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练习题1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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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基础练习题1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阶段测试】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律关系2、法人3、代理4、时效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法律是指由( C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A国务院及各部委 B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及省级人大2、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A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 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2、的是( D )A 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 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 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 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下列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D )A高职院校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5、下列不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C )A 宪法B 司法解释C 我国没有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和惯例D 行政法规三、判断题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对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3、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对 )3、表见代理是广义上的无权代理,不发生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错 )4、权利受到损害超过20年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人民法院决定延长,其权利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对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对 )四、案例分析题1. 某甲5岁的儿子根据其祖父的遗嘱继承其祖父留下的一笔财产,并由其父某甲保管。儿子满18岁后,要求使用这笔财产。某甲认为儿子大逆不道,忘恩负义,并认为幼儿根本不能拥有任何财产.问:(1)某甲5岁的儿子能否继承其祖父的遗产?(2)该财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3)儿子满18岁后能否使用该财产?参考答案:

4、(1)可以继承其祖父的遗产.民法典第13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归某甲儿子所有。(3)可以.民法典第17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2。 李凌与林红于2014年结婚,2015年生育一子李小明, 2018年李凌与林红协议离婚,李小明由李凌抚养。2020年李小明在与邻居小孩玩耍过程中将一男孩张明新打伤,张明新共花去治疗费6000余元.张的父母多次找李凌商议解决,但李凌称:“这孩子我管不了,有什么事你们找他妈妈去吧,我不为他惹的事操那个心。”张明新的父母遂起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予以赔偿,县人民法院

5、在开庭前通知李凌到庭,但李凌拒不到庭。县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中的一些问题必须李凌到庭才能查清,遂延期审理,又向李凌送达两次传票,要求其到庭,李凌仍予以拒绝。县人民法院遂对其拘传.开庭以后,李凌到县人大常委会控告法院限制其人身自由,理由是张明新受伤并非他所致,他没有法律责任,法院的拘传是错误的,要求予以道歉并赔偿他的精神损失.问:(1)从代理的种类来看,李凌和李小明属于哪种类型的代理?(2)法院拘传李凌是否正确?参考答案:(1)法定代理。民法典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2)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7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

6、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未告知甲,甲因价格便宜而将牛买下。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三个月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应允.甲买回该牛后第四个月该牛因病死亡,双方遂发生纠纷。 试分析:(1)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属于何种效力类型的法律行为?(2)双方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民法典第197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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