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概述(PPT 93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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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第一节第一节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概念和特征一、租赁合同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12规定: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承受租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承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

2、的使用租赁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出租人,租赁合同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物的代价出租人,租赁合同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4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二、租赁合同的分类二、租赁合同的分类12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三、租赁合同的形式三、租赁合同的形式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就租赁合同

3、而言,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为不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满要式合同,无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满6 6个月的定期租赁合同也为不要式合同,但租个月的定期租赁合同也为不要式合同,但租赁期限在赁期限在6 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合同为要式合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双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赁合同。四四. .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的终止: :租赁合同主要因以下事由而终止:租赁合同主要因以下事由而终止:1 1租赁合同

4、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但假设租赁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但假设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合同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为不定期。2 2租赁合同因当事人的解除而消灭。租赁合租赁合同因当事人的解除而消灭。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同也因此而消灭。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第二节第二节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

5、赁合同租赁合同l 1租赁物交付及保持义务租赁物交付及保持义务 l 2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l 3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l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含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含义 l 2构成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构成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l 3承租人相应的权利承租人相应的权利 l 4以抵押的财产出租对租赁合同效力以抵押的财产出租对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的影响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案例【案例14-114-1】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将房屋租给乙用于桑拿洗浴经营,租期约定:甲将房屋租给乙用于桑拿洗浴经营,

6、租期5年。经营年。经营1年时,双方发生争议,甲欲解除合同,年时,双方发生争议,甲欲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甲认为,承租人乙擅自装修,要求承收回房屋。甲认为,承租人乙擅自装修,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乙认为,虽然合同未明确乙是否租人恢复原状。乙认为,虽然合同未明确乙是否可以装修,但甲同意乙承租房屋进展桑拿洗欲经可以装修,但甲同意乙承租房屋进展桑拿洗欲经营,意应当允许进展必要的装修,否那么无法经营,意应当允许进展必要的装修,否那么无法经营。乙主张甲返还租赁物增加的价值。请问:哪营。乙主张甲返还租赁物增加的价值。请问:哪一方的观点正确一方的观点正确?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案例【案例14-11

7、4-1】分析:乙的观点正确。甲允许乙利用承租的房屋分析:乙的观点正确。甲允许乙利用承租的房屋进展桑拿洗浴经营,按照交易习惯,就应当允许进展桑拿洗浴经营,按照交易习惯,就应当允许承租人进展必要的装修,否那么乙无法实现合同承租人进展必要的装修,否那么乙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这是按照目的。这是按照? ?合同法合同法? ?第第6l6l条进展补充解释所条进展补充解释所必然得到的结论。必然得到的结论。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1按约定使用与按性质使用按约定使用与按性质使用 2妥善保管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 3不任意改善、增设的义务不任意改善、增设的义务 4租金支付义务租金支付义务 5返还租赁物义务返

8、还租赁物义务 6收益权收益权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案例【案例14-214-2】 2001年年1月,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月,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一间私房出租给李某将一间私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年,年租金为3万万3千元,千元,订立合同时支付订立合同时支付2万万,,其余年底支付。同年,其余年底支付。同年6月,月,房管部门向承租人李某发出房管部门向承租人李某发出“危房通知书,要危房通知书,要求对房屋进展维修,消除危险状态。李某要求张求对房屋进展维修,消除危险状态。李某要求张某维修,张某以无钱为由予以回绝。李某自行找某维修,张某以无钱为由予以回绝。李某自行找了某建筑

9、公司维修,维修用时了某建筑公司维修,维修用时1个月,李某向该公个月,李某向该公司支付合理费用司支付合理费用2万元。李某要求张某支付这万元。李某要求张某支付这2万万元,张某予以回绝,到年底,张某要将李某扫地元,张某予以回绝,到年底,张某要将李某扫地出门,李某要求再住出门,李某要求再住1个月。请问:此纠纷应当如个月。请问:此纠纷应当如何处理何处理?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案例【案例14-114-1】 分析:本案有四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李某所花分析:本案有四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李某所花2 2万万元维修费为元维修费为“必要费用,应当由张某承担。第二,维修必要费用,应当由张某承担。第二

10、,维修时间为时间为1 1个月,李某有权将租期顺延个月,李某有权将租期顺延1 1个月。第三,原约定个月。第三,原约定剩余租金到年底支付,顺延剩余租金到年底支付,顺延1 1个月后租期届满。第四,李某个月后租期届满。第四,李某在租期届满之时,可以行使抵销权在租期届满之时,可以行使抵销权? ?合同法合同法? ?第第9999条,条,回绝支付剩余回绝支付剩余1 13 3万元租金,并要求张某支付万元租金,并要求张某支付70007000元。元。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赁物交付及保持义务租赁物交付及保持义务 维修义务维修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按约定使用与按性质使用按约定使用与按性

