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评.pdf

上传人:恋****泡 文档编号:2052486 上传时间:2019-11-19 格式:PDF 页数:143 大小:3.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评.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3页
亲,该文档总共14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评.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评.pdf(14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建设单位: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建设单位: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 环评单位:陕西万睿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陕西万睿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二一九年九月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 机械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目 录录 概概 述述 . 1 1、总则、总则 . 11 1.1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 11 1.2 评价目的、原则及时段评价目的、原则及时段 .14 1.3 环境影响评估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评估因子筛选 .15 1.4 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及重点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及重点 .15 1.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9 1.6 环境保护目标及污

2、染控制内容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内容 .20 2、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 23 2.1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23 2.2 工程分析工程分析 .33 2.3 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41 3、建设项目地区的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地区的环境概况 . 57 3.1 自然环境概况自然环境概况 .57 3.2 文物古迹及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及自然保护区 .65 3.3 井田内村庄概况井田内村庄概况 .65 3.4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66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75 4.1 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建设期环境影响

3、分析与防治措施 .75 4.2 生产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生产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8 5、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 103 5.1 生态环境整治措施生态环境整治措施 .103 5.2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06 5.3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09 5.4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 111 5.5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 112 5.6 运营期固体废处置措施及可行性分析运营期固体废处置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113 5.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 115 5.8 土

4、壤环境保护措施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 115 6、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7 6.1 环保投资分析环保投资分析 . 117 6.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17 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 121 7.1 环境管理与监理现状环境管理与监理现状 .121 II 7.2 环境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环境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121 7.3 运行期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运行期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23 7.4 污染源监管清单及监管建议污染源监管清单及监管建议 .126 7.5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30

5、7.6 企业环境信息公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开 .130 7.7 排污许可要求排污许可要求 .130 7.8 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清单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130 8、结论和建议 . 132 8.1 项目概况及主要影响结论项目概况及主要影响结论 .132 8.2 评价总结论评价总结论 .137 8.3 要求与建议要求与建议 .138 附附 件:件: 1、委托书; 2、评价标准; 3、原环评批复; 4、开采设计批复; 5、神府矿区南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6、洗煤厂协议 7、榆林市“多规合一”文件; 8、商品土购买协议; 9、监测报告; 10、能源局公告; 11、未批先建处罚; 12、专

6、家意见。 附附 表: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III 1 概概 述述 一、建设项目概况一、建设项目概况 大湾煤矿位于神木市孙家岔镇哈特兔村,距孙家岔镇约 5.5km,行政区划隶属神木市孙家岔镇管辖。 1997 年,原大湾煤矿开始建设,1998 年投产,井田面积 1.2513km2,开采 3-1煤层,生产能力 0.04Mt/a。采用两平硐、一立井综合开拓,采煤方法延用房柱式,回采矿房采宽 5m,煤柱留设 5 5m,按照“品”字型的开采方法回采;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矿灯照明,机械排水,机械通风,无轨防爆柴油牵引车运输。无环保手续。 2009 年, 根据“陕政函2007167 号” 文 关

7、于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大湾煤矿属单井保留技术改造矿井,井田面积 2.6018km2,技改后企业名称为“神木县孙家岔大湾煤矿”(以下简称为“大湾煤矿”)。 2009 年 11 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陕西省神木县孙家岔大湾煤矿技术改造方案设计,设计规模 0.30Mt/a,2009 年 12 月,陕西省煤炭煤炭工业局以“陕煤局发2009318 号”进行了批复。 2010 年 4 月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编制完成了 神木县孙家岔大湾煤矿技术改造工程 (0.30Mt/a)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同年 6 月,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以“榆政环发2010121号”对该报告书进行批

8、复。技改后利用原大湾煤矿工业场地,批准开采煤层为 3-1煤(2011 年施工时发现已枯竭) 和 4-2煤, 井田面积 2.6018km2, 矿井生产能力 0.30Mt/a,服务年限 10a,采煤方法为一次采全高长壁炮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011 年,技改项目开工建设,矿井技改过程中,为了提高矿井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程度,根据“安监总煤行2010178 号”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以及“陕煤局发2011102 号”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小型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2 年神木县孙家岔大湾煤矿委托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神木县孙

9、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0.45 Mt/a)设计说明书,并取得了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批复(陕煤局复201292 号)。同时项目即按照 45 万 t/a 设计建设,地面设施部分完成,井下停建,因此 30 万 t/a 的技改项目未投产,未进行环保验收,2016 年 7 月因“45 万吨/年煤炭生产线未报批环评审批手续, 擅自投入生产 (建设) ” 受到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处罚受到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处罚“神神环罚字【环罚字【2016】188 号号”,随即停工整顿。 2 大湾煤矿本次机械化改造后生产能力为 0.45Mt/a,面积 2.6018km2,开采煤层 4-2煤,可采储量 3.88Mt,服务

