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52】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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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质检总局燃煤锅炉 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案我国燃煤锅炉数量多、分布广、能耗高、污染重,长期以来一直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4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等 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 号),启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质检总局积极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职责,牵头负责提升工程中的锅炉能效普查、锅炉节能法规标准制修订、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提升以及测试监测等相关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锅炉等工作。为落实推进

2、提升工程,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一、工作目标(一)2015 年底前摸清 10 吨/时及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底数,并完成万家企业的锅炉能效普查,2017 年底前完成 10 吨/时及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二)2015 年底前落实 50 个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锅炉系统,2018 年底前落实 500 个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锅炉系统,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提升和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达标。 2 (三)强化锅炉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节能减排知识专项培训,2018 年底前总局每年至少培训 100 名锅炉节能减排知识授课师资、300 名锅炉监察人员、

3、300 名锅炉能效测试人员。各地方局应积极组织对锅炉操作人员开展节能减排知识培训,2018 年底前完成 10 吨/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操作人员节能减排知识培训。(四)梳理锅炉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开展规范标准的制修订,2018 年基本建立健全锅炉节能法规标准体系。通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形成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促进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显著提升,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开创“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良好局面。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在用燃煤工(一)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业锅炉能效普炉能效普查查。

4、 。对在用燃煤工业锅炉开展能效普查是实施提升工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能效普查,既能促进锅炉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定期能效测试义务,又能为企业提升锅炉系统经济运行水平提供指导,同时还可以掌握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建立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数据库,为提升工程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数据支撑。1. 普普查查范范围围。 。本次能效普查的范围是容量 10 吨/时及以上的 3 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工作应在 2017 年底前完成,重点用能单位所使用的锅炉和投用 10 年以上的老旧锅炉应予优先安排。能效普查工作应做到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5 年 5 月底前,各地要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定期检验系统中

5、已存在的锅炉数据进行梳理,将 10 吨/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台帐单独建立数据库,锅炉台帐应至少包含锅炉使用单位名称、锅炉型号、容量、燃料种类、投用日期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等内容,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系统,创造条件逐步将锅炉能效数据纳入系统。2. 具体任具体任务务。 。能效普查中的锅炉测试工作按照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的要求进行,尽量采用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方法。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全国锅炉产品及在用锅炉能效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适时公布全国锅炉能效状况,各地也应将本地区锅炉能效状况向社会公布。3. 注重注重实实效。效。各地要及时掌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统计分

6、析,将普查结果及工作建议报告地方政府和节能主管部门,同时注重加强部门联动,争取节能资金支持,强化市场作用,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共同促进锅炉能效不达标的使用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二)(二)推推动锅动锅炉系炉系统统安全安全节节能能标标准化管理。准化管理。通过开展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活动,研究制定基于锅炉炉型、规模的锅炉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相关管理标准和程序,推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在确保锅炉 4 安全运行前提下,以提升锅炉热效率和锅炉系统经济运行水平为目标,有效控制和降低运行费用,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要求如下:1. 示范范示范范围围。 。单台锅炉容量

7、不小于 10 吨/时(额定热功率不小于 7MW)的燃煤工业锅炉系统;单台锅炉容量不小于 4 吨/时(额定热功率不小于 2.8MW)燃油燃气锅炉系统。2. 组织实组织实施。施。各地根据任务分解(见表 1)要求,制定本地区安全节能达标锅炉系统示范推进计划,鼓励本地区管理规范、能效水平较高的锅炉使用单位参加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活动。各地要组织专家指导锅炉使用单位提升安全节能管理水平,按照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评价表(见附件)要求对参加活动的锅炉系统进行达标评价。总局将完善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评价方法,提出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表 1 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任务分解表各地达标示范任务量(

8、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5 年底前2018 年底前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广东330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河南、四川、陕西、甘肃、新疆220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110海南、贵州、西藏、青海、宁夏13注:达标示范工作以燃煤锅炉系统为主,其所占比例应不低于 60%。 5 3. 经验总结经验总结。 。各地要及时总结达标示范活动经验,以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向工业锅炉使用单位推广,促进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总局将根据锅炉系统达标示范情况,适时向全社会公告达标锅炉系统及其使用单位名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

