要求,规范工业源、移动

30、源、扬尘源的填报内容。对于重点行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落实减排措施,对于非重点行业企业将根据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因素可灵活采取停产、按比例限产、轮停等的减排措施。采用轮流停产方式达到停产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轮流停产批次不应超过3批,具体轮停规则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应在预案中做出规定。各县(市、区)还可根据历史同期空气质量状况,结合国家中长期预测预报结果,提前研判未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提前指导辖区内炭素、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制药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

31、南要求,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2. 强化落实减排清单及应急减排措施对于被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规定为重点行业涉气企业,未纳入减排清单的,一经发现将由各县(市、区)责令其重污染预警期间采取停限产减排措施;对于未纳入减排清单且属于在2019年6月底前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非重点行业涉气企业,一经发现将由各县(市、区)责令其重污染预警期间采取停限产减排措施;对于未纳入减排清单且属于在2019年6月底后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非重点行业涉气企业,一经发现由各县(市、区)责令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限产措施,直至纳入减排清单管理后可按清单减排措施要求进行减排。5.5 完善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制度按照关于推进

32、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的函(粤环函2019918号)要求,积极开展和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制度,科学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重点行业中绩效评级为A级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环保“领跑者”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重点出口企业及保障类企业等,在确保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再实行停工、停产管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除外)。具体要求如下:1对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豁免应急减排的重点工业企业,应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33、对有外贸订单等特殊要求的重点出口企业,在要求时限完成任务量期间,可少限产或不予限产,完成生产任务和订单后,仍需按应急减排要求执行,此类企业订单情况、急需程度由商务部门把关确定,审核后报经辖区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作为此类企业少限产或不予限产的依据。2.对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豁免应急减排的重点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拆迁土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实现“两个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土石方作

34、业雾炮全覆盖,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为0.5m,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工程主体防尘网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尘。并自觉接受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线性水利工程,可根据实际最大限度落实现场围挡和路面硬化要求。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上报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建设方应制定“一场一策”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提前储备原辅材料、减少预警期间车辆运输、增加雾炮车喷淋降尘作业、使用排放达标的工程机械设备等。3.对于上述工业企业和保障类企业(保障类企业包括涉及居民供暖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企业,以及涉军、涉政生产类企业,为纳入正面清

35、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提供保障的工业企业),参与绩效评价的重点行业企业应达到B级绩效分级水平,不参与绩效评价的重点行业企业应该达到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保障类企业要集中选取运营手续齐全、环保管理规范、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的优质企业,本着环保标准从高从严、污染防治措施从严从细的原则,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应根据承担项目所需原辅料数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协调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为此类建设项目的物料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划定允许通行路线,确保原辅料

36、能够通畅运抵。如果保障类企业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移出保障清单。4、保障类车辆包括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的运输车辆、为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运输物料的车辆等。原则上,使用重型载货车辆的保障类车辆,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运送氨水等危化品车辆除外)。交通运输、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应核实情况后为保障类重型载货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划定允许通行路线,确保原辅料能够通畅运抵。5、列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豁免应急减排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审核,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等为由规避应急减排要求。六、责任机制6.

37、1 预警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等部门应加强预警、预报、会商,遇重污染天气时加密会商频次,提前7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给足企业应急响应准备时间(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紧急区域预警信息等情况除外)。6.2 督查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后,督导组及时以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3 公众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应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奖惩制度,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鼓励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进行责任追究。6.4 责任落实机制市重污

38、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接到预警指令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专项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主体责任,组织行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措施,组织督查抽查;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行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组织管理,逐级细化各项措施,督查行业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应急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重污染天气期间施工扬尘、渣土车遗撒、工业企业停限产、车辆限行等措施的检查力度。七、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7.1 信息报告在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次日,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向市重污染

39、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应急响应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7.2 总结评估应急终止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并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各县(市、区)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

40、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中旬前函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9月中旬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八、应急保障8.1 宣传保障市委宣传部负责应急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及媒体依据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的信息发布、响应工作宣传。全面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注,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组织市直主要新闻媒体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重污染天气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加强自身健康

41、防护,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的行动。凡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免费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以及公众防护、倡议性减排措施等相关信息。8.2 组织保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应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组织发布或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以及核准并向社会发布纳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8.3 经费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统筹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42、向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等工作予以倾斜,仍有奖金缺口的本级应安排重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予以保障。8.4 物资保障市及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8.5 预警能力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

43、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研究。8.6 通信与信息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8.7 医疗卫生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

44、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8.8 制度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方案,重点建立健全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机动车限行、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社会动员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九、预案管理9.1 预案体系揭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的核心,明确各级别应急响应和区域应急联动启动流程、不同级别预警的具体建议性和强制性管控措施落实方案和具体分工等。各县(市、区)应急预案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重点在于措施落实,应明确接警、发布预警、启动响应、信息上报、督导检查、轮停

45、规则等具体流程,以及区县内各种污染源管控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企业操作方案是工业企业应急响应的具体操作性文件,应符合应急预案对企业的管控要求,并将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的生产线、生产工艺。9.2 规范编制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应负责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原则,做好培训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完成备案。企业操作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

46、然气用量、用电量等),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对于生产工序简易明了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一厂一策”公示牌,无需编制操作方案。所有纳入清单的涉气企业应制定“一厂一策”公示牌(见附件3),并在备案系统中下载二维码印制在公示牌上,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9.3 预案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市、区)各成员

47、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修订完成向社会公布后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重点工业企业“一厂一策”(只需做“一厂一策”公示牌的除外)操作方案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一场一策”实施方案,应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备案。其他行业企业“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应向县(市、区)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或其指部门备案。各县(市、区)负责企业操作方案备案部门须将各自负责备案的企业、只需做“一厂一策”公示牌的企业备案情况(“一厂一策”公示牌落实情况)统计汇总成表盖章统一上报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9.4 预案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9.5 预案宣传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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