10、年限 6.6a。机械化改造工程将利用原有场地,改造的主要内容为: 将长壁炮采生产系统改造为长壁综采生产系统。 本工程总投资 4803.95 万元,其中环保工程估算投资 549 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11.4%。 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9 年 8 月,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原神木县孙家岔大湾煤矿,2017 年变更名称)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踏勘,

11、收集了所需资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及本项目特点, 编制完成了 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一)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相符性结论(一)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相符性结论 (1)相关政策 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开采煤层原煤平均硫分低于 3%,原煤全部外送选煤厂加工; 项目属于地方保留技改矿井, 最终生产规模 0.45Mt/a, 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 号)限制类项目。 项目符合陕西省煤炭资源整合政策、国

12、发20167 号文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属于合法在籍的改造矿井,生产能力 0.45Mt/a,与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等规模一致。 (2)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 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大湾煤矿位于神府矿区南区范围内。神府矿区南区总面积为 620 km2,2008 年 12 月,环保部以“环审2008555 号”文出具了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大湾煤矿位于神府矿区南区地方小煤矿区内,井田西北与神府经济开发区王才火盘煤矿相邻,东北与孙家岔镇哈特兔联办煤矿相邻,南部

13、与神府能源开发公司海湾煤矿相邻(见图 1)。 本项目符合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项目所在区未列入陕西省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行业准入负面清单;井田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以及风3 景名胜区等敏感区;项目建设符合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榆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环境保护规划;项目采取了可行可靠的生态保护措施,满足榆林市生态红线、文物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工业场地占地与神木市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 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该区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本项目在原有工业场地内进行技改,场地选址合理性分析见表 2。 根据榆林市投资

14、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项目与榆林市生态红线、文物保护、城镇总体、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等规划相符合;项目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限制建设区,根据实际踏勘调查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原工业场地扩建,根据“一张图”检测内容工业场地不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限制建设区,仅井田范围内涉及限制建设区,因此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其次项目涉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的二级保护林地、三级保护林地、四级保护林地,根据实际踏勘调查本项目工业场地利用原工业场地扩建,扩建部分占地类型为草地,不涉及林地,仅井田范围内涉及二级保护林地、三级保护林地、四级保护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进

15、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本项目不占用林地,因此项目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符。同时,建设单位与神木市林业部门进行了对接。4 表表 1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规划、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环保规划、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相关政策、规划 要求或批复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 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67 号)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从 2016 年起,3 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 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和产能核增项目

16、。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 行减量置换。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项目属 于合法矿井,规模 45 万吨/年 符合 2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 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目标责任书 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全民试行煤炭产能公告和依法依规生产承诺制度, 督促煤矿严格按公告能力组织生产,对于超产能组织生产的,一律责 令停产整改。退出煤矿必须关闭到位,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 序号(56),属于合法在籍的改造矿井,生产 能力 45 万 t/a。 符合 3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及规划环评审 查意见“环审2017106 号” 推进陕北等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开采和改造,规

17、划期内不在新建 120 万吨以下煤矿(榆林地区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规模不低于 30 万吨); 在自然保护区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严格落实 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 面复垦;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纳 入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依法实施强 制性保护;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提高矿 区矸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率。 本项目为保留矿井,规模 45 万吨;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提出生态保护恢复措施,边开采,边恢复治 理;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禁止开发的生态红线;

18、 提出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各项措施。 符合 4 煤炭工业“十三五”规划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2020 年煤炭产量 39 亿吨;采煤机械性程度 85以上,掘 进机械化程度达到 65%; 煤矸石利用率 75左右, 矿井水利用率 80 左右,土地复垦率 60左右。原煤入选率 75%左右。 开发布局:开发布局:压缩东部、限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有序推进陕北、 神东、黄陇、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2020 年,陕北基地产量 2.6 亿 吨; 推进煤炭清洁生产: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 采、矸石不升井等绿色开采技术。限制开发高硫煤、高灰、高砷、高 氟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煤