9、(三)(三)强强化化节节能减排知能减排知识识培培训训。 。锅炉操作人员技术素质不适应节能减排发展要求,是我国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水平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亟需强化培训,提高运行人员操作水平。同时,锅炉监察人员缺乏对节能减排政策和相关技术的深入了解,锅炉能效测试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也需要通过节能减排专项培训,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总局将安排专项经费,制定培训大纲,组织统编锅炉节能减排培训教材、制作锅炉节能减排网络培训视频,委托相关机构对锅炉操作人员培训师资、锅炉监察人员、锅炉能效测试技术骨干等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培训,2015 年分别完成 100 名、300 名、300名的培训任务。各地在锅炉操作人员

10、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中,要突出节能减排相关内容,同时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开展相关人员特别是锅炉操作人员的节能减排专项培训。各地每年要制定年度节能减排培训计划,到 2018 年底前,争取完成全部 10 吨/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的操作人员节能减排培训。(四)完善法(四)完善法规标规标准,加准,加强监强监督督检查检查。 。总局将加快制修订相关法规标准,在制造许可、使用登记、设 6 计文件鉴定、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监督检验等方面,增加锅炉节能的相关要求。2015 年,总局将修订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等技术规范,并研究制定相关锅炉节能法规标准的制修订计划。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法规,规范本地区高

11、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各地质监部门应按照职能,进一步加强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锅炉制造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制度落实情况,锅炉能效与产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和节能关;对锅炉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完成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督促锅炉能效测试机构提高测试质量和服务水平。总局将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五)配合做好提升工程其他工作。(五)配合做好提升工程其他工作。1. 淘汰落后淘汰落后锅锅炉。炉。各地质监部门应根据本地区

12、实际,按照部门职责和当地政府分工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对已淘汰锅炉的报废、注销使用登记证和防止落后锅炉移装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2. 推广高效推广高效锅锅炉。炉。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遴选高效锅炉;推广过程中,各级质监部门要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开展推广产品信息核查和使用效果跟踪反馈,并做好安全质量监督。 7 3. 加快加快锅锅炉炉节节能改造。能改造。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基于能效测试的锅炉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试点,将能效测试结果作为评定锅炉节能改造效果的重要指标,提高节能量审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工作要求(一)加(一)加强组织领导强组织领导。 。2015 年是燃煤锅

13、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全面启动之年,也是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的开局之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锅炉节能工作,积极行动,精心组织,落实好各项任务,为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总局成立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领导小组,由总局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部署全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相关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地方各级质监部门也要根据需要成立地方领导小组,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并推动完成所在地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锅炉使用单位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每年12 月15 日前,各省应将锅炉能效普查、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节能减排知识培训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上报

14、总局。(二)加大(二)加大经费经费保障。保障。七部门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锅炉能效标准制(修)订、能效普查、测试和监测、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为此,总局积极争取将能效普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省级人 8 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质量工作目标考核,并向中央财政申请相应经费。各级质监部门也应积极商请当地发改、财政部门加大对锅炉能效普查、信息管理、宣传培训以及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三)(三)强强化技化技术术支撑。支撑。各地应进一步加强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

15、,增加检测设备投入;支持锅炉节能工作骨干积极参加总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技术人员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锅炉测试、诊断、评价等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具备锅炉节能监管、能效测试、科技攻关、专家咨询等能力的高素质队伍。(四)加大宣(四)加大宣传传力度。力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的宣传报道,提高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度;要通过展示节能技术、产品、优秀节能案例等手段,调动锅炉制造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节能服务公司的积极性;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传播节能知识,倡导节能理念。 9 附件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评价表编号: 使用单位锅炉系统(房)名

