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方案(报批稿)》的汇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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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018 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 号)、 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粤办发201824 号)、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粤委办201880 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粤河长办201712 号)等,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省委、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考核周期为 2018 年度。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制办公室”

2、)组织实施,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各流域管理机构参加。三、考核内容与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个部分。在保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基础上,其考核结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一)指(一)指标标考核考核主要考核国家及省对有关行业或部门制定的河湖管理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用水总量等 14 项指标。指标考核2评分表见附件 1(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见附录)。(二)工作(二)工作测评测评主要考核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河长湖长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评价内容及方法见附件 2。(三)公众(三)公众评评价价公众评

3、价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支持度。评分方法见附件 3。四、考核程序(一)市(一)市级级自自查查各地级以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有关责任单位开展本市 2018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编写自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 4),报市总河长审定后,于 2019 年 3 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本市自查报告上报省河长制办公室,并抄送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有关责任单位将各自负责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报送对应的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二)指(二)指标标考核考核评评分分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对

4、各市 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指标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并于 2019 年 4月 10 日前将各市指标考核评分结果报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总。(三)(三)资资料核料核查查及及现场检查现场检查2019 年 4 月底前,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对各市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检验与分析。在资料核查的基础上,采3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四)工作(四)工作测评评测评评分分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和省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任务分工,在各市工作测评自评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市2018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测评内容进行评分,并于 2019年 5 月

5、 10 日前将各市工作测评评分结果报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总。(五)公众(五)公众评评价价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公众对各市 2018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各市公众评价的评分。(六)形成考核(六)形成考核报报告告2019 年 5 月底前,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总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的评分结果,编制形成年度考核总结报告,报省级总河长审定。五、考核评分(一)(一)评评分方法分方法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地市考核内容 90 分,缺项 10 分,考核得分 88 分,则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 分。在各市河长制湖长制工

6、作考核得分中,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等三部分均以 100 分制计算,权重系数分别为 0.35、0.6 和 0.05。(二)考核等次(二)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 4 个等次:考核分值为 90 分以上且排名前 7 位的,考核结果为优秀;考核4分值为 90 分以上且排名第 7 位之后,以及考核分值为 80 分以上 90 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良好;考核分值为 60 分以上80 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分值为 60 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三)其他情况(三)其他情况1. 加分加分项项和扣分和扣分项项在工作测评中,对工作有

7、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相关工作得到省以上部门表彰可适当给予附加得分。对存在重大水污染、经核实的媒体曝光及违法违规等负面影响较大事件进行扣分。2. 一票否决情况一票否决情况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2 起以上重大或者 1 起以上特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因水环境污染或者水生态破坏等引发重大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水灾害、水安全事故不力,导致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 1 起以上国家或者省查处的考核数据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的。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1 起重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的;中央及省督导检查反馈

8、重点水资源管理、水环境问题未在规定限期内解决的;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的。附件:1. 2018 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指标考核评分表52. 2018 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测评评分表3. 2018 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公众评价方法4. 2018 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报告编写提纲6附件 12018 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指标考核评分表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分值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权重广州广州深圳深圳珠海珠海汕头汕头佛山佛山韶关韶关河源河源梅州梅州惠州惠州汕尾汕尾东莞东莞中山中山江门江门阳江阳江湛江湛江茂名茂名肇庆肇庆清

9、远清远潮州潮州揭阳揭阳云浮云浮考核评分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责任单位用水总量(亿立方米)(用水总量(亿立方米)(50 分)分)49.5221.136.8412.3830.5223.22024.221.9411.4622.0716.5328.7314.4429.4528.82120.79.2517.4616.5省水利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0 分)分)5%71%70%82%82%79%80%84%82%79%80%70%85%80%76%71%80%86%83%78%72%82%省水利厅万元万元 GDP 用水量下降幅度(用水量下降幅度(30 分)分)14%13%13%23%12%2

10、4%30%24%20%20%13%23%20%20%23%23%19%18%20%20%27%省水利厅、统计局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35 分)分)17%13%13%13%12%18%23%18%15%14%19%19%16%12%19%19%15%16%16%16%16%省水利厅、统计局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35 分)分)(5%)1(10%)2(15%)30.50.550.510.50.4880.4960.4990.50.5050.490.550.510.5150.50.50.50.4950.5020.50.5

11、0.496省水利厅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50 分)分)/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省水利厅水安全保障水安全保障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50 分)分)(5%)1(10%)2(15%)3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省水利厅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12、60 分)分)10%1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40 分)分)(30%)1(25%)2(15%)3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64%省农业农村厅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类)比例(35 分)分)53.80%28.60%66.70%75%84.60%92.30%100%100%77.80%100%28

13、.60%66.70%77.80%100%100%85.70%91.70%92.90%83.30%85.70%80%省生态环境厅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劣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劣类比例类比例(35 分)分)7.70%14.30%025%000011.10%028.60%0000007.10%014.30%0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改善水环境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30 分)分)(45%)1(35%)2(30%)3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

14、00%100%100%100%100%100%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100 分)分)(5%)1(10%)2(15%)3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省水利厅水域岸线水域岸线管理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100 分)分)5%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50%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注:1.