11、质使用 妥善保管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不任意改善、增设的义务不任意改善、增设的义务 租金支付义务租金支付义务 返还租赁物义务返还租赁物义务 n1转租是指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将租赁物出租转租是指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给第三人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n2.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可以是明示同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可以是明示同意,也可以是默示同意也可以是默示同意 n3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其应当对转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其应当对转租人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

12、责任。担责任。 n4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两个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两个权利可以行使:第一,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权利可以行使:第一,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第二、出租人也可以主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第二、出租人也可以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不生效。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不生效。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应当具备的条件出租房屋应当具备的条件 12 禁止出租的房屋禁止出租的房屋 3 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 4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6

13、 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5 继续承租权继续承租权 一、出租房屋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出租房屋应当具备的条件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起来主要有: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

14、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部门同意的证明;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6、房屋能正常使用。、房屋能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二、制止出租的房屋二、制止出租的房屋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第六条规定,有以下情第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未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

15、限制房产权利的;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获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未获得共有人同意的;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房屋权属有异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平安标准的;、不符合平安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三、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三、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房屋租

16、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17、发房屋租赁证书。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四、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情形四、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情形根据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自己的房屋:合同,收回自己的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展非法活动,损害公、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展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共利益的;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

18、同租赁合同五、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五、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 出租的房屋产权转移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置权。根出租的房屋产权转移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置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早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早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卖房屋的,承租人可

19、以恳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六、买卖不破租赁六、买卖不破租赁 出租的房屋转移时,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出租的房屋转移时,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继续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有效。 第十

20、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难点追问】【难点追问】1. 简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简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租赁物的名称、数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和质量;量和质量;2物的用处;物的用处;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4租金租金交付与租赁物的维修。交付与租赁物的维修。2.简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的适用条件。简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的适用条件。答: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的适用条件主要有:答: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的适用条件主要有:1须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租赁权之享有为其获须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租赁权之享有为其获得优先购置权之根底与前

21、提。得优先购置权之根底与前提。2承租人必须在出租人承租人必须在出租人出卖其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出卖其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3承租人必须在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为了保障承租人先买权的实现,作为出一定期限内行使。为了保障承租人先买权的实现,作为出卖人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即通知义务和止卖义务。卖人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即通知义务和止卖义务。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1. 1. 简述租赁合同的特征简述租赁合同的特征2. 2. 简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的特征简述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置权的特征3. 3. 试论出租人的义务试论出租人的义务【考虑题】【考虑题】 第十四章第十

22、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田某在市郊有一套住房,田某在市郊有一套住房,2000年年6月,钱某因工作需月,钱某因工作需要,租用了田某的该套住房。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要,租用了田某的该套住房。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钱某租用田某房屋的租期钱某租用田某房屋的租期3年,自年,自2000年年7月月1日起至日起至2003年年6月月30日止,租金每月日止,租金每月800元,每月元,每月25日前交付。日前交付。2002年年5月,田某因工作调动分开本市,其将住房出售给月,田某因工作调动分开本市,其将住房出售给了王某。田某在出售住房时,告知了王某该住房已经出租了王某。田某在出售住房时,告知了王某该住房已经出

23、租的事实,但王某仍然愿意购置,而钱某在知道该房屋出卖的事实,但王某仍然愿意购置,而钱某在知道该房屋出卖的情形时,表示其不行使优先购置权。的情形时,表示其不行使优先购置权。2002年年7月,田某月,田某与王某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与王某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8月,王某月,王某以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由,表示不愿意将房屋租给钱以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由,表示不愿意将房屋租给钱某,要求钱某在某,要求钱某在10天内退房,遭到回绝。王某向人民法院天内退房,遭到回绝。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失效,并判决钱某搬家腾房。起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失效,并判决钱某搬家腾房。 问:

24、王某的恳求是否合理?为什么?问:王某的恳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1王某的恳求不合理。王某的恳求不合理。2租赁合同本质上为债权债务关系,随着社会租赁合同本质上为债权债务关系,随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向经济开展的浸透,包括晚近罗马在内的公平正义向经济开展的浸透,包括晚近罗马在内各国或地区民法逐渐强化了对承租人利益的维护力各国或地区民法逐渐强化了对承租人利益的维护力度,从而针对房屋等不动产,近代民法规定,租赁度,从而针对房屋等不动产,近代民法规定,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的转移不得影响承租人的承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的转移不得影响承租人的承租权,受让租赁物的第三人成为原租赁合