16、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锅炉系统(房)地址邮编锅炉 编号锅炉 型号锅炉制造 单位用途运行 负荷 范围锅炉能效 测试机构实测热效 率(%)1 2 3锅炉 基本 情况 及效 率4 年总耗煤量(标准煤)t年总输出热量GJ 年总耗电量kWh年总耗水量t单位输出热量平均消耗燃料量(标准煤)单位输出热量平 均消耗电量单位输出热量平 均消耗水量锅炉 系统 能耗 状况kg/GJkWh/GJkg/GJ 序 号评价 项目标准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得分备 注1安全要求/1、近三年内未发生过 锅炉安全事故; 2、锅炉使用登记和定 期检验符合规定; 3、锅炉作业人员均持 证上岗。否决项,不符合本规

17、定 的,不能参加锅炉系统 达标示范/2环保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 锅炉污染物排放达标 证明文件。否决项,不符合本规定 的,不能参加锅炉系统 达标示范/3能效测试/经过锅炉运行工况热 效率详细测试,且运 行能效达到锅炉节 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附件 A 的能效限定值 要求。否决项,不符合本规定 的,不能参加锅炉系统 达标示范/ 10 序 号评价 项目标准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得分备 注技术 档案 资料5锅炉及其系统设计文 件,锅炉产品、辅机随 机出厂资料(含锅炉产 品能效测试报告),锅 炉及其系统安装、节 能改造技术资料、调 试报告、改造与重大 维修后的能效测试或 评价报告(1)缺一项

18、带号资料的, 扣 2 分;其他缺一项资料, 扣 1 分; (2)一项资料内容不完整, 或者不完全符合技术规 范和标准要求的,扣 0.5 分4管理 制度 建立 与实 施10节能目标责任制、岗 位责任制、日常节 能检查制度、锅炉燃 料入场检验分析与管 理制度、计量器具及 检测(监测)仪表校验 与管理制度、锅炉及 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锅炉水(介)质处理管 理制度、锅炉系统 用能和能效状况统计 分析制度、作业人 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 锅炉及附属设备经济 运行操作规程、锅 炉节能技术档案管理 制度、交接班制度、巡 回检查制度等(1)缺一项带号制度, 扣 2 分;其他缺一项制度, 扣 1 分; (2)一

19、项制度内容不完整 或者不完全符合技术规 范和标准要求的,扣 0.5 分; (3)制定了制度,但没有 得到执行,一项扣 1 分6基础 管理 (20)记录5设备运行记录,锅 炉水处理记录,设 备维修、维护和日 常保养记录,计量 器具及检测(监测) 仪表检定(校准)证 书,人员培训考核 记录,设备能效状缺一项带号记录,扣 2 分,其他缺一项记录, 扣 1 分 11 况检查记录 序 号评价 项目标准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得分备 注7设备 状况 (40)本体4本体承压部件、 管道、炉墙、炉 顶、炉门及看火 孔、炉拱、烟风 道及烟箱、空气 预热器(1)可见部位有 1 处明显损 坏的,扣 1 分;

20、 (2)炉墙、烟风道漏风的, 扣 1 分; (3)每有一处其他问题的, 扣 1 分8燃烧 设备3炉排、风室和调 风门、 煤闸门及 煤斗、挡渣铁、 落灰门、炉排漏 煤量,燃烧器及 辅助设备(1)炉排运转不正常,扣 2 分; (2) 燃烧器及辅助设备运转 不正常,扣 2 分; (3) 调风门不灵活,扣 1 分;(4) 落灰门不严密,扣 1 分;(5) 煤闸门升降不灵活,扣 1 分9辅机3送风机、引风机、 循环水泵、给水 泵、给煤机、除 渣机、管道保温、 吹灰器、除尘器、 阀门及其他附件(1)辅机与主机不匹配,一 台扣 1 分; (2)设备运转不正常,一台扣 1 分; (3)辅机调节未采用变频,扣