19、炭资源。大中型煤矿应配套建设选煤厂 或中心选煤厂, 较快现有煤矿选煤设施升级改造, 提高原煤入选比重。 本项目位于陕北地区,矿井原煤送选煤厂,采 煤机械化程度大于 85%;掘进矸石不出井;矿 井水利用率为 100%;沉陷土地治理率 100 符合 5 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总量指标满足情况 根据陕西省水功能区划及榆林市环境保护规划,本区域水体为类水 体,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废水排放 执行煤炭工业废水排放执行 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中的相应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环境空 气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

20、标准,锅炉烟气 排放执行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规定限 值;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要求;本项目设电锅炉采暖、粉尘排放满足标 准求;生活污水部分回用,剩余综合利用,矿 井水全部综合利用; 主要污染物采取相应环保 措施后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合理处置;COD、 SO2、NOx 排放量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符合 5 6 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陕发改规划【2018】213 号),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 负面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中包含的地区为:周至县、太白县、凤 县、南郑区、洋县、西乡县、

21、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 县、佛坪县、平利县、旬阳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 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镇安县、柞水县、吴起县、志丹县、安塞 县、子长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黄 龙县、宜川县以及洛南县。 本项目位于神木市,不在陕西省国家重点生 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公布的 区域内。 符合 7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407 处,包括自然保护区 58 处、森林公园 78 处、风景 名胜区 35 处、地质公园 10 处、文化自然遗产 46 处、水产种质自然 保护区 15 处、重要湿地(含湿地公园)69 处、重要水源地 9

22、6 处 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 保持生态功能区(包括延安市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县、子长县等), 该区的保护和发展方向为: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系建设,实 施封山禁牧,恢复退化植被;改造中低产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发 展旱作节水农业; 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 适度开发煤炭、 石油、 天然气、岩盐等优势资源,发展能源化工、盐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 加强对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建设的监管,加大矿山环境整治修复力 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等 重点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国家层面包括关中天水重点开发区域的关中地区和呼 包鄂榆重点开发区域的榆林北

23、部地区。榆林北部地区包括榆林市榆阳 区、神木市、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等 6 个县(区)的部 分地区;功能定位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区 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现代特色农业基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 区。 本项目位于榆林北部神木市, 项目地属于国家 层面重点开发区, 功能定位为全国重要能源化 工基地;不涉及不涉及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中自 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 地质公园、 文化自然遗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 地、重要水源地等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 符合 8 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 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强度,确保生态红线区

24、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 少,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 推进陕北转型持续发展,坚持能源与非能源产业并重加强开采 沉陷区综合治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提升工地扬尘管控水平,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冬防期间 严格执行“禁土令”; 继续扩大煤矸石发电、 生产建材、 复垦绿化、 井下充填等利用规模。 本项目开采区不涉及生态红线, 开采沉陷区治 理率 100%,所有产品均采用封闭煤棚,建设 期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 掘进矸石进行回 填。 符合 6 9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新建(改扩建)煤矿及选煤厂应节约用地,防止环境污染,禁止建 设永久性煤矸石堆场; 煤矸石产生单位对确难以综合利用的,须采取安

25、全环保措施, 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要 求进行煤矸石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治煤矸石自燃对大气及周边 环境的污染,鼓励对煤矸石山进行植被绿化 国家鼓励(五)煤矸石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恢复。 本项目不设永久排矸场,掘进矸石不出井,回 填井下废弃巷道,原煤送洗煤厂。 符合 10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 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 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 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

26、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本项目原煤采用封闭煤棚存储, 输煤皮带等均 设喷雾洒水装置。 符合 11 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 治污染”行动方案(2016-2020 年) 工作目标:尾矿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利用率达 60%以上,矿山生态 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 80%。工作任务: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严格 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源头控制扬尘污染.对破 碎加工工段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 全封闭,对成品堆放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 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 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 安装喷淋抑尘设施,

27、 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严控矿山废水污染,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企 业对产生的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堆场淋溶水和尾矿库废水等,要进 行全收集、全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掘进矸石不出井,回填井下废弃巷 道,原煤送洗煤厂,煤矸石利用率达到 100%; 项目开采沉陷区治理率 100%,提出生态整 治恢复措施,并按要求缴纳生态补偿费; 开采煤炭均采用封闭式储煤棚,不露天;建 设期采取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 运营地面生产 系统采取有效的喷雾抑尘措施; 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符合 12 榆林市水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严格生态红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要求,留足饮用水水源地一

28、级保护区、河道、湖泊地带的管理和保 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 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 用矿井水,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井下涌水处 理后全部回用 符合 13 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划(2016-2030) 榆林市空间开发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 等禁止、限制开发区域;符合榆林市生态红线 保护要求 符合 14 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独立工矿区主要分布在神府新民矿区、榆神矿区,榆横矿区,米脂岩 盐矿区等。 本区域是煤矿、 油田、 盐化