15、()1、 ()2、 ()3分别为珠三角核心区、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系数。珠江三角洲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江门、惠州、肇庆;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包括汕头、潮州、揭阳、7汕尾、湛江、茂名、阳江;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 2. 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 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指标考核总得分=单项考核指标得分权重。8附录: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一、用水总量(一)定义及计算用水总量(单位:亿立方米)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量的统计优先使用计量器具所获得的计量

16、数据。统计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外,还包括牲畜用水在内。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二)评分方法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分 50 分;大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

17、,不得分。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一)定义及计算水功能区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9本次采用经省人民政府 2007 年 4 月批准实施的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 年 4 月后水功能区有调整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有调整的,经省政府同意后,按调整后的执行)。根据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情况、现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及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粤办函201689 号)中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逐年下达各地级以上市的水功能区考核名录

18、。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二)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1. 水功能区水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质监测监测单位: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由省水文局及其直属水文分局负责。监测位置:选择水功能区的代表断面进行监测;监测频次: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考核项目为氨氮(NH3-N)和高锰酸盐指数(CODMn)。国家对水功能区年度监测项目有新要求时,则按国家新要求执行。水样采集与样品分析方法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2. 水功能区达水功能区达标标率率评评价方法价

19、方法首先对每月单个水功能区的水质进行评价,再对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评价其当月是否达标,然后根据各个月的达标情况评价该水功能区是否年度达标,最后根据达标的水功能区个数评价该地区的水功能区达标率。每月每月单单个水功能区水个水功能区水质评质评价:价:利用每月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资料,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考核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出每月单个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对于作为两市界河且同时考核两个市的水功能区,除根据代表断10面的监测数据评价出每月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外,还要分别根据代表断面左右岸的取样点监测数据分别评价其水质类别。每月每月单单个水功能区水个水功能区水质质达达标评标评

20、价:价:依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以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为评价标准,某月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达到该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则此水功能区本月水质达标;某月水功能区的水质类别没有达到该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则此水功能区本月水质不达标。对于作为两市界河且同时考核两个市的水功能区,某月两岸中一岸样本达到该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而对岸未达目标的,视样本达标的一岸所在的市该水功能区水质本月达标,而对岸所在市该水功能区本月不达标。水功能区的水质管理目标依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年度年度单单个水功能区水个水功能区水质质达达标评标评价:价:依据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21、),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在各水功能区每月水质达标成果基础上进行。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含等于)80%的水功能区为年度达标水功能区。统计时段为每年 1 月1 日至 12 月 31 日。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度单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度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次数/年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次数。(三)评分方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100%-考核目标值) 10 + 40。得分最高不超过 50 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不得分。11三、万元 GDP 用水量下降幅度(一)定义及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用水

22、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用水总量(立方米)/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其中,国内生产总值按 2015 年可比价计。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的百分比。(二)评分方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 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30 + 24。得分最高不超过 30 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不得分。四、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一)定义及计

23、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量(立方米)/工业增加值(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按 2015 年可比价计。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直流式火核电用水除外),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其中,直流式火核电用水以耗水统计。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总产值扣除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按火(核)电工业、国有及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 2000 万元)非国12有工业和规模以下非国有工业等三类分别统计。水力发电用

24、水属河道内用水,应将其增加值从工业增加值中扣除。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当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的百分比。(二)评分方法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值时, 指标得分=(实际值- 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 100+28。得分最高不超过 35 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不得分。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一)定义及计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立方米)/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立方米)。(二)评分方法农田灌溉水有

25、效利用系数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分 35分;小于目标值时,不得分。六、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一)指标定义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指年度中小河流完成治理河长除以年度治理任务河长。(二)评分方法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大于等于 100%时,得 50 分;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小 100%时,该项指标得分=中小河流治理完成率50 分。13七、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一)指标定义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是指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数占计划完成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100%。(二)评分方法该项指标得分