21、1 分10安全 附件 及 联锁 保护 装置10安全阀、压力 表、水位表、 水位示控联锁装 置、超温报警和 联锁装置、超压 报警和联锁装置(1)安全附件、装置存在损 坏或缺项的,本项不得分; (2)带号项显示不正确的, 一项扣 2 分; (3)联锁装置动作不灵敏的, 一项扣 1 分; (4)超出校验有效期的,一项 扣 1 分11能效 监测 及计 量装 置20汽或水流量表 、进口及出口 温度表、过热 蒸汽温度表、排 烟处氧量表、 排烟温度表、 炉膛负压表、 燃(1) 带号项目缺失或者损 坏的,一项扣 4 分;其他项, 一项扣 2 分; (2)仪表的安装位置、量程、 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 项扣

22、1 分; (3)仪表超出校验有效期的, 12 料计量装置 1 项扣 1 分序 号评价 项目标准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得分备 注12管理 人员3主管领导、锅炉系 统(房)管理人员(1) 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 资质要求或者不具有锅炉 相关专业知识或不具备燃 烧、运行调整方面实践经 验的,一人扣2 分; (2) 主管领导不能定期现 场检查的扣1 分; (3) 管理人员不熟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 规范和标准的,一人扣1 分13人员 (10)作业 人员7锅炉操作人员(司 炉工)、水处理作业 人员,培训记录(1) 发现不执行操作规程或 者有关规章制度的,一项扣 3分; (2) 各抽查1

23、名锅炉操作 人员(司炉工)和水处理作 业人员,发现不熟悉相关 安全经济运行知识、操作 规程的,一人扣2 分; (3) 锅炉操作人员(司炉工) 未经内部节能操作培训, 扣2 分;无培训记录或者培 训内容不全的扣1 分14安全 经济 运行 及 节能 工作 开展 情况 (30)运行 操作10锅炉热效率、燃 烧工况、炉膛负压、 二次风、 锅炉出 力、排烟处过剩空 气系数、排烟温 度、灰渣可燃物 含量、炉墙表面 温度、排污率、 汽水泄漏率(1)锅炉排污率采用炉外水 处理时超过5%,或者采用 炉内水处理超过10%的, 扣3分; (2)汽水泄漏率超过1%的, 扣3分; (3) 带号项目达不到法规 标准要求的

24、,一项扣2分, 且不能被选为合格锅炉系统 (房); (4)锅炉燃烧工况不良,或 者未为根据负荷及时调整 运行工况,扣2 分; 13 (5)其他项目达不到由关要 求的,一项扣1 分序 号评价 项目标准 分值评价内容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得分备 注15水质 处理6水处理设备、水处 理工作、水质自动 监控装置(1)设备、工艺选择不合理,或者 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3 分; (2)分析项目未达到规定指 标的,一项扣3 分; (3)缺一项带号设备一项 扣2 分16燃料4燃料管理(1) 燃料在入炉前未进行计量, 燃煤没有化验数据的,扣4分; (2) 使用的燃料特性及质量 不满足设计要求,或与燃烧 设备不匹配

25、的,扣2 分; (3)燃煤存放场地、储存保管 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扣2 分17节能 状况6能效评价、节能措 施、节能规划(1)没有每年对锅炉及其系 统用能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或者出具锅炉系统能效评 价报告的,一年扣2 分; (2)近三年未采取节能措施 的,扣2 分; (3)未根据单位安全、能耗状 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的,扣 1分18文明 生产4锅炉系统(房)建造、 使用条件、周围环 境(1)锅炉系统(房)不整齐清洁、 光线不足或者通风不好的, 扣2 分; (2)锅炉系统(房)周围物品堆 放不整齐或者道路不畅通 的,扣2 分19附加获政 府奖 励5节能财税政策、专 项资金、荣誉称号本项为加分项。应当提供县 及以上政府奖励、节能专项 支持证明文件方可加分。获 得其一即可得5 分 合计得分 分 14 有关该锅炉系统(房)安 全节能情况其他说明注:1. 本评价表中序号4 至18 项,按照每个项目的验收要求及评分说明进行打分,实行扣分制,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得负分;部分项目不适用时,不扣分。2. 合计得分低于95 分的,不能作为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 15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本局:标准委,计量司、特设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 16 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5 年 4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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