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1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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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经济法基础知识“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第一节节 法的概述及渊源法的概述及渊源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第四节第四节 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掌握法的概念和本质。了解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了解经济法的产生、概念及调整对象。掌握经济法律关系概念及构成。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相关的民法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诉讼时效的概念。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树立法律意识,培养初步的法律思维。能理解日常生活涉及的相关法律制度。能

2、分析日常生活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内涵。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分析产生的经济法律关系,同时能运用学习的法律知识解决常见的法律问题。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经济法基础知识学习目标学习目标引导案例引导案例 2017年5月1日,某商场搞有奖销售活动,15岁的小明购买了58元洗发水,中奖8000元。第二天,小明的母亲和他一起去领奖。领完奖回来后小明偷偷拿走7800元买了电脑,母亲想拿这钱买化妆品的时候发现钱被儿子花了,遂返还购置费用,要求商家退回电脑。试分析:试分析:1.儿子买洗发水合法吗,奖金归谁,为什么?2.儿子买电脑行为可合法?母亲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3.母亲用奖金钱买化妆品可符合法律规定?4.分

3、析本案例出现的法律关系。【引例解析引例解析】n 1.买洗发水合法,奖金归儿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n2.不合法,可以要求退货,理由同上。n3.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n4.小明和商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母亲和小明是监护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 法的概述及渊源法的概述及渊源一、法

4、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二、法的渊源二、法的渊源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一)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二)法的特征(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

5、普遍性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二、法的渊源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存在或表现形式,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与惯例和司法解释等。一、一、经济法的产生及概念经济法的产生及概念二、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产生及概念一、经济法的产生及概念(一)经济法的产生(一)经济法的产生提出:提出: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使用:使用: 1916年经济学字典命名:命名: 1919年煤炭经济法我国:我国: 1933年出版法

6、律大辞典-1979年首次提出的“经济法”概念-1980年开设经济法课程-2001年9月经济法为一个重要法律部门(二)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二)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调整国家为了矫正市场失灵而管理和调控经济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综合性、经济性、效益性、指导性、实施复合性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市场主体管理关系(二)经营协调关系 (三)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四)市场规制关系(五)涉外经济关系 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二、经济法律关系的

7、发生、变更和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根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即主体、内容和客体。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内容的发生、变更,都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相应变化。 构成:主体、内容和客体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1】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 【案情】:老张是某村农民。他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便以老张的名义向村里申请一处宅基地。村委会研究后,决定将村后的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划拨给老张使

8、用。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县国土管理部门批准了老张的申请,并向老张发放了宅基地的使用证书。【问题】1、老张和本县国土管理部门、政府之间是否形成经济法律关系?2、如果形成的话,是哪一类经济法律关系?3、以上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哪几个? 【解析】:老王和本县国土管理部门、政府之间形成了经济法律关系。如果按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分类,它属于财产法律关系。如果按经济法律关系的经济内容分类,它属于土地法律关系。其中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有:老张、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国土管理部门。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

9、出现而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已经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的变化(主体、内容、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终结。无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止,都是由于一定的经济法律事实的出现所引起的。 经济法律事实:事件、行为第四节第四节 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 基础知识基础知识一、一、民法概述民法概述二、民事主体二、民事主体三、民事行为三、民事行为四、四、 代理代理五、五、 时效时效一、民法概述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民法的调整

10、对象(二)民法的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商品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所谓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二、民事主体二、民事主体(一)自然人(一)自然人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3.监护4.自然人的住所 (二)法人(二)法人1.法人制度的概述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第57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1、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法人的分类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民事行为三、民事行为n(一)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n(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n(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n(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 1.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4.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1.行为人不合格2. 意思表示不真实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n (三)可撤销

12、的民事法律行为(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n1. 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n2. 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n3.欺诈、胁迫民事行为n(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n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法律行为n2.无权代理行为n3.无权处分行为 n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n【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n案情:在某扶轮社年会,主席宣布前任总监80大寿,请会员签名致贺。社员某甲发言,表示赞成后,即离席前往接听电话,回到会场见一书面文件,即签名其上。实际上该书面文件系乙出版社以1万元优待会员购买“台湾民法学

13、全集”的认购单,甲离席之际,主席曾宣布此事,甲不知之。乙出版社得否向甲请求支付价金? n解析:不能。此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甲在签字时,对真实事件存在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1项也确认,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要求行为人是对民事行为的重要事项,如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或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严重背离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四、四、 代理代理n(一)代理的概念(一)代理的概念n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

14、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分类(二)代理的分类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2. 根据代理人代理权来源的不同,可将代理分为本代理和复代理n(三)代理权的行使的要求(三)代理权的行使的要求n1. 亲自行使代理权n2.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n3. 代理人应积极、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理权n (四)无权代理(四)无权代理n1. 无权代理的概念n无权代理是指不具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n2. 无权代理的法律

15、效果n(1)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 表见代理。n(2)不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n(五)代理关系的消灭(五)代理关系的消灭n1. 委托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n2. 法定代理消灭的原因【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n【案情】2017年10月12日,神州贸易公司业务员林某以神州贸易公司的名义,利用单位空白合同章,与某县建筑公司签订木材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神州贸易公司提供给某县建筑公司落叶松小径木300立方米,货款总额为128000元,交货期限为2017年11月18日,某县建筑公司预付货款3万元,其余货款于货到后七日内一次付清。2017年10月2

16、7日,某建筑公司将预付款3万元交给业务员林某,林某收到货款后存入其表弟王某个体经营的明新木器加工厂帐内。时至2017年11月20日,林某未向某建筑公司供货。虽经多次催促,亦无货可供,且不退还货款。为此,某县建筑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神州贸易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货款利息。n 【解析】 林某擅自利用其所在单位神州贸易公司的名义与某县建筑公司签订木材购销合同超越了代理权限,属无权代理。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神州贸易公司承担。民法总则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7、。 五、五、 时效时效 (一)(一) 时效的概念时效的概念n时效,指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权利的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发生当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效力减损法律效果的制度。n(二)(二) 时效的种类时效的种类n1. 取得时效n2. 诉讼时效n(三)(三)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n1.诉讼时效的概念n2.诉讼时效的期限n3.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n4.诉讼时效的中止n5.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n6.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思考题思考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简述哪些情形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简述哪些情形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什么样的法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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