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办法.wps》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办法.wps(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办法学生社团刊物管理办法一、 为更好的宣传社团,促进社团的发展和建设,校团委允许各社团创办社团刊物。二、学生社团刊物是只有固定的名称、版本,有顺序编号,定期或不定期的出版,用于学生社团内部指导工作、 对外宣传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的非正式的报纸和期刊。三、 社团刊物由校团委同意进行管理,社团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有本社团指导老师、 指导单位、 社团联合会审查、 审批同意后报县团委同意后进行注册登记。四、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必须合符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积极的为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2、有确定的主办单位、明确的内容范围及编辑方针;3、有本社团指导老师担任主审;4、刊物中摘抄
2、内容不得超过刊物文字的10%;5、有必须的资金,能够自筹刊物编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6、刊物内容积极向上、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例和其他文字内容的有关规定。五、 学生社团创办刊物,应在符合上述各项条款的前提下,由社团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及经费预算的报告,申请上映写明刊物的名称、 宗旨、 主办单位、 主编、 主审的意见,资金来源、 发行范围及方式、 联系方式等。 经校团委批准后注册登记。 此后,社团方可开始征稿、 筹集经费等有关出版刊物的准备工作。六、学生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印制样本刊物一份,上有刊物主编、主审老师的面意见、交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出版。七、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必须遵循下
3、列规定:1、 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学校管理条例及可能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2、学生社团的刊物的发行不能超出所申报的发行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售、征订;3、学生社团刊物出版时必须印有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主审老师姓名及承印单位,并送交二份到社团联合会存档;4、学生社团刊物因接受赞助而需为赞助单位做宣传时,仅限于出现赞助单位及主要产品的名称,禁止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广告服务;学生社团刊物仅限于校内宣传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如需与外校单位或个人进行交流,须经校团委同意方可;5、已经登记后的学生社团刊物其名称,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资金来源、 发行范围及方式、 联系方式如有变动、 须经校团委同意进行重新登记后,方可按改动后的信息出版刊物。6、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规的社团刊物,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理,并对社团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与严肃处理。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