25、同的出租租权,受让租赁物的第三人成为原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该第三人不得解除原租赁合同,即承租人不同人,该第三人不得解除原租赁合同,即承租人不同意解除合同,该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不得意解除合同,该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不得消灭。消灭。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这一法律现象被称之为这一法律现象被称之为“租赁权物权化或租赁权物权化或“债权债权物权化。我国也一贯成认物权化。我国也一贯成认“买卖不破租赁原那买卖不破租赁原那么,其中,么,其中,?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29条规定,条规定,“租赁物在租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

26、同的效力。3在本案中,田某在出售住房时,钱某表示不在本案中,田某在出售住房时,钱某表示不行使优先购置权,而王某也被告知该房屋已经出租,行使优先购置权,而王某也被告知该房屋已经出租,因此,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王某以房屋所有权人因此,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王某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确认租赁合同失效,并判决钱某搬家腾的身份要求确认租赁合同失效,并判决钱某搬家腾房违犯了房违犯了“买卖不破租赁原那么,因此是不合理买卖不破租赁原那么,因此是不合理的。的。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所谓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所谓融资

27、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章主要介绍合同订立和合同支付租金的合同。本章主要介绍合同订立和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的方式、合同的条款、合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的方式、合同的条款、合同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缔约上过同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缔约上过失责任等。要求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失责任等。要求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式及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掌握要约承诺中的根本概念和根本的法律效力,掌握要约承诺

28、中的根本概念和根本制度,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理制度,掌握合同的各种形式要件和必要条款,理解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掌握缔约过失责任解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掌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双方当事融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的权利义务融资租赁合同概述融资租赁合同概述出卖人与出租人间的买卖合同出卖人与出租人间的买卖合同产生产生特征特征终止的原因终止的原因租赁物归属租赁物归属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概述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

29、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人购置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金的合同。 承租人出租人出卖人出租选择买卖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一、一、二、二、三、三、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述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概述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四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四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1终止的原因终止的原因与租赁合同一样,融资租赁合同也得基于租赁期限的

30、届满、与租赁合同一样,融资租赁合同也得基于租赁期限的届满、合同的解除等原因此终止。但就合同终止的原因此言,融合同的解除等原因此终止。但就合同终止的原因此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一重大区别:在租赁合同中,如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一重大区别:在租赁合同中,如没有特殊约定,一旦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没有特殊约定,一旦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归于消灭,租赁合同即终止。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于由归于消灭,租赁合同即终止。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于租赁物毁损灭失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租赁物毁损灭失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由承租人负担,因此,即使是租赁

31、物因不可特别约定时,由承租人负担,因此,即使是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归于消灭,承租人仍应负担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归于消灭,承租人仍应负担支付租金的义务,合同并未终止。这一区别是由融资租赁合付租金的义务,合同并未终止。这一区别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属性所决定的。同的融资属性所决定的。 第二节第二节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生效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生效融资租赁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它主要是通过融资租赁合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它主要是通过融资租赁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益和所负担的义务来同的各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益和所负

32、担的义务来详细表达。详细表达。一出卖人与出租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一出卖人与出租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订立的融资性租赁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订立的融资性租赁合同合同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购置租赁物购置租赁物 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在租赁期间内,保证承租人的设备使用权在租赁期间内,保证承租人的设备使用权 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的义务:u 租赁物的承受、验收、通知义务租赁物的承受、验收、通知义务 u 租赁物的使用、保管、

33、维修、保险义务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保险义务 u 交付租金的义务交付租金的义务 u 支付损害赔偿金的义务支付损害赔偿金的义务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简述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解除权性质的详细表达简述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解除权性质的详细表达 ?在一般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基于一定事由可行使单方解在一般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基于一定事由可行使单方解除权。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这种单方解除权受除权。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这种单方解除权受到限制,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在租赁期间届满前一到限制,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在租赁期间届满前一般不得解除合同。这种限制主要表达在以下

34、情形中:般不得解除合同。这种限制主要表达在以下情形中:1租赁物毁损灭失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具有非继续性,租租赁物毁损灭失时。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具有非继续性,租金并非是使用收益的对价,而是融资的对价,只要出租人金并非是使用收益的对价,而是融资的对价,只要出租人履行出资义务,承租人就必须支付租金,即使租赁物因不履行出资义务,承租人就必须支付租金,即使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承租人也不得以此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毁损灭失,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解除合同。为由拒付租金,解除合同。2租赁物有瑕疵时。在融租赁物有瑕疵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除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资租