26、=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完成率50 分。八、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一)指标定义地级以上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是指现状黑臭水体个数占总数的百分比,其中总数为上年度纳入国家整治清单的数量。(二)评分方法各地级以上市在 2018 年年底前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建城函20171498 号)要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并达到“初见成效”或“长治久清”的标准,认定此黑臭水体达到 2018 年治理要求“初见成效”或“长治久清”。具体如下:1. 2018 年,各地级以上市建成

27、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 80%,其中广州、深圳市建成区 2018 年不低于 90%,达到年度目标的,得 60分。2. 未达到年度目标的城市,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打分。3. 主要考核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填报情况、整治工作进展月报情况、日常工作报送情况等。4. 对于韶关市,发现黑臭水体并主动上报及制定相关整治措施14的不扣分,被举报并核实存在黑臭水体的,核实一条扣 15 分,扣完为止。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一)指标定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指用于生产沼气、堆(沤)肥、沼肥、肥水、商品有机肥、垫料、基质等符合有关标准或要求的畜禽粪污量,占畜禽粪污产生总量的比例。(二)指标数据来源农业部

28、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各地上报并经审核的数据和第三方评估。(三)指标数据范围规模化养殖场、专业粪污处理机构、规模以下养殖场。(四)评分方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2018160 号),规定各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2018 年64%。达到年度目标的,得 40 分;达不到年度目标的,每低 1 个百分点扣总分值(40 分)的 20%,扣完为止。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一)定义及计算根据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清单,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为全市考核断面当年水质-类断面占总断面的比重。计

29、算公式为: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水质-类断面数量(个)/总断面数量(个)。(二)评分方法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进15行评分。设加分项和扣分项,总得分不超过 35 分。1. 未完成年度目标。按全市当年-类实际比例占当年目标比例的比重乘以水质优良指标分值的 70%进行计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1KSRRSIIII 当年目标当年实际 类-类比例的得分;类IIIIS当年-类实际比例;当年实际R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当年-类目标比例;当年目标R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指标的分值,其中,1S沿海、不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和非沿海、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为 40

30、分,沿海、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为 30 分,非沿海、不具有地下水点位地市为 50 分。取值为 70%。1K2. 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以完成年度-类比例目标得分与超额比例部分得分之和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若当年-类实际比例为 100%,则-类得分满分。)(当年目标当年目标当年实际 类111111KSRRRKSSIIII3. 加分项。根据各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表水考核断面,按照基准年水质现状优于类(含)的断面实现升类、类升为类的断面个数、规定了特定考核因子浓度的断面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个数、劣类断16面在达标年考核前水质达到年度分解目标的断面个数和入海河流提前消除劣类断面个数之和占全市断面总

31、个数的比重乘以考核断面变化情况及权重的分值进行加分。同一断面不重复加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入海河流改善劣类改善特殊升 加3231SKDDDDDiiii iS加分项得分;加S对断面分三类,1(A 类)为国考断面,2(B 类)为与国考断面有i 较强水质响应关系的断面,3(C 类)为独流入海或与国考断面水质响 应关系不大的断面; 对三类断面分配不同权重,对应国考断面,取值 1.3,i2K21K 对应与国考断面有较强水质响应关系的断面,取值 1.0,对应独22K32K 流入海或与国考断面水质响应关系不大的断面,取值 0.7;与基准年相比, 类断面实现优于类(含)升类和类ii2KD升i 升为类的考核

32、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规定了特定考核因子浓度的 类断面达到目标的断面ii2KD特殊i 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类劣类断面在达标年考核前水质达到年度分ii2KD劣类改善i 解目标的断面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在达标年考核前,按以下两种 断面统计:一是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小东江达 到省下达的年度水质目标的断面个数,二是其他劣类考核断面达到 年度分解目标(基准年 2014 年与目标年水质线性插值)的断面个数; 与基准年相比,入海河流提前消除劣 V 类断面i2KD入海河流改善 个数及其对应权重之积; 全市断面总个数;D 考核断面变化情况的分值,20 分。3S4. 扣分项。根据

33、各地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表水考核断面,按未达到当年目标的断面个数和入海河流水质较基准年恶化的断面个数占全市断面总个数的比重乘以考核断面变化情况及权重的分值进行扣分。17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入海河流恶化未达到当年目标 扣3231SKDDDii iS扣分;扣S 类断面未达到年度目标的断面个数及其对应ii2KD未达到当年目标i 权重之积; 入海河流水质较基准年恶化的断面个数及其对i2KD入海河流恶化 应权重之积。十一、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劣类比例(一)定义及计算根据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清单,地表水水质劣类比例为全市考核断面当年水质劣于类断面占总断面的比重