29、工等建设用地集中布局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神府矿区南区地方小煤矿区内 符合 1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矿井下涌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符合 7 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 16 陕西省加强陕北地区环境保 护的若干意见 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努力做到废弃物不排、少排或做到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煤炭开采中,采取采煤防水措施,防止破坏隔水层,禁止在风沙区、 城市规划区开采

30、地下浅层水。 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井下涌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固废 全部合理处置; 采取采煤防水措施,优先使用处理后矿井水, 未在风沙区、城市规划区开采地下浅层水 符合 17 关于印发30 万吨/年以下煤矿 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91377 号” (二)杜绝新增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核准(审 批) 建设规模低于 30 万吨/年煤矿, 其中晋陕蒙宁等 4 个地区不得低 于 60 万吨/年。截至 2018 年底煤矿产能公告以外的煤矿原则上不再 保留或升级改造,确需保留或升级改造的要核实该煤矿已有立项批复 和证照情况,凡审批程序、证照发放不符

31、合相关规定的, 不予升级 改造或保留。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三部门 关于进 一 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 2010 185 号) 有关要求, 对超过批准建设工期 1 年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煤矿, 取 消技改资格,依法予以淘汰退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项目属 于合法矿井,规模 45 万吨/年。不属于新增 60 万吨/年以下煤矿。 项目建设工期 15 个月,但由于环评文件未落 实,行政许可手续不完善,目前未完工,建设 单位承诺手续齐全,取得开工令后,10 个月 内完成建设。 符合 18 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 20

32、08555 号) 矿区内的神朔铁路、府新公路等重要铁路、公路,以及王乐沟岩画、 孙家岔乡规划范围、常家沟水库、芦草沟水库、敖包沟水库等敏感目 标应根据环保要求留设足够的煤柱予以保护 矿井不涉及 符合 在矿区内切割比较剧烈的考考乌素沟、肯铁岭沟、新民沟、石峡沟、 好赖沟、庙沟、车二概沟、芦草沟、敖包沟等沟谷区及两岸地段,煤 炭开采可能对第四系潜水产生影响,应采取留设煤柱等相关措施予以 保护 项目位于乌兰木伦河流域,其余不涉及 符合 落实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措施,矿区煤矸石、灰渣的综合利 用和安全处置率应达 100% 固废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率 100 符合 结合矿区规划开采区内居民所处行政区

33、域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做好受 采煤沉陷影响的居民搬迁安置规划,进一步协调矿区相关配套设施建 设和有关城镇建设规划之间的关系 不涉及搬迁 符合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纳入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SO2、NOx 排放总量符合陕西省环保厅下发的 排污许可 符合 8 表表 2 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序号 场地 厂址 合理性分析 合理性 1 工业场地 井田中部,总占地面积 6.77hm2 利用原有场地进行改造,周围无环境敏感点及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不涉及搬迁。 不占耕地,供排水等条件优越,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节约投资。 经预测生产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标准要求,不会对敏

34、感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预测煤尘排放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也较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合理 9 (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 号),本项目实施区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保护区域”等需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级和省级禁

35、止开发区,也不涉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含滨海湿地)、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区域。 同时,对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审省政府的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审议稿),本项目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区域。 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及环境影响四、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及环境影响 (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神木市孙家岔大湾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评价重点关注项目机械化改造后建设生产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等产生的影响

36、。 (2)主要环境影响 生态影响 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沉陷值为 1293mm,最大下沉值出现在井田中部,全井田开采地表沉陷影响范围在开采边界外侧 54.14m 范围内。全井田煤层开采沉陷面积 253hm2,沉陷区土地损害程度为轻度损害,主要影响土地类型的为草地;井田开采涉及的保护目标均留设保护煤柱,采煤沉陷对其影响轻微;其它基础设施位于开采区外或采取采前加固采后修复的措施,采煤沉陷对其影响轻微。 地下水影响 井田煤层开采后形成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 33.13m, 根据导水裂缝带预测结果, 4-2煤开采范围内会间接导通第四系含水层,因此会对其产生影响。环评要求矿井制定居民供水应急预案,并对民井进行跟踪观测,出现用水困难时及时对居民提供可靠的用水保障。在正常状况下,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影响较小;非正常状况下,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渗漏会造成调节池周边及下游地下水水质污染,环评要求矿井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工业场地污染源维护, 确保防渗措施达到设计要求,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 确保防渗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地表水影响 矿井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综合利用,矿井水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用水等,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