35、赁合同中,除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等情况外,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等情况外,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瑕疵为由行使任由出卖人承担,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存在瑕疵为由行使解除权,只能通过向出卖人索赔来寻求救济。解除权,只能通过向出卖人索赔来寻求救济。难点追问难点追问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前沿提示】【前沿提示】1.1.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与义务。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与义务。答:答:1 1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权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权利是向出租人租赁公司收取货款。值得利

36、是向出租人租赁公司收取货款。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出卖人收取价金与一般的注意的是,此处的出卖人收取价金与一般的买卖合同有所不同,即其收取价款须以先向买卖合同有所不同,即其收取价款须以先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为前提。承租人交付标的物为前提。2 2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交付租赁物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交付租赁物的义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于承租人享的义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于承租人享有选择、验收租赁物的权利,并负担除支付有选择、验收租赁物的权利,并负担除支付价款以外的买受人的所有义务,承租人才是价款以外的买受人的所有义务,承租人才是买卖合同的真正买受人,因此出卖人无须向买卖合同

37、的真正买受人,因此出卖人无须向买受人出租人交付,只须向承租人交付,买受人出租人交付,只须向承租人交付,出卖人向承租人履行租赁物交付义务还是其出卖人向承租人履行租赁物交付义务还是其收取货款的前提。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收取货款的前提。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作为买卖合同的真正当事人,还须承担租赁作为买卖合同的真正当事人,还须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1 1、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2 2、简述融资租赁合同与分期付款买卖、买卖合、简述融资租赁合同与分期付款买卖、买卖合同及一般租赁合同的区别?同及一般租赁合同的区别

38、? 3 3、 简述融资租赁合同解除时出租人的取回权?简述融资租赁合同解除时出租人的取回权?【考虑题】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某市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与新达机械厂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在某市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与新达机械厂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该合同及新达机械厂的要求,出租人长华设备租赁公司合同中约定:根据该合同及新达机械厂的要求,出租人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从法国进口一套消费农机配件的设备,租赁给新达机械厂,租期从法国进口一套消费农机配件的设备,租赁给新达机械厂,租期4年,自年,自2000年年3月月15日起至日起至2004年年3月月14日止,租金总额为日止

39、,租金总额为40万元,分万元,分4次次交付,每年交付,每年1次,假如未按期支付当期租金,应当承担迟延利息,并赔偿次,假如未按期支付当期租金,应当承担迟延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该租赁合同签订后,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从法国进口了该成套设备,损失。在该租赁合同签订后,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从法国进口了该成套设备,经新达机械厂聘请专家检验,该设备质量合格,于是如期交付新达机械厂经新达机械厂聘请专家检验,该设备质量合格,于是如期交付新达机械厂安装使用。但在该设备投产后,因市场因素致使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最安装使用。但在该设备投产后,因市场因素致使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最终使新达机械厂消费的农机配件的销售形势直线下降。

40、终使新达机械厂消费的农机配件的销售形势直线下降。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因此,新达机械厂在连续支付因此,新达机械厂在连续支付2期租金后,实在期租金后,实在无才能继续支付。合同到期后,长华设备租赁公无才能继续支付。合同到期后,长华设备租赁公司向新达机械厂屡次催讨所欠租金司向新达机械厂屡次催讨所欠租金20万元及迟延万元及迟延利息,均遭新达机械厂以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太利息,均遭新达机械厂以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太高为由加以回绝。于是,长华设备租赁公司向人高为由加以回绝。于是,长华设备租赁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恳求新达机械厂按照合同的约定支民法院起诉,恳求新达机械厂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尚欠

41、租金及迟延利息。付尚欠租金及迟延利息。 问:长华设备租赁公司的恳求是否合理?为什么?问:长华设备租赁公司的恳求是否合理?为什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p1长华设备租赁公司的恳求合理。长华设备租赁公司的恳求合理。p2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置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主要机能,集融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主要机能,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新型信贷方式。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资与融物为一体的新型信贷方式。在

42、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仅仅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更重要的是,承租人为了获人不仅仅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更重要的是,承租人为了获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以分期支付租金为对价,获得出租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以分期支付租金为对价,获得出租人按其指示出资购置的租赁物,以解决其一次性购置标的物人按其指示出资购置的租赁物,以解决其一次性购置标的物资金缺乏的难题,到达融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融资租资金缺乏的难题,到达融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融资租赁具有借贷的性质,故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和一般租赁赁具有借贷的性质,故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和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在性质上有根本的区别。在一般租赁合同中,合同中的