34、。计算公式为:地表水水质劣类比例(%)水质劣类断面数量(个)/总断面数量(个)。(二)评分方法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进行评分。1. 未完成年度目标。按全市当年-类的实际比例占当年目标比例的比重乘以劣类指标分值的 70%进行计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211KSRRSV当年目标当年实际 类劣地表水劣类比例的得分;类劣VS当年劣类实际比例;当年实际R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当年劣类目标比例;当年目标R18地表水劣类断面比例指标总分值,为 35 分。2S取值为 70%。1K2. 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以完成年度劣类比例目标得分与超额比例部分得分之和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劣类

35、目标为 0 且完成年度目标时,得 35 分。)1 (1212KSRRRKSSV当年目标当年实际当年目标 类劣十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一)定义及计算根据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考核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计算公式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数量(个)/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二)评分方法参考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规定(试行)的评分方式进行评分。当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满足考核目标要求时,按实际比例乘

36、以指标分值计分;未满足考核目标要求时,按实际比例乘以指标分值的 80%进行计分。十三、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一)指标定义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完成率指年度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除以年度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面积。19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完成率=(年度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年度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面积)100%。(二)评分方法根据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进行评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大于等于 100%的,得 100 分;小于 100%的,按完成率乘以 100 分计分。十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一)指标定义指本行政区域内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除以本级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

37、作实施方案中批复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二)评分方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得 100 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率小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率/考核目标值 100 分。未制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得 0 分;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复的,指标得分减 20 分。20附件 22018 年度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测评评分表考核项考核项目目序序号号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值分值评分说明评分说明自评赋分依据及得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分简要计算过程自评得自评得分分考核评考核评定得分定得分考核评分责任单位考核评分

38、责任单位1河长湖长组织体系1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实现辖区内河湖全覆盖。未按规定建立的,不得分。提供公布河长湖长体系的正式文件;正式发布的河湖分级名录。省河长制办公室2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立与运行2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到位、工作制度到位。每发现一处未落实到位的,扣 0.4 分,扣完为止。提供河长制办公室机构设立、人员经费落实和工作制度的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省河长制办公室1.公布河长名单并及时更新情况(1 分)。未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布市、县、镇、村各级河长名单的,扣 1 分;已公布河长名单,但公布

39、不够全面或未及时更新调整的,视情况赋分。省河长制办公室3信息共享与公开2 2.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1 分)。按照要求设立河长公示牌,并加强管理维护。未设立河长公示牌的,扣 1 分;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公示牌要素不全的,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省河长制办公室4信息(资料)报送2按制度要求向省河长办报送信息(资料)(2 分)。发现 1 次未及时报送信息(资料)或质量未达到要求的,扣 0.25 分,扣完为止。由省河长办视日常工作实际情况赋分。省河长制办公室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8 分)5互联网+河长制1各市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广东智慧河长”系统平台入驻及使用情

40、况(1分)。由省河长办根据各地使用情况赋分。省河长制办公室总河长应至少召开 1 次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分)。以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为准。省河长制办公室河长湖长履职(20 分)6河长会议2总河长召开 2 次以上会议(除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外,如常务会、办公会等)研究河长制湖长制相关事宜的,得 1 分。召开 1 次会议得 0.5 分。以会议纪要等文件为准。省河长制办公室21考核项考核项目目序序号号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值分值评分说明评分说明自评赋分依据及得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分简要计算过程自评得自评得分分考核评考核评定得分定得分考核评分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责任单

41、位1.总河长每年应至少开展 1 次巡河(1 分)。以巡河记录等资料为准。 省河长制办公室2.每位市级河长湖长每季度应至少开展 1 次巡河(2 分)。未达到巡河次数的,每人扣0.5 分,扣完为止。以巡河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省河长制办公室7河长巡查4.53.及时完成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1.5 分)。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每发现 1 个扣 0.25 分,扣完为止。以巡河记录、整改台账等资料为准。省河长制办公室1.各市每年应至少开展 2 次全覆盖的河长制督导检查(1.5 分)。未开展督导检查的,不得分;督导检查不足 2 次或未全覆盖的,视情况扣分。省河长制办公室8督导检查3.5 2.及时完成上级及

