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3版)(25).ppt

上传人:知****量 文档编号:18313890 上传时间:2022-05-30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3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贸易实务(第3版)(25).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国际贸易实务(第3版)(25).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实务(第3版)(25).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实务(第3版)(25).ppt(2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 2345 67 89 10 11 12 13第四节 进口商品的检验与放行 进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对保护一国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进口商品实施检验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合格的商品进口,保护进口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4一、进口商品自验 进口商品自验是指,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和对外贸易合同中指明凭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品质、重量检验结果进行结算的进口商品,由检验检疫机构自行派人执行抽样检验或鉴定,并出具检

2、验单证。15进口商品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鉴定后,对符合合同、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技术条件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若进口商品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鉴定后,不符合同、标准规定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由对外贸易关系人在索赔有效期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对于外贸合同规定凭检验检疫证书结算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后,出具检验检疫证书供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用。16二、进口商品共同检验进口商品共同检验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对外贸易关系人提出的对进口商品进行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残

3、损等项目的检验或鉴定申请后,检验检疫机构确定与有关单位各派检验人员共同执行检验,或者由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有关单位承担进口商品的部分项目检验、鉴定,检验检疫机构承担抽样和其余部分项目的检验、鉴定,共同完成该批商品的全部项目检验、鉴定,由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有关单位的检验结果,汇总对外出具检验检疫证单。17对进口商品执行共同检验,不论有关单位承担检验项目多少,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都要按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正式的报验手续,并提交有关单证、资料。进行共同检验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标准规定,对检验中出现的问题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解决,作出最后结论。若有关单位不能按照合同、标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规定要求进

4、行检验、鉴定,检验检疫机构可视情况,将共同检验改为自验。18 三、装运前检验 装运前检验(Per-shipment Inspection, PSI)是指,按照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进口商品在出口国进行发运前的检验,以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符合进口国规定和合同要求。 中国一般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订货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在该合同项下的商品或设备的生产、制造国进行监造或者在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装。收货人应依据贸易合同的约定,组织实施装运前的预检验、监造或监装。19 检验检疫机构将根据需要和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派出技术人员参加该项工作。检验检疫机构派检验

5、人员参与装运前预检验,但这种检验不能代替买卖双方对商品进口后按照合同规定所进行的最终检验和验收,也不能免除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所应承担的风险,买方仍保有对外索赔的权力。检验检疫机构派出检验人员出国参与对进口商品装运前检验,不等于免除进口商品或成套设备的法定检验。20根据中国商检法及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及对于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进口时,收货人或其代理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此证书和相关证明方可受理其报检。21四、

6、进口商品的督促验收进口商品的督促验收是指,进口商品在口岸卸货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将“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中的信息,通过“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发送给到货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由到货地的检验检疫机构采用发通知、电话、电报或派人等方式,督促收货部门及时按照规定报检。检验检疫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口商品到货后,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报,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编号登记备案,由收用货部门在索赔有效期内组织检验,并将检验结果22 报告给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凭收用货部门验收报告销案;当收用货部门检验后发现商品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重量、数量短少,以及商品有残、损、渍、毁等情况,需要向国外提

7、出索赔的,对外贸易关系人应及时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复验出证,向责任方提出索赔。23五、进口商品的签证与放行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此验放货物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格单证,不合格的对外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供有关方面对外索赔。需要异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异地检验检疫手续。24入境货物通关单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或者实施检验后,依法签发的供海关验放货物的文件。该文件的作用包括:(1)证明检验检疫机构已受理所载明的商品报检;(2)为海关验放货物提供凭证;(3)对

8、需要实施异地检验的进口商品,告知收货人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并通知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因此,虽然进口商品报验后,检验检疫机构已签发了入境货物通关单且海关已放行入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已检验完毕,进口商品仍处于检验过程和监管之下,收货人或其代理仍然应当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接受管理。25检验检疫证书适用于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入境货物和报检人要求或交接、结汇、结算需要的入境货物。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适用于经检验合格后,同意销售、使用或安装的法定检验目录内的商品,作为入境货物检验合格准予销售或使用的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适用于入境货物分港卸货或集中卸货分拨数地的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入境成套设备数量清点以后同意安装调试等情况。2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