43、租金在性质上有根本的区别。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租金被看作出租人转让标的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即租金具租金被看作出租人转让标的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即租金具有融物的性质;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并不是承租人使用租有融物的性质;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并不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而相当于出租人购置租赁物支付的价金本息及赁物的对价,而相当于出租人购置租赁物支付的价金本息及可得利益的分期付款。可得利益的分期付款。【参考答案】【参考答案】p因此,我国因此,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48条有明文规定:条有明文规定:“承租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在经催告承租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在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

44、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p3在本案中,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与新达机械在本案中,长华设备租赁公司与新达机械厂签订的是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其与一般租赁合厂签订的是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其与一般租赁合同有本质的区别,其租金高于一般的租赁合同正同有本质的区别,其租金高于一般的租赁合同正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的表达,故新达机械厂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的表达,故新达机械厂以双方约定的租赁太高回绝支付违背了法律的规以双方约定的租赁太高回绝支付违背了法律的规定,而长华设备租赁公司恳求新达机械厂按

45、照合定,而长华设备租赁公司恳求新达机械厂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尚欠租金及迟延利息合理。同的约定支付尚欠租金及迟延利息合理。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本章主要介绍承揽合同订立和承揽合同成立的本章主要介绍承揽合同订立和承揽合同成立的概念、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的风险等。通概念、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的风险等。通过本章节的学习,使学生理解并掌握承揽合同的过本章节的学习,使学生理解并掌握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效力,理解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及概念、特征、效力,理解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及承揽合同因解除而终止,理解承揽合同与其他类承揽合同

46、因解除而终止,理解承揽合同与其他类似合同的区别。似合同的区别。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承揽承揽合同合同承揽合承揽合同概述同概述承揽合同当事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人权利和义务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揽合同的风险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承揽合同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的种类承揽合同的种类承揽合同的终止承揽合同的终止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的义务定做人的义务定做人的义务原材料风险承担原材料风险承担关于工作成果的风险承担关于工作成果的风险承担特征特征概念概念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定做人的风险定做人的风险承揽人的风险承揽人的风险 第十

47、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概述承揽合同概述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案例【案例16-1】甲公司楼主给乙公司清洁公司一笔钱,雇乙甲公司楼主给乙公司清洁公司一笔钱,雇乙公司擦楼,楼很高,就用平安带把公司擦楼,楼很高,就用平安带把10个清洁工人吊个清洁工人吊在上面,其中有在上面,其中有3个工人想省事,把个工人想省事,把3个平安带系在个平安带系在一个桩上了,谁知一阵风刮过,一个桩上了,谁知一阵风刮过,3个人掉了下来,正个人掉了下来,正好有一个过路人在仰头观望,这好有一个过路人在仰头观望,这3个人就砸在了这个个人就砸在了这个人的身上,造成人的

48、身上,造成3伤伤1死的结果,请问,应当由谁来死的结果,请问,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分析:这应该由乙公司来承担责任,这是承揽合同,甲、乙分析:这应该由乙公司来承担责任,这是承揽合同,甲、乙公司之间没有平安上的监视管理关系,乙独立完成工作。假公司之间没有平安上的监视管理关系,乙独立完成工作。假设,楼主请清洁公司,他从劳务市场找了设,楼主请清洁公司,他从劳务市场找了1010个农民工或者用个农民工或者用自己的工人擦楼,那么楼主自己承担责任,因为楼主是雇佣自己的工人擦楼,那么楼主自己承担责任,因为楼主是雇佣合同中的雇主。合同中的雇主。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四、承揽合同的终止四、承揽合

49、同的终止1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承揽合同因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承揽合同因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1)(1)承揽人未依约按时完成合同工作义务而使其工作承揽人未依约按时完成合同工作义务而使其工作于定作人已无意义的;于定作人已无意义的;(2)(2)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合同的主要工作转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合同的主要工作转由第三人完成的;(3)(3)定作人定作人在检验监视中发现承揽人工作中存在问题,经向承在检验监视中发现承揽人工

50、作中存在问题,经向承揽人提出,而承揽人拒不更改的;揽人提出,而承揽人拒不更改的;(4)(4)定作人未尽到定作人未尽到协助义务,经承揽人通知仍不履行的等等。以上各协助义务,经承揽人通知仍不履行的等等。以上各种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均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有损种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均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有损害存在的并可同时恳求损害赔偿。害存在的并可同时恳求损害赔偿。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承揽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承受或依约提供材料的义务承受或依约提供材料的义务 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的义务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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