42、本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2 分)。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每发现 1 个扣 0.25 分,扣完为止。省河长制办公室1.河长制宣传(1 分)。各地应加大河长制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制定宣传计划,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未制定宣传计划的,扣0.5 分;未开展宣传工作的,扣 1 分。省河长制办公室9宣传培训22.河长制培训(1 分)。各地应加大河长制培训力度,结合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河长制培训。每年开展 1 次以上培训的,得 1 分;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市、县级“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 分)。发现 1 条市级河湖或 1 个县(市、区)未印

43、发“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所有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均未印发的,本项不得分。省河长制办公室10一河(湖)一策(档)3建立市级“一河(湖)一档”(1 分)。发现 1 条市级河湖未建立“一河(湖)一档”的,扣 0.2 分,扣完为止。所有市级河湖“一河(湖)一档”均未建立的,本项不得分。省河长制办公室11专项行动2实施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2 分)。制定市级“五清”行动方案的,得 0.5 分;按时报送“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得 0.5 分;完成年度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得 1 分。省河长制办公室12投诉处理1对于群众通过信访、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和媒体曝

44、光、舆情监控反映的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1 分)。每发现 1 个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扣 0.2 分,扣完为止。存在对投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打击报复的,该项不得分。省河长制办公室13流域统筹协调2各市服从流域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等情况(2 分)。跨流域的市,按流域面积加权计分。汕尾、揭阳市纳入韩江流域统一管理,阳江市纳入西江流省各流域管理局22考核项考核项目目序序号号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值分值评分说明评分说明自评赋分依据及得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分简要计算过程自评得自评得分分考核评考核评定得分定得分考核评分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域统

45、一管理。14保护水资源15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15 分)。按照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测评得分占总分(100 分)的比例乘以分值(15 分)进行评分。省水利厅1.印发市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得 2 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5保障水安全42.防洪安全隐患巡查整改情况(2 分)。建立巡查制度的,得 0.5 分;按规定开展巡查的,得 1 分,发现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得 0.5 分,以巡查和整改记录为准。省水利厅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22 分)。按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占总分(100 分)的比例乘以分值(22 分)进行评分。省生态环境厅16防治水污染252

46、.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3 分)。按时完成调查摸底成果上报的,得 1 分;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方案上报的,得 1 分;完成年度任务并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的,得 1 分。省水利厅1.重点河流水环境治理(5 分)2018 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年度任务的,得 5 分,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酌情予以扣分。无此任务的地市的,不参与考核。省生态环境厅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 分)。1.制定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1 分),建立台账管理制度(1 分)。2.粤东西北地区完成 60%以上村庄

47、整治任务(3 分),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3 分)。省委农办17改善水环境123.河湖日常管护及保洁(2 分)。省各流域管理局根据流域内各市河湖日常管护及保洁情况进行评分,总分 2 分;跨流域的,按面积加权计分。汕尾、揭阳市纳入韩江流域片评分,阳江市纳入西江流域片评分。省各流域管理局1.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 分)。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得 2 分。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配合目标任务完成(72 分)18修复水生态62.保护生态空间(2 分)。重要水库集雨区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区域未变更土地利用方 省自然资源厅23考核项考核项目目序序号号

48、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值分值评分说明评分说明自评赋分依据及得自评赋分依据及得分简要计算过程分简要计算过程自评得自评得分分考核评考核评定得分定得分考核评分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责任单位式的,得 2 分。3.水源涵养林管理(2 分)。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管理,完成新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年度任务,得 2 分。省自然资源厅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1 分)。已完成年度划定目标的得 1 分,已开展划定工作但未完成的按比例得分,尚未制定实施方案的不得分。省水利厅19管理保护水域岸线3 2.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 分)。按时完成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和月进展情况报送的,得 1 分;“清四乱”销号率超过 50%并取得明显进展和

49、成效的,得 1 分。省水利厅1.河湖执法工作(2 分)。全面建立河湖执法巡查制度,得 0.5 分;全面建立执法台账,得 0.5 分;河湖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 90%以上,重大违法行为全部立案查处,河湖管理秩序明显好转的,得 1 分。发现 1 宗涉河湖重大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省水利厅20强化执法监督42.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 分)。按时完成调查摸底情况上报的,得 0.5 分;按时完成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报的,得 0.5 分;非法采砂处理率超过 90%的,得 0.5 分;建立河道管理采砂长效机制的,得 0.5 分。省水利厅21引导公众参与3争当“河小青”助力河长制护河志愿行动(3 分)。1.志愿者团队覆盖到县级,且“i 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人数有一定增长(1 分);2.开展市级志愿者队伍培训 1 场,或县级志愿者队